當稿件被《岳麓法學評論》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岳麓法學評論》文稿應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二)作者應對稿件內容負責,對署名無異議。稿件內容如有抄襲、剽竊、侵權行為,責任自負,我刊將在合法前提下予以公開批評,今后將不再刊登該作者來稿。
(三)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表置于文末,其排列順序以正文出現的先后為準,文內用方括號按先后順序標注,且置于行文的右上角。
(四)標題序號:可按四級小標題的格式寫:一、(一)、1、(1);一級、二級標題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級、四級小標題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內序號用①……②……等。
(五)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 ;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 ;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六)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七)請作者隨稿附上個人相關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稱職務、研究方向以及聯系方式。
(八)文章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內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與結論,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字數100-200字;提供3個以上關鍵詞。
(九)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十)論文中插人圖表時,說明性文字要先出現,圖表附在說明性文字之后。圖的題目在圖之下,表的題目在表格之上。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岳麓法學評論》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0年創刊,由湖南大學法學院主管,湖南大學法學院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專題研討·湖湘法治文化、法學專論、域外譯文、學人紀念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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