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行政法論叢》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二)作者若不允許本刊對文稿作文字性及少量內容刪改,請來稿時聲明。
(三)正文中的各級標題按照:居中黑體、一、(一).1.……的形式編排順序。
(四)引注二手文獻、資料,需注明該原始文獻資料的作者、標題,在其后注明“轉引自”該援用的文獻、資料等。
(五)關鍵詞盡量使用MeSH詞匯,或從文題、摘要、正文中選取與本文研究或討論中的中心問題有關和必要的詞。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行政法論叢》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98年創刊,由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研究中心主管,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研究中心主辦,為年刊,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978-7-5036-9137-9。
該刊設置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行政法論叢發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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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公共治理中的軟法運行機制研究——以海淀區燕北園社區停車管理改革為例
作者:高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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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決既判力主觀范圍擴張理論探析
作者:田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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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理性下科學立法與民主立法的統一內涵
作者:葉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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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力學”疏解
作者: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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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主要民主國家議會選舉制度的共識與差異
作者:曹旭東; 李文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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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背景下香港基本法的規范解讀與回應——以行政長官為中心
作者:趙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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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允諾司法審查路徑之反思——基于黃銀友案展開的分析
作者: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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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里訴俄亥俄州案——美國警察即時強制盤查的經典案例
作者:楊曙光; 唐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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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拉美信息獲取權的法典化
作者:Ricardo; Perlingeiro; 譚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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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主義的憲法決斷與法西斯體系
作者:Ingeborg; Maus; 朱曉峰; 杜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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