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刑事法判解》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稿件審查結果在三個月內通知作者,在此其間,作者不得將稿件投往他處。個別稿件可能送審時間較長。如果作者決定改投他刊或退稿,請通知編輯部后,再進行處理。編輯部決定錄用稿件后,將及時通知作者。
(二)引用、標注參考文獻≥15條以上近五年文獻,在正文中標注時,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順序排列,請選用親自閱讀過的一次文獻,不能引用內部資料、待發表和二次文獻。
(三)文章題名應能反映所用關鍵技術及主要研究內容。中文題名的字數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確有必要時可使用副標題。
(四)文中引用文獻,首次列注時需標明全部出版信息,再次列注時方可簡化。注釋按照(作家,書名,出版社,出版年份,第幾頁)的形式進行標注。
(五)來稿應提供作者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職務、職稱和工作單位、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和電子信箱等信息,并用單獨一頁紙打印,以便匿名審稿。
(六)文稿摘要是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準確地記述文獻重要內容的短文。
(七)來稿如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設立的研究基金或課題資助,務請列出基金名稱及編號。對項目論文本刊原則上優先刊發。
(八)正文章節標題或小標題獨占一行,且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從1 開始)表示,形式為:1 1.1 1.2 …… 2 2.1 2.2 ……
(九)每幅圖(表)插入在文中相應位置。每幅圖(表)應冠有中文圖(表)題,說明性的資料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本刊采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及底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
(十)提交方式:了解稿件提交的方式和要求。某些雜志可能要求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稿件,而其他雜志可能使用在線投稿系統。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刑事法判解》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99年創刊,由北京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主管,北京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疑難案件探討、京西法治沙龍、冤錯案件反思、指導案例匯編、司法解釋研究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本文內容整理自網絡公開平臺,如遇信息錯誤,請及時通過在線客服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