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財經學院學報雜志創刊于2001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季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新疆財經學院學報》現已更名為《新疆財經大學學報》
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
(一)正文的書寫格式、層次與序號寫法如下:各級標題序號頂格書寫,標題末一般不加標點符號。
(二)參考文獻:論文中直接或間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均需標注參考文獻。
(三)關鍵詞以3~6個為宜(需附相應的英文)。
(四)作者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等。
(五)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被引次數:指該刊被當參考文獻的引用次數,以及被下載次數。
影響因子:指該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證該刊前兩年發表論文的次數,與該刊前兩年所發表的全部源論文數之比。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 新疆烏魯木齊市北京中路449號,郵編:8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