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報》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本刊要求研究論文內容必須具有學術價值,即理論性論文要有一定的理論創見,應用性論文要有突出的應用成效,綜述、評論、短篇和個案應能反映當前學術活動的新動態和先進水平。
(二)文稿應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三)請特別注意:著錄參考文獻出處時,期刊引文須注明的是引文所在具體頁碼,而非該文獻在期刊中的起訖頁碼;報紙引文必須在日期之后注明文獻所在的版次。
(四)題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用標點符號。一般不設副題名,確有必要時,用冒號將副題名與主題名分開。
(五)正文:一般應包括資料與方法、結果、討論三個部分,層次系統為1~3層,如:“1”,“1.1”,“1.1.1”,各級標序均左頂格,第2層后空1字距排標題。
(六)注釋是對文章標題、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號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注釋位置在正文結束之后,參考文獻之前。
(七)來稿請附上作者簡歷,包括真實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單位、職稱(或學位)、職務、詳細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郵政編碼,以及電子郵件信箱。
(八)稿件請附200—300 字的中英文內容提要,內容提要簡要概述所研究的問題與觀點、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主要結論。
(九)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報》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3年創刊,由太原市人民政府主管,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為半月刊,國內統一刊號為CN:41-1313/D,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1673-968X。
該刊設置了簡報、研究報告、專題研究、文獻綜述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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