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期刊投稿需要注意以下信息:
一、基本投稿方向
該刊是一本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政治期刊,1952年創刊,本刊主要欄目有: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任免通知、市政府辦公廳文件、政策解讀、統計資料。旨在推動政治學科發展和政治教學實踐創新。
二、內容與格式規范
(一)作者在收到回執滿3個月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可自行處理,若欲投他刊,應先與本刊聯系。退修稿逾期不回按自動撤稿處理。
(二)來稿要求內容新穎,論點明確,試驗設計合理,數據可靠。量和單位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
(三)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著時所參考的文獻書目。序號在正文引文處右上角用方括號內的阿拉伯數字[1][2]等表示。
(四)文章題名要求簡明、具體、新穎,中文題名不得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并有英文翻譯。
(五)正文的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頂格。
(六)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釋義性注釋是對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引用文獻的原文摘錄,要詳細注明節略原文。
(七)摘要應在200字以內,要求文字通順、簡練,反映論文的主要觀點。用第三人稱敘述,不用“本文”、“作者”等為主語,可用“文章”等。
(八)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一般以3-8個為宜,其間均用“;”隔開,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關鍵詞”三字不加任何括號,字體、字號為“黑體、五號”。
(九)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十)名詞術語盡量寫全稱,少用縮略語,1篇文章內一般不宜超過5個,不超過4個漢字的名詞一般不使用縮略語,以免影響文章的可讀性。
三、審稿周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期刊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發行周期為:半月刊,期刊級別:省級期刊,建議投稿前仔細核對格式要求,避免因細節問題延誤發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創刊于1952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半月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理論聯系實際,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學科基礎理論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進學院教學、科研工作的發展,為教育改革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
該刊被國內多個核心數據庫收錄,包括: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這顯示了其在政治學界的學術影響力和權威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數據統計
主要參考文獻期刊分析:
主要引證文獻期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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