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天津檢察》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文稿應具有創新性、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規范。
(二)為加快稿件處理速度,本刊實行審稿意見及時反饋制度,盡量為來稿附上審稿意見,15日內會給出審稿意見。
(三)每篇參考文獻,要求注明在文章中的使用位置;參考文獻,必須方便讀者查找,至少要能找得到,一般包括作者名、文獻名及文獻出處三個部分。
(四)題名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便于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一般不用副題名,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五)對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在正文中以注釋首次出現的順序編號,注釋內容按編號順序標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謝。
(六)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七)作者是指科研內容的構思,具體研究工作的執行及撰稿執筆等方面的主要貢獻人員,能夠對論文的主要內容負責答辯的人員,是論文的法定主權人和責任者。作者署名不宜過多,一般不超過8名。
(八)來稿請附相關的內容摘要和關鍵詞。內容摘要在稿件正文之前,以100—300字為宜,簡介主題范圍、目的方法、內容梗概、創新之處、主要結論。
(九)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
(十)圖、表要少而精,應有足夠的信息,具有自明性。線條圖中點線要準確、清晰、美觀,不宜過粗或過細。表格編排采用三線表,不帶豎線。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天津檢察》是一本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85年創刊,由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主管,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主辦,為雙月刊。
該刊設置了津檢隨筆、檢察長論壇、疑案精釋、檢委會園地、亮點巡禮、難點研討、濱海視窗、法理研究、檢察實務、檢察風采、辦案札記、檢察文苑等等欄目,覆蓋政治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治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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