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土地法制科學》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作者簡介應包含姓名、所在單位詳細名稱、聯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及郵編、具體職稱(職務)和學位等信息。
(二)摘要應能明確、客觀地反映文章的主要內容與觀點,文句連貫,長度以300字左右為宜,請勿寫成文章結構介紹、自我評價或文章引言,摘要中不要出現“本人”、“本文”及類似表述。
(三)注釋要完整規范,至少包括作者(編者)、譯者及其國別,文獻題目,出版單位(及期刊名稱)、出版時間(及雜志出版期號),引用期刊、書籍、文集及集刊等文獻時應標注頁碼;外文注釋從其原有體例;引文出自互聯網的,請注明詳細網址及訪問時間,我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中文文獻題名應使用書名號;引文出自報刊的,請勿出現“載”、“載于”字樣;出版時間僅須標明年份,無須標注“第×版”、“修訂版”等。
(四)作者在投稿后60個工作日內未接到本刊編輯部通知的,可自行處理。作者在投稿后60個工作日內知悉來稿已經或者即將在其他公開出版物或互聯網平臺刊登的,請立即通知本編輯部。受限于本刊人力物力,未被刊用的來稿不再退還,請作者自行保留底稿。本刊有權在尊重作者觀點的前提下對來稿進行文字上的修改、刪節。作者不同意編輯部自行刪改的,請在來稿時聲明。
(五)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六)論文中的注釋全部使用腳注。使用序號123…在文中上標“123…”,同時在論文后注釋列表排序123…注釋中凡屬于提供文獻出處的,都歸入參考文獻。
(七)文稿應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八)來稿請在郵件標題中注明“作者姓名(所屬機構)”,并以附件形式發送論文,同時注明作者姓名、所屬機構、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
(九)摘要和關鍵詞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十)文章標題用三號黑體,二級標題用四號黑體,三級標題用小四號黑體。級次一般 用一、二、三,(一)(二)(三),1. 2. 3. (1)(2)(3)。序數中文序號用頓號,阿拉伯數字用下 標圓點分開。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土地法制科學》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20年創刊,由中國土地法制與鄉村振興戰略會議聯盟主管,中國土地法制與鄉村振興戰略會議聯盟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田野采風、外國法譯評、評論綜述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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