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盛京法律評論》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來稿要求論點明確、文字簡練、數據可靠,論文一般包括題目、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英文譯文、正文、符號說明和參考文獻等。
(二)所投稿件需是本人原創。如為多人合作作品,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并注明其他作者。因稿件著作權引發的糾紛,由作者自行負擔。
(三)引用多作者文章合成之文集時,應首先注明特定文章作者,然后依次為文章名,文集編者名,收入該文之文集名,出版者,地點及版次,頁碼。
(四)題目應能準確概括文章內容,一般不超過20字。如非必要,不用副題名。英文標題內容應與中文標題相應。
(五)正文應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六)注釋是對文章中某一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也可以是作者對自己觀點的闡發。注釋隨頁標注,采用“①、②、③……”符號排序。
(七)論文組成: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所在省市及郵政編碼、摘要、關鍵詞、中圖分類號、第一作者簡介、正文、參考文獻等。
(八)中文摘要300~500字,是以第三人稱對文中觀點進行概括,能簡明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關鍵詞3~6個為宜。
(九)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十)插圖盡量簡潔,反映論文所必需的內容,避免相互重復或與正文重復。一般不超過6~8幅,具體視篇幅和內容而定。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盛京法律評論》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6年創刊,由遼寧大學主管,遼寧大學法學院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理論園地、實務研究、比較法視野、學術新聲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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