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時代法學》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二)“摘要”為稿件核心觀點的凝練,字數不超過300字。關鍵詞不超過5個。
(三)參照“中國學術期刊檢索與數據規范”的要求撰寫;首頁底腳標名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份、性別、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文末注明作者聯系地址、電話、郵政編碼。
(四)來稿若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省部基金項目,請在文稿中標明其基金來源和編號,我刊可以優先審核發表。
(五)正文:要求結構嚴謹,表達簡明,語義確切,論點鮮明,論據充分,引用規范,數據準確。文內標題要簡潔、明確,標題層次不宜過多,可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標號,如“1”“1.1”“1.1.1”的形式。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時代法學》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99年創刊,由湖南教育廳主管,湖南師范大學主辦,為雙月刊,國內統一刊號為CN:43-1431/D,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1672-769X。
該刊設置了法學縱橫、法學爭鳴、司法實踐、域外法評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時代法學發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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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官員任職回避之辯:歷史、制度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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