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報是一本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政治期刊,1985年創刊,半月刊。該刊嚴控學術質量,努力吸引高質量論文,為該行業領域發展建設與科研成果傳播做貢獻,歡迎大家踴躍投稿或訂閱。本刊主要欄目有:簡報、研究報告、專題研究、文獻綜述。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報》創刊于1985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半月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是一本正式發布四川省政府文件、決策和公告的官方期刊。它旨在向社會公布有關行政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報告、決策決定和其他公告等內容,提供政府決策信息的透明度和公開性。它是四川省政府與社會公眾之間溝通的橋梁和窗口。
該雜志刊登的內容涵蓋了四川省政府的各個方面和領域。它發布的文件包括省級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省政府的決策決定、政策文件和重要程序公告。同時,該雜志還會刊登省政府領導的講話、工作報告、會議紀要等內容,以及對重大事件和突發事件的通報。
該雜志注重信息準確和及時性。它采用嚴謹的信息收集、編輯和發布機制,確保所公布的內容真實可靠,并且及時傳達給社會公眾。它還配備了專業的編輯團隊,負責文稿的整理、編撰和校對,確保發布的文件語言通俗易懂,符合閱讀習慣和需求。雜志還注重版面設計和排版風格,力求簡潔清晰。它采用統一的版式和排版規范,使讀者能夠快速定位所需信息,方便閱讀和查找。它也采用印刷和電子兩種形式發布,以滿足不同讀者的閱讀需求。
為了增進與社會公眾的互動和交流,雜志還設立了讀者信箱和意見建議欄目,鼓勵讀者就政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它重視公眾的反饋和參與,對于具有影響力和代表性的意見,雜志會進行匯總和反饋給相關政府部門。
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
(一)所有來稿請遵守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請勿一稿兩投。所有來稿均不退稿,請自留底稿。來稿若一個月未接到用稿通知,可自行處理。
(二)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錄入該數據庫或以其他形式出版發行,請在來稿時向本刊聲明。
(三)參考文獻按文中出現順序編號,內部資料和未發表文獻不可列為參考文獻。引文內容須與原文獻核對無誤。
(四)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五)正文應盡量減少層次,一般不宜超過3層。有標題內容才列數字序號(沒有標題的內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數字序號后不用加點,但要空1格。
(六)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采用頁下注,注號用①②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出處,采用文末注,用[1][2][3]順序標注。
(七)來稿需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單位、地址、郵編、職務、專業等信息,寫明電子郵箱及電話以便聯系。凡學生來稿請務必注明學校、專業和年級。
(八)摘要是文章主要論點的客觀陳述,要能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或創新觀點,字數為200字以上,避免以“本文研究了……,指出了……,本文認為……”等形式表述。
(九)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成都市督院街30號,郵編:6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