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人權研究·輯刊》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論文以2萬~3萬字為宜,案例評析、書評不受此限。本刊不接收英文譯文和合作署名稿件。來稿附中英文摘要、關鍵詞,另附作者信息及通訊方式。
(二)三個月內未接到刊用通知者,敬請自行處理。本集刊實行每頁重新編號的腳注注釋體例。引用性注釋必須真實、必要。對觀點的引用,應注重代表性;
(三)對事件、數據的引用,應注重資料來源的權威性。限制對非學術性書籍、非學術性期刊及報紙文章和網絡資料的引用。說明性注釋以必要為限,并應盡量簡化表達。
(四)文中如出現外國人名,第一次出現時需譯成漢語,用括號標注外文原名,以后出現時直接用漢譯人名。
(五)本刊注釋采用腳注形式,引用文獻需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注釋順序為:作者,書名,出版者,出版時間,頁碼。
(六)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七)摘要是客觀反映論文主要內容,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內容必須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
(八)題目力求簡明醒目、確切,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題目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頂格排。
(九)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份、性別、籍貫、職稱、最后學位(或在讀學歷)。
(十)圖表需要準確清晰。圖表均放在有關文字說明處。文中的數字一般用阿拉伯數字,引文除外。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人權研究·輯刊》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1年創刊,由山東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管,山東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權利發展研究、司法人權研究、人權實證研究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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