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歐洲語言文化研究》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注重原創性和規范性。來稿應具有一定深度,觀點鮮明,資料翔實,數據準確,論據扎實充分,論說清楚,邏輯嚴謹,條理清晰,文字精練,語句通順。論文字數為8,000—13,000(含中英文標題、摘要、關鍵詞及參考文獻),書評書訊、訪談實錄、會議綜述一般字數為3,000—5,000。
(二)論文具體格式請參照本刊所附格式說明。來稿正文請勿署作者姓名和單位,須另附頁寫明論文題目、姓名、單位、學歷、職稱、職務、研究方向、通信地址及郵編、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三)正文文本,5號宋體,單倍行距,頁邊距上下限、左右邊距均采用Office 軟件的默認設置。
(四)本刊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每頁單獨編號,以①②③等序號標注于相關語句標點后的右上角。
(五)來稿要求論點明確、重點突出、文字精練、數據可靠。
(六)摘要應能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字數一般不超過200字。
(七)中文文題一般在20個漢字左右,作者姓名及工作單位在文題下,按順序排列。
(八)作者和通訊作者的姓名、工作單位科室、電話、詳細通訊地址、郵編和Email。
(九)計量單位:按我國的法定計量單位。標點符號、數字用法等均按國家標準執行。
(十)參考文獻必須是作者閱讀過并對文章有參考作用的主要文獻,由著者對照原文核定。未正式出版資料不能作文獻引用。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歐洲語言文化研究》是一本在文化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5年創刊,由北京外國語大學歐洲語言文化學院主管,北京外國語大學歐洲語言文化學院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文學譯介與批評、國別與區域研究、中歐交流、訪談實錄、會議綜述等欄目,覆蓋文化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文化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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