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歐洲法律評論》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來稿文責自負,且必須是未曾在任何出版物以及互聯網上發表過的原創作品,請勿一稿多投,并保證不存在任何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
(二)來稿應反映領域內發展與水平,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條理清晰、題文相符、文字簡明,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實用性、可讀性。
(三)文后須列出參考文獻條目(序號和文中出現的順序相對應)。主要責任者如超過3人,可在第三個責任者后加“,等”,否則需列出全部著、譯者。
(四)論文標題一般不用縮略語,即使不得不使用,也應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和公式。
(五)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六)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七)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學校及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職務職稱、現從事的研究工作情況。
(八)關鍵詞須為規范詞、單詞或術語,應體現文章特色,具有專指性,在文章中有明確的出處,且不是泛義詞。
(九)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十)來稿文責自負,且必須是未曾在任何出版物以及互聯網上發表過的原創作品,請勿一稿多投,并保證不存在任何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歐洲法律評論》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6年創刊,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歐盟法研究室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歐盟法研究室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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