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來稿文責自負。所有作者應對稿件內容和署名無異議,稿件內容不得抄襲,必須健康守法,積極向上。
(二)若自投稿之日起,1個月未收到任何稿件處理通知的作者,可與本刊編輯部聯系,嚴禁一稿多投,一經發現,一律退稿。
(三)參考文獻:本刊要求所有參考文獻按照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做實引,在引用處用上角標的形式標注,如“[1]”、“[2]”等。
(四)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準確地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五)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六)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七)作者姓名、職稱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訊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郵編、電話、手機、傳真和Email。
(八)摘要應反映論文的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結論,并充分反映論文的創新點,表達簡明、語義確切,以100 ~300 字為宜。
(九)論文為科研課題、項目成果的,需注明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同括號內填寫課題或項目編號,如為多項課題、項目成果應依次列卅,以分號分隔。
(十)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是一本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98年創刊,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主管,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為半月刊,國內統一刊號為CN:15-1358/D,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2095-2368。
該刊設置了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文件、自治區政府文件、部門文件、新聞會、政策解讀、人事與機構、政府令、政府工作報告等欄目,覆蓋政治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治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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