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南開大學法政學院學術論叢》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邏輯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必要時應做統計學處理。
(二)作者若有抄襲、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或者稿件內容侵犯他人名譽權、隱私權、人格權的,由作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本刊概不負責。
(三)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原始語種非英文參考文獻后同時附相應的英文項目,并注明其原始語種。
(四)文稿題目及各級標題要求簡短醒目,各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即按照1;1.1;1.1.1……統一編號。
(五)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六)注釋是對文章標題、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號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注釋位置在正文結束之后,參考文獻之前。
(七)作者簡歷,包括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郵寄地址及郵政編碼。
(八)摘要須用第三人稱寫法,去掉廢話、套話、空話,慎用結論性、定義性的字詞和語句。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過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過250個實詞。
(九)基金或課題項目:若要標注獲得基金或課題贊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或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南開大學法政學院學術論叢》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99年創刊,由南開大學法政學院主管,南開大學法政學院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社會學經驗研究、社會學理論及方法研究、附錄:教學管理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本文內容整理自網絡公開平臺,如遇信息錯誤,請及時通過在線客服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