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歷史法學》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來稿必須論點明確、數據可靠、內容詳實、語言精練。
(二)本刊實行匿名評審制度,文責自負,切勿一稿多投。來稿一經刊用,即視為作者許可本刊使用該稿件的發表權、發行權、復制權、網絡傳播權等。
(三)文中參考文獻序號用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1]。一種文獻在同一文中被反復引用者,用同一序號標示。
(四)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五)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六)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七)作者姓名:用真實姓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在篇首頁腳注標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稱、學位、主要研究方向。
(八)來稿請在正文前寫150字左右的摘要和3至6個關鍵詞,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稱寫成文章結構介紹,并且不得含自我評價。
(九)基金項目的成果或論文,請在首頁注明基金項目類別、課題項目名稱及編號。
(十)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盡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計量單位請以近期國務院頒布的為準,不得采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歷史法學》是一本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8年創刊,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主管,清華大學法學院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研究報告、簡報、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欄目,覆蓋政治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治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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