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京師法學》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本刊實行三審定稿制,取舍稿件重在學術水平,來稿須符合學術期刊的一般編排規范要求,來稿將在1個月內告知錄用與否,請作者自留底稿,切勿一稿多投。
(二)編輯部對稿件有刪修權,不同意刪修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我刊被國內多家學術期刊數據庫收錄,不同意收錄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
(三)參考文獻是論文中引用的觀點、數據和材料等內容的出處,用帶方括號的數字(如[1])按順序編碼標明,并與文末編碼對應。
(四)標題簡明扼要,中文標題一般不宜超過18個字,英文標題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如果標題語意未盡,則可用副標題。
(五)正文章節標題占一行,用黑體,小標題獨占一行,前空兩格,且一律用阿拉伯數字 (從1開始) 表示,形式為1.1 1.1.1 1.2……2.2.1 2.2……
(六)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請用中文數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字。
(七)作者姓名:用真實姓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在篇首頁腳注標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稱、學位、主要研究方向。
(八)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提取出文章的主要觀點。力避類似這樣的用語:本文從幾個方面論述了什么問題,對什么問題提出了個人的獨到見解等。
(九)基金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作者單位上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本刊將優先處理與刊登。
(十)計量單位使用我國法定計量單位,公式及中外文字符務必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等,易混淆字符第一次出現時用鉛筆注明。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京師法學》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7年創刊,由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主管,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學科專論、學術論評、域外法音、青年文苑、隨筆散論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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