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刑法是一本由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辦的政法期刊,2003年創刊,年刊。該刊嚴控學術質量,努力吸引高質量論文,為該行業領域發展建設與科研成果傳播做貢獻,歡迎大家踴躍投稿或訂閱。本刊主要欄目有:研究報告、簡報、專題研究、文獻綜述。
《經濟刑法》創刊于2003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年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經濟刑法》雜志是一本專業性強的刊物,旨在研究和探討經濟犯罪領域的法律問題。該雜志提供了對經濟刑法實踐和理論發展的深入分析,涵蓋了廣泛的主題和議題。
該雜志的內容涉及經濟刑法的各個方面,詳細介紹了各種經濟犯罪類型,如貪污受賄、侵占、挪用資金、金融詐騙、內幕交易等。它提供了對這些犯罪類型的定義、特征和案例研究,幫助讀者深入了解經濟犯罪的本質和特點。還關注經濟犯罪相關的立法和執法問題,深入探討了刑法規定經濟犯罪的法律依據、司法實踐中的問題和挑戰,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和判例研究。
該雜志強調了預防經濟犯罪的重要性,提供了預防和打擊經濟犯罪的方法和措施。它探討了企業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監管機制等方面的問題,旨在幫助讀者提高對經濟犯罪的認識,有效應對和避免經濟犯罪的發生。關注國際經濟犯罪合作的問題,介紹了國際刑事司法合作的機制、渠道和實踐案例。還關注經濟刑法理論的發展和研究,介紹了經濟刑法的基本理論框架、原則和方法。
總之,該雜志作為經濟犯罪領域的專業刊物,涵蓋了廣泛的議題和觀點,對于從事經濟犯罪研究、執法和預防工作的人士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它通過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為讀者提供了關于經濟刑法的權威信息和深度洞察,有助于提高對經濟犯罪問題的理解和應對能力。
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
(一)來稿須為作者本人原創學術論文,且未公開發表,稿件內容要求文字精煉、層次清晰、觀點鮮明。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因文字、引注、圖片等引發的觀點或版權問題,皆由作者本人承擔。
(二)文稿內容依次包括:中文標題,中文摘要及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英文標題,英文摘要及關鍵詞。
(三)參考文獻按“作者名,文稿名.期刊名.年份,卷數(期數):頁碼.”或按“作者名.書名.出版社名,年份:頁碼,”等標注。
(四)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以簡明、具體、確切的詞語,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五)正文中各級標題一律用中文數字連續編號,一級標題編號為“一”“二”,二級標題編號為“(一)”“(二)”。
(六)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七)稿件請附作者簡介,主要內容有: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與部門、職稱或職務、研究方向、通信地址、聯系方式(電話及郵箱)。
(八)來稿請附相關的內容摘要和關鍵詞。內容摘要在稿件正文之前,以100—300字為宜,簡介主題范圍、目的方法、內容梗概、創新之處、主要結論。
(九)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十)圖要清晰、精確。坐標中的物理量及單位要使用規定符號標注。同一內容或同一組數據,如列成表,不再作圖;已用圖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金相照片請提供原件并標明放大倍數。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上海順昌路622號,郵編:200025。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