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本刊稿件從發表之日起,如無電子版、網絡版、有聲版等方面特殊說明,即視作投稿者同意授權本刊電子版、網絡版、有聲版等的復制權、匯編權、發行權、翻譯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及其轉授權等專著權。
(二)如論文屬于某科研課題或基金項目,在首頁地腳處寫出項目名稱及編號;在首頁地腳處寫清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職稱。
(三)前言須簡要介紹論文的寫作背景和目的,說明論文研究的熱點及存在的問題,點明主題的理論依據、實驗基礎、研究方法及結果,應言簡意賅、重點突出。引言內容應避免與摘要和結論雷同。
(四)文稿中摘引他人成果,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并以注釋的形式在文后列出。
(五)作者姓名(作者所在單位名稱,所在省和城市名稱,郵編),如多名作者則分行依次排列。英文作者姓名及單位(作者姓名格式:“ZHANG De-Lin)。
(六)摘要須簡潔客觀地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是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的詞或詞組,數量為3~8個,多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七)稿件中凡采用他人研究成果或引述,在正文中采用括號注(括號注內注明作者、出版年份,書類文獻加注頁碼)與文末列參考文獻形式予以說明;正文括號注與文末參考文獻必須一一對應。
(八)如果能用文字簡潔說明的內容就不必列表。圖、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序號及圖題、表題。
(九)文題力求簡明,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 字,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12 個實詞)。
(十)刊物僅接受原創性稿件,來稿文責自負,恕不退稿,稿件寄出3個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可自行處理。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是一本在環境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6年創刊,由中國政法大學生態與資源法治研究中心主管,中國政法大學生態與資源法治研究中心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第一篇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第二篇 應對氣候變化、第三篇 熱點研辯等欄目,覆蓋環境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環境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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