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海關法評論》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本刊持有對稿件的刪改權,不同意刪改的請附聲明。如不同意,請在來稿時說明。因人力有限,恕不退稿。自收稿之日3個月內未收到用稿通知的,作者可自行處理。
(二)注釋與參考文獻:注釋是對論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用帶圈數字注于當頁頁腳;參考文獻是論文中引用的觀點、數據和材料等內容的出處,用帶方括號的數字(如[])按順序編碼標明,并與文末編碼對應。
(三)各層次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層次連續編碼,一級標題使用1,2,3……;二級標題使用1.1,1.2,1.3……;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
(四)引文標示應全文統一,采用方括號上標的形式置于所引內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編號用阿拉伯數字置于半角方括號中,如:“……模式[3]”。
(五)作者需提供如下信息(多個作者應分別介紹):姓名、性別、籍貫、職稱、學位、主要研究方向、工作單位名稱、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E-mail地址。
(六)摘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
(七)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八)用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時,如每段文字不長可在同一自然段內接排,如每段文字均較長,可另起一自然段。
(九)圖表每篇文稿附表一般不超過4個。表題置表的上方,表注置表的下方。一般使用三線表(即頂線、表頭線、底線),如有合計項,可以加一條分界欄線。
(十)提交方式:征稿要求通常會說明稿件的提交方式,如在線系統提交、郵箱投遞等。您需要訪問期刊的官方網站,查找有關提交的指南和具體投稿方式。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海關法評論》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0年創刊,由上海市法學會海關法研究會;上海海關學院海關法研究中心主管,上海市法學會海關法研究會;上海海關學院海關法研究中心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關稅法律問題、走私法律問題、海關法專題研究、國際海關法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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