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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約和承諾的概念
(一)要約的概念
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以訂立合同為目的而發出的,由相對人受領的意思表示。在商業活動中要約也稱為“報價、發價或發盤”。
依據我國《合同法》第14條規定,要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首先,要約必須是特定的人的意思表示,旨在以要約人的承諾以成立合同。要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次,要約一般要向特定的人發出,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發出。例如,懸賞廣告。再次,要約必須能夠反映所訂立合同的主要內容,即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要約是對未來合同的設計,一旦被承諾,合同即成立。第四,要約應表明要約人在得到有效承諾時,即受其約束的意旨。
(二)承諾的概念
承諾,是指受領要約的相對人為成立合同而同意接受要約的意思表示,在商業交易中又稱“接盤、還盤、收盤”。
有效承諾必須具備以下要件:首先,承諾必須由受領要約的相對人作出。其次,承諾的內容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承諾對要約內容進行實質性變更的,不構成承諾而視為新要約和反要約。再次,承諾必須在承諾期限內作出,否則,除要約人及時通知該承諾有效以外,視為新要約。最后,承諾需向要約人作出。
三、企業對采用要約和承諾方式訂立合同的管理
采用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形式,通過要約和承諾形式訂立合同雖有許多優點,但是采用這種方式訂立合同無論就合同訂立過程而言,還是就合同證據形式而言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為防范合同風險和合同訂立過程的風險,企業應當加強對該種締約過程的管理。
第一,必須有訂立合同的需求,方可對外發出要約或對要約人進行承諾。要約及承諾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發出就意味著有可能使合同生效,屆時如果企業不履行要約或者承諾,就可能面臨被追究締約過失責任或違約責任的風險。
第二,要約和承諾應當經由企業法律顧問或者律師審查。在采用信件或數據電文形式以要約和承諾方式訂立合同的情況下,合同一旦生效,要約和承諾的內容將構成合同條款,如果沒有企業法律顧問和律師把關,很可能給企業帶來合同風險。
第三,嚴格管理自己的各種數據電文信息系統。根據《合同法》第11條規定,這些系統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根據《合同法》第25條、26條、16條、32條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以要約和承諾的方式訂立合同,合同可以無須像合同書那樣經過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才可生效,除非交易雙方事前做出關于簽訂確認書的約定。從實務中看,傳真雖可以蓋章或者簽字,但由于接收方收到的是復印件,其蓋章或者簽字已經不能成為有力憑證,電子郵件等不能直接用印。因此,筆者認為只要要約和承諾是從企業的系統中發出的,無論企業是否在電文上蓋章或簽字,都會對企業產生法律約束力。因此,企業應當嚴格管理好自己的各種數據電文系統。
第四,企業對外發出的要約最好明確規定承諾期限。根據《合同法》第23條的規定,要約規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在要約規定的承諾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約沒有規定期限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據此,如果企業在要約中沒有規定受要約人承諾的期限,受要約人就享有在合理期限內承諾的權利,而合理期限在實務中是非常難以把握的,這就勢必使企業處于一種被動不利局面。
第五,企業對外發出要約最好規定接受承諾的方式。根據《合同法》第22條的規定,如果要約規定了承諾方式,承諾應當按照要約的要求作出,如果要約沒有規定承諾的方式,承諾根據交易習慣作出。實踐中承諾可能是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口頭、行為等方式。因此,根據《合同法》第26條、16條、21條關于承諾生效和合同生效的規定,如果企業未在要約中明文規定承諾的方式,勢必給企業的業務部門及時接受承諾和判斷合同生效的時間帶來影響。
第六,企業對外發出要約最好規定接受承諾的方式和接受承諾的系統及聯系人。承諾的效力是承諾一經成立后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其主要是指發生的時間與其效力的內容方面。生效時間理論界主要有發信主義和受信主義兩種觀點。我國立法采用的受信主義又稱“到達主義”,即承諾的生效是在承諾到達要約人之時,對于一些承諾并不需要進行通知。由此可見,在電子商務往來中,采用數據電文的形式所訂立的合同中,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承諾的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承諾生效時間。承諾到達則合同生效,此時若行政部門與業務部門溝通不及時則會導致合同履行的延誤,可能構成合同違約。
第七,為了節約締約時間程序,企業對外發出要約時,可以在要約中載明哪些條款受要約人是可以變更的,并表明變更范圍和幅度。這種明示方式既可以保護企業的合同利益,又可以加快締約進程。
第八,正確使用電子簽名簽發要約和承諾。根據《電子簽名法》第2條、第3條規定,企業可以采用電子簽名的方法簽發要約和承諾,以有效證明發送的數據電文的真實性。企業也可以要求對方采用電子簽名的方法簽發數據電文,以確定接受電文的真實性。
「問題提出
此案涉及的是交叉要約能否直接成立合同的問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合同法》第17條規定:“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合同法》第18條規定:“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合同法》第1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合同法》第2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二)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案情分析及處理結果
根據《合同法》第13條的規定,合同的成立應當經過要約人的要約與承諾人的承諾。雖然在本案中,劉某與商某就同一宗百貨按批發價購銷的生意同時相互致函,且函的內容一致,但這只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同時相互發出內容相同的要約(交叉要約),不能以此認為合同當然成立,合同的成立仍然應當經過受要約人的承諾。在這種交叉要約的情形下,發出要約的雙方都享有撤回要約、撤銷要約或者拒絕承諾的權利。在本案中,商某在收到劉某要約的有效期內明確表示拒絕承諾,同時自己的要約由于承諾期限屆滿,劉某未作出承諾而失效,因此雙方的要約都已失效,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的合同沒有成立。因此,劉某訴訟的理由不能成立,商某依法不應承擔違約責任。
「存在的問題
對于交叉要約是否成立合同,有以下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交叉要約本身并不能成立合同,因為雙方都是向對方發出要約,只有當對方正式表示接受時,雙方意思表示才達成一致,所以,即使在交叉要約的場合,雙方也可以拒絕對方所發出的要約。承認交叉要約將成立合同,將否定要約人的撤回權和撤銷權。另一種觀點認為,既然雙方已經有相同的意思表示,法律可推定雙方已經作出了承諾。我們認為,前一種觀點更為有利于保護訂約雙方的利益,使雙方都可以享有撤回要約和撤銷要約或者拒絕承諾的權利,但如果在兩個要約的有效期內,雙方都不作拒絕的明確表示,為了促進交易,可推定為互有承諾,使內容一致的要約達成合意,合同得以成立。
之所以如此認為,是因為在交叉要約的情況下,雖然雙方的要約意思表示—致,可以據此預測相互可能達成訂約協議,但不能推斷雙方必然訂約。交叉要約畢竟只是訂立合同過程中的要約階段,不能得出必須相互承諾的結果,因而不能直接成立合同。因為雙方的要約同時發出以后,不能忽視下列因素:
1、要約可以撤回或撤銷。市場情況瞬息萬變,要約人發出要約時,難免有考慮不周的地方。如果硬性規定要約人對要約沒有絲毫變動的權利,不僅對要約人不利,有時也可能蛤受要約人造成損失,因而要約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撤回或撤銷的。要約的撤回是指要約人在要約生效前使要約不產生或喪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約的撤銷是指要約人在要約發出后使要約喪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兩者的不同點在于前者發生在要約生效之前,后者發生在要約生效之后;相同點則是兩者都發生在承諾作出之前。因為承諾通知一旦送達要約人即生產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便不能撤銷其要約。既然交叉要約的雙方當事人都依法享有對自己所發出的要約予以撤回權和撤銷權,所以當然不能直接成立合同。
2、受要約人享有對要約的拒絕承諾權。對于要約,受要約人可以承諾,也可以拒絕承諾。交叉要約的雙方既同是要約人,又同是受要約人,都享有對對方要約的拒絕承諾權。既然法律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這項權利,交叉要約也就不可能當然成立合同。
3、交叉要約都只是要約,而不是承諾。雖然雙方要約的內容一致,但都處于訂立合同過程中的起始階段,沒有進入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承諾階段,沒有完成從要約到承諾的訂立合同的全過程。因而交叉要約不能直接成立合同。
從實際情況看,交叉要約可能產生以下幾種法律后果:1、在兩個要約的有效期內,雙方都不作拒絕的明確表示,可推定為互有承諾,使內容一致的要約達成合意,合同得以成立。
寒凝胃痛此胃痛與“受寒”有關,如受涼或過服生冷之品等。其特點為胃痛暴作,喜溫喜暖,得溫則疼痛緩解,遇寒則疼痛加劇,或喜熱飲等。治療原則為溫胃散寒、理氣止痛,可選用溫胃舒膠囊、香砂養胃丸、仲景胃靈片、石榴健胃散等。注意事項:服藥期間忌生冷之品;注意局部保暖;胃痛如灼熱、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
內熱胃痛患者平時嗜食辛辣、油膩之品,久之內熱則郁于體內。其特點為胃脘灼痛,燒心感,泛酸,口干,口苦,或喜冷飲,或伴有大便干結等。治療原則為清熱、和胃止痛,可選用胃力康顆粒、楓蓼腸胃康顆粒、左金丸等。另外,“熱”多與“濕”蘊結于體內,這時,除上述癥狀之外,患者多伴有脹悶感、身體困重、口膩、口渴但不欲飲水等癥狀,可適當選用王氏保赤丸等,可取得較好的效果。注意事項:服藥期間宜食清淡之品,忌辛辣、油膩之品;服藥期間不宜服用滋補性中成藥;大便溏薄者慎用。
氣滯胃痛臨床證實,長期或短期內的情志不暢也可導致胃痛。這類患者平時有抑郁、焦慮、緊張或容易生氣等表現,屬于氣滯胃痛,其特點為胃脘脹痛,噯氣頻作,情志不暢時誘發胃痛或胃痛加重等。治療原則為疏肝理氣、和胃止痛,可選用氣滯胃痛顆粒、六味安消膠囊、舒肝止痛丸或胃蘇顆粒等。注意事項:保持心情舒暢,不宜發怒或抑郁、緊張;服藥期間忌生冷、油膩之品;適當體育鍛煉。
不是。要約邀請的法律意義不僅在于邀請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還在于提出交易條件以及與交易條件有關的條件,而且這些條件可以拘束邀請人,可以構成先合同義務,也可以進入合同,演變成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5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來源:文章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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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文章屋網 )
中圖分類號:G427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992-7711(2014)23-087-1
一、深刻理解算法,提高計算正確率,實現數學“雙基”向“四基”的完美過渡
“雙基”是我國數學教育多年形成的傳統,隨著社會的發展,只是強調“雙基”(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已經不能滿足現實的需要,因此,《標準(2011年版)》明確提出“四基”(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動經驗),并把“四基”與數學素養的培養進行整合:掌握數學基礎知識,訓練數學基本技能,領悟數學基本思想,積累數學基本活動經驗。在計算教學中,教師引導學生進行系統閱讀,不僅能讓學生更深刻地理解算理的含義,而且能讓學生正確地運用算理來進行計算,以此來提高學生計算的正確率。
案例一:蘇教版小學數學五上第68~69頁“小數乘法”的教學
通過課前預習,大部分學生已經粗略地懂得了小數乘法的算法,為了讓學生進一步明白算理的含義,我是這樣引導學生進行系統閱讀的:
(1)觀察第68頁例1的圖,從圖上你能獲取哪些數學信息?你還能發現隱藏在圖文背后的信息嗎?請把從例題圖中讀到的信息與大家交流一下。
(2)根據圖中所給的數學信息,你能提出哪些數學問題?
(3)仔細閱讀數學教材,看看書上都提了哪些數學問題?你會解答嗎?先在練習本上試試看。
……
從“雙基”到“四基”是多維數學教育目標的要求。系統閱讀讓學生悟出了用豎式計算時的算理,幫助學生理清了思路,進一步加深了學生對算理的理解與掌握,提高了計算的正確率,從而使數學閱讀促進了學生整體思維的形成和深化,不僅提高了學生的思維品質,而且實現了數學“雙基”向數學“四基”的完美過渡。
二、明確概念內涵,拓展概念外延,尋找數學“四基”聯動的催化劑
在概念教學中,如果教師僅僅以引導者的身份,告訴學生概念的形成過程,讓學生被動接受,這樣會阻礙學生主觀能動性的進一步發展。通過引導學生對概念進行系統閱讀,可以讓學生更清楚明確概念的內涵與外延,這樣學生學習概念時就不會覺得枯燥乏味,而且能積極主動地去感受概念,理解概念。因為數學基本知識和數學基本技能往往是顯性的,而數學基本思想和數學基本活動經驗通常是隱性的。因此,數學“四基”聯動是數學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時展的必然趨勢。
案例二:蘇教版小學數學五下第60~61頁“分數的基本性質”的教學
教學伊始,我先講了一個“猴王分桃”的故事,讓學生從整體上感知“猴王的聰明之處”。這時學生的思維是模糊的統一。接下來我是這樣引導學生進行系統閱讀的:
(1)閱讀第60頁的例1,你有什么重要發現?為什么后面三個分數可以用等號連接?這與“猴王分桃”的故事有異曲同工之處嗎?
(2)閱讀第60頁例2,你會照書上的樣子折一折、涂一涂,并用分數寫一寫嗎?觀察自己寫的幾個分數,這幾個分數也可以用等號來連接嗎?為什么?
(3)觀察12=24=36和12=48=816兩組等式,你能發現它們的分子、分母是怎樣變化的?從上面的變化中,你發現了什么?
……
系統閱讀,讓學生親身經歷自主獲取新知的過程:通過看一看、填一填、折一折、涂一涂,說一說等實踐活動,讓他們自主發現分數的基本性質的特點以及用途;通過尋找新舊知識之間的聯系,探尋分數基本性質的作用,使學生進一步明確概念的內涵,進而拓展了概念的外延。系統閱讀是使數學“四基”聯動的催化劑。
三、明白對錯成因,找出問題癥結,完善數學“四基”聯動的強力膠
在辨誤教學中,只是讓學生判斷對或錯是不夠的。通過引導學生對學習材料進行系統的閱讀,不僅能讓學生明白對或錯的成因,找出問題的癥結,而且能讓學生從根本上去理解數學知識,解決數學問題。糾錯,是完善數學“四基”聯動的強力膠。
案例三:一道有關圓的判斷題
把一個圓平均分成32份,拼成一個近似的長方形。如果長方形的周長比圓的周長長10分米,那么這個圓的面積是314平方米。()
(1)學生初讀數學材料后,教師提問:這道題對嗎?請說明你的理由。
(2)教師引導學生再次進行系統閱讀:
①要求圓面積,必須知道圓半徑,這個10分米與圓半徑有什么關系呢?
②把一個圓平均分成32分拼成一個近似的長方形,拼成的長方形與圓又怎樣的關系?
③這道題有幾處錯誤?最核心的錯誤是什么?
(3)錯誤成因分析:
①讀題不認真,沒有發現單位的變化;
②沒有弄懂題意,不會分析,不明白圓的半徑是多少;
③不會閱讀,沒有搞清楚組成上面數學材料的各元素之間的關聯。
但要約本身并不是合同,所以一般情況下是可以撤回。那么當要約生效后,即要約到達受要約人后,還能不能撤銷要約的問題涉及到本文探討的關鍵: 交錯的要約是否能夠使合同成立? 各大法系對于此問題有些出入。
假設, 2016 年10 月1 日,A 以信函的方式向B 發出要約,以3 萬美元將自己使用的汽車賣給B。同一天,B 也以信函的方式向A 發出要約,表示愿意以3 萬美元購買A 的汽車,信函于10 月2 日同時到達對方。那么A 與B 之間最終能否使得合同成立? 案例中,A與B 各自向對方發出的要約就是交錯的要約,又稱為交叉要約,通常是指當事人采取非對話式的方式,幾乎同時相互向對方提出兩個獨立且內容相同要約的現象,且雙方當事人彼此均不知有要約的現象。交錯的要約通常發生在依非對話方式簽訂合同的場合,如果在依對話方式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則有同時表示的問題,所謂同時表示,是指對話人之間同時為同一內容的作出意思表示。
簡單來講,單從其中某一個要約來看,與普通的要約沒有任何區別,從性質上講所有要約都是一個意思表示,且非法律行為。但如果將兩者結合起來看,交錯的要約就出現了一些獨特的特征。比如說,雙方當事人在發出要約時都不知道對方要向自己發出要約; 也都在收到對方要約之前發出了要約; 雙方要約發出的時間大致是相同的,且內容必須一致; 最后,發出交錯的要約的前提是均采用非對話方式。那么,對于交錯的要約的法律效力,也就是最終合同是否成立,兩大法系均有不同的看法。
在約定買賣貨物所有權方面,有一個案例很有借鑒意義。英國有一家公司購買荷蘭某公司的鋁土,打算將一部分鋁土用于本公司生產,另一部分鋁土用于轉賣出售。買方接受鋁土后支付了部分貨款,在沒有付清其余貨款前破產,接受破產清算。買方已轉賣的部分鋁土由清算人支配,剩余的部分鋁土尚未投入生產。英國法院受理了該破產案。賣方在訴訟中主張:對于轉賣鋁土的收入和剩余的鋁土賣方擁有優于其他債權人的請求權,理由是合同列明了所有權轉移條款:(1)只有當買方付清全部貨款時,未投入生產的鋁土才能轉為買方所有;(2)買方對未投入生產的鋁土只有保管的責任;(3)在買方付清全部貨款之前,賣方對投入生產的鋁土所生產出來的成品或最終產品享有追償權,即買方轉賣鋁土或對用鋁土生產出來的最終產品的出售,只是賣方的行為,其收益歸賣方所有。英國法院的判決支持了賣方的主張,確認以上合同三條款具有法律效力,使賣方免愛了損失。
從這個案例的啟發中,在約定關于對貨物買賣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時,賣方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約定買賣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有在買方付清全部貨款后才能轉移給買方,在買方沒有付清全部貨款前,賣方必須保有對標的物的全部所有權。
二是要根據買方接受貨物后,對貨物可能不同的處理方式進行具體的約定。一般來說,買方收受貨物后,會有三種處理方式:一是用于生產;二是用于轉賣出售;三是存放在倉庫里。要根據這三種處理方式對貨物所有權轉移進行分別的約定,使約定具體化。
三是一定要約定賣方的追償權,即對買方把收受貨物用于生產后相關的成品、半成品及出售后的收益擁有追償權,對買方把收受貨物進行轉賣出售后的收益擁有追償權。這兩方面的權益是最容易引起爭議的,因為,往往是貨物的形態已經發生了變化或轉化,原物已經不存在了,或者已經歷了幾次易主,關系或聯系已經復雜化,對此進行約定,便利主張賣方的權利。
四是要約定買方在貨物所有權方面的對應責任或權利,使雙方對貨物的所有權方面的權利互相統一對應,這對賣方主張和保護自身正常權益是十分有利的。因為,把對方的權益限定了,相等于約定了自身的權益,在訴訟中更有利于自身權益的解釋與主張。
人教版二年級下冊第六單元《童年的游戲》中的活動課《童謠說唱會》。
教學目標:
1、學唱《小老鼠上燈臺》,進一步熟悉童謠歌曲,了解什么是童謠。
2、通過唱、讀童謠,感受童謠的趣味性。
3、以童謠說唱會的交流學習,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音樂活動,體驗音樂與生活的密切聯系,激發學生關注本土(多元)童謠文化。
教學重、難點:
通過學唱《小老鼠上燈臺》感受童謠歌曲的韻律美(節奏、音調、標準的語言)。
教學過程:
一、談話導入
1、了解童謠。
2、請學生說一說自己會說、會唱的歌謠。
二、學習童謠。
1、學習《小老鼠上燈臺》
(1)按節奏讀歌詞。
(2)教師用聽唱法教唱歌曲。
(3)學生隨伴奏錄音,完整演唱歌曲。
2、學習《跳皮筋》。
(1)學生自己嘗試讀《跳皮筋》。教師總結(關注節奏、音調、標準的語言)。
(2)教師范讀后,學生再讀。
(3)跳一跳:模仿跳皮筋的動作,邊跳邊讀童謠。
(4)師生總結:童謠的節奏與跳皮筋的節奏、音調、語言的關系。
3、拓展學習海南童謠《數字歌》
學習關注點:童謠的的韻律感和地域方言,體現童謠的趣味。
4、小結:
收集學習更多的童謠,下節課舉行班級童謠大賽。
培養兒童的音樂綜合素養活動是非常有必要的,它可以幫助兒童快樂健康地成長。
一、音樂綜合素養活動可以幫助兒童塑造健康的人格
兒童時期是一個人性格、人格培養的關鍵時期,在這個時期,他們面對這個不太熟悉的世界或許有些迷茫、困惑,會產生浮躁、伴隨煩惱。適當地參加培養音樂綜合素養的活動可以幫助兒童去認識世界、了解世界,消除困惑、拋去煩惱,例如:有關英雄人物的音樂可以幫助兒童去了解這個人物,去了解那段歷史,動聽的音樂不像枯燥的書本,可以使兒童很快地了解多彩的世界,在恰當的時機去引導兒童學習英雄人物的高尚性格,以完善兒童自身的性格。
二、音樂綜合素養活動可以幫助兒童健康成長
愉悅的心情可以使兒童健康成長,活潑、健康的音樂活動可以使兒童保持心情愉悅,優美的旋律又可以使兒童的聽覺器官健康發育,兒童跟隨音樂進行身體的律動也可以使身體健康發育,以促進兒童的全面發展。
三、音樂綜合素養活動可以培養兒童的能力
合理的音樂綜合素養活動可以培養兒童的創新能力,例如:在兒童聽完幾首兒歌時,鼓勵兒童自發地進行兒歌創作,并對其創作的兒歌進行肯定,可以以社區為單位,進行兒童兒歌創作比賽,通過這些活動培養兒童的創新意識,培養他們的思維能力。
四、音樂綜合素養活動可以美化兒童的心靈
音樂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音樂活動可以凈化兒童的心靈,提升兒童的情操。音樂活動是抒發兒童情感的重要途徑,音樂也是讓兒童感受到生活美、藝術美的必要途徑。音樂活動也可以培養兒童對自己祖國的認知,對自己民族的認知,有民族自豪感,有國家榮譽感。
五、音樂綜合素養活動可以挖掘兒童的潛力
音樂活動多種多樣,在兒童時期進行音樂素養綜合活動有利于挖掘兒童各方面的潛力,不僅僅只有唱歌、舞蹈、音樂等方面,例如:在進行音樂活動時會與其他孩童一起進行,有利于挖掘人際交往能力;在進行歌曲創新時,有利于挖掘兒童的寫作能力;在學習樂器時,能夠挖掘兒童的記憶能力等等。連法國著名的雨果都承認音樂活動對人的智力和各種能力具有開發作用。
六、音樂綜合素養活動可以培養兒童的觀察能力
在進行各種培養兒童音樂綜合素養的活動時,兒童要去觀察,進行記憶,這一過程中就很好地培養了兒童的觀察能力。這對兒童的大腦與眼睛相互配合能力有很大都開發,這對兒童來說是個很好的鍛煉。一個觀察能力強的人,他將來的發展道路必定不錯,俗話說:“處處留心皆學問,勤察深思出真知。”
中圖分類號u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6708(201 0)29-0074-02
1、設計說明
通常,提交給業主的設計圖冊中的設計說明,應包括造價(概算、修正概算或預算及其比較)情況,在造價編制過程中,編制人員應當認真閱讀與熟悉設計說明中的造價編制有關的內容,以便在造價編制時能全面理解設計意圖和要求,正確摘取有關經濟參數。
2、平面布置圖與橫斷面布置圖
對該類圖的閱讀和熟悉,重點在于掌握各種設施布置的位置、數量和形式。
3、管理機購及養護設施
管理機購及養護設施包括:
1)管理養護機構構成圖。在該圖中示出了各級管理養護機構的體制、業務科室的構成及相互關系;2)養護機械設備一覽表。在該表中,按公路養護的需要分別列出機械設備的需要數、規格、型號等。
4、安全設施
安全設施圖、表包括:
1)安全設施一覽表。在該表中,列出了安全設施的名稱、編號、規格型號、布置位置、樁號、數量(或長度)等,在表中有匯總,列出了各種安全設施的總數量;
2)標志一覽表。在標志一覽表中,列出了標志名稱、編號、布置位置、樁號、板面圖式、尺寸及編號(圖標編號)、反光要求、支撐結構形式、數量等;
3)安全設施材料數量表。該表中的數據是安全設施造價編制的重要依據,其數量應對照各設計圖予以核定;
4)護欄設計圖。在該圖中分別繪制了路側護欄、中央分隔帶護欄的結構設計圖和護欄端部、過渡段、防撞墊、活動護欄、混凝土基礎等設計圖;并列出了單位材料數量表;
5)防眩設計圖。在該表中示出了防眩設施的結構設計圖和各部件設計圖;并列出了單位材料數量表;
6)隔離柵設計圖。該圖中繪出了隔離柵的結構圖,斜坡路段、端部及拐角結構處理圖,跨溝渠、通道、橋梁、互通式立體交叉等圍封外理圖和開口處大門設計圖;并列出單位材料數量表;
7)橋梁防護網設計圖。在該圖中繪出了橋上的防護網的結構圖和各部件設計圖;并列出了單位材料數量表;
8)混凝土護柱設計圖與導流塊設計圖。一般示出了混凝土護柱或混凝土導流塊的結構、尺寸、所用材料、工程數量等;
9)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設計圖。在該圖中示出了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的規格、尺寸、所用材料、數量等;
10)標志結構設計圖。在該圖中,按不同類型分別繪出了結構設計圖、連接件及錨固大樣圖、基礎結構及配筋圖,板面布置圖等;并列出了單位材料數量表;
11)標線設計圖。在該圖中分別繪出了標準路段標線設計大樣圖及出人口標線、導流標線、收費廣場標線、平交路口渠化標線、車行道寬度漸變段標線、導向箭頭、路面文字標記、立面標記、突起路標等的設計圖;并列出了單位材料數量表;
12)視線誘導標結構設計圖,在該圖中,示出了視線誘導標結構組成、尺寸、所用材料等;并列出單位材料數量表;
13)安全設施布置圖。在該圖中繪出了各互通式交叉區域、服務區、收費廣場以及公路交通條件比較復雜、安全設施相對集中路段的布置圖。
5、監控設施
監控設施圖、表包括:
1)監控設施工程數量表。該表中列出了序號、工程(設施)名稱、布置位置、樁號、數量等;
2)監控設施材料數量表。該表中列出了序號、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質量、數量等;
3)設備安裝一覽表。該表中列出了序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安裝位置、樁號、數量等;
4)外場設備沿線布置圖;
5)外場設備平面設計圖;
6)外場設備橫斷面設計圖;
7)監控系統設備配線圖。在該圖中繪出了控制中心。分中心、外場設備等的配線圖;
8)外場設備接地裝置圖。在該圖中繪出了控制中心、分中心、外場設備等的接地裝置圖;
9)監控系統配電施工圖。在該圖中繪出了控制中心、分中心、外場設備等的配電施工圖;
10)監控系統軟件流程及軟件模塊詳細框圖;
11)外場設備支撐結構設計圖。在該圖中繪出了結構設計圖、連接件及錨固大樣圖、工作平臺和基礎結構及其配筋圖等;并列出了材料數量表;著存在可變標志,也要按上述要求繪制。
6、通信設施
通信設施圖、表包括:
1)通信工程數量表。在該表中列出了序號、工程名稱、設置位置(樁號)、數量等;
2)通信設施材料數量表。在該表中列出了序號、名稱、規格(型號)、單位質量、數量、質量等;
3)設備安裝一覽表。在該表中列出了序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安裝位置(樁號)、數量等;
4)人孔布設一覽表。在該表中列出了序號、人孔樁號、人孔類型、出孔方向等;
5)光纜線路圖;
6)光纜線路傳輸系統配置圖;
7)通路組織圖;
8)光纜纜芯及保護層結構斷面圖;
9)光纜接頭盒及保護罩圖;
10)人孔光纜接頭安裝方式圖;
11)進站光纜安裝方式圖;
12)光纜進站封堵和保護圖;
13)光配線架的運用、排列、配線圖;
14)PABX的中繼方式圖;
15)主配線架的電纜運用、排列、配線圖;
1 6)數字配線架的電纜運用、排列、配線圖;
17)室內走線架(槽)布置及電纜運用、排列、安裝圖;
18)各類機房設備的布置、安裝圖;
19)緊急電話控制臺設備連接圖;
20)PABX話務臺、網管設備、計費終端設備的排列連接圖;
21)用戶終端設備安裝圖;
22)數字傳輸、圖像傳輸、移動通信等各分系統控制、管理設備的排列連接圖;
23)移動通信天線系統的安裝連接圖;
24)通信機房交、直流供電設備配置圖;
25)通信站接地系統圖;
26)通信站接地裝置安裝圖;
27)通信管道施工圖。該圖包括各類人(手)孔、過橋管箱、沿線管理站房、收費站、服務區等的橫穿管線、標準件及非標準設計圖;
28)路側緊急電話平臺設計圖;
29)路側緊急電話機安裝圖;
30)其他圖表。
7、收費設施
收費設施圖、表包括:
1)收費設施工程數量表。在該表中列出了序號、工程名稱、設置位置、樁號、收費人口及出口數量等;
2)收費設施材料數量表。在該表中列出了序號、名稱、規格(型號)、單位質量、數量等;
3)設備安裝一覽表。在該表中列出了序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安裝位置、樁號、數量等;
4)收費站、收費分中心、收費中心設備安裝、配線圖表,包括計算機、不中斷電源、對講機控制臺、閉路電視控制臺、監視器等設備的安裝方法和配線等;
5)收費車道設備安裝、裝配圖,包括在車道安裝的車輛檢測器探頭等;
6)其他設備安裝、配線圖;
7)收費廣場通信電纜芯分配圖,包括數據傳輸、對講系統等通信電纜;
8)收費廣場設備配電、接地系統配線施工圖;
9)收費設備基礎、支撐件施工設計圖;
10)收費車道、收費站、收費分中心、收費中心各級計算機數據流程圖;
11)各種軟件模塊詳細框圖;
在收費設施圖、表的熟悉和閱讀中,重點是結合圖紙核對收費設施工程數量表、收費設施材料數量表和設備安裝數量表中與造價編制有關的數據。
8、供電、照明設施
供電、照明設施包括:
1)供電設施。供電設施圖、表包括列出了序號、名稱、負荷容量、樁號、數量等的供電設施一覽表;列出了序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的供電設施主要設備、材料數量表;示出了供電、變電所與電力網的相互關系,電力輸送線路方案、輸送距離等的供電系統構成圖;變電所電力系統圖;變電所機房布置及設備安裝圖;備用電源(柴油發電機組織)切換原理圖;低壓配電盤系統及設備圖;電力電纜敷設圖;電力電纜管道及電力井施工設備圖;防雷接地系統圖;配電設備接地設計圖;其他圖表等。
2)照明設施。照明設施圖、表包括列出了序號、工程名稱、設置區段、樁號、負荷量等的照明設施一覽表;列出了序號、名稱、規格(型號)、單位質量、數量等的照明設施材料數量表;照明系統圖;繪出了按各照明區段分別繪制的各照明區段的燈柱、電纜管道等設施的平面布置形式;照明配電箱線路圖;繪出有按不同類型繪制的照明燈柱(高桿燈柱)、燈具等的結構設計圖(包括基礎及配筋圖等)的照明設施結構設計圖,高桿燈柱還繪制有防雷接地設計圖。
9、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圖、表包括總體工藝設計和建筑設計的圖表。總體工藝設計的圖、表包括:
1)建筑規模一覽表。在該表中分別列出或一并列出了各類管理、養護用房(包括管理中心、分中心、服務區、停車區、養護工區、求援站、收費站等)的設置位置(樁號)、用地面積、建筑面積、房屋技術要求、建筑標準等。
2)建筑場地總體布置圖。在該圖中繪出了管理中心、分中心、服務區、停車區、養護工區等的建筑場地與主線(或周圍公路網)的相互關系,區域內各功能小區和公路網的平面設計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