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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21-0080-02
引言
2015年3月,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互聯網+”行動計劃,明確列出了有關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規劃,互聯網金融正從金融服務體系的完善者逐步過渡為金融體系的參與者和合作者。“互聯網+”是從工業時代的創新1.0到信息時代、知識社會的創新2.0下的互聯網發展的新業態,指以互聯網為主,包括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技術等一整套信息技術在經濟、社會各個領域的擴散,本質在于傳統行業的數據化和在線化。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實際運用的一種形式,憑借其快捷便利、準入門檻低等優勢迅速崛起,使大眾擁有更加多元化的投資融資方式,無抵押貸款、第三方支付、P2P網絡貸款、眾籌融資等多種商業模式不斷發展完善。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
互聯網金融是指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等一系列現代科學信息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新型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產生的原因可以從供給與需求兩個方面闡述。需求方面,由于傳統金融機構高門檻高手續費,導致了處于長尾理論尾巴上的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或中低收入者長期被排斥在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之外,而新興的互聯網金融因其方便快捷、透明度高、成本低,恰好滿足了中小理財投資者的需求。供給方面,信息通訊技術、大數據、云計算的迅速發展,刺激了互聯網技術和金融功能的有機結合,提高了金融效率,豐富了金融生態。
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主要有以下六種商業運作模式:一是第三方支付,目前常見的第三方支付有中國銀聯、支付寶,財付通、快錢支付、易寶支付、拉卡拉等。二是眾籌,主要有京東眾籌、眾籌網、點名時間等,據國內金融市場研究資料顯示,從平臺的影響力和可靠度方面排名,眾籌網綜合第一,京東眾籌位列第二。三是P2P網貸,常見P2P平臺有陸金所、拍拍貸、人人貸、宜信等。四是大金融數據,主要有兩類,以阿里小額信貸為典型代表的平臺模式和京東金融為代表的供應鏈金融模式。五是信息化金融機構,主要有三類,分別是以“融E購”為代表的金融電商模式、以網上銀行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業務電子化模式和以互聯網為基礎的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六是互聯網金融門戶,常見的有網貸之家、融360、91金融超市、大童網、安貸客等。
二、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傳統業務的影響
(一)對存款業務的影響
存款業務是商業銀行傳統業務中的基礎業務,是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途徑。互聯網金融業務的范圍逐步擴大,本質上具有商業銀行存款方面的特點,因而對商業銀行存款業務造成極大的沖擊。互聯網基金因其明顯高于商業銀行存款業務的收益率,吸引了大量商業銀行儲戶的閑置資金,從而對商業銀行的儲蓄存款形成分流。以余額寶為例,2013年6月上線,是目前規模最大的貨幣基金。2014年余額寶七日年化收益率一度高達6.76%,最近也一直維持在2.4%左右,遠高于銀行活期儲蓄。
(二)對貸款業務的影響
商業銀行傳統的信貸業務具有復雜的征信體系、煩瑣的審批過程和較高的手續費用,這也會導致信用記錄不完備的小微企業獲取貸款十分困難。互聯網信貸模式則利用海量的大數據資源細分目標客戶,分析客戶貸款需求和還款能力,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務。互聯網融資的出現分流了對商業銀行融資服務的需求,給商業銀行的傳統信貸業務帶來一定的挑戰。互聯網融資包含三種主要模式:P2P網貸、眾籌融資和電商小貸。以中低端理財市場為主要業務目標的P2P網貸公司,不受資本充足率和杠桿率的要求,低門檻,低成本,很大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近三年來,網貸運營平臺數量增長迅速,從2013年的800家上漲到2015年的2 595家,網貸成交量自2013年的1 058億上漲到2015年的9 823億元,增長幅度高達828.45%。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不斷完善,互聯網金融的影響力將會進一步增強,對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沖擊也一定會不斷加大。
(三)對中間業務的影響
商業銀行中間業務主要包括支付結算、銀行卡、、擔保、承諾、交易、咨詢等。互聯網金融創新,金融市場化改革,使得商業銀行存貸利差縮小,從而更加重視中間業務的盈利性,但第三方支付的發展,打破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壟斷格局。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被廣泛采用,因其價格較低,操作便捷,很容易被消費者接受,中間業務有被替代的可能性。在支付結算業務方面,如支付寶、財付通等既可為個人客戶提供信用卡免費跨行還款等資金支付服務,也可為企業客戶提供大額收付款、一對多批量付款等資金結算服務。作為國內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的支付結算功能涉及網絡支付、轉賬、手機充值、水電煤繳費等多個領域。
三、商業銀行與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分析對比
(一)商業銀行的優勢
1.資金和客戶資源豐富。傳統商業銀行依靠幾十年來的穩健運營,已經積累了大量的優質客戶資源,對其順利開展業務起到了基礎性作用,這是近幾年新興的互聯網金融一時無法超越的。盡管互聯網金融發展速度加快,但是自身經濟資本實力依然無法與商業銀行相抗衡。
2.風險管理體系健全。商業銀行擁有更專業的風險控制管理體系和信用風險管理經驗,切實履行著穩健經營的理念,確保了客戶資金安全性,比互聯網金融具有更好的風險控制管理方面的優勢。互聯網金融目前的發展仍缺乏規范性和自控力,例如P2P跑路的事件屢見不鮮,整體的風險水平較高,資金安全保障不完善,一旦出現系統性風險,互聯網金融企業違約可能性極大。
(二)互聯網金融的優勢
1.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商業銀行傳統主流業務往往需要較高的信用水平和較高的交易費用,重心放在需求曲線的頭部,即資金力量雄厚的大企業上,因而中小企業難以及時獲得所需的資金和服務。而互聯網金融依托互聯網信息技術與大數據搜索技術,成本較低,效率較高,整合跨地域的分散資源,能滿足中小企業和中低收入者的金融需求,實現長尾效應和資源的有效配置。
2.信息處理分析能力高效。互聯網金融借助云計算、大數據技術,記錄和分析客戶消費與商戶經營的數據信息,掌握了客戶的消費意愿、財產狀況、信用水平和還款能力,獲取了一些個人或機構沒有完全披露的信息。而這一信息采集和分析過程,又在互聯網上完成,發揮了大數據強大的整合分析能力,從而省去了不必要的中間環節,大大提高了信息處理效率,降低了資金成本,這是傳統商業銀行無法高效低廉實現的。
四、我國商業銀行應對的措施建議
(一)加強與互聯網企業的合作
互聯網金融和商業銀行各具有不同的優勢和資源,商業銀行想要得到長足發展,下一步就需要與互聯網企業加強合作,借鑒互聯網金融成功發展的經驗,將互聯網技術同傳統金融業務相結合,全面提升金融服務的水平和質量,調整商業銀行的服務理念和服務方式,提高客戶黏度和忠誠度,突破發展瓶頸。如百度與中國銀行、中信銀行等多家商業銀行開展合作,涉及聯名信用卡、電子商務平臺、大數據、金融支付等多個領域,這是銀行與互聯網企業深度合作的典例,較好地整合了雙方資源。
(二)加大產品創新力度
互聯網金融通過獲取的客戶需求信息提供差異化的金融產品,自身得以快速發展的同時弱化了商業銀行原有的代銷產品經營模式。銀行若想要在扭轉因互聯網金融導致的客戶大量流失的局面,就需要依據客戶的需求與體驗感受開發特色化、個性化的金融產品。商業銀行可通過細分市場,構建客戶相關行為數據庫,為客戶提供定制化、高度專業化的金融服務及產品,提升客戶體驗。同時,開展網絡營銷,通過應用互聯網技術降低成本費用,保證利潤來源。
(三)加強專業復合型人才的培育
互聯網金融和商業銀行的競爭取決于人才的競爭。在“互聯網+”時代下,商業銀行面對擁有高端人才的互聯網金融的沖擊,要積極轉變發展策略,進行金融創新。在這方面,除了積極引進具備金融營銷知識與互聯網應用技能的專業復合型人才外,在日常的經營過程中,還要定期對銀行員工進行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培訓,避免員工知識結構單一化。只有培育出一支既懂銀行金融業務、又了解計算機信息技術的高素質人才隊伍,商業銀行真正才能保持核心競爭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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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國務院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就針對金融業發展問題提出,要促進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這就為金融業的未來發展方向指明了方向。但是,互聯網是開放運行體系,金融業應用互聯網技術的同時,還需要面臨由網絡的這一特性所帶來的風險。
一、互聯網金融的表現形式
從互聯網金融的表現形式來看,隨著各種具有應用價值的網絡技術軟件被開發出來。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中,已經得以應用的技術包括搜索引、大數據挖掘技術、云計算技術以及社交網絡等等,讓金融交易更為便捷,只要金融交易的雙方都能夠分擔風險成本以及資金期限匹配成本,就可以實現交易,而不需要通過如銀行、證券公司等就可以完成。包括貸款、股票等等,都可以實現網上交易,這種交易時候有效的,且受到法律保護。在這種金融運行模式下,人們的各種金融交易和支付效益大大提高,應用非常便捷,特別是網絡上利用搜索引擎或者是社交網站對相關信息進行處理,就可以使運行成本得以降低。這種交易模式類似于無金融中介狀態的運行模式。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發展現狀
1.互聯網技術的開放性使互聯網金融的穩定運行受到影響
金融市場的運行要符合均衡化原理,就可以確保信息的真實可靠性。但是,金融市場的具體運行中,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導致互聯網金融無法到達預期的運行效果。這就需要針對金融市場實施監管,特別是互聯網金融,由于互聯網技術的開放性而導致各種問題存在。要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就要在確保金融創新的同時,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以確保互聯網金融健康穩定地發展。
2.市場化運行中使得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控制力不強
中國的金融市場中,投資風險是大量存在的,除了顯性的投資風險之外,還存在著隱性的風險,主要體現在金融擔保上。特別是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的時候,一些隱性的承諾是否能夠兌現,都屬于是風險問題,還有一些存款保險,看似辦理的是存款業務,但事實上是保險業務。這些都存在著對客戶的誤導行為。對于客戶而言,由于對“剛性兌付”已經形成了思維定勢,那么,風險定價機制就難以發揮效用。
3.互聯網金融運行中所存在的欺詐行為
一些互聯網金融平臺上,在對營銷市場進行開發的過程中,會變相地推銷風險系數比較高的金融產品,消費者對這些金融產品并不是很了解,當購買這些金融產品而遇到風險的時候,就必然會引發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存在這種欺詐行為的主要原因在于,網絡營銷更為注重預期的收入效益,并不會向消費者對風險以詳細產品,而消費者對有關金融知識缺乏了解,就會導致這種現象發生。
三、互聯網金融管理需要遵循的核心原則
1.互聯網金融管理的監管原則要與監管規則相匹配
互聯網金融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使得所建立的監管模式能夠發揮指導監管對象正確履行各項職責的作用,并對是否能夠實現監督管理目標進行評估。通常而言,實施互聯網金融管理,在監督管理工作中,并不會實施直接的管理,更不會對監管對象的工作以干預,以避免影響監督對象具體業務的展開。監督管理部門會按照監管規則,以相關的法律規定作為主要的監管依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互聯網金融管理要能夠將風險容忍度體現出來
創新是發展的動力。互聯網金融運行中要實現創新,主要體現在金融衍生品要能夠與供給變化相適應,而并不需要考慮到需求變化。互聯網金融是基于互聯網技術而發展起來的。金融業由傳統的金融運行模式轉向互聯網運行模式,也是適應信息時展的結果。
3.互聯網金融管理要確保線上與線下協調一致
金融管理部門對互聯網金融實施監督管理的時候,為了避免監管套利行為的存在,就要做到線上與線下協調一致。所謂的“監管套利行為”,就是能夠合理利用監督管理標準中的模糊地帶,盡量選用較為寬松的監督管理標準,以在降低監督管理成本的同時,還可以獲得收益最大化。金融市場會因為監管套利行為的存在而導致信息失真,嚴重影響了金融市場的公平競爭,并導致金融監督管理難以發揮應有的效用。
四、總結
綜上所述,運用互聯網技術開展金融業務,是目前普遍應用的金融運行模式。在技術應用方面,是將互聯網技術和通信技術相結合利用,實現了網絡平臺上完成資金的融通、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等等各項功能。要確保互聯網金融能夠健康發展,就要將行之有效的監管體系構建起來,并根據網絡金融的運行情況而對監管體系不斷地調整和完善,以使互聯網金融的潛在附加值發揮作用,使金融業成為有生命力的行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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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內涵各不相同
其實,目前國際上尚無機構對互聯網金融做出權威統一的定義,國內研究中比較主流的觀點以謝平教授(2012)提出的區別于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第三種融資方式,即“互聯網金融模式”為代表,他對這種模式的定義是“支付便捷,超級集中支付系統和個體移動支付統一;信息處理和風險評估通過網絡化方式進行,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在資金期限匹配、風險分擔等上的成本非常低,可以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貸款、股票、債券等的發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網上進行。市場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無金融中介狀態,可以達到與現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和銀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還能大幅減少交易成本”[1]。在這個模式設想里,很重要的一點是,這個模式要摒棄金融中介的存在,它試圖改變的其實是市場參與的主體和形式。
基于此,筆者認為,區分“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目前最好的角度就是從行為主體和參與形式來理解。所謂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電商等非金融機構依托于支付技術、云計算、大數據和社交網絡等互聯網工具和手段,介入金融領域,從而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務,主要形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網絡小額信貸、基提供論文寫作和寫作服務lunwen. 1KEJI AN. COM,歡迎您的光臨于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臺、眾籌、網絡保險和金融理財產品網絡銷售等模式。而金融互聯網(也被稱為金融互聯網化),則指的是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自我革新和自我變革,從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其參與形式表現在利用互聯網技術進行數據的處理,采用電腦、手機、移動終端等新的交易渠道、開辦電子商務等。前者是互聯網公司從事創新型金融業務,而后者則是傳統金融機構將自身業務互聯網化(見表1)。在這種區分界定下,二者的差異表現在很多方面。
表1 “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的行為主體和參與形式
(一)衍生的背景不同
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為代表的新技術對人們日常生活的滲透、網絡經濟與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和傳統銀行業務逐漸不能夠滿足客戶需求的背景下,產生的一種具有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為特征的新興金融業態;金融互聯網固然離不開網絡技術的發展與應用,但促其發展更直接的動因則是日趨激烈的同業競爭、互聯網金融強勢發展所帶來的巨大沖擊和金融脫媒的壓力,通過進軍互聯網,以實現傳統金融服務的網絡化與增值化。
(二)現實定位不同
互聯網金融定位于“平臺金融”、“平臺經濟”,在平臺經濟理念下,互聯網金融企業通過搭建、開放網絡金融平臺,可以使客戶通過平臺實現在線融資、現金管理和跨行支付等功能;而金融互聯網的定位則是“渠道”,目前金融互聯網的步伐多是開設網上銀行、產品上線、進行數據處理和開辦電子商務,互聯網在其中發揮的只是渠道的作用,最終不過是延伸或增加了傳統金融機構的交易渠道。
(三)資源配置特點不同
互聯網金融模式中資源配置的特點是去中介化,即資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網上并匹配,供需雙方不再需要銀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機構撮合,可以通過網絡平臺自行完成信息甄別、匹配、定價和交易,信息更加對稱,市場更充分有效,從而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所描述的無金融中介狀態。而金融互聯網模式中傳統金融機構雖然發力互聯網技術,但始終無法改變其作為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中介組織的特定身份。
(四)創新內容不同
由于國內金融監管的要求和金融產品創新本身的復雜性,目前國內的互聯網金融主要還是基于服務手段和方式的創新,很難做到金融產品上的創新。而在金融互聯網進程中,一直以來作為金融創新的主體的傳統金融機構,不僅可以創新服務手段和服務方式,更在金融產品創新方面大有用武空間。
(五)監管要求不同
在監管要求和力度上,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遠未在同一層面之上。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中一方面由于業務涉及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工信部、商務部等多個監管部門,另一方面由于業務創新速度快,缺乏現成的行業法規,導致目前在風險控制、技術安全隱患等方面監管缺位,風險隱憂值得關注。而傳統金融機構作為金融互聯網的主體,明確由銀監會和央行監管,在貸款業務、支付結算等方面有多個明文法規和一系列明確要求,監管相對成熟。
二、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各有競爭優勢
(一)互聯網金融的比較優勢
1.龐大的網絡用戶群。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31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國上網用戶數量為5.64億,位居世界第一位,互聯網普及率為42.1%。時隔半年,截止到2013年6月底,該中心公布第32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顯示,中國網民數量已達到5.91億,較2012年底增加2656萬人;互聯網普及率為44.1%,較2012年底提升了2.0個百分點,數據短期內的快速增長,顯示出人們對互聯網越來越依賴,也意味著互聯網金融的規模經濟潛力巨大。(見圖1)
來源: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32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2013.7
圖1 中國網民規模與互聯網普及率
2.開放的資源平臺。互聯網金融搭建的資源平臺是開放的,一方面是資源的開放,在這個平臺上實現了資源的共享;另一方面,是對參與主體的開放,運算力強大的電子系統可以 將客戶拓展的邊際成本削減至幾乎為零,“二八定律”成立的前提也隨之消失,因而,以往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忽視甚至所排斥的80%的中小客戶可以進入平臺,真正參與金融活動,這一點使得互聯網金融更具有普惠金融、民主金融的意義。
3.海量的信息和數據。互聯網金融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和第三方支付組織在運營中積累了大量的客戶交易信息和信用數據,進而構建起互聯網信用評價體系和信用數據庫,可以識別中小客戶的信用情況,消除融資中信息不對稱的障礙。例如,阿里巴巴通過淘寶、天貓等平臺形成的數據,可以解決用戶的信用評級、風險評估等問題,再通過阿里金融體系為符合條件的商家發放貸款。未來互聯網金融還可以依托海量的信息,利用云計算將消費者的財產狀況、消費習慣等數據進行分析,從中挖掘商業價值,智能滿足用戶需求。
4.便捷和高效的服務。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尊重客戶體驗,以客戶體驗為主導,一切都是為了使客戶能夠更便捷、更高效、更低成本的完成交易;同時,智能搜索引擎通過對信息的組織、排序和檢索,能有針對性地自動匹配需求,大幅提高信息搜集效率。在這種方式下,信息充分透明,定價完全競爭,大幅度提升了服務的效率。
(二)金融互聯網的比較優勢
1.雄厚的資金實力。互聯網是真正“燒錢”的領域,為了爭奪市場、積累客戶、開發后臺技術,前期往往需要大量的投入,很多互聯網企業就是因為投入難以為繼而不知所終。金融互聯網的行為主體是銀行等傳統金提供論文寫作和寫作服務lunwen. 1KEJI AN. COM,歡迎您的光臨融機構,在其業務互聯網化的過程中,無論是做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還是開發電子商務,其雄厚的資金實力都足以支撐各項投入,這一點互聯網企業是難以匹敵的。
2.良好的信用品牌。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經過長期的發展運營,積累了極高的公信力,在用戶心中的地位根深蒂固,相比較近年互聯網金融企業頻繁發生的“卷款跑路”現象,傳統金融機構的誠信品牌無疑可以為金融互聯網的發展吸引更豐富更穩定的客戶資源。
3.較高的風險管理能力。金融業是經營風險的行業,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等構成了復雜多變的風險環境,傳統金融機構在實踐中不斷優化風險管理流程,建立并完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健全各項風險控制規章制度,形成了互聯網金融難以企及的風險防控優勢。
4.得天獨厚的政策保護。表現在監管部門嚴格管制市場進入,行業準入門檻高。譬如現行監管規定:“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從目前來看,互聯網企業獲取銀行牌照的難度很大。
三、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是競合與共生的商業生態
(一)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是“競爭+合作”的關系
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互聯網金融通過發揮“鯰魚效應”,在理念和觀念上對傳統金融機構帶來沖擊,激發金融互聯網的崛起和發展;金融互聯網則打通了銀行卡賬戶與第三方支付賬戶資金的雙向互轉,為互聯網金融搭建的支付平臺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在業務上,互聯網金融企業著力在傳統金融機構業務的盲區小微企業和個體貸款方面,與金融互聯網布局高端客戶形成錯位營銷,共同發展的態勢。
同時,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各自的跨界實踐或者說競爭也越來越多。互聯網金融毋庸贅述,第三方支付、微型貸款、金融產品代銷、余額寶等都已經有很成型的產品;金融互聯網方面包括手機銀行、微信支付、遠程理財等創新也不少,特別是網上商城,譬如建行的融通商務、交行的交博匯、民生的民生電商等都做得風生水起。應當看到,不論是互聯網企業從事金融,還是金融企業進入互聯網領域,謀求的都是協同效應,而非簡單多元化。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不是簡單取代和顛覆的關系,更多的則是“競爭+合作”的關系。
(二)基于合作實現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的共生共贏
從長期看,資本短缺、是否有能力提升安全和穩定性制約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對海量非結構化數據,整合與分析的能力的嚴重欠缺則是金融互聯網發展中的瓶頸,未來只有充分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打造合作互惠的模式,才是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突破局限、共生共贏的發展之路。
1.共享數據資源與客戶信息。互聯網金融企業從電子商務、網絡支付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客戶資源與交易信息;金融互聯網企業經過多年的運營,與交通業、制造業、物流業、零售業等行業龍頭企業建立了長期的緊密合作關系。雙方可以有條件的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交叉銷售。
2.聯合做大做強貸款業務。首先,是小微企業貸款業務,其需求量巨大,與大企業信貸相比,能帶來更高的利差收益,成為時下亟待開發的信貸市場。其次,是消費信貸業務,未來10年我國個人或家庭貸款購房、買車、婚慶、游學仍有巨大的市場需求。加強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之間的合作,借助互聯網金融積累提供論文寫作和寫作服務lunwen. 1KEJI AN. COM,歡迎您的光臨的海量信用交易數據和客戶評價、快速的市場應變能力,可以有效發掘新客戶群,拓展信貸業務;同時充分發揮金融互聯網雄厚的資本實力、監管賦予的吸收存款的能力和零售信貸風險管理能力,通過強強聯合,可以實現共贏。
3.合作開發全新的支付工具。在目前線上支付、包括傳統銀行線下支付相對飽和情況下,開發全新的支付工具可以是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合作的又一個切入點。包括移動支付、二維碼支付、O2O(Online To Offline,即線上篩選服務,線下交易支付)等,在新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通過合作開發全新的支付工具,使支付更加人性化,為客戶提供超一流支付服務,這方面前景廣闊。
4.共同開拓大眾理財市場。目前銀行重點布局高凈值客戶,互聯網金融的服務能力僅限于“屌絲”階層,而國內廣大的中產階級特別是他們的財富管理和投資理財需求則屬于銀行和互聯網能力都不能顧及的真空地段。加強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之間的合作,將互聯 網金融大數據信息、支付渠道與金融互聯網的專業能力和產品相結合,在大眾理財市場會有非常廣闊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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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的意義
理論意義:本文通過從金融中介的理論出發,引入管理學企業核心競爭力理論并以國內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指標框架為標準,從理論到案例,對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遴選甑別,并給出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商業銀行應當堅持的優勢和改進的不足,進一步豐富和發展商業銀行業務建設理論,提升實效性,實現對商業銀行業務和信貸建設的創新發展提供新的理論素材。
實踐意義:本文試圖激發互聯網金融對于商業銀行的“鯰魚效應”,促進商業銀行的升級轉型,強化商業銀行作為實體經濟催化劑的功能,使其在信息化和市場化的改革發展中健康穩定的發展;另一方面使商業銀行轉變觀念,努力提升服務水平和創新產品種類,以提高自身的競爭力。
二、國外研究進展
國外關于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的研究中,多是關于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技術創新方面的影響。
在國外研究方面,約瑟夫熊彼特早在年就系統性地分析了創新的概念。他認廣西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論文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業務的沖擊與對策研究為,創新是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建立起生產條件和生產要素的組合。該學著指出,創新包含多種形式,諸如如引入新的工藝方法以及新的技術手段、以及開拓新的市場、創造新產品或服務等各種方面。
在信息技術和金融理念都領先全球的美國,互聯網金融最先獲得發展,而后在世界范圍內開始流行。隨著互聯網金融在國外的發展,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研究也日益豐富。在借鑒互聯網金融模式方面,Thomas Schoberth (2006)等論述了社交網絡對于電子商務的積極作用,建議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在線服務時考慮社交網絡的影響;Sally Mckechnie(2006)等分析了互聯網為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分銷渠道的優勢;Xin Ding(2007)等研究了線上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設計方案對于消費者的影響。在互聯網金融模式的風險分析方面,Rui Zhu(2012)等分析了人們借助社交網絡進行金融活動的風險;LeeJ.-E.R(2012)等研究了網絡購物過程中運用金融支付的風險;Gujun Yan(2013)針對互聯網金融融資,提出了對應的監管辦法。在互聯網與商業銀行方面,Mingchi Lee(2009)運用模型分析的方法,分析了網上銀行存在的風險點;Dexiang Wu(2010)比較了英、美兩國各家大型商業銀行網上銀行的服務質量;Kuo Lane Chen(2012)等研究了銀行規模的大小與網上銀行的策略的相關關系;Jyh-Shen Chiou(2012)等闡述了網上金融服務和銀行實體網點的辯證關系。
三、國內研究進展
國內關于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的研究以謝平為代表,他首次提出了互聯網金融的概念,認為互聯網金融是既不同于商業銀行間接融資,也不同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融資方式。他從三個角度對互聯網金融模式進行闡述,第一個角度是支付方式;第二個角度是信息處理;第三個角度是資源配置。陳明昭分析了互聯網金融的集中主要發展模式,并具體闡述了各種模式對商業銀行的影響。李博,董亮具體分析了互聯網金融的三種主要模式,并研究了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宮小林在分析互聯網金融的概念、特征和功能的基礎上,重點闡述了互聯網金融模式在以下幾個方面對商業銀行產生的影響,分別是客戶渠道、融資、定價以及金融脫媒。在以上分析的基礎上,作者認為互聯網金融在短期內不可能動搖商業銀行的盈利模式和經營方式,長期來看,銀行應該借助互聯網進行創新、關于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的研究以陳一稀為代表,他從價值基礎、商業邏輯、財務模型等方面研究了互聯網金融不同于傳統金融的特征。然后按照四種創新方式,如支付方式創新、渠道創新、投融資方式創新和金融機構創新分析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趙昊燕首先介紹了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和特點,其次分析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以及面臨的問題,進而提出了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對策。
在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的影響研究方面,國內學者做了較多研究,但由于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影響的直接數據難以獲得,因此研究停留在定性研究上,尚無實證研究文獻。袁博,李永剛,張逸龍在分析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的基礎上,研究了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去中介化”、“全智能化”和互補共贏”,并指出商業銀行應立足自身優勢和條件積極應對互聯網金融產生的沖擊。趙南岳首先對互聯網金融的特征進行分析,進而深入研究其對在支付結算領域、金融產品銷售領域、物理網點設置以及服務方式變革等方面對銀行業產生的沖擊。邱峰分析了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的沖擊,使得商業銀行的中介角色逐漸弱化,中間業務受到沖擊,并造成客戶資源流失,收入來源受到影響,但作者認為由于互聯網金融自身存在諸多問題,以及銀行業在中國的特殊地位,互聯網金融無法撼動銀行的地位,兩者應該加強合作,實現互利互贏。包愛民在分析互聯網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提出了傳統商業銀行應對挑戰的措施,然后分析了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提出了相應的風險防范建議。周華分析了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和表現形式,然后分析了其對傳統金融業產生的影響,進而提出了商業銀行如何應對互聯網金融的挑戰。
自互聯網技術被開發以來,在不長的時間內就得了迅猛的發展。這就為互聯網從科研、軍事領域“飛入尋常百姓家”提供了條件。而互聯網所具有的跨區域、全天候等特點,使應用互聯網技術的服務相較于傳統服務而言具備了低成本、高效率以及跨區域的優勢。互聯網金融也同樣如此,相較于傳統金融服務,互聯網金融的種種優勢使其發展的勢頭迅猛,為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活力。
一、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模式
(一)傳統金融服務在互聯網方面的延伸
從廣義上來講,互聯網金融的模式也包括傳統金融服務在互聯網方面的延伸。所謂傳統金融服務在互聯網方面的延伸,指的是傳統的金融機構借助互聯網先進技術以及便利功能,在互聯網上繼續實現他們的服務。此類互聯網金融服務包括電子銀行、網上銀行以及手機銀行等。傳統金融服務借助互聯網,實現了線下服務向線上服務的轉變,從空間和時間上擴大了傳統金融服務的功能。
(二)金融的互聯網居間服務
金融的互聯網居間服務典型應用包括P2P信貸、第三方支付平臺、眾酬網絡等。其中P2P信貸是互聯網金融中最具特色的應用之一。在傳統金融領域下,對于微型或者小型企業以及低收入群體的應變較慢,并且收益與成本比例不匹配,而P2P信貸就彌補了傳統金融在這方面的缺陷。
(三)互聯網金融服務
互聯網金融服務就是金融平臺的網絡形式,其代表性應用包括保險銷售平臺、互聯網基金以及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等。如2012年的12月蘇寧成立了重慶蘇寧小額貸款有限公司、2012年11月京東也建立了自己的京東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基本而言,這些互聯網金融服務主要是電商在金融行業的滲透行為。
二、互聯網金融發展面臨的問題分析
(一)法律法規以及監管機制不完善,缺乏必要的行業自律
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的發展還在初步階段,所以并沒有專門出臺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機制。此外,相關的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也不是很完善。這就使得互聯網金融缺乏相應的規范和監管,一旦出現問題將會產生很大的危害。此外,除了缺少必要的法律框架外,互聯網金融也缺乏必要的行業自律。我國的小額貸款聯盟雖然與2013年1月份了有關行業自律的公約,但是僅有極少數相關機構加入其中。
(二)信用信息共享程度低,違約成本低
相較于其他互聯網金融發展較早的國家,如美國和英國等,我國的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較低,違約的成本微乎其微。我國不僅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低,也沒有良好的信用環境,這將會制約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的發展。
(三)技術方面存在缺陷,金融平臺面臨潛在風險
雖然金融服務可以借助互聯網便捷的東風,使其不論在服務范圍與服務效率上都擴大了規模。但是畢竟互聯網技術還存在一些缺陷,無法絕對安全的保障金融信息和資金。除了互聯網本身的缺陷外,眾多互聯網金融公司也沒有較為先進的安全問題解決能力。種種因素導致一旦風險發生損失將會非常巨大。
三、促進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一)完善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首先是政府要及時出臺相應的法律規章制度,對P2P信貸等互聯網金融行為的性質做出規定,并將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的范圍、監管措施以及處罰機制納入到法律框架內。其次,我國政府還需要制定一系列政策,通過政策的導向作用,在我國的互聯網金融中加入風險補償機制,并通過稅收優惠等措施,激勵評價高、表現好、信譽佳的互聯網金融機構。
(二)防止互聯網金融風險向其他領域傳遞
首先我國相關政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力度,通過定期檢查和審計,以便發現存在的潛在風險。其次是我國的銀監會等金融行業的監管部門要通過制定方案與策略,從信貸政策、金融安全以及信息技術等方面進行研究,以防止風險蔓延。最后,公安機關要對于借助互聯網從事詐騙行為的不法分子嚴厲打擊。
(三)引導互聯網金融行業制定自律機制
行業自律有助于互聯網金融的長遠發展,因此我國各級主管部門需要加強與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溝通,引導他們的行業自律,制定相應的行業規章制度,規范互聯網金融行為。此外,行業協會需要建立信息披露平臺,及時向外界公布行業信息。最后,互聯網金融機構內部也需要建立互相監督與投訴機制,并及時對投訴進行處理,規范行為。對于被處理的機構,要在信息平臺上公布。
(四)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大力普及金融知識
相關政府部門要加強宣傳與教育的力度,向廣大群眾普及金融知識。只有這樣,才能使群眾的辨別風險的能力提高。
四、總結
綜上所述,互聯網金融因傳統金融不可比擬的優越性,發展勢頭越來越猛。目前來說主要有三種模式,即傳統金融服務在互聯網方面的延伸、互聯網金融服務以及金融的互聯網居間服務三種。但是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充分認識到這些問題的存在,才能更好的促進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使其憑借互聯網技術帶來的便捷充分為經濟發展服務,貢獻力量。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83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1
一、互聯網金融對傳統融資模式的影響
(一)互聯網金融與商業銀行
1.促進商業銀行業務轉型。互聯網金融在第三方支付和社交網絡信貸方面表現出來的強大生命力直接對商業銀行經營造成威脅,再加上央行取消了貸款率下限,商業銀行制度紅利逐漸消失,商業銀行業務轉型迫在眉睫。面對日趨激烈的零售銀行業的競爭,銀行應積極作出經營策略的調整,在信貸方面實現客戶下沉,加快中間業務創新,建立持久盈利的客戶關系和較高的客戶忠誠度。
2.促進商業銀行注重客戶的體驗。互聯網利用交互式的營銷策略、開放式的金融平臺、簡易的操作程度以及具有個性化的服務產品,受到了客戶的青睞,無形中稀釋了商業銀行的客戶資源。商業銀行要想扭轉這種局面,需要在區別客戶貢獻度的基礎上注重客戶的體驗。從客戶的角度來審視金融產品、重新對金融產品進行設計、完善金融的服務體系、實施網絡營銷的策略同時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的服務流程等等。
3.促進商業銀行提高科技水平。互聯網金融在數據信息處理等科學技術上具有強大的優勢,因此,商業銀行要想穩固發展地位,必須加強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投入。在銀行內部采用數據整合技術,并且建立一個市場的細分系統和客戶的人性化管理系統。把這種集中數據的技術轉化為商業銀行可以應對互聯網金融沖擊的有效生產力,確保商業銀行的穩定運行。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必須與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緊密相連,尋求共贏,充分發揮二者在市場經濟當中的優勢,提高社會和經濟效益。
(二)互聯網金融與金融監管
整個互聯網金融體系當中,由于管理方面的缺陷,行業自律性差。只有一小部分的金融企業能夠遵守《小額信貸信息服務機構自律公約》。目前,在我國現有的法律中以及金融的監管制度中,缺乏針對互聯網金融制定的監管策略。隨著銀行風險的日益擴大,特別是受“哈哈貸”倒閉的影響,銀監會在2011年的8月份頒布了《人人貸款有風險的提示通知》。按照這個文件當中所規定的內容,P2P這種信貸業務本身并不在金融監管的范圍之內,因此,在實際應用中,并沒有有效的防止風險的蔓延。
二、互聯網金融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緩解作用
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中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但中小型業融資困難這一問題,一直制約著中小企業的生存及發展。隨著信息技術革命的來臨,互聯網金融為中小型企業來帶了轉機。互聯網金融是打破壟斷,實現金融民主化的利器,它在個人消費貸款以及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上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如放款速度快、產品類型多樣以及貸款審批流程簡單等。
新生的融資平臺朝著社交網絡模式與銀行融資服務有機結合的方向發展,企業可以在網絡社區上找到貿易伙伴、融資支持、財務咨詢等,體驗網絡化的全生態金融服務,使標準化的金融服務成為企業在更加和諧的金融生態中唾手可得的便利資源。
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趨勢和前景
互聯網金融雖然起步時間晚,發展時間較短,但它的發展前景良好。針對互聯網在處理金融業務方面的特點、經營風險等進行分析,預測其發展前景,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
首先,多元化資源的戰略整合是互聯網金融的一大趨勢。互聯網金融融合了數據信息優勢、社交網絡和第三方支付,有廣泛的群眾基礎,有助于實現融資的民主化和金融的普惠性,其重要形式之一是P2P模式。P2P實質是一種“眾籌”模式,側重小微金融的發展,其通過發現潛在金融消費者,金融創新簡單化和標準化,量化放貸控制風險,有獨特的優勢。但互聯網金融產品創新同質化,模仿盛行,在發展過程中需避免“偽創新”。
其次,以互聯網金融為基礎的IDSS(智能決策支持系統)帶來絲理財趨勢。隨著居民個人財富的增長和理財意識的強化,居民對理財產品的需求逐漸加大。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數據和專業知識,很難再“大海”中找到合適的理財產品。IDSS的數據基礎則可以滲透至個人客戶的理財服務,幫助銀行開發、客戶選擇理財產品。
再次,風控成為互聯網金融崛起的瓶頸。融資的民主化帶來方便的同時,在攜帶著風險。數據的便利反過來也會使不法分子通過數據挖掘和數據分析非法獲得個人和企業信息。法律技術和制度創新支持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必要環境。
為了最大限度避免金融系統當中存在的風險,必須要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關注,實施分流疏導、科學引導,并且要在必要的時候頒布相應的管理體制和法律政策。實現互聯網金融在管理過程中的自律性,進一步提高行業服務的透明度。強化互聯網金融當中對金融理念的認知程度,積極控制壞賬率,使這種新型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知識可以受到更廣泛的推廣。大力倡導責任金融、惠普金融,提高公眾在金融方面的風險意識、自我保護能力以及資金風險的辨別能力。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和創新是相互統一的,因此,在實現金融創新管理的過程中,必須要完善相關的管理體制,使金融監管工作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小、輕、新”成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的主流,信息技術的發展加快了互聯網金融到來的步伐,使傳統的融資體系得到完善,促進民間金融的陽光化、規范化。我們應當展開懷抱,迎接著互聯網金融給我們的生活所帶來的更大的便捷,提高金融普惠性,實現金融部門服務實體經濟。
參考文獻:
關鍵詞:
互聯網時代;互聯網金融;金融學;人才培養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云計算、大數據、移動終端等技術被廣泛應用于金融服務領域,對傳統金融業產生了挑戰和沖擊,出現了互聯網金融這種新的金融業態。互聯網時代金融領域日新月異的變化,對金融學專業的人才培育目標和培育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互聯網技術給金融業態和金融理論研究帶來了巨大影響
1、互聯網技術對金融業態的影響
(1)支付模式的創新。傳統的支付模式主要是線下銀行間支付體系,互聯網技術為支付業務創造了更便捷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第三方支付是由非金融機構作為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間的支付中介,提供網絡支付結算、銀行卡收單、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業務,全面覆蓋了線上和線下,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實現網絡購物、充值繳費等功能。Analysys易觀的2016年上半年金融類APP排行榜,移動支付類App排行前五名依次是:支付寶、翼支付、京東錢包、銀聯錢包和百度錢包,預計未來兩年第三方互聯網在線支付規模將達33.51萬億元,第三方移動市場規模可達52.11萬億元。(2)融資模式的創新。互聯網金融融資模式依托大數據和云計算,通過數據挖掘與信息處理,降低雙方的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提供供需雙方直接聯系交易的網絡平臺,個性化金融產品,優化金融資源配置。互聯網金融融資模式主要有P2P網絡借貸、電商小貸、眾籌融資。2015年,通過互聯網融資模式獲得融資的企業已達370家,融資金額為944億元左右①。同年,互聯網金融被納入中國的十三五規劃,P2P網絡借貸、電商小貸、眾籌融資等各個互聯網金融領域得到了國家層面相關政策支持,互聯網融資步入快速發展階段。(3)金融產品銷售與理財模式的創新。互聯網金融拓寬了理財產品的銷售和購買渠道,用戶通過互聯網平臺能夠及時評價理財產品的收益、風險等特征,進行產品的申購、贖回,由此形成了互聯網理財模式,例如余額寶、理財通、平安盈等。互聯網理財模式通過互聯網平臺來管理理財產品,也促進了傳統金融機構理財模式轉型。據宜信公司與零壹財經研究院的《一站式互聯網理財報告》,未來五年內,一站式互聯網理財規模或將達10萬億元,產品與服務供給將更加多樣化、智能化。(4)虛擬貨幣。隨著互聯網和電子支付的普及與發展,為實現支付的便捷、迅速,人們對虛擬貨幣的需求也越來越多。虛擬貨幣相對于傳統貨幣而言更加通用、便捷,主要分為電子幣和電子貨幣。其中,電子幣主要是指游戲幣和專用貨幣,例如騰訊Q幣;電子貨幣與傳統貨幣等值,持有者從發行人處獲取并以電子形式存儲于電子設備之中,可用于支付結算、兌現、儲蓄、信貸,例如比特幣。
2、互聯網技術對金融理論的影響
傳統金融理論是建立在工業經濟的基礎之上的。在互聯網和信息經濟時代,許多傳統的金融理論受到挑戰,正在孕育著新的金融理論。(1)突破現代金融中介理論。現代金融中介理論主要是利用交易費用理論及信息經濟學來研究金融中介為降低交易費用、減少信息不對稱所進行的金融創新活動。由于市場存在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金融中介才會存在。然而,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使得傳統的金融交易可以在網絡平臺實現,這種交易模式,首先能夠實現信息共享,降低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其次,減少中間環節,降低信息搜尋成本,從而降低交易費用;最后,實現網絡平臺的規模經濟效應,促進價格發現機制的形成。傳統金融中介的部分職能正在被互聯網金融所取代,現代金融中介理論的基石已被挑戰。(2)打破傳統貨幣理論。傳統的貨幣理論指出貨幣的供給由國家控制,國家發行貨幣的基礎是國家信用。而互聯網貨幣產生的目的是為支付結算提供方便。然而,虛擬貨幣的產生與應用勢必會打破傳統的貨幣形態,與現實中的貨幣不同,互聯網貨幣是在社交網絡的共同信用價值基礎上形成的一種虛擬貨幣形態,它的整個發行和運作流程均在網絡之中。虛擬貨幣種類繁多,運作模式有別于傳統貨幣,需要創新新的貨幣理論和貨幣政策。
3、創新金融監管理論
傳統的金融監管理論主要是《巴塞爾協議》提出的資本監管要求。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使得金融業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貨幣形式、產品形態、金融交易模式、金融風險的生成與傳導等,都與原來有很大不同,因此,改革傳統的金融監管模式迫在眉睫。互聯網技術、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的發展,為金融監管部門提供更為科學的監管手段和決策依據。因此,對于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理論研究應該著眼于將信息化技術合理運用于監管之中,同時要跟隨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步伐,轉變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在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同時有效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
4、催生互聯網金融相關理論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普及與發展,互聯網金融的理論研究也在不斷深入,新的理論層出不窮。KMRW聲譽模型被廣泛運用于研究互聯網交易主體的聲譽特征;互聯網經濟學理論主要研究互聯網經濟的邊際特征;梅特卡夫定律主要研究網絡技術發展規律以及網絡外部性的乘數效應;長尾理論主要研究信息傳播的邊際成本以及網絡屬性;平臺經濟理論研究互聯網金融的平臺經營特征和經濟效應;大數據主要注重數據的采集與分析,云計算主要進行數據的計算處理,將大數據與云計算加以結合,互聯網金融能夠提供更有價值的金融服務。
二、互聯網時代對金融學專業人才培育的新要求
據前程無憂的《2015年第一季度雇主招聘意愿調查報告》可知,2015年互聯網、計算機軟件、電子商務及金融相關領域人才需求增幅超過88%,職位需求占全國職位總數的16%,市場對網絡運營管理、互聯網產品經理、軟件工程師等職位需求數量快速增加。可見,金融學專業人才培養需把握當下行業形勢與人才需求機遇,合理應對互聯網時代對金融專業人才培育的新要求。
1、掌握金融基礎理論,把握互聯網金融的最新發展
在互聯網時代,現代金融人才培養要求厚基礎、寬口徑、重能力、求創新。為此,學生要牢固掌握金融學基礎理論,能夠解讀宏觀經濟及金融相關政策,能將微觀層面知識應用于實踐,能對金融市場、金融企業管理等進行理論分析;其次,學生要熟悉互聯網金融的業態特點及發展現狀與趨勢,學習互聯網金融產品設計、發行、交易等各個環節的原理和實現方式,熟知互聯網金融中可能涉及的風險及風險管理方法;最后,學生要學習法律、計算機技術、電子商務、企業管理等相關知識。
2、具備互聯網工具運用與數據處理能力
根據怡安翰威特和領英中國智庫聯合的《2016年中國互聯網金融人才白皮書》,互聯網金融急需高科技行業人才,吸引力指數排名第一。因此,金融學專業要加強交叉復合型人才培育,要求學生學習計算機網絡技術知識、數據庫技術,掌握一定的互聯網金融的技術支持知識,具備開發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能力;學習并掌握相關數據處理軟件,例如MATLAB、SPSS、STATA、EVIEWS等經濟計量軟件,大數據、云計算等互聯網數據處理軟件;掌握HTML5、JAVA、SQL、C、C++等編程語言,順應程序化交易與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
3、加強持續學習能力的培育,培養互聯網思維和金融創新思維
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技術和金融產品融合創新的產物,同時也是對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融合,涉及金融、數學、法學、計算機、社會學等多門學科。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和不斷創新使互聯網金融發展日新月異。因此,互聯網金融時代要求金融學專業人才需具備持續學習的能力、互聯網及創新思維,具備自主學習的精神,形成跨學科、跨專業的知識結構和能力結構,培養創新意識,形成創新思維,具備在互聯網金融環境和業態中思考、工作的能力。
4、強化風險意識,提升風險管理能力
互聯網金融主要借助互聯網技術來傳播個人、機構以及產品等信息,交易雙方通過互聯網平臺進行信息披露,節省了交易費用。交易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有效、完整,比較難以監管;安全性是交易雙方關注的重點,它與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息息相關;傳統的金融風險有了新的表現,技術風險、信息泄露風險愈顯突出。這就要求金融學專業的人才要加強新的風險管理技術的學習,具備開發新的風險管理技術的能力。
三、互聯網時代金融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思路
1、重構金融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
金融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根據當前金融業態和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特征和趨勢,形成新的培養目標,遵循專業基礎扎實、學科知識寬廣、應用能力強的培養原則,培養數據技術型、IT綜合型、應用型等高素質復合型金融人才。
2、優化金融學專業課程體系設置
傳統的金融學專業課程體系設置比較偏重于文科教學,對金融量化分析、大數據以及新的金融業態關注不夠。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結合創新的產物,因而互聯網時代金融學專業課程體系的設置要在傳統模式上進行優化改革。金融學專業的課程體系設置要使學生形成全面的、最新的、復合型的知識結構,包括如下知識模塊:一是金融學基礎理論知識,包括基本金融理論、金融企業、風險管理、公司財務、互聯網金融等基礎知識;二是金融產品知識,包括債券、股票、金融衍生品等傳統的金融工具知識,以及結構化產品以及互聯網金融產品等新型金融工具知識;三是基礎數學與數理統計知識,包括概率論、數理統計、數學分析、隨機過程、多元統計分析等數學與統計知識,熟悉這些知識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四是計算機網絡技術知識,包括金融計量與統計相關的軟件操作與編程知識,以及大數據、云計算、數據挖掘等互聯網金融相關的信息技術知識。金融學專業的課程體系設置要使學生形成綜合性、多層次的能力結構,培養學生理論知識應用與創新的能力。金融學人才要具備的能力結構:基礎業務操作和管理能力,能夠從事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的基礎業務工作;計算機操作能力及互聯網營銷能力,能夠熟練使用新技術、新平臺管理公司業務系統,運用新媒體進行金融產品銷售、宣傳;金融分析能力,能夠撰寫行業研究報告,對新的業態、新的政策等有獨特的見解,能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處理經濟金融信息;互聯網思維及金融創新能力,能夠熟悉互聯網金融的運作流程和潛在的風險,設計互聯網金融產品,利用新技術進行金融創新。
3、革新金融學專業教學內容
從當前金融學專業人才市場需求來看,金融學專業教學應趨于微觀化、互聯網化、產品化、數量化。因此,革新金融學專業教學內容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整合各門課程的內容,避免重復,去除不合時宜、陳舊的知識,納入新知識;在專業課程中加入互聯網金融的相關知識,反映互聯網金融的最新發展;增加案例分析、金融資訊、研報分析等熱點內容,讓學生了解新的財經資訊,學會解讀行業變化和政策信息;加強實驗與實踐教學,培育學生的動手能力與創新能力;注重定量分析與數據處理能力的培育。
4、全方位創新金融教學模式
教師應充分利用互聯網資源和技術,學習新的教學手段和技術,加快金融學專業教學模式創新。在課內教學模式方面,要豐富授課手段,可采用討論會、研究組、結構化、演講等形式,將PPT、音視頻、案例講解、學術沙龍、遠程教學等模式加以組合實現課堂教學;邀請知名學者、業界人士到課堂中與師生進行交流,實現跨校聯合、校企聯合等培養模式。在課外教學模式方面,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平臺,大力發展網絡精品課程、慕課資源、云課堂、微信公眾號、學術論壇等,為學生提供豐富的學習資源,學習任務,方便師生交流討論。加強作業布置和考核方式改革。可采用案例分析、小論文寫作、行業研報、財經新聞評論、新金融產品介紹等多元化作業內容,采用課堂布置、網絡布置雙重任務安排模式,激發學生完成課程作業的積極性。將考核貫穿于整個教學過程之中,利用大數據分析學生的學習進度,實行全面考核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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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融資方式主要有商業銀行和股票債券兩種模式,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出現對傳統金融模式產生了顛覆性的影響。互聯網金融模式參與度更高、透明度更強、操作更便捷、而且協作性更好,已經威脅到了傳統銀行在金融資源調配中的核心地位。以下,我們主要通過對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分析,總結出其對傳統銀行的影響,分析出傳統銀行面對互聯網金融挑戰的有效策略。
一、互聯網金融模式概述
互聯網企業經過多年的發展,不再停留于服務和向金融機構提供基礎技術支持的層面,通過對積累數據的深度挖掘,逐步將業務拓展到了金融領域,構建出了互聯網金融模式。謝平、鄒傳偉(2012)認為,互聯網金融模式是不同于資本市場中直接融資,也不同于商業銀行中間接融資的第三種金融的融資模式。具有支付、融資、交易的功能,具有高效、低價、信息量大的特點。金融業中通常會出現金融排斥的現象,指的是人們在這個體系當中,缺少分享的態度。而在互聯網金融的模式下,客戶能夠突破地域限制在互聯網上獲得金融資源,從而提升社會福利水平,而且人們可以通過社交網絡進行信息傳播,彼此互相了解,降低了信息的不對稱性。可見互聯網金融模式具有資源可獲得性強,交易信息對稱,配置去中介化的特征。
分析了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基本特點以及與傳統銀行相比的優勢,我們來分析一下互聯網金融模式給傳統銀行帶來的影響。
二、互聯網金融模式對傳統銀行的影響
(一)改變金融格局,沖擊傳統銀行業務核心
互聯網金融模式使金融業的分工和專業化被大大淡化,被互聯網和相關軟件技術替代了,企業、普通民眾都可以通過互聯網來進行各種金融交易,而弱化了傳統銀行的中介職能。在該模式下,資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網上并匹配使信息公開透明,并且網上的交易成本很低,雙方和多方可以同時進行交易,所以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資源配置效率水平很高,未來隨著互聯網的進一步發展甚至超越現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效率水平。目前有些互聯網企業已經通過平臺已積累的數據信息直接向中小企業信貸、民間借貸、理財等領域進行擴張,沖擊了傳統銀行的核心業務、替代傳統銀行的物理渠道、挑戰傳統銀行的盈利方式和經營模式。
(二)客戶資源受威脅
客戶,是傳統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各項業務中的基礎。互聯網平臺打造的部分金融產品對傳統銀行的客戶資源產生了一定威脅,例如P2P融資模式,也就是個人對個人小額貸款業務,實現了民間金融的陽光化,避免了傳統民間金融非法經營和非法吸儲的法律風險,而且降低了民間融資的成本,國內線上的P2P業務借助了專業的網絡平臺,借款人只需要提交收入證明、居住證明和身份證就能夠在線信息,籌集資金,還能夠保障出借人的法律權益,為客戶提供了更加優質的理財環境,避免了傳統民間交易的催款困擾,這種簡單易行的線上線下模式,吸引了眾多傳統金融客戶資源的關注。另外受到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影響,傳統銀行的目標客戶群很可能發生變化,并且其物理網點優勢也將被弱化,個人客戶和中小型企業都更樂意與提供個性化和多樣化服務的企業進行交易,這也導致了傳統銀行客戶資源的流失。
(三)產品設計受到新挑戰
互聯網金融模式具有大數據、云計算、微貸技術三大技術支持,伴隨著電子支付和電子商務的日益普及和發展,傳統銀行很難獲得顧客全部的消費、交易記錄和資信情況等信息,即使能獲得,也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來剔除冗余的信息,因此不利于其對顧客市場的了解,進而使傳統銀行在個性化金融產品設計過程中出現資源配置不均、低效率的情況,導致其創新設計受到挑戰。
(四)“泛金”融合
互聯網金融的開創與發展,推動了傳統銀行邁向多元化融合時代的步伐。金融的邊界也越來越模糊,傳統銀行開始選擇性地進入租賃、保險、證券等領域,綜合化的經營模式和金融跨界融合的形式已經成為了互聯網金融模式下最重要的時代特征。眾多的三方支付公司、電商企業和電信運營商都已加入到互聯網金融的競和博弈市場中,線上與線下的相互融合已經成為了一種潮流,傳統銀行根植于經濟網絡、社會網絡和產業鏈條之中,融入了各類商業生態提供的金融增值服務,形成了“泛金”融合。
綜上,我們分析了互聯網金融模式對傳統銀行的影響,明確了傳統銀行必須要高度重視互聯網金融所帶來的挑戰和機遇。以下,我們將闡述對于傳統銀行的建議性應對措施。
三、傳統銀行應對策略建議
總的來說,應對的策略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立足于自身的實際和競爭的優勢,制定出分步實行的發展計劃,快速地搶占市場先機。另一方面,從經營管理的各個層面出發,積極推動傳統銀行向智能化的網絡銀行轉型,進一步提高傳統銀行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的綜合競爭力。
(一)實施發展計劃,提升核心競爭力
一方面,傳統銀行要改變當前相對零散和遲緩的應對狀況,以開放的理性的姿態,在思想上和行動上擁抱互聯網的改革浪潮,借助互聯網金融來應對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另一方面,明確自身的優勢,充分發揮出傳統銀行的客戶基礎、技術實力、品牌信用和網店網站等方面固有的優勢,解決好自身對于新技術、新市場反應遲緩,機制不靈活等問題,確定戰略定位。最后,要有效地整合各部門資源,制訂戰略計劃,明確行動路線和各階段目標,短期內與第三方機構處理好競合關系,中期要深入推進互聯網客戶資源和技術應用,長期內堅持完善相關的配套設施,打造成虛實結合,線上線下的現代化銀行。
(二)重視客戶,積極拓展業務
要學會有效地運用互聯網、云計算和智能終端代表的新技術,以移動金融、網絡融資、網絡支付和網絡理財的發展為突破口,積極推動服務功能、支付方式、平臺模式和服務渠道的創新,搶占銀行業在互聯網金融發展中的制高點。努力構建智慧型的網絡服務銀行。加大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的配套支撐。推動機制的文化重塑,注重信息的安全防護,重視金融的技術應用,加強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構建開放型信息的構建。積極拓展服務業務,加強傳統銀行的發展。
結束語
面對互聯網金融的蓬勃發展,傳統銀行等金融機構必須密切關注其發展動向,調整戰略戰術,轉變思想觀念,充分利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深度整合傳統銀行的核心業務,提高服務質量,增強業務水平,拓展客戶渠道,全面適應互聯網時代的金融模式,謀求全新的發展。結合自身的優勢,在支持了實體經濟的同時,實現共同發展,共同進步,共同為人民理財提供便利。加速網絡化金融的進程,實現全球經濟的共同繁榮。
參考文獻
近年來,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技術,特別是移動支付、社交網絡、搜索引擎和云計算等,已經開始對既有金融模式產生巨大沖擊。2013年被許多人冠以“互聯網金融元年”的稱號。目前,互聯網金融已經成為最“時髦”的詞匯之一,不僅有許多基于互聯網的新融資模式開始涌現,而且傳統金融機構也在壓力下試圖探索轉型道路。但迄今為止,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所謂互聯網金融創新,實際上只是把線下傳統金融模式披上了“互聯網外衣”。無論是“互聯網金融是個筐,什么都能往里裝”的現實,還是刻意炒作互聯網金融與現有金融體系的對抗,都無助于厘清思路,無法為新技術條件下的金融演進創造健康環境。
由于概念思路的混亂,使得人們對于互聯網金融的內涵、功能、業態往往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正是由于缺乏理論支撐,也使得互聯網金融的產業形態、盈利模式、風險收益特征都難以明晰,使互聯網金融相關的投資熱潮充滿了泡沫,更使得監管機制建設和制度完善無從著手。
互聯網金融的理論內涵
互聯網金融的概念,主要是用來描述互聯網技術在金融活動中的運用與創新,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技術革命是“觸發”條件,而不是主導,更重要的是這一概念體現了金融體系功能與理念的轉變。雖然人們對互聯網金融有著令人眼花繚亂的解釋和定義,每個參與者腦海中也都有一個自己認知的互聯網金融,但是我們堅持認為,要真正認清其背后的創新價值和風險特征,就必須從金融理論研究的角度著手加以分析。
與金融要素研究相關的學科體系,可以大致分為貨幣經濟學與金融經濟學,前者研究的是貨幣的功能、形式、貨幣制度、貨幣供給與需求,后者則研究經濟主體的跨期資源配置、金融資產特性、金融資產的供給與需求等。隨著現代金融業的縱深發展,在組織機構、產品等方面的創新不斷突破,但背后總是依托于一種或幾種金融功能或要素。只看表面,往往使人看不清觀察對象的實質,無法把握其內在的金融特性。基于貨幣經濟學與金融經濟學兩大視角,我們認為當前值得研究和關注的互聯網金融形式,包括五個方面重要內容:互聯網貨幣、互聯網支付、互聯網資金配置、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和互聯網金融信息管理。只有明確了這些概念基礎,才能夠進一步探討相應的產業形態和盈利模式,以及政策和監管的應對環境。
由此我們看到,在談到互聯網金融的時候,首先應當根據金融研究的對象要素進行適當的對號入座,才能更好地把握主線。無論從貨幣經濟學還是金融經濟學角度來看,相關金融領域的變化并非一蹴而就。自從上世紀末信息革命的突飛猛進式發展對社會經濟結構產生巨大影響以來,金融運行、金融組織、金融產品就更加緊密地與信息技術結合在一起。可以說,無論是電子銀行的發展,還是資本市場的高頻交易,都是互聯網金融帶來的革命性變化。具體而言,可以從如下兩方面來剖析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內涵。
第一,從貨幣經濟學角度看互聯網金融。就貨幣經濟學來看,互聯網使電子貨幣逐漸演變出虛擬貨幣形式,進而深刻影響貨幣的概念及流通。通常認為,電子貨幣是指以計算機或其他存儲設備為存在介質、以數據或卡片形式履行貨幣支付流通職能的“貨幣符號”,其具體形式包括卡基、數基存款貨幣、電子票據等。以我國為例,證券期貨保證金、第三方支付企業的備付金、單用途預付卡等都具有初級電子貨幣的特征,但直到各類虛擬貨幣出現,才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央行的貨幣發行權。比特幣是迄今為止最為高級的虛擬貨幣形態,目前其金融屬性或許要高于貨幣屬性,因此對于整個貨幣體系的沖擊還非常有限。
客觀地說,比特幣及其各類山寨模仿者,雖然在現實中遇到多國監管者的“狙擊”,并且淪為投機者獵食炒作的對象,但在某種程度上,確實體現了虛擬時代的貨幣“去央行化”嘗試。就此來看,2013年國內互聯網金融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環,就是比特幣造富狂熱在國人中的蔓延,以及被央行突然嚴格叫停而“黯然離場”的戲劇性變化。
第二,從金融經濟學角度看互聯網金融。就金融經濟學而言,互聯網使傳統金融體系的功能實現出現了更多新的模式、承載主體和路徑。根據羅伯特?默頓在教科書中所言,金融體系的主要功能包括:資金供求的配置(融通資金和股權細化、為在時空上實現經濟資源轉移提供渠道、解決金融交易中的激勵問題)、風險的管理與分散、提供支付清算服務、發現與提供信息等。此外,還應加上傳遞金融政策效應、改善公司的治理和控制。可以看到,互聯網代表的新技術發展,使得這些傳統金融功能發生了深刻變革,這也構成了互聯網金融的具體內涵和類型。
一則,從資金配置來看,基于互聯網的低成本金融創新和應用,抵消了主流金融機構在資金規模和網點上的優勢,促使傳統金融組織不斷采用新技術來改善服務渠道,這就是所謂的電子銀行、電子證券、電子保險等,還使得直接金融與間接融資的邊界更加模糊,出現更加自由化、民主化、分散化的投融資模式。互聯網不僅使得金融子行業間的混業經營加速,而且出現了金融企業與非金融企業間的融合趨勢。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金融功能從“求大做強”,轉向重視“以小為美”,即更關注居民和小企業的金融訴求。
二則,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使得現代支付清算體系的效率不斷提高,以非金融機構支付為代表的零售支付融入人們的生活。我們通過研究發現,支付體系的變化與GDP和CPI之間有密切的相關性,而且能夠通過大額資金流動,對于區域經濟與金融格局產生影響,還可以對貨幣流通速度、貨幣政策工具、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等有所影響,成為央行追求金融穩定過程中不可忽視的要素。
三則,從風險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的風險對沖需求下降,對信用風險的控制加強,單個主體的風險更易被分散,復雜的衍生品不再成為主流。但是也要看到,互聯網同樣帶給金融市場以新的系統性風險,如康奈爾大學教授Hara和Easley近期指出,大數據時代的信息給整個金融市場帶來了巨大威脅,尤其以高頻交易最為明顯。再如,在缺乏制度環境保障的新興經濟體中,互聯網金融更容易引發市場風險失控或投資者保護缺失。
四則,互聯網環境下的電子商務、社交網絡等,能夠發掘和集聚全新的信息資訊,而在搜索引擎和云計算的保障下,又可以低成本地建設金融交易信息基礎。實際上,基于互聯網數據挖掘而產生的征信手段創新,能夠培育新的信貸客戶。從此意義上講,互聯網有助于以信息支撐新型信用體系的建設。例如,互聯網金融企業之所以能夠做好小微企業貸款,是因為對于小企業來說,由于缺乏信用評估和抵押物,往往難以從傳統金融機構獲得融資支持,而在電子商務環境下,通過互聯網的數據發掘,可以充分展現小企業的“虛擬”行為軌跡,從中找出評估其信用的基礎數據及模式,由此為小微企業信用融資創造條件。
五則,作為補充性的功能,從政策傳遞和公司治理看,一方面,互聯網改變了宏觀政策的實施條件,如在新型、高效的支付技術支撐下,許多國家在貨幣政策中引入了“利率走廊”模式,即在全額實時支付系統中,設置參與者在中央銀行存款和向中央銀行貸款的兩個不同利率,從而將同業拆借利率限定在兩個利率之間。另一方面,互聯網技術的普及化,不僅有助于從新的層面促進產業與金融的結合,而且通過促進傳統金融、傳統企業與新型技術的結合,從而改善對公司管理機制的外部約束,達到更廣泛意義上的金融市場“用腳投票”。
互聯網金融的實踐考察
實際上,雖然國內的互聯網金融炒得火爆,但是在大家慣用的借鑒國外經驗方面,相關的素材卻非常乏善可陳。無論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歐美P2P網絡借貸企業,還是在美國日益興盛的眾籌融資,以及讓人捉摸不透的比特幣,或者曇花一現的直銷銀行、PAYPAL版“余額寶”等,都只是金融發展中的朵朵“浪花”,并未呈現出所謂的浪潮。
可以說,在多數金融發展與競爭相對完全的經濟體中,所謂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或者是傳統金融體系演變的結果――如金融電子化,或者只是多元化金融體系中的補充而已――如P2P網貸等。可以預期,互聯網對金融體系的顛覆性改變,還只是一個夢想。當然,我們不否認將來的可能性,但其前提是整個經濟與社會組織模式的進一步虛擬化、網絡化,以及政府及央行地位的普遍削弱。按照我們前述的概念范疇,可以進一步簡要分析國內互聯網金融的主要形態。
國內發展過程。早在本世紀初以來,關于“網絡金融”的研究就已經初具規模,但更多地停留在電子銀行等技術性分析,雖然在許多院校成為專門課程,但并沒有產生廣泛的市場影響力。
作為互聯網金融這一概念的前身,網絡金融更多是指基于金融電子化建設成果在互聯網上實現的金融活動。所謂網絡金融,又稱電子金融,從狹義上講是指在國際互聯網上開展的金融業務,包括網絡銀行、網絡證券、網絡保險等金融服務及相關內容;從廣義上講,網絡金融就是以網絡技術為支撐,在全球范圍內的所有金融活動的總稱,它不僅包括狹義的內容,還包括網絡金融安全、網絡金融監管等諸多方面。它不同于傳統的以物理形態存在的金融活動,是存在于電子空間中的金融活動,其存在形態是虛擬化的、運行方式是網絡化的。它是信息技術特別是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的產物,是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而產生的網絡時代的金融運行模式。
此后,隨著國外互聯網金融新模式的出現,國內也迅速出現相關創新案例。2007年,國內首批P2P網絡借貸平臺上線以來,P2P網絡借貸服務業在中國迅猛發展,呈現勃勃生機。2011年,隨著對金融體系改革與創新加快、民間資本激活等的關注,互聯網金融開始出現在人們眼前,直到2012年終于發酵成一場“狂歡”,使人們更傾向于認為,互聯網金融是技術所引領的全新金融模式,將深刻改變社會生產與生活方式。到2013年6月,支付寶推出余額寶,這一舉動更是點燃了包括P2P網絡借貸在內的互聯網金融的激情。
國內發展現狀。從本質上看,國內的互聯網金融熱潮根源在于:其一,對傳統金融體系的不滿對互聯網金融熱潮起到支撐作用;其二,民間資本的積累與投資熱點缺乏,共同為互聯網金融推波助瀾;其三,實體部門的金融熱情不斷提升,傳統金融部門的邊界逐漸變得模糊。具體可以從如下方面進行分析。
第一,關于互聯網貨幣。比特幣在進入我國之后,到2013年出現井噴式發展。雖然它的出現是一種草根服務創新,適應了互聯網時代的貨幣需求。但如果其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并積累了系統性風險,那么自然會受到監管部門的關注。2013年12月5日,中國央行等五部委《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規定: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臺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比特幣在中國似乎比國外更加火爆,無非是基于兩方面的原因:其一,國人的投機性要遠高于西方人,這在股市、房市、大宗商品、農產品乃至藝術品的炒作案例中可見一斑。面對比特幣的誘惑,自然會有更多的投機者奔赴其中,所有的人都相信,自己不會是“擊鼓傳花”的最后一環。其二,近年來國內的民間資本與財富迅速積累,與此同時,可投資的金融資產和非金融資產很有限,股市和房市的現狀,使個人財富可配置資產更加有限。比特幣為民間投資提供了一個跨國界的交易對象,因此也吸收了大量的民間資本。
第二,關于互聯網資金配置。與資金及金融資源配置相關的互聯網金融,是公眾最為關注的,也是最為活躍且潛在問題最多的。
其一,各式各樣的P2P網絡借貸是聚焦的熱點。據網貸之家的《2013年中國網絡借貸行業年報》顯示,2013年P2P網貸行業成交額高達1058億元,單個平臺從年初的日均兩三百人投標,到年底時猛增為每天逾1000人投標,2013年投資群體的數量增長了2到3倍。
當然,作為多年前歐美的舶來品,國內的P2P網貸企業已經衍生出五花八門的模式,大部分與互聯網金融精神與實質根本風馬牛不相及,屬于披著互聯網金融“馬甲”的本土模式。無論是P2P網貸還是眾籌,其本質都是試圖運用互聯網的渠道與信息對接,實現對傳統金融體系的“脫媒”,由資金供給和需求者直接進行資金轉移。主要區別在于,前者主要是債權交易,強調“點對點”,通常需要有網貸平臺來梳理和甄別信息,后者則是股權交易,強調“一對多”,由創業者通過網絡來籌資信息。從本質上看,源于歐美的這些模式,都屬于充分運用市場自發動力的新型直接融資模式。反過來看國內的情況,大多數的P2P網貸平臺都不是作為信息中介,而是或多或少介入到資金供求的債權債務關系之中,體現出間接融資的特點。除了早期刻意模仿歐美模式的企業,后期有大量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私募基金和民間融資組織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其中,甚至還有許多基于非法集資、乃至詐騙的組織也來趟渾水。
其二,國內的眾籌融資發展,也遇到了制度方面的障礙。例如:按照證券法,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都屬于公開發行,都需要經過證券監管部門的核準。在監管把握中,很多眾籌平臺都刻意規避紅線約束,而平臺項目的回報內容不能是股權、債券、分紅、利息形式等。雖然有少數眾籌項目仍然試圖突破股權融資的障礙,但是多數卻由于政策不明朗,越來越像是推廣平臺。當然,隨著對歐美制度的借鑒和突破,以及我國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帶來的證券法修改可能,這類模式的前景依然可期。
其三,除了上述兩種典型基于互聯網的資金配置模式,其余多數是原有的資金配置模式的進一步延伸。例如,阿里巴巴推出的余額寶。實際上,多數其他各類金融產品與互聯網企業的結合模式,都屬于渠道的網絡化,加上服務功能的整合、投資者門檻的降低,實現了商業服務與金融服務功能的融合。然而,就提供高回報的投資收益率來說,其可持續性令人質疑。
第三,關于互聯網支付。可以看到,第三方支付企業及其支付產品的發展,使得居民在支付環節能夠享受更加便利的服務,甚至與更復雜的金融服務打包體驗。隨著技術的演進,零售支付的變化會進一步突破互聯網的傳統范疇,而向移動終端、移動網絡支付逐漸靠攏,這也使得零售支付更加轉向客戶需求導向創新的時代。同時,在大額資金支付方面,技術發展在于推動整體支付清算體系的統一性和順暢性,并且能夠服務于貨幣政策操作、滿足金融國際化的要求。
第四,關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互聯網使得金融風險管理面臨新的挑戰,目前國內最關注的是互聯網對于傳統保險業的沖擊。進一步來看,互聯網增加了金融風險管理的復雜性。一則,對于系統性風險控制來說,互聯網時代產生了更多不確定性,尤其是資本市場的高頻交易融資帶來風險的迅速爆發,這在包括“光大事件”在內的各種股市烏龍事件中可以得到印證。二則,從個別金融產品交易的視角來看,互聯網雖然使得風險對沖需求下降,但是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各類資金配置型金融活動的風險要素,只是重組了風險與收益的結構特點。同時,在某種程度上,很多互聯網金融創新反而是以承受更高的風險來換取服務便利及資金的可得性。三則,互聯網還沒有改變現有保險、擔保等風險分散機制的內在特質,只是增加了新渠道、新產品以及更多信息組織或業務組織形式。
第五,關于互聯網金融信息管理。應該說,國內的互聯網金融信息企業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一方面,金融信息企業發展、金融信用平臺建設還非常滯后。另一方面,也出現了部分積極的探索。如在阿里巴巴集團的小額貸款公司發展中,充分運用了其電商平臺的信息支撐。而商業銀行也在積極成立電商平臺,試圖把信息、信用與業務充分結合起來。
需要注意的是,互聯網的大數據信息,短期內無法突破社會制度“軟”環境的約束,如果普遍產生的都是存在虛假質疑的數據,那么“大數據”只能帶來更大的信用風險扭曲。對此,除了長期內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外,短期內推動信息“公開透明”是唯一可選的辦法。
互聯網金融展望:新的“金融神話”?
明確整體思路。就互聯網貨幣、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互聯網金融信息管理來看,可以預見,由于受到各種基礎條件的約束,互聯網金融未來在我國的發展空間仍然有限。而作為P2P網貸、眾籌融資等互聯網資金配置模式,當前發展的主要前提是存在利率“雙軌”及監管的空白地帶,未來的利率市場化改革步伐及政府監管思路的變化,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其發展路徑。
必須承認,面對互聯網技術對傳統金融體系的沖擊,各國監管部門都感到難以把握其中日新月異的變化,都在通過“補課”來完善法律和監管機制。監管者最為關注的問題是,游離于傳統金融之外的這些新型金融活動是否會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能否大幅削弱金融調控能力。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中國,未來政府和監管者的認識和思路,都將是影響各類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前景的核心因素。
互聯網金融時代,既不能安于“野蠻生長”的市場現狀,也不應該由政府簡單地進行行政干預或實施“父愛主義”式的產業促進。應該說,理論基礎、概念范疇的模糊和混亂,制約了人們的認識,也使得政府難以推動政策和制度保障機制建設。作為起點,最為重要的是跳出原有純粹基于金融或技術的單一分析視角,從信息與金融學科融合的角度,努力構建足以支撐互聯網金融的基礎理論體系和政策研究框架。另外,一方面,考慮到我國的金融創新最終都會體現為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導型特征,因此加強金融與信息部門的監管協調、金融與信息企業的跨行業協調,都顯得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在全球互聯網金融模式都尚未形成定式之時,政府部門的工作切入點,應是重視基礎設施建設,包括硬件設施――如安全和保障、技術標準規范統一等,以及軟件設施――如政策和支持、金融生態環境、系統性風險防范機制等。
歸根結底,互聯網金融不是顛覆傳統金融,而是提升和優化了現有金融體系的功能展現,并且以新型互聯網金融思想為主導,以新型的互聯網金融技術為支撐,帶來了一個更注重客戶需求及個人體驗的金融時代。對于發達經濟體來說,互聯網金融昭示了“打擊”傳統金融權威的自由化夢想,而對中國來說,更表現為加快利率與機構市場化改革、提升民營資本的“金融話語權”、扭轉“資金雙軌制”的重要契機。為了迎接這一新金融時代的到來,需要推動培養全新的互聯網金融文化,如更關注小微及個體企業、強化信用與安全意識、鼓勵和支持自下而上的創新等。
面對互聯網金融的挑戰,不同市場主體理應調整自己的思路和對策。例如,對于傳統金融企業,需要加快理念變化,運用信息技術,促進業務渠道模式變革;對于非金融企業,應該在新技術條件下考慮推動產融結合;對于各類“互聯網新興金融組織”,應跳出短視,不沉溺于用互聯網面紗來掩蓋線下金融的實質,而應真正引領技術推動的草根金融創新與消費金融服務;對于支付企業、技術后臺企業,則應利用比較優勢,加快向金融中前臺的延伸,并且探索與現有金融機構的合作共贏模式。
對于“大而不強”、創新緩慢、缺乏服務導向的中國金融體系來說,互聯網金融浪潮的最大意義,是使得金融“走下神壇”,回歸市場經濟的常態,并強調開放、民主與透明,且以新技術來激發現代金融功能的“新氣象”。在此過程中,既要抑制對互聯網金融的無序狂熱,也不應過于貶低現有金融體系,刻意追求營造非此即彼的新“金融神話”。
完善監管模式。對互聯網金融創新采取相對寬松而友好的態度,并不意味著監管部門可以無所作為。將來的改革重點,一是要深入研究互聯網金融的理論基礎、體系框架、風險所在等,否則就會出現“瞎子摸象”現象;二是由于在互聯網金融時代,金融混業經營更加突出,這就需要監管理念的轉變,從過去的機構監管逐漸轉向功能監管,而且加強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來適應這些新興金融模式監管跨市場、跨時空、跨種類的特點;三是盡快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
當然,對于監管規則的完善來說,也可從幾方面著手。一是對某些新型的具體互聯網金融模式,逐漸出臺有針對性的規則,如P2P網貸、眾籌等;二是使得線下已有的規則進一步在線上落實,而不是任其成為“飛地”,如互聯網理財市場;三是真正加快民間融資法律制度的完善,為互聯網融資的健康發展奠定根本性基礎。
一、互聯網金融理財概述
(一)互聯網金融理財的含義與特點
自2013年6月余額寶上線開始,互聯網金融理財就開啟了振興之路,各種金融理財創新模式競相發展,中國進入全民理財時代。理財,簡單來說,就是對自己的財產和債務進行管理,以實現財務的保值、增值。互聯網金融理財其實就是金融理財與互聯網的結合,就是利用互聯網技術通過各種互聯網平臺,實現金融消費者的理財目的。目前,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眾多,涉足貨幣基金、保險、借貸等多種領域,截止2014年7月,互聯網理財產品用戶規模達到6383萬,使用率為10.1%。
互聯網金融理財有如此規模是因為其具有傳統金融理財所不具備的特點,以余額寶等寶類產品為例。第一,手續簡單、操作方便。余額寶是支付寶公司推出的,與天弘增利寶貨幣基金對接的余額增值服務,已有支付寶賬戶的用戶只要將賬戶內資金轉存至余額寶內,就意味著購買了增利寶貨幣基金進行投資,就可獲得基金增值收益。第二,投資門檻低、實現零散化理財。余額寶轉入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即其對接的貨幣基金的銷售起點是1元,有別于以前傳統基金1000元甚至更高的認購金額,大大降低了用戶的投資門檻,調動其理財積極性,廣泛吸收了社會零散資金。第三,當天結算、收益透明度高。收益當天結算,對于用戶來說,在手機上打開操作界面就可以隨時關注賬戶收益情況。
(二)互聯網金融理財的風險
互聯網金融理財相比傳統金融理財有許多優勢,但也存在著許多風險,除了理財的市場盈虧風險之外,還有其本身特有的風險。
1.網絡技術安全與操作風險。互聯網金融建立在網絡技術的基礎上,其理財平臺的管理運行都需要強大的技術支撐,一旦網絡技術出現問題,導致系統癱瘓,不僅影響產品信譽,嚴重地還會損及用戶利益,發生糾紛。同樣,由于互聯網金融理財操作簡單,一旦系統安全出現問題,極可能出現用戶資金丟失、被盜的情況,甚至會導致用戶個人信息的泄露,損及用戶權益。
2.流動性風險。流動性是指資產能以一個合理價格順利變現的能力。以余額寶為例,其收益率越高,資金贖回的比率就越低,其流動性就越好。而余額寶初期產品講求的是“T+0”即時贖回,即賬戶資金能隨時消費和轉出,而賬戶內資金實際已投資于貨幣基金,這就使支付寶公司要用自有資金或客戶備付金先行墊付贖回資金,而2010年央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因此,一旦出現用戶扎堆贖回或巨額贖回資金的情況,余額寶的流動性就可能出現問題。雖然,支付寶公司針對余額寶用戶又推出新的定期理財產品以吸引客戶分流資金,但這種流動性風險依然存在。
3.法律風險。還是以余額寶為例,在其推出之初,大肆宣傳“保本保底”高收益,資金被盜全額補償等等,但卻沒有對余額寶的運行做出詳細說明,也沒有任何的風險提示。雖然在后期余額寶撤回“保本保底”的宣傳承諾,也做出風險提示,但提示字句過小顏色過淺,并不足以引起警示,再加上相關法律的缺失,一旦發生糾紛,影響及后果難以估計。
二、互聯網金融理財法律監管存在的問題
我國目前并沒有建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制,互聯網金融整個領域及其各個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監管問題,對互聯網金融理財的監管也是如此。
(一)監管主體不一,監管權責不明
中國人民銀行自2010年起就相繼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等法規,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市場準入、業務規范等進行管理,也就是說支付寶公司的支付業務是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而余額寶是與貨幣基金對接的余額增值服務,應是由證監會進行監管。這意味著支付寶公司依據業務的不同,接受不同監管主體的監管,但是,由于余額寶賬戶中的資金可以自由消費、流轉,如果沒有對監管主體的監管權責依照具體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很可能出現監管空白或重疊的情況。甚至由于對理財機構的資金流轉等監管不嚴,還會給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機,使其利用互聯網理財的隱匿性和便利性從事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二)平臺定位不明,個人信息保護不到位
支付寶公司在《余額寶服務協議》中作出特別提示“本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僅向投資者提供資金支付渠道,并非為理財產品購買協議的參與方,不對理財產品購買協議的協議方的任何口頭、書面陳述或者向支付寶網上傳的線上信息之真實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或對此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本公司亦無義務參與與理財產品協議交易資金劃轉及支付環節之外的任何賠償、糾紛處理等活動。”也就是說,支付寶公司僅將自身定位為支付平臺,并不參與實際交易。但有人認為,支付寶公司在此交易中充當委托人的角色,即用戶將資金置于支付寶賬戶中由支付寶公司進行管理,支付寶公司選定基金管理公司與其合作,再由基金管理公司對用戶資金進行投資。到底支付寶公司在基金交易過程中應如何定位,其是否如其單方的服務協議說明的那樣不承擔任何責任?另外,余額寶推出一年多來,取得成績的同時也出現過多起用戶信息被盜、資金被盜刷事件,暴露出他們對用戶個人信息保護不到位、技術安全不過關等一系列問題。
(三)信息披露不充分,風險提示不足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義務人的信息披露義務做出了相關規定,保證投資人能夠按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查閱或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披露內容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托管協議、定期報告、重大事件報告、資產與份額凈值、申購與贖回價格、基金發行與運作信息披露等等,而余額寶只在開通界面上設有小字的介紹鏈接,用戶需要點擊若干鏈接之后才能了解部分信息資料,甚至在開通賬戶之后在余額寶界面也不能查找到相關信息,難以充分保障用戶的知情權。此外,寶類產品大多僅在界面下方顯示一行“貨幣基金不等同于銀行存款,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的淺色小字作為提示,既沒有更加詳細的說明,也不足引起用戶的重視。
三、完善互聯網金融理財法律監管的對策
互聯網金融理財作為互聯網金融的一部分,對其監管應在互聯網金融監管框架之內,除此之外,針對具體問題還要作出特殊的監管規制。
(一)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一般規制
1.完善互聯網金融立法,構建體系化監管制度。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必須制定專門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完善互聯網金融立法,依據明確的監管法律確定監管的原則和規范,確定監管主體及其職責范圍,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從國際上看,各國對不同的互聯網金融類別實行不同的監管,例如,美國對第三方支付實行功能性監管,實行較為嚴苛的監管方式,相反,歐盟國家對第三方支付實行機構監管,實行比較寬松的監管方式。我國應借鑒國際經驗,根據國情和市場發展需要,選擇妥適的監管路徑,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
2.強化監管重點,鼓勵金融創新。互聯網金融監管要做到主次分明,將保護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權益放在首位,以此為中心加強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強化市場準入和信息公開制度,建立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同時,充分認識到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和創新對促進金融業和市場經濟發展有重要的積極意義,因此,要在審慎監管的同時,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這其實也是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提出的特殊要求,要求我們建立的監管機制,既要靈活規定不限制互聯網金融的創新發展,又要能將未來出現的創新發展納入監管范圍之中,使互聯網金融能健康積極發展。
3.重視行業自律管理,加強各部門協作及國際交流。互聯網金融監管必須依托已成立的互聯網金融協會進行自律管理,通過聯合設立專門互聯網金融網站,分門別類地列出相關互聯網企業的機構設置和信用等級,開設通報板塊和投訴專欄,對違規企業公開通報,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將投訴結果予以公開,以此來約束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行為。由于網絡的隱匿性,互聯網金融很有可能成為投機者和犯罪分子進行不法活動的工具。因此,在加強監管的同時必須注重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不僅是監管部門之間,還包括與其他政府部門、司法部門的協作,同時,由于網絡的即時性和跨地域性,還必須加強國際間交流合作,做到統一監管、共同打擊犯罪。
(二)互聯網金融理財監管的具體規制
1引言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互聯網金融開始出現,并且迅速發展。所謂互聯網金融,它是指傳統金融機構依托互聯網平臺,利用互聯網技術、電子信息技術,實現融資、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一種新型業務模式。互聯網與金融結合,對傳統金融業是一種全新的變革,對銀行、證券等提供服務的方式和效率產生深刻的影響。互聯網金融作為一個新生事物,既需要市場驅動,也需要政策助力來促進發展。然而,伴隨高速增長的是行業的信用風險也在呈上升趨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商品資本向貨幣資本的轉化這“驚險的一跳”蘊含著巨大風險,其原因在于,如果互聯網金融的信用風險超過一定程度,導致信用破產,進而引發資金鏈斷裂,使得企業破產,那么企業就會解雇大量員工,使得工人失業,最終造成整個社會經濟危機。所以,在經濟風險的防范中,對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的防范就越來越凸顯出其重要性。馬克思的貨幣、信用和危機理論常被當作一個系統的分析框架,雖然不能把西方國家的理論經驗直接照搬到我國,但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以及信用理論,對分析我國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有著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全面系統地研究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一方面,互聯網金融行業在我國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目前已有的文獻大多是研究互聯網背景下對傳統金融企業的沖擊性影響,或者從實證角度研究互聯網金融對居民消費的影響,而從信用風險防范的角度對其進行研究的文獻卻很少,從馬克思信用理論視角去分析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的相關文獻則更少。因此,從信用風險防范的角度著手,對于豐富國內該領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行業在我國屬于新興行業,發展迅速,但行業整體的運營顯現出巨大的信用風險。如何規范行業的整體發展,降低發展帶來的風險就顯得尤為重要。
2研究現狀
關于信用這一概念的內涵和本質,馬克思從經濟學和倫理學2個角度進行了闡述。經濟范疇中的“信用”是種經濟利益關系,反映了一種特定的生產關系。國內其他學者基于這一理論進行了深入研究。柴艷萍(2013)[1]從誠信與信用的關系出發,提出了信用實現的條件。胡為雄(2010)[2]通過對馬克思相關政治經濟文獻的挖掘,認為信用和虛擬資本是馬克思上層建筑概念的隱喻。馬超(2008)[3]強調信用道德水平與信用經濟水平之間存在一定的關系。在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管理方面,也有很多學者作了相關的研究。陳秀梅(2014)[4]指出要從制度設計和標準制定2個方面入手,多方面建立互聯網財務管理體系。謝平、鄒傳偉(2013)[5]認為,我國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存在明顯差異。由于大數據技術和傳統金融的變革推動了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可能會使互聯網金融存在巨大的潛在信用風險。既然大數據技術在推動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那么也可以將大數據技術作為一種手段,利用其去管理信用風險。劉蕓、朱瑞博(2014)[6]認為互聯網金融應與信用體系等傳統金融領域相銜接,使整個行業的信用風險管理更加全面、完善。
3我國互聯網金融存在的信用風險及原因分析
馬克思的信用理論包含了信用產生和功能,以及資本主義經濟各要素在生產、分配、消費等環節的對立加速。在資本主義社會,各要素之間對立的最終發展趨勢是相互分離,最后以危機的形式趨于統一,周而復始,具有周期性。在統一的過程中,有些是以特定的信用風險的形式表現出來的,網絡金融的信用風險就是其一。網絡金融信用風險是指網絡金融融資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日不履行合同義務,構成違約的行為。這種違約風險是客觀的信用風險。此外,由于網絡金融交易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離,可能存在的道德風險以及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使得網絡金融存在人為的違約信用風險。還有,網絡金融的信用風險也有其自身的特點:隱蔽性強,因為交易的時空分離為其作“掩護”,使得信息不對稱情況下很難辨別真偽;傳播速度快,依靠互聯網信息技術,信用風險可以很快進行大范圍傳播;范圍廣、監管難,大數據技術為其提供了廣闊的應用空間,且發展速度極快,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約束,難以實行監管防范。網絡金融信用風險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分類。根據來源,可分為狹義信用風險和廣義信用風險。狹義信用風險是指從借款人角度出發的信用風險。廣義信用風險是指從借款人和貸款人2個角度分析的信用風險。按其性質可分為故意違約信用風險和強制違約信用風險。故意違約信用風險指借款人因道德缺失、信息不對稱、主觀故意等,在客觀上能夠履行合同的情況下,不履行合同,給交易對方造成損失的可能性,通俗來講就是有履行能力但卻不愿意去履行合同。強制違約信用風險是指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的不確定性和隨機性,使得借款人由于非主觀故意而無法履約。網絡金融信用風險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我國信用體系發展尚且不完善,經常會有惡意逃債的現象發生。如果融資平臺不能夠有效驗證交易雙方的真實身份,很容易誘發信用風險。除了機構與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外,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也加劇了網絡金融的信用風險。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發展時間還比較短,配套法律法規尚未形成。互聯網金融在經歷了最初的迅速而無管制的發展之后,其法律風險也逐漸暴露出來。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很難對借款人形成有效約束,可能導致貸款達到約定日期,仍不履行還款的義務,信用風險爆發。
4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的防范措施
基于上述分析,針對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存在的信用風險,提出以下幾點防范措施。
4.1完善互聯網金融信用的征信體系和監管體系
戰略層面,應該加強信用文化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政策層面,應該建設互聯網金融征信制度,并且加強互聯網金融信用征信的監管,加強互聯網金融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個人隱私保護。對于傳統金融的法律法規、網上證券交易、支付安全等條例,已經不能滿足瞬息變化的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應該及時完善法律體系,保證相關利益者的權利與義務。
4.2提高互聯網金融信息安全技術
立足從業人員和互聯網金融平臺,注重安全設施的投入,包括設備、技術和人才的投入。加強內控設施的落實,成立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部,建立健全內控責任制,不違規。增強自律能力,在業務許可范圍內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開展業務,加強風險防控策略研究,提高自律能力和風險應對能力。逐步完善內部運行機制,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將內部管理變得科學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