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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學大全11篇

時間:2023-03-02 14: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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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制度經濟學對于中國學者并不是陌生的東西。且不說早期制度經濟學家如凡勃倫、康芒斯等人的著作,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被翻譯介紹到了中國。即使30年代以后,一些制度經濟學家如加爾布雷思、熊彼特等人的理論,也都時髦過一陣子。更不可忘記的是,馬克思經濟學本質上也是一種“制度經濟學”,并且還是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先驅。然而,人們在狂熱推介新制度經濟學時,卻很少有人比較分析新制度經濟學與經濟學體系之間的歷史聯系,甚至還斷然否認它們之間存在任何理論關聯性。基于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從歷史演進和邏輯聯系兩個方面,把新制度經濟學與舊制度經濟學、新古典經濟學以及馬克思經濟學進行一番比較研究,探討新制度經濟學究竟“新”在哪里。

一、新制度經濟學比舊制度經濟學有質的飛躍

制度經濟學的形成和發展已經有百年歷史。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形成時期,以凡勃倫、康芒斯和米契爾為主要代表;第二階段為過渡時期,以艾爾斯、貝爾、米恩斯、加爾布雷思等為主要代表;第三階段為發展時期,以科斯、諾思、威廉姆森、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等為主要代表。如今,制度經濟學已經形成了一個流派眾多、成分復雜的龐大理論體系。雖然加爾布雷思等人的理論曾經被稱之為新制度經濟學而風行一時,但時過境遷,現在新制度經濟學成了以科斯為代表的制度經濟學派的專有名詞,而把科斯之前的一律稱為舊制度經濟學。

科斯本人似乎不承認他的理論與舊制度經濟學有什么關系。他把新制度經濟學稱為當代經濟學,而舊制度經濟學則稱為近代制度經濟學。他認為,當代制度經濟學與近代制度經濟學并沒有什么理論上的淵源關系,在某種程度上講,當代制度經濟學與近代制度經濟學在理論上還是對立的??扑沟闹饕碛墒牵骸敖贫冉洕鷮W的觀點不是理論性的,而是反理論的,他們尤其反對古典經濟理論”。施蒂格勒也持相同的觀點,他認為“近代制度經濟學的失敗是因為它沒有提出實證的理論學說,它當時所表現的僅僅是對正統經濟理論的不滿和批判態度,它注定得不出什么新東西,近代制度經濟學的悲劇就在于他們沒有留下什么理論工具(或范式)供別人或后人去使用”??扑购褪┑俑窭諏εf制度經濟學的批判,以及劃清新制度經濟學與舊制度經濟學的界限,都是可取的。但他們否認新舊制度經濟學之間的理論淵源關系,則不符合實際。

且不說新制度經濟學派在重視制度因素分析這個基本點上與舊制度經濟學一脈相承,繼承了凡勃倫、康芒斯等人的傳統和思路;在許多基本理論范疇上,也可以明顯看出新舊學派之間的傳承關系?;蛘哒f,在舊制度經濟學理論中,有新制度經濟學基本范疇的雛形。例如,科斯理論最核心的交易費用范疇,與康芒斯的交易范疇就有理論淵源關系??得⑺拱选敖灰住弊鳛榕c“生產”概念相對應的經濟學的范疇,并且對交易概念進行了明確的界定與分類。在康芒斯看來,交易活動是“制度”的最基本單位,制度只不過是無數次交易活動的結果。因此對不同類型交易的分析,也就轉化為對不同經濟制度的分析。這樣,就使“交易”概念一般化了,從而具有更廣泛的適應性。不過,由于他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哲學、心理學、法學及社會學的方法,而不是新古典經濟學的方法,因此,他也就不能從資源配置效率的角度來認識交易本身的內涵,提出“交易費用”概念。又如,新制度經濟學作為最重要經濟制度的產權范疇,從舊制度學派那里繼承的思想遺傳更多。凡勃倫提出無形財產的概念,并認為它是公司的真正基礎,這樣就為公司產權分析開辟了道路??得⑺箯娬{所有權是制度經濟學的基礎,從所有權稀缺到制度稀缺展開分析,提出了一整套采取集體行動來建立秩序的制度體系。艾爾斯、貝爾和米恩斯等人繼承凡勃倫傳統,以技術與制度的矛盾為主線,深入分析公司內部權利結構的變化。諸如此類的研究,直接為產權理論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理論準備。如果進行更仔細的比較分析,幾乎所有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中,或深或淺都閃耀著前人思想的光彩。

更重要的是,新制度學派繼承了舊制度學派的傳統,在研究出發點上都是以批判新古典經濟學開始理論生涯的。凡勃倫擯棄了邊際效用概念和均衡概念,認為馬歇爾建立在資本主義“和諧”基礎上的一整套“均衡理論”,與事實不符。并且,龐巴維克把人從特定的歷史環境中抽取出來,孤立地分析個人的欲望及其滿足途徑,也是錯誤的。他強調對社會文化心理和習慣的分析,主張建立分析制度變遷的“演進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家一直沿襲著“凡勃倫傳統”,無不通過對新古典學派的“經濟人”基本假定的修改,從制度方面或經濟結構方面來研究資本主義社會,以建立一個與新古典迥異的制度經濟學體系。

指出新舊制度經濟學之間的傳承關系,不是要抹殺它們之間的區別。恰恰相反,而是為了更清楚地認識到新制度經濟學的新意所在。的確如科斯和斯蒂格勒所言,新制度學派的革命性轉變就在于按照新古典經濟學的規范來展開制度分析,把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實證科學的范疇,從而使制度經濟學發生了質的飛躍,真正成為了經濟學體系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為了簡明起見,如果不考慮在具體理論觀點上的創新,從總體上看,新制度經濟學相比舊制度經濟學的創新主要有四點:一是分析方法上的創新。凡勃倫采用的主要是心理學方法,康芒斯應用的是法律制度分析,而新制度學派嚴格按照實證性的新古典方法進行研究。誠如科斯所言;“利用正統的經濟理論去分析制度的構成和運行,并去發現這些制度在經濟體系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因為是用經濟學方法去研究制度問題,大大拓寬了理論視野和提高了理論的邏輯實證性。二是理論體系上的創新。除了康芒斯試圖創建一個理論體系之外,可以說舊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完全不成體系。而新制度學派依托較為成熟的新古典體系來展開理論分析,就使其理論大致能夠保持邏輯一致性。雖然目前新制度經濟學還沒有形成一個邏輯嚴密的理論體系,但初步可以自成體系了。三是基本理論范疇上的創新。舊制度學派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思想,如凡勃倫的“無形財產”、“有閑階級”、“既得利益者”和“制度導向”等等,但基本上沒有形成嚴格的理論范疇。相比之下,新制度學派不僅提出了許多新的理論范疇,而且范疇的界定相對嚴格規范。例如,著名的“交易費用”和“科斯定理”的提出,像發現新大陸一樣開辟了一片新領域,形成了經濟學上的一場革命?!敖灰踪M用”概念被廣泛地運用于產權結構、關系、外部性問題、集體行動、尋租活動、多種體制組織形態的形成和發展、經濟史、政治制度等研究領域。最后,表現為研究領域方面的創新。舊制度學派的研究領域基本上在企業層面或微觀經濟領域,新制度學派的理論視野卻要廣得多。雖然企業內部的產權結構及組織仍然是一個研究的重點,但新制度學派的研究及其理論應用,從微觀到宏觀,從企業到國家,從經濟到政治,從現實的制度安排到歷史的制度變遷,已經涉及到社會經濟一切領域,甚至到了無所不包的地步,形成了一個開放的龐大的理論體系。

二、新制度經濟學在新古典經濟學的框架內創新

篇(2)

新制度經濟學之所以有別于其他經濟學而成為一門新的學科,關鍵不取決于它的研究對象,而是它的分析方法。與舊制度主義者一樣,新制度主義者也是從批判流行經濟理論“過于抽象”人手,但降低抽象程度意味著要完全或在很大程度上放棄建立在確定性和無限理性基礎之上的古典和新古典理論的基本假設。放棄這一基本假設的方法論無論是從整體上還是局部上說都是意義巨大的。本文首先分析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與古典經濟學研究方法的關系,進而討論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的特點,最后對新制度經濟學與經濟學方法論進行比較。

一、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與古典經濟學研究方法的關系

諾思指出:“我們應注意不斷地把傳統正規新古典價格理論與我們的制度理論結合起來。我們的最終目的不是試圖去替代新古典理論,我們的目的是使制度經濟學成為對人類更有用的理論。這就意味著新古典理論中對我們有用的部分——特別是作為一套強有力分析工具的價格理論應與我們正在構建的制度理論很好的結合在一起?!毙轮贫冉洕鷮W是在批判新古典經濟學的基礎上產生的,但這種批判并非全盤的否定,而是在批判的基礎上加以繼承、發展和揚棄。新古典經濟學的基礎是一些有關理性和信息的苛刻假設,它隱含地假設制度是既定的,更多地關注經濟的效率而忽略經濟制度對經濟績效的影響。思拉恩·埃格特森指出被新古典經濟學忽略的三個問題:(1)各種可供選用的社會法規和經濟組織如何影響經濟行為、資源配置和均衡結果。(2)在同樣的法律制度下,經濟組織的形式為什么會使經濟行為發生變化。(3)控制生產與交換的基本社會與政治規則背后的邏輯是什么,它們是如何變化的。而這些問題恰恰是新制度經濟學研究的重點。威廉姆森認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方法從本質上說和微觀經濟學是一致的。新制度經濟學在一些方面對古典經濟學進行了繼承,但新制度經濟學的“新”也表明在方法論上有所突破:(1)新制度經濟學給出了充分假設,即制度有深刻的效率因素。(2)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重要性不僅在于技術本質,也在于其獨特的管理方式和結構。后者帶來了不同組織類型中信息傳遞和激勵的區別。(3)新制度經濟學使用的比較方法是兩種可行形式之間的比較,而不是將可行形式與抽象無摩擦形式進行比較??傊轮贫冉洕鷮W和古典經濟學的關系可表述為:新制度經濟學是在把制度作為內生變量的條件下,用古典經濟學的方法去分析制度問題,是對古典經濟學關于制度變量假設部分的進一步發展。

二、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的特點

新制度經濟學流派在研究和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制度分析的路徑和傳統。新制度經濟學更注重從生活的實際問題出發,通過對現實生活的詳細考察,尋求解決問題的答案,表現出鮮明的特點:第一,重視制度對經濟績效的影響。以經濟制度的產生、變遷及其作用為主要的研究對象。交易費用的存在必然會對制度結構及人們具體的經濟選擇行為產生影響。顯然制度的產生和使用需要投入真實的資源,這里就不可避免地涉及交易費用,然而這樣顯而易見的問題卻經歷了很長時間才被認識到。不僅是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即使是他們的批評者也都想當然地把這些制度和交易費用看成黑箱或無摩擦狀態。這與他們在經濟研究過程中舍棄制度變量緊密相關。第二,試圖從文化、心理、歷史、法律的角度尋找制度產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基礎。制度的一種產生方式是通過人類的長期經驗形成的。當一種經驗或習俗被足夠多的人采用時,這種規則就會逐漸變成一種傳統并被長期地保持下去,鎖定為一種行為方式或傳統習俗。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規則多數是在社會中通過一種漸進式反饋和調整的演化過程發展起來的。并且,多種制度的特有內容都將漸進地沿著一條穩定的路徑演變。學者稱這樣的規則為“內在制度”。凡勃侖把制度形成的基礎歸于思想和習慣,“制度實質上就是個人或社會對有關的某些關聯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習慣”,而思想習慣又是從人類本能產生的。加爾布雷思則認為,現實的“經濟制度”(私有制、貨幣、商業、利潤等)只不過是心理現象(風俗、習慣、倫理、道德)的反映和體現,起決定作用的是法律關系、人們的心理及其他非經濟因素。注重對包括習慣、思想在內的內在制度的研究是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的鮮明特點。第三,新制度經濟學一個重要特點是經驗和案例的研究。在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中,案例研究非常普遍。案例研究對經濟現象的解釋具有一定的說服力,同時,對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問題的研究,必須注意這樣的事實,即小概率事件可能使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發生改變。在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中非常關注“微觀”問題,同時將個案研究提升到“一般化”的層次。阿爾斯通指出:“借助關于制度的理論知識和現有成果,案例研究方法常常是推動我們積累關于制度變革理論知識的唯一方法?!?/p>

三、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基準和理論工具

新制度經濟學最重要的理論基準就是科斯定理??扑苟ɡ硎且灾Z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納德·科斯的名字命名的,其核心思想是交易成本。在《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中,羅伯特·D·庫特對“科斯定理”做出如下解釋:“從強調交易成本解釋的角度說,科斯定理可描述如下:只要交易成本等于零,法定權利(即產權)的初始配置并不影響效率。”科斯定理是認識產權功能的理論基準。科斯定理說明,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條件下,就所有制來說,無論它是國有或非國有,誰擁有財產對效益并不相關。而在現實生活中,產權的所有是同效益密切相關的??扑苟ɡ淼牧α吭谟?,它指出尋找答案的路徑:究竟是現實生活中的什么因素與科斯定理的前提假設恰恰相反,導致產權與效益無關。

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工具是交易費用理論,交易費用理論是整個現代產權理論大廈的基礎。1937年,著名經濟學家羅納德·科斯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費用理論。該理論認為,企業和市場是兩種可相互替代的資源配置機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機會主義、不確定性與小數目等條件,使得市場交易費用高昂,為節約交易費用,企業作為代替市場的新型交易形式應運而生。交易費用決定了企業的存在,企業采取不同的組織方式的最終目的也是為節約交易費用。他指出,市場和企業都是兩種不同的組織勞動和分工的方式(即兩種不同的“交易”方式),企業產生的原因是企業組織勞動和分工的交易費用低于市場組織勞動和分工的費用。一方面,企業作為一種交易形式,可把若干個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和產品的所有者組成一個單位參加市場交易,從而減少交易者的數目和交易中的摩擦,因而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在企業之內市場交易被取消了,伴隨著市場交易的復雜結構被企業家所替代,企業家指揮生產,因此,企業替代了市場。由此可見,無論是企業內部交易還是市場交易,都存在著不同的交易費用。而企業替代市場是因為通過企業交易而形成的交易費用比通過市場交易而形成的交易費用低。所謂交易費用是指企業用于尋找交易對象、訂立合同、執行交易、洽談交易、監督交易等方面的費用與支出,主要由搜索成本、談判成本、簽約成本與監督成本等構成。企業運用收購、兼并、重組等資本運營方式,可將市場內部化,消除由于市場的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從而降低交易費用??扑惯@一思想為產權理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科斯的思想在很長時間內一直被理論界所忽視,直到上世紀60年代才引起經濟學家們的廣泛重視。盡管交易費用理論還很不完善,存在很多需改進之處,但交易費用這一思想的提出,改變了經濟學的傳統面目,給呆板的經濟學增添了新活力。它打破了(新)古典經濟學建立在虛假假設之上的完美經濟學體系的一統天下,為經濟學研究開辟了新的分析視角和新的研究領域。它的意義不僅在于使經濟學更加完善,而且這一思想的提出,改變了人們的傳統觀念。正如科斯本人所說:“認為《企業的性質》的發表對經濟學的最重要后果就是引起人們重視企業在現代經濟中的重要作用那就錯了。在我看來,人們極有可能產生這種想法。我認為這篇文章在后來會被視為重要貢獻的是將交易成本明確地引入了經濟分析?!币苍S,該理論目前應用于現實生活中還有距離,但我們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對經濟理論的巨大創新意義。四、新制度經濟學與經濟學方法論的比較

新制度經濟學與經濟學方法論上的區別在于:前者采用微觀、個體主義的研究方法;后者采用宏觀、整體主義的研究方法。前者以科斯定理和交易費用為理論基準,后者以勞動價值論和剩余價值理論為參照系。新制度經濟學的基本方法論是以個人主義、功利主義和自由主義為主。個人主義的方法論意味著所有的經濟績效最后必須由個人行為來解釋。新制度經濟學派對主流經濟學的“經濟人”的假定予以繼承,而不同意其理性人的假定,在現實世界中由于人所處的經濟制度環境的復雜性及人自身能力的限制性,信息是稀缺的資源,因此總有意識地想把事情做得最好的人可能會導致:想達到理性意識,但又是有限的。所以經濟人行為的有限理性就成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第二個基本假定。在其基本假定之后,他們仍繼承了古典的個人主義方法論,同時就不可避免地使用與這一方法論相一致的經濟學的概念和分析方法。如,效用、效率、邊際、成本收益分析、均衡等概念。新制度經濟學對新古典經濟學關于人的理性和人所面對環境的理想化假定做出了更加切合現實的修正,并借助交易費用概念論證了在存在交易費用的現實世界里,產權制度與資源配置效率之間的相關性,得出了經濟人活動其中的市場制度有改進的必要而不能被理想化和永恒化的結論。其對市場現實分析得出的產權理論,成為支撐其整個制度變遷理論大廈的基石。但其整個學說仍是建立在斯密的功利主義、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等經濟人命題之上的,其研究方法本質上仍是新古典主義的。經濟學的制度理論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基本方法論,把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看成是一個自然發展的、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過程,它既闡明了經濟發展過程中制度的產生、發展及變遷,揭示了制度的動態性、歷史性及其演變規律,又從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角度闡釋了制度創新與技術進步、生產力發展之間的辯證關系。既分析了微觀層面的制度,又分析了宏觀層面的制度及其相互關系,體現了宏觀與微觀、抽象與具體的辯證統一。在理論分析中,堅持了從具體到抽象、再從抽象到具體的邏輯演繹分析方法。在理論和史實的分析中,堅持了邏輯與歷史相統一的分析方法。馬克思制度經濟學的理論背景是他的社會歷史哲學觀。馬克思的社會系統觀、結構觀、發展觀、動力觀和社會經濟形態的演化觀,為其制度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哲學工具,使其制度經濟學形成了一個系統的、動態的、宏觀的理論體系。

新制度經濟學與經濟學方法論相似處在于:第一,都注重邏輯分析與歷史分析相結合,都對制度進行了系統的結構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諾思曾說過:“在詳細描述長期變遷的各種現存理論中,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說服力的,這恰恰是因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遺漏的所有因素:制度、產權、國家和意識形態。馬克思強調在有效率的經濟組織中產權的重要性,以及在現有的產權制度與新技術的生產力之間產生的不適應性。這是一個根本性的貢獻?!毙轮贫冉洕鷮W明顯地受到經濟學基本方法論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新制度經濟學把制度作為分析對象,分析制度的產生、發展和變遷,提出制度的動態性和歷史性,這是借鑒經濟學對人類社會經濟制度產生、演變規律的分析。第二,都強調制度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馬克思定義的“制度”即經濟關系與豎立其上的上層建筑,它的變更不是人自由意志選擇的結果,而是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它有自身的運動規律,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但制度對生產力有反作用,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安排能極大地促進生產力發展與社會進步,反之則阻礙發展。新制度經濟學則認為制度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起決定作用。在1971年發表的《制度變遷與經濟增長》一文中,諾思明確提出制度變遷對經濟增長十分重要的觀點。他說“制度安排的發展才是主要的改善生產效率和要素市場的歷史原因?!痹?973年出版的《西方世界的興起》中進一步指出:“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有效率的組織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確立所有權以便造成一種刺激,將個人的經濟努力變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會收益率的活動。”也就是說,新制度經濟學更強調制度的決定性作用。按照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技術創新、規模經濟、教育、資本積累等各種因素都不是經濟增長的根本原因,它們不過是由制度創新所引起的某些變化,以及這些變化最終推動經濟增長的表現而已,對經濟增長起決定作用的只有制度因素。

篇(3)

20世紀40年代,由于凱恩斯主義的興起,制度學派及其他一些學派被忽視,直到60年代,制度主義重新興起。這一時期出現了兩個“新”制度經濟學,分別是以加爾布雷思等經濟學家為代表的“neo-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及以科斯、諾思等為代表的“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為區分這兩支制度學派,國內一般將以加爾布雷思等為代表的制度學派稱為現代制度經濟學,而將以科斯等為代表的制度學派稱為新制度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從20世紀70年代起步發展,到逐步成長為當代經濟學研究的前沿領域,前后也不過30年的時間;然而新制度經濟學一誕生,就在西方經濟學界掀起了軒然大波。迄今為止,新制度經濟學雖然還沒有形成一個獨立、完整而嚴密的科學理論體系,但至少在以下四個方面形成了比較系統的理論:產權理論、交易費用理論、契約 經濟學理論 、委托—理論,對新古典經濟學提出了全面的挑戰,并造成了巨大的沖擊。

1 新制度經濟學的起源

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 資本主義 世界出現了全面的滯漲現象,凱恩斯主義學派在結實資本主義這一痼疾面前卻顯得無能為力,逐漸失去了人們的信任。這就使一貫主張國家干預的凱恩斯主義學說遭受重大挫折。人們開始厭惡國家干預,渴望自由 市場 的回歸,并把目光紛紛投向崇尚經濟自由化和個人理性的新古典經濟學。但是由于新古典主義理論在接受實踐 檢驗 的過程中,自身存在的許多弱點暴露無遺,如新古典主義理論的基本假設——“零交易費用”假設和“理性經濟人”假設不符合實際;新古典主義理論的研究方法不盡科學;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研究范圍較為狹窄等等。此外,新古典主義理論還傾向于把個別范疇一般化,絕對化。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以科斯、諾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應運而生,掀起了對新古典經濟學的范式革命,并取得了重大的理論突破。

科斯作為新制度經濟學派的奠基人,他在《企業的性質》和《社會成木問題》中提出的“產權”和“交易費用”己成為該流派中的核心概念和中心思想。圍繞這兩個概念的分析,從70年代開始,有關新制度經濟學的文獻大量涌現,由此產生了許多對現實具有很強解釋力和 指導 意義的相關理論,如產權理論、企業理論、委托——理論、尋租理論、法與經濟學理論等等。科斯在其1937年的著名論文《企業的性質》中提出了企業為什么會存在以及企業如何確定自己的規模等問題。他認為企業的存在是為了節約市場交易費用,即用費用較低的企業內交易來代替費用較高的市場交易;企業的規模被決定在企業內交易的邊際 成本 等于市場交易的邊際成本或等于其他企業的內部交易的邊際成本那一點上??扑褂靡越忉屍髽I存在的交易費用概念被后來者廣泛應用于諸多領域,從而使交易費用概念被逐步地一般化。這篇文章也被公認為是新制度經濟學流派的開山之作。

2新制度 經濟 學 的主要內容

2.1 關于交易費用的一般化。

科斯最早將風險因素、信息因素、壟斷因素和政府管制囊括起來考慮并轉為交易費用概念,此概念現在擴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證產權的費用、發現交易對象和交易價格、討價還價訂立交易 合同 的費用、執行交易與監督違約行為及維護交易秩序的費用等,即制度運行費用的總和。新制度經濟學從現實的人和現實的組織出發,把現實世界中遠不為零的交易費用與轉換費用(transformation costs)一塊計入,納入經濟分析體系(諾斯,1992)。

2.2 關于制度的起源與構成。

制度是一種稀缺性資源,是合作的前提和沉淀。從降低交易費用角度理解制度起源是科斯制度理論的一個特點。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安排規定了人的選擇的維度,提供了具有經濟價值的激勵或限制。人類把非正式制度逐漸提升為正式制度,規則逐漸硬化(諾斯, 1994)。

2.3 國家與產權理論。

諾斯把國家當作一種行使暴力上有比較利益的組織,它處于規定和強制實施所有權的地位,潛在地利用暴力來實現對資源的控制。國家有充當使 社會 福利最大化和使統治集團收入最大化的兩面性,其授訂的產權安排就可能偏離經濟持續增長的目標。

2.4 制度變遷模型。

新制度經濟學家認為,資源、技術、偏好與制度的配置是一個聯動的體系,制度變遷意在實現更高的制度效率,表現為制度均衡的動態尋找。初始制度既限定了當期資源、技術與偏好,又使制度變遷產生某種依賴性,即“人們過去作出的選擇決定了他們現在可能的選擇”,發生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

2.5 制度供需及均衡。

新制度經濟學家認為,經典供需分析可拓展到制度分析領域。制度需求受制于產品和要素的相對價格、 憲法 秩序、技術和 市場 規模等;制度供給受制于現有知識積累、制度設計實施 成本 、制度存量和憲法秩序及意識形態等因素。

3結論

新制度經濟學試圖通過使新古典 經濟學理論 在方法上更具現實、更具社會性、更具 歷史 性而挽救它,并提出私有產權安排對你經濟效率有決定性意義,最近30年來它逐漸成為熱門的研究領域。我國的經濟制度轉型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和完善提供了一個好的實踐 環境 。

參考文獻:

[1]孫緒娜,《新制度經濟學理論概述》,《資料通訊》,2007年第7期。

[2]胡泓,《新制度經濟學簡介》,《黨政論壇》,2006年4月。

篇(4)

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出現了諸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新的解決對策與法律制度保障,農村經濟建設中的土地流轉等現實問題呼喚農村法律制度建設的進一步完善。從,特別是新世紀取消農業稅,放開土地流轉以來,諸多實踐表明,當前我國農村法律制度建設的薄弱環節在于產權制度不夠明晰,由于產權不明晰導致的經濟糾紛對農村經濟穩定發展和社會和諧環境的打造十分不利。因此需要參考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從產權制度入手,分析進一步完善農村法律制度建設的途徑與舉措。

一、新制度經濟學的產權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的產權理論由美國經濟學家科斯在其著作《企業的性質》中提出。產權理論的主要觀點是,當交易成本為零時,只要允許自由交易,經濟行為就會達到帕累托最優,而交易成本為正,就會降低經濟效率??扑拐J為,產權理論包括交易成本、產權界定與資源配置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中,交易成本是核心,交易成本的高低將直接影響經濟效率的高低。新制度經濟學還認為,制度需求與制度環境變化共同催生新的制度安排設計,制度安排設計必須建立在符合實踐規律和經濟規律兩個基礎上,不能只考慮實踐而忽視經濟成本,這樣的制度安排是無法貫徹和實現社會福祉進步的,同時不能只考慮經濟成本而忽視社會實踐的趨勢,否則這樣的規定也無法真正切合社會實踐。新制度經濟學指出,經濟效率最大化的前提是交易成本的盡可能降低,而從我國農村經濟建設實踐來看,產權問題構成了交易成本的主體。農村土地流轉是在農村土地所有權保持集體所有制基礎不變,允許有能力的家庭與個人適當突破原有的安排,通過承包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實現規模經營。土地流轉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的弊端,即家庭單位的經營導致生產碎片化,制約了大型農機設備等的使用,對農業產值進一步跨越式提升有一定的負面作用。2007年物權法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根本原則的同時,也為放開土地使用權流轉“放開了口子”,肯定了通過合法土地流轉所取得的收入的合法性,而且通過合同法等的規定,完善了對于承包及所得的歸屬問題規定,進一步激發了有能力的個人和企業參與農村經濟建設實踐的熱情,鄉鎮企業的發展也進入了新的春天。但是在實踐中,由于我國農村地域廣闊,國情復雜,以及農村法律意識淡薄等問題,物權法關于產權制度安排的一些條文精神并沒得到很好地貫徹,導致在實踐中出現了一些不必要的問題。

二、當前農村經濟發展中凸顯的法律制度建設問題

1、法律意識淡薄

新制度經濟學的核心思想在于通過規范包括產權在內的制度設計,用制度作為經濟發展的保障,換句話說,通過加強法律制度建設來規范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但由于我國農村長期以來屬于人情社會,無論是經濟發展還是村民鄰里之間的日常交往、生產生活,人們還是傾向于由當地具有一定聲望的族長、長輩來進行“斷案”,有時候甚至會逾越法律的邊界,或者做出與法律精神相悖的決定。同時,由于社會經濟發展與城市相比有所落后,加上人員流動性差,當代法律意識與族規以及約定俗成的風俗習慣有一定的出入甚至不同,此時很少會有村民選擇使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例如,2016年初,廣東潮汕地區某村對土地承包的利益歸屬分成產生歧義,由于當地宗族觀念強,根據風俗慣例,族長決定將九成利益收歸本村村民,對外地承包商僅分配一成,當外地承包商表示要重新討論,甚至要提起司法訴訟時,當地村民竟然對承包商群起而攻之,最終合作項目以爛尾告終,當地招商引資又一次失敗,經濟發展再次出現不和諧的事件。通過這一案例可以看出,當前法律意識淡薄,片面依靠族規村規,已經不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亟待加強法律制度建設,規范制度運行,摒棄舊俗陋習。

2、土地流轉等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

新制度經濟學的產權理論的精髓在于,明確產權邊界,規范制度設計,用制度“說話”,解決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問題。當前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是土地使用權流轉,而與之相關的法律制度卻不夠完善。2007年的物權法雖然確立了土地成本所得由私人所有的精神,但對于土地流轉的方式、形式以及后續一應事宜則缺乏必要的條文規定。例如當前城市用地已經確立了招拍掛、使用權轉讓等形式,保障了城市土地供應側的良好運行,避免了由于土地流轉導致的經濟糾紛等問題,而農村則不同,國家至今沒有出臺一部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因此出現了“各自為政”的情況。例如吉林某村規定,土地流轉要通過村、鎮、縣三級審批,而審批環節設置過多,審批過程不透明,就容易導致權力尋租行為,由此滋生腐敗;福建某村規定,土地流轉只可以承包給同村的人,不可以承包給外村的人,保障“肥水不流外人田”。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由此導致的權力不當使用、地方保護主義行為對農村土地流轉和鄉鎮企業的進一步做大做強十分不利,需要在未來加強解決。

三、新制度經濟學視角下農村法律制度的構建路徑

1、加強教育

有了好的法律制度還不夠,必須要在廣大的農村地區營造起“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要讓制度設計落地,扎根廣大人民群眾的內心。以山東壽光為例,當地農村基層組織自發建立起普法教育工作小組,對農村地區進行專門的普法宣傳教育,特別是對土地流轉、承包利益分成等與群眾密切相關的經濟行為進行從法律角度的剖析,增強民眾的法律理念、法律意識,對于培養農民的守法意識,能夠識別經濟行為中的法律風險,讓廣大村民群眾對經濟糾紛能夠“防患于未然”。同時,在中小學開展學法教育,聘請外地專業教師,在國家教育大綱框架內,對法律常識“從小抓起”,根據當地的統計數據,普法教育從2008年至今7年來,當地的經濟案件立案率逐年下降,廣大村民在與開發商簽訂合同、租約時能夠使用好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利益,用法律規范行為,用制度保障經濟發展大局,對當地經濟建設穩定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完善立法

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體系,立法是前提。新制度經濟學的核心也在于必須建立起一套內容完善、行之有效的法律體系,完善法律運行的制度設計。當前我國已有的《農業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及《物權法》等,對農村法律制度建設起到了框架性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些法律只是在制度層面上給出了原則性的規定,或者即便是有一定的細化但也是僅僅就某一個方面而言的,無論是從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有一定的不足,無法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例如糧食問題,我國是農業大國,亦是產糧大國,然而卻沒有一部根本性法律對于關乎我國糧食生產安全及糧食產業發展的法律。特別是近期從中儲糧黑龍江林甸直屬庫的事件到農業部集中批準種轉基因大豆進口而導致的爭議,糧食相關重大事件扎堆更顯現出凸顯出糧食立法之必要。

四、總結

農村經濟建設需要法律制度為保障,新制度經濟學堅持這一認識,并認為良好的法律制度保障能夠起到“經濟劑”的作用,減少不必要的交易成本,提高經濟行為效率,促進整個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進一步提高社會經濟現代化水平,縮小城鄉二元化發展的差距。此外,新制度經濟學所主張的產權明晰觀點,對當前土地流轉、承包利得分配等現實問題亦有較好的現實意義。未來,要通過加強立法、培育農民法律意識等措施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律制度建設,更好地為社會經濟建設服務。

作者:楊子 單位:西安財經學院

【參考文獻】

[1]陳佳佳.基于制度視角的湖北省農村土地流轉研究[D].中南民族大學,2015

篇(5)

事實上,不同國別發展績效的差異,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釋,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許多情況下對發展績效會有更大的影響。新制度經濟學個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對不同時空中制度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初始條件具有的較大異質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見。新古典主義的約束條件根本不足以表達這諸多的復雜性。傳統的發展經濟學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將對經濟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的文化、意識形態等制度因素給排除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不僅克服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過度簡單化傾向,而且還克服了其把經濟理論置于抽象時空的。

早期發展經濟學家也曾就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情況進行過個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從總體上來把握有關變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倡導方法論個人主義,認為“對社會單位的分析必須從具體成員的地位和行動開始”,“‘社會’、‘人民’、‘企業’或‘政黨’不是再被認為是‘一個像個人一樣行動的集體’”。市場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動情況中的角色既面臨約束也面臨機會,約束和機會的存在依靠各種結構的環境所組成的要素之中”。對特定環境下個體行為的重視有可能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建立堅實的微觀基礎,克服結構主義微觀基礎建構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義過于抽象的不足。

雖然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在引入制度作為分析對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義方法的“內核”,具有與新古典主義一樣的靜態和比較靜態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諾斯和福格爾為代表的新經濟史學派,則通過對制度變遷與經濟發展歷史的考察,更具有動態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將靜態方法用于分析發展這一動態問題的窘境。

2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的決定因素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反貧困首先始于對制約發展因素的探討。所以對發展決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發展經濟學的核心內容之一。20世紀50年代—60年代的發展經濟學家依據哈羅德—多馬模型和羅斯托的“起飛理論”,認為對發展中國家來說,資本形成是經濟發展的約束條件和決定因素,形成了過分強調資本形成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資本論”。根據這種理論,發展中國家貧困的根源在于資本稀缺。納克斯提出貧困惡性循環理論和納爾遜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論則進一步展示了資本不足與發展停滯的惡性互動關系。

但“唯資本論”忽視了這樣的事實,即在發展中國家資本不足的同時,廣泛地存在著資本低效配置和資本浪費現象。正如麥金農所指出的,“在所謂資本匱乏并且某些特定部門遭受供給瓶頸限制的經濟中,普遍存在的卻是過剩的未充分利用的工廠和設備。”新制度經濟學指出,“土地、勞動和資本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發揮作用。制度至關重要。”這充分說明,資本不足不是阻礙發展中國家發展的根本原因,而恰恰是欠發達的結果。阻礙發展的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不少落后國家尋租盛行,不僅使生產經營者在提高經濟效率方面的動力消失,而且還導致整個經濟的資源大量耗費于尋租活動,并且通過賄賂和宗派活動增加了經濟活動的交易費用。所有這些方面無疑大大削弱了國民經濟的內在實力,并且使得發展經濟急需的投資或者難以形成或者投資方向和結構受到嚴重扭曲。

在猛烈抨擊“國家控制教條”中起家的新古典主義,認為發展中國家存在嚴重的“政府失靈”,正是“看得見的腳”對“看不見的手”的踐踏應該對糟糕的經濟績效負責。只要政府放棄對經濟的過度干預,讓經濟系統“獲得正確的價格”,市場機制會自動地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靜態的最優必將最終轉化為有效率的動態經濟發展。而作為新制度經濟學基礎的科斯定理告訴我們:交易是市場的前提。在交易成本為正的現實世界里,沒有適當的制度,任何有意義的市場經濟都是不可能的。奧爾森也明確指出,興盛的市場經濟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夠保障個人權利的制度。沒有這些制度,也就沒有人會積極地儲蓄和投資。諾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則開門見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也是西方世界興起的原因所在。因為制度提供了人類相互影響的框架,它們建立了構成一個社會,或者更確切的說一種經濟秩序的合作與競爭關系。

3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政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篇(6)

1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方法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新制度經濟學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對傳統的發展經濟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人們在對新制度經濟學開山鼻祖科斯論文的詳細考察中發現,“其研究方法具有三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僅僅研究現實的經濟現象,不僅研究的對象是現實中出現的具體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條件也要符合現實;二是注重以個案為基礎的小樣本研究,重視歸納,但不排除演繹;三是從邊際上入手”。在現實個案研究的基礎上,制度分析可允許我們“穿透”社會事實而不是遠離事實的分析模式來對發展問題予以說明。

事實上,不同國別發展績效的差異,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釋,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許多情況下對發展績效會有更大的影響。新制度經濟學個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對不同時空中制度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初始條件具有的較大異質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見。新古典主義的約束條件根本不足以表達這諸多的復雜性。傳統的發展經濟學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將對經濟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的文化、意識形態等制度因素給排除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不僅克服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過度簡單化傾向,而且還克服了其把經濟理論置于抽象時空的。

早期發展經濟學家也曾就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情況進行過個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從總體上來把握有關變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倡導方法論個人主義,認為“對社會單位的分析必須從具體成員的地位和行動開始”,“‘社會’、‘人民’、‘企業’或‘政黨’不是再被認為是‘一個像個人一樣行動的集體’”。市場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動情況中的角色既面臨約束也面臨機會,約束和機會的存在依靠各種結構的環境所組成的要素之中”。對特定環境下個體行為的重視有可能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建立堅實的微觀基礎,克服結構主義微觀基礎建構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義過于抽象的不足。

雖然新制度經濟學在引入制度作為分析對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義方法的“內核”,具有與新古典主義一樣的靜態和比較靜態的分析特征。但是新經濟史學派,則通過對制度變遷與經濟發展歷史的考察,更具有動態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將靜態方法用于分析發展這一動態問題的窘境。

2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的決定因素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反貧困首先始于對制約發展因素的探討。所以對發展決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發展經濟學的核心內容之一。經濟學家依據哈羅德―多馬模型和羅斯托的“起飛理論”,認為對發展中國家來說,資本形成是經濟發展的約束條件和決定因素,形成了過分強調資本形成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資本論”。根據這種理論,發展中國家貧困的根源在于資本稀缺。納克斯提出貧困惡性循環理論和納爾遜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論則進一步展示了資本不足與發展停滯的惡性互動關系。

但“唯資本論”忽視了這樣的事實,即在發展中國家資本不足的同時,廣泛地存在著資本低效配置和資本浪費現象。正如麥金農所指出的,“在所謂資本匱乏并且某些特定部門遭受供給瓶頸限制的經濟中,普遍存在的卻是過剩的未充分利用的工廠和設備。”新制度經濟學指出,“土地、勞動和資本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發揮作用。制度至關重要?!边@充分說明,資本不足不是阻礙發展中國家發展的根本原因,而恰恰是欠發達的結果。阻礙發展的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不少落后國家尋租盛行,不僅使生產經營者在提高經濟效率方面的動力消失,而且還導致整個經濟的資源大量耗費于尋租活動,并且通過賄賂和宗派活動增加了經濟活動的交易費用。所有這些方面無疑大大削弱了國民經濟的內在實力,并且使得發展經濟急需的投資或者難以形成或者投資方向和結構受到嚴重扭曲。

在猛烈抨擊“國家控制教條”中起家的新古典主義,認為發展中國家存在嚴重的“政府失靈”,正是“看得見的腳”對“看不見的手”的踐踏應該對糟糕的經濟績效負責。只要政府放棄對經濟的過度干預,讓經濟系統“獲得正確的價格”,市場機制會自動地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靜態的最優必將最終轉化為有效率的動態經濟發展。而作為新制度經濟學基礎的科斯定理告訴我們:交易是市場的前提。在交易成本為正的現實世界里,沒有適當的制度,任何有意義的市場經濟都是不可能的。奧爾森也明確指出,興盛的市場經濟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夠保障個人權利的制度。沒有這些制度,也就沒有人會積極地儲蓄和投資。諾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則開門見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也是西方世界興起的原因所在。因為制度提供了人類相互影響的框架,它們建立了構成一個社會,或者更確切的說一種經濟秩序的合作與競爭關系。

3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政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發展中國家存在結構剛性和資本短缺的結構主義的自然主張是,利用國家的力量扭曲資源價格進行資本積累,組織對國民經濟各部門進行平衡或有選擇的大規模投資,以期借此走出貧困陷阱。新古典主義則認為,只要政府“使一切自由化,使一切私有化,然后呆在一邊”,經濟就能自然地得到發展。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個有效率的制度系統。因為:①制度通過確定明確的規則,增加了資源的可得性,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因而減少了經濟活動的不確定性和風險,降低了交易成本,從而促進了市場更好的運行;②制度通過明確界定產權,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會收益率,鼓勵了創新和企業家的出現,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持續的動力;③制度通過建立社會活動的基本規則,擴大了人類在經濟、政治、法律、文化等領域的選擇機會,從而進一步豐富了發展的內涵。

特定制度的出現與否取決于對它的需求和供給,公共選擇理論和“諾斯悖論”卻向我們昭示:政府一方面可能通過安排激勵系統來刺激經濟增長,但另一方面又可能因為統治者的偏好、意識形態剛性、官僚政治等因素而導致政府維持低效率的制度安排。有鑒于此,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在促進發展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于一切。而有效率制度安排的出現要依靠政府和社會的共同作用,特別是對政府要施加嚴格的限制,即建立一個受限政府。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破除了結構主義“政府萬能”和新古典主義“市場萬能”的幻想,為發展經濟學的政策研究和取向提供了更為現實的視角。

結束語:無論是在方法論上,還是從理論本身涵蓋的內容來講,新制度經濟學都汲取了結構主義和新古典主義的諸多積極因素,并在自己的框架內進行了富有啟發意義的整合,并在此基礎上有所深化,充分反映了發展經濟學微觀實證化,內部各學派之間融合的發展潮流。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分析方法在經濟發展理論中的地位日高,可能是發展經濟學真正的復興之路。

參考文獻:

篇(7)

(一)邏輯起點和起始范疇

任何經濟學理論體系都有其邏輯起點和相應的起始范疇或概念。

1《資本論》體系的邏輯起點

《資本論》體系的邏輯起點是商品理論,其起始范疇既不是資本,也不是產權,而是“商品”。當然,這個“商品”是資本主義的商品,不是前資本主義社會存在過的商品。馬克思認為,“商品”是整個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疇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最一般的范疇,在其中包含了能夠發展成為資本主義矛盾的各種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這一邏輯起點是與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歷史演變順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馬克思資本理論體系的邏輯起點,也是資本關系發展、演變的現實起點。資本并非一開始就表現為資本,它經過勞動力的購買并實現了貨幣的增殖,才轉化為資本。資本主義的占有規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權規律演變而來的。所以,商品關系是資本關系的歷史演變的現實起點。

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決定商品二重性的勞動二重性,揭示了蘊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價值與價值的矛盾、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的矛盾、私人勞動與社會勞動的矛盾。從而建立了科學的勞動價值論,而資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這些矛盾正是資本內在矛盾的胚芽,是資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制度經濟學的邏輯起點

制度經濟學的邏輯起點,是對企業性質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業”是其起始范疇。

“企業”是一種組織,是市場經濟中的主要的微觀主體或經濟細胞。正統微觀經濟學對企業的研究構成了其廠商理論,但它把企業視為一個既定的主體,一個既定的存在,一個與其他個體一樣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來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業如何運行以達到利潤最大化。至于企業的本質是什么?為什么會產生?企業內部的組織結構如何?正統經濟學沒有回答??扑沟睦碚摌嫿?,則從探討企業的本質及產生原因開始。

制度經濟學的核心是交易費用理論,“交易”是其對經濟活動分析的基本單元,又是現實經濟活動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動??扑箯钠髽I分析開始切入,對企業本質、產生及規模變動原因的邏輯追問,直接引出了“交易費用”的存在,從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統經濟學的“零交易費用假設”,也開始了交易費用理論的構建?!敖灰踪M用”理論是整個制度經濟學的基礎,后面的分析都是圍繞著各種各樣的交易及其成本展開的。科斯認為,市場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最優的或最有效的。因為市場交易本身是有代價的,即存在交易費用。然而,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納入企業內部呢?因為企業內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間就有選擇的必要,企業規模與市場交易就有一個邊際均衡點。這樣就進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規則的選擇問題,也就是制度選擇問題了。

科斯在分析“企業本質”、“企業存在及規模變動原因”等問題時,已經將“交易費用理論”的基本框架建立起來了,后繼的其他產權經濟學家無非做了兩個方面的工作,要么補充和完善交易費用理論,要么是將這一理論作為分析工具,運用到其他具體領域。

(二)核心范疇

馬克思經濟學的核心范疇是“資本”與“剩余價值”。它們本質上是一個范疇。因為“資本”是“能夠帶來剩余價值的價值”。剩余價值體現的關系就是資本關系。而對“資本”和“剩余價值”的分析也就是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即對資本產權制度的分析。

產權經濟學的核心范疇是“交易”與“交易費用”。不過,與“資本”和“剩余價值”的關系不一樣,“交易費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質,“交易”是人們從事的活動,“交易費用”是人們在活動中消耗的資源或代價。“交易費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這一事實而已。

(三)理論主線

所謂理論主線是指貫穿一個理論體系的邏輯主線,它將各個理論構件或組成部分串成一個整體。

《資本論》的邏輯主線是對剩余價值或資本增殖的分析,剩余價值理論是貫穿整個體系的主線。整個《資本論》,從頭到尾,都以剩余價值的分析為核心。從總體框架看,《資本論》第一卷研究資本如何增殖或剩余價值如何產生;第二卷研究剩余價值如何通過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實現;第三卷研究剩余價值如何在不同的資本家階層之間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價值理論的發展史。其不同卷、篇、章、節中的具體理論,也都貫穿這一主線。

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主線是產權的交易費用分析,交易費用理論貫穿在其理論體系中任何一個組成部分。

兩條主線各自在其理論體系中發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論構件聯系起來的方式是有差異的。

剩余價值理論是作為馬克思經濟學一切理論構件的內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個理論組成部分的實質。例如,勞動價值論是為剩余價值理論奠基的,揭示商品價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價值的源泉;對資本生產過程的考察,實際上是研究剩余價值生產的理論;對資本循環、周轉,對資本再生產的分析,是為了研究剩余價值實現的規律;對利息、利潤、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價值在資本家階層分享的轉化形式。

“交易費用”并非每個理論構件的實際內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業內部治理結構,構建企業產權理論;分析制度變遷,構建制度變遷理論,等等。

(四)主要理論組成部分

馬克思經濟學體系的組成有兩種劃分意見:一是按《資本論》四卷的邏輯順序,分成剩余價值生產理論、剩余價值流通或實現理論、剩余價值分配或分割理論和剩余價值理論史;另一種則超越四卷的先后順序,將其劃分為勞動價值理論、剩余價值理論、再生產理論、資本積累理論、經濟周期和經濟危機理論、資本主義發展趨勢理論等。兩種劃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經濟學的理論構件是松散的?!敖灰踪M用理論”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費用理論作為工具分析的理論,包括:(1)企業性質理論;(2)企業產權結構理論;(3)制度變遷理論;(4)法律經濟學等。

二、方法論比較

從整體上看,兩種理論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觀和價值觀基礎上,有著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論邏輯。

馬克思經濟學的基本方法論是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其含義和內容一般概括為: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生產關系反作用于生產力,上層建筑也反作用于經濟基礎。生產關系、上層建筑的變化都是由客觀規律決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終的決定因素是生產力,人類社會的不同歷史時期,生產力發展狀況不同,生產關系和支配分配、交換關系的規律也不同。這是一種唯物主義的和整體主義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經濟學的基本哲學基礎是個人主義、功利主義和自由主義。三者合一,本質是自由地追求個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義的個體分析方法。這種方法認為,一切社會現象都應追索到它們的個人行為基礎,都必須從個人的角度來分析闡發;個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經濟學分析的出發點和基石,必須把個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為,個人根據他們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動,個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會行為的起因。三、產權理論比較

馬克思經濟學的產權與新制度經濟學定義的產權有許多共同之處。(1)它們都認為產權是財產權,不是單一的權利,而是一系列權利的組合體;(2)它們都認為產權可以分解;(3)它們都認為產權是一種法權。盡管如此,通過比較,我們還會發現二者有許多不同之處。

(一)產權的本質

馬克思經濟學認為生產資料的歸屬是所有制的本質規定,財產權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經濟上的所有制關系決定法律上的財產權利。而諾斯則認為“產權的本質是一種排他性的權利”,是一種私有權。產權是其制度理論的核心范疇,并認為法權(產權)關系決定經濟關系。

(二)產權的形成

馬克思經濟學認為所有制及所有權(產權)的形成與發展同社會生產力水平及變化相聯系。而諾斯則認為“產權的出現是國家統治者的欲望與交換當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費用的企圖彼此合作的結果”。

(三)產權的功能

馬克思經濟學強調所有制對社會制度的性質以及社會公平的影響。而新制度經濟學則強調產權的激勵功能與效率功能。

四、制度變遷理論比較

新制度經濟學的制度變遷理論仍然是建立在經濟人假設基礎上的。(1)經濟人是制度變遷理論的基點,只有個人才進行選擇和行動,集體是無法選擇和行動的;(2)與經濟人相聯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標準經濟學方法”,也是制度變遷理論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變遷取決于制度需求與制度供給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過程,是經濟人在成本約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趨利過程;(4)國家擁有利用暴力“規定和強制實施所有權的地位”,它以提供“保護”和“公正”的服務換取統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創新會使統治者私人收益超過私人成本,制度調整就勢必發生;(5)意識形態是個人與其環境達成協議的一種節約費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車問題,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資源的非市場配置及降低社會經濟運轉的費用。

馬克思經濟學認為:(1)人類的生產活動是“一切歷史的基本條件”,因此,人類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變遷,主要應由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方式的變遷來解釋;(2)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引起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與激化,從而引起社會經濟制度乃至社會經濟形態的變革與革命;(3)人類社會的兩大基本矛盾,在社會經濟關系中,主要體現在不同社會利益集團之間的矛盾或不同階級之間的矛盾,不同的社會生產方式決定了不同社會制度變革的性質、方式和程度;(4)制度變遷的主體是代表生產力的社會集團或階級,階級斗爭在制度變遷中起著杠桿作用;(5)制度變遷的動力源泉在于現有的各種法權關系或社會制度不能適應潛在生產力的實現和發展,致使掌握新的生產力的社會集團為獲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潛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動制度的變革;(6)由于社會基本矛盾和不同社會利益集團矛盾的性質不同,決定了制度變遷的方式是不同的;(7)盡管國家、社會意識形態對制度變遷有一定的推動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異會影響到制度變遷的模式與方式,但起決定性作用的仍是社會生產方式,生產方式的差異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別與制度變遷模式差別的客觀根據與決定因素。

五、幾點結論

1馬克思經濟學從人類社會歷史變遷的寬廣角度,研究資本主義制度的產生、發展與滅亡的規律,著重分析資本與雇傭勞動、資本家與工人階級的對立,指明社會制度變遷的方向,為無產階級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經濟學則是在肯定資本主義制度的基礎上,研究如何修補、完善私有產權制度,以減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經濟績效。前者是宏觀的、整體的、深刻的,對人類社會基本經濟制度的變遷具有很強的解釋力;后者是微觀的、個體的、精細的,對調整企業、個人和政府之間的關系,提高經濟效益,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2馬克思經濟學從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歷史唯物主義出發,引入了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范疇,分析了人們在歷史形成的生產方式中所處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關系,分析了由這種關系所決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團或階級,揭示這些集團和階級在生產力發展過程中相互關系的變化,從而較好地解釋了人類歷史上重大社會制度的變動。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點放在揭示資本主義制度的內部矛盾、發展規律和發展趨勢上,而對資本家之間、資本家的企業與企業之間以及像個人的心理活動、行為選擇等微觀個體的行動特征的揭示,沒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內,或者沒有作為自己研究的重點,因而,它對基本經濟制度相對穩定條件下的、日常的、微觀的企業制度變遷缺少針對性較強的分析。

篇(8)

20世紀80年代起,一些學者逐漸將西方新制度經濟學介紹并引入中國(如張五常)。新制度經濟學企業理論中的一些范式,如“產權”“交易費用”“委托—關系”等,對于我國傳統的企業運行機制的弊端具有較為充分的解釋力,因而引起了國內經濟學界較為廣泛的研究興趣。與此同時,作為我們指導思想的在企業改革中的作用,在某種程度上卻被忽視了。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國有企業在計劃經濟年代曾被淪為某些自我標榜為“”的極“左”思想的實現載體。因此,對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的企業理論進行比較研究,提煉出其中的精華部分,應用于我國企業運營的實踐中,對推動我國國企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大型國際型企業集團的健康成長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新制度經濟學是在對傳統經濟學理論困境反思的基礎上興起的。新制度經濟學的創始人和代表人科斯從研究個人的成本與收益和社會成本及收益間的差別出發,提出減少交易費用是企業產生的原因;自此以后,張五常、威廉姆森、哈特等一些新制度經濟學家沿著他的思路,繼續探討企業的本質、企業能夠實現交易費用節約的規模邊界范圍以及合理的企業內部權力安排和剩余分配結構等。馬克思經濟學具有深厚的古典經濟學淵源,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問題同樣也是其核心問題。雖然馬克思經濟學并未形成系統的企業理論,但在馬克思經濟學中所反映出來的許多關于企業性質、規模及其內部權力結構等方面的理論也具有相當重要的現實意義。新制度經濟學與馬克思經濟學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對傳統“市場機制和諧論”的反思,都是在探討個人與社會相分離情況下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特點,這使二者具有了可比性的基礎。但新制度經濟學與馬克思經濟學在人的基本行為假定、經濟績效準則、企業理論的具體層面上存在諸多不同,因此有必要對二者進行比較分析研究,從而使企業理論體系更趨于完善。

綜觀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當中的企業理論,可將其大致分為三個部分:企業的性質、企業的規?;蜻吔?、企業內部的權利結構安排。因此,筆者擬從這三個方面對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的企業理論進行比較。

關于人的本質和行為特點的比較

由于一切經濟活動都是以人為載體進行的,企業組織的運行也是以人的活動為基本要素的。因此在分析企業理論的具體層面之前,有必要對二者對人的本質和行為特點的論述作一比較。將“個人”的本質和行為方式作為經濟學理論體系的邏輯起點,這是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的共同特點。但在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的理論視野里,對于人的本質和人的行為特點的理解存在著根本性的差異。

第一,新制度經濟學帶有濃重的唯心主義的社會歷史觀背景,認為人的行動受主觀意識領域中的“理性”支配。盡管新制度經濟學相對于傳統經濟學而言已進了一步,他們在一定程度上也考慮到了約束著人們行動的現實因素,并對“理性”的作用與功能范圍作了一定程度的限定,但并沒有超越用主觀認知結構說明人們的行為選擇這一基本立場;而馬克思經濟學則以唯物辯證的社會歷史觀作為理論基礎,認為限制著人們的行動、規定人們行為的具體方式與特點的,是每個人現實擁有的、不以其意志為轉移的“社會關系的總和”。他并不否認人要滿足自己的需要,也不否認理性的作用,但馬克思經濟學在說明理性對人們行動的意義的同時,更強調理性作用的現實約束條件。因此,馬克思經濟學認為真正決定人們的行動及其特點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為選擇據以進行的各種約束條件,這些條件包括行為人的財富占有、交往關系以及觀念意識結構等。所有這些約束條件構成行為人擁有的“社會關系總和”,構成可以進行理性選擇的廣度范圍,也決定著由選擇而采取相應行動的具體特點。

第二,新制度經濟學中人的行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馬克思經濟學中人的行為特點因各自所擁有的“社會關系總和”不同,具有現實性和差異性。

第三,新制度經濟學對人性的單調定義必然導致對抗型的人際交往論,而馬克思經濟學對人本質的理解卻是多元的、與一定歷史條件相結合的,是協作型人際交往論的基礎。

企業的性質

企業性質研究就是要討論企

業這樣一種特定的人與人之間的經濟交往方式空間意味著什么?它為什么會存在?或者說它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在新制度經濟學與馬克思經濟學這兩大體系中,企業都是作為人與人之間的某種一體化經濟聯系方式而存在的,企業所面對的也都是市場交易。但在它們各自的理論范式中企業產生的依據是根本不同的。

馬克思經濟學是從生產的角度說明企業性質的。他所關注的問題是:如果一切市場交易都是依照價值規律實行等價交換,那么資本家在生產前后付出和得到的貨幣額是一樣的,這根本無法解釋資本家組織生產的目的。因此,只有離開交換領域進入生產領域,才能真正揭示資本,以及作為資本現實存在形式的企業的本質規定性。他認為,企業是提高私人勞動社會性的經濟組織形式。一方面,在實質層面看,企業提高私人勞動的社會性有利于創造更多價值;另一方面,從形式層面看,私人勞動在企業中由于分工協作的存在提高了社會性,但在直接形式上卻走向片面化,勞動者在企業生產中逐漸失去了獨立完成整個產品的能力。因此,私人勞動是作為資本的形式存在的,在資本主義社會里,企業成了資本實現自我增值的工具。

新制度經濟學從流通領域來解釋企業存在的原因,認為企業是一種能夠減少交易費用的人與人之間交易關系的組織形式。從科斯的“不同的要素所有人與中心締約人之間訂立契約可以節省他們之間分別訂立契約的數量,從而節約了交易費用”這一說法,到威廉姆森將資產專用性程度作為說明選擇企業或者其他市場經濟組織形式的依據,再到詹森和麥克林將知識作為一種要素引入企業組織結構,新制度經濟學在企業性質觀上始終徘徊于用交易組織成本說明人與人之間組織關系存在的必然性,這成為新制度經濟學的企業理論陷入困境的一個主要原因。企業作為人們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其存在理由應當從人們組織經濟活動的生產性目的中尋找,而不應將流通領域內的某些特點作為企業的根本規定性。企業一體化的維系力量不是交易費用的節約,而是生產技術上的有機性。

企業的規?;蜻吔?/p>

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企業理論都是依照某種經濟績效準則,通過技術、市場、資本屬性等變量來說明企業在不同狀態下的最優規模的。但是,這兩大學說的企業規模理論在具體層面上存在著差異。

第一,在引導企業進行規模調整的績效準則上,馬克思關于企業規模分析的績效標準主要是以價值規律為主的,其基本特點是客觀性和變動性,體現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邏輯;而新制度經濟學企業規模理論的經濟績效準則是建立在主觀效用價值論基礎之上的,盡管引入交易費用使其經濟學研究逼近現實,但新制度經濟學企業理論所依據的經濟績效準則依然是新古典經濟學的帕累托最優準則。其中缺乏支配企業發展的動態性因素,僅局限于對發達資本主義階段的分析,在解釋企業長期規模調整狀況時陷入困境。

   第二,在企業進行規模調整依據的經濟指標上,馬克思經濟學給出了技術、市場和價值三者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而新制度經濟學企業規模理論卻用“交易費用”、“專用性”等概念概括可能影響企業規模的所有因素,具有明顯的調和特征。

第三,在研究企業規模的方法論特點上,馬克思經濟學企業規模理論應用了規范分析與實證分析相結合的方法,而新制度經濟學企業規模理論只是停留于企業規模邊界的規范分析。

企業內部的權利結構安排

新制度經濟學關于企業內部權利結構安排有代表性的理論包括科斯的“企業契約理論”、以格羅茨曼和哈特為代表的“新產權理論”、以詹森和麥克林為代表的“委托-理論”和以阿爾欽和德姆塞茨為代表的“團隊生產理論”,由于各自的關注點不同,以上新制度經濟學家們的研究各有側重,他們的觀點并未合成一個統一的理論體系。而馬克思經濟學對企業內部基本結構與關系的研究以唯物史觀為理論背景,用統一的邏輯脈絡說明資本主義企業形態的發展及資本與勞動關系變遷的歷史必然性。具體說來,這兩大學說體系關于企業內部權利關系結構的觀點區別,大體表現為以下方面:

第一,新制度經濟學的“剩余權利”是基于不完全契約的“剩余”,是用以說明企業內各利益相關者關系的重要概念;而在馬克思經濟學中也存在類似的“剩余權利”,用以說明資本與勞動間的控制與反控制關系,但這種“剩余權利”并非不完全契約而產生的剩余,而是體現了特定技術發展過程中資本與勞動雙方的力量對比關系。

第二,新制度經濟學認為通過某種符合“理性”的制度調整,就可以實現交易費用的減少和企業內部基本經濟關系的改變;但馬克思經濟學認為良好的經濟績效狀態不是通過生產關系意義上的靜態制度調整就可以獲得的,經濟關系的變化更根本地是基于經濟關系中各利益相關者力量的對比狀況,而這又取決于他們所代表的要素在核心生產技術應用中的地位。

第三,新制度經濟學家們針對現代企業關系,力

求在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間尋求合適的剩余權利分配關系;而馬克思經濟學的研究表明,現代企業中的一系列問題的根本癥結在于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分離,經濟發展的趨向應當是由各種形式高級的、全面發展的勞動者聯合占有非人力資本,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激發生產效率。

總之,無論是新制度經濟學還是馬克思經濟學,都是對傳統經濟學的“市場機制和諧論”的一次挑戰和反思,是更符合現代社會經濟運行規律的。這兩大學說體系相比較而言,馬克思經濟學的企業理論建立在唯物辯證的歷史觀這一基礎之上,更適應于現代企業的動態發展過程;但新制度經濟學的許多新的理論觀點,比如對知識資源在企業中的重要性的論述等可以成為馬克思經濟學有力的補充。在今后的理論研究中,應力求吸取這兩大學說企業理論中的精髓,并將其辯證地應用于企業改革的實踐中,從而指導我國新一輪國企改革的縱深發展,并加快完善我國的現代企業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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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1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方法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新制度經濟學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對傳統的發展經濟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人們在對新制度經濟學開山鼻祖科斯論文的詳細考察中發現,“其研究方法具有三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僅僅研究現實的經濟現象,不僅研究的對象是現實中出現的具體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條件也要符合現實;二是注重以個案為基礎的小樣本研究,重視歸納,但不排除演繹;三是從邊際上入手”。諾斯也強調:“歷史至關重要……因為現在和未來是通過一個社會的連續性與過去連接起來的。今天和明天的選擇是由過去決定的,過去只有在被視為一個制度演進的歷程時才可以理解?!边@對后來運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發展問題的學者產生了深遠地影響。傳統經濟發展理論特別是新古典理論“被過度概括模型的危險……(能夠)在某種程度上通過對啟發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環境適時并安置可變物進行詳細說明而得到避免”。在現實個案研究的基礎上,制度分析可允許我們“穿透”社會事實而不是遠離事實的分析模式來對發展問題予以說明。同時,通過“跨文化的啟發式研究”得到大量的個案積累,也“應該產生對不同的社會和文明內在的行動傾向理解水平”。

事實上,不同國別發展績效的差異,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釋,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許多情況下對發展績效會有更大的影響。新制度經濟學個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對不同時空中制度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初始條件具有的較大異質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見。新古典主義的約束條件根本不足以表達這諸多的復雜性。傳統的發展經濟學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將對經濟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的文化、意識形態等制度因素給排除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不僅克服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過度簡單化傾向,而且還克服了其把經濟理論置于抽象時空的。

早期發展經濟學家也曾就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情況進行過個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從總體上來把握有關變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倡導方法論個人主義,認為“對社會單位的分析必須從具體成員的地位和行動開始”,“‘社會’、‘人民’、‘企業’或‘政黨’不是再被認為是‘一個像個人一樣行動的集體’”。市場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動情況中的角色既面臨約束也面臨機會,約束和機會的存在依靠各種結構的環境所組成的要素之中”。對特定環境下個體行為的重視有可能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建立堅實的微觀基礎,克服結構主義微觀基礎建構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義過于抽象的不足。

雖然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在引入制度作為分析對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義方法的“內核”,具有與新古典主義一樣的靜態和比較靜態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諾斯和福格爾為代表的新經濟史學派,則通過對制度變遷與經濟發展歷史的考察,更具有動態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將靜態方法用于分析發展這一動態問題的窘境。

2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的決定因素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反貧困首先始于對制約發展因素的探討。所以對發展決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發展經濟學的核心內容之一。20世紀50年代—60年代的發展經濟學家依據哈羅德—多馬模型和羅斯托的“起飛理論”,認為對發展中國家來說,資本形成是經濟發展的約束條件和決定因素,形成了過分強調資本形成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資本論”。根據這種理論,發展中國家貧困的根源在于資本稀缺。納克斯提出貧困惡性循環理論和納爾遜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論則進一步展示了資本不足與發展停滯的惡性互動關系。

但“唯資本論”忽視了這樣的事實,即在發展中國家資本不足的同時,廣泛地存在著資本低效配置和資本浪費現象。正如麥金農所指出的,“在所謂資本匱乏并且某些特定部門遭受供給瓶頸限制的經濟中,普遍存在的卻是過剩的未充分利用的工廠和設備?!毙轮贫冉洕鷮W指出,“土地、勞動和資本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發揮作用。制度至關重要?!边@充分說明,資本不足不是阻礙發展中國家發展的根本原因,而恰恰是欠發達的結果。阻礙發展的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不少落后國家尋租盛行,不僅使生產經營者在提高經濟效率方面的動力消失,而且還導致整個經濟的資源大量耗費于尋租活動,并且通過賄賂和宗派活動增加了經濟活動的交易費用。所有這些方面無疑大大削弱了國民經濟的內在實力,并且使得發展經濟急需的投資或者難以形成或者投資方向和結構受到嚴重扭曲。

在猛烈抨擊“國家控制教條”中起家的新古典主義,認為發展中國家存在嚴重的“政府失靈”,正是“看得見的腳”對“看不見的手”的踐踏應該對糟糕的經濟績效負責。只要政府放棄對經濟的過度干預,讓經濟系統“獲得正確的價格”,市場機制會自動地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靜態的最優必將最終轉化為有效率的動態經濟發展。而作為新制度經濟學基礎的科斯定理告訴我們:交易是市場的前提。在交易成本為正的現實世界里,沒有適當的制度,任何有意義的市場經濟都是不可能的。奧爾森也明確指出,興盛的市場經濟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夠保障個人權利的制度。沒有這些制度,也就沒有人會積極地儲蓄和投資。諾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則開門見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也是西方世界興起的原因所在。因為制度提供了人類相互影響的框架,它們建立了構成一個社會,或者更確切的說一種經濟秩序的合作與競爭關系。

3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政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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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劉牧(1973-),男,黑龍江哈爾濱人,經濟學博士,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講師,主要從事經濟哲學、經濟學方法論研究;任會林(1980-),男,河北省秦皇島人,經濟學博士,主要從事區域經濟學、經濟學方法論研究。

中圖分類號:F0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096(2010)01-0004-04 收稿日期:2009-11-24

新制度經濟學在短短幾十年時間里獲得了迅速的發展,在理論上取得了很多重大突破,成為極富活力的經濟學流派之一。新制度經濟學強調經濟學研究要回歸“真實世界”,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新古典經濟學的研究范式。與此同時,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其嚴密性和適用性受到一定質疑,目前尚未完全被主流經濟學所認可。這促使我們對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基礎進行反思。本文嘗試運用價值現象學方法對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基礎進行分析,并初步揭示其迅速發展背后的社會心理基礎。

一、交易成本分析范式的現象學分析

新古典經濟學中把制度當作外生變量來處理,價格機制是經濟活動既定的前提,其成因在經濟分析中被忽略。新制度經濟學的創造性在于把制度變成了內生變量,制度的起源和變遷都可以運用交易費用分析范式來解釋。很多經濟學家都曾給出過交易費用的定義。交易費用被視為經濟活動中的噪聲。交易費用的存在會增加交易的難度,當交易費用太高時甚至交易活動會消失。因此,制度的價值在于降低交易費用。新古典經濟學的缺陷是假定交易費用為零,可是這一假定的邏輯結論是“制度沒有必要存在;思想和意識形態也沒有用”(諾思,2002),因此制度的存在與變遷得不到合理的解釋。交易費用分析范式的出現彌補了這一缺陷。交易費用從狹義的角度可以理解為市場交易活動所產生的成本,或“個人交換他們對于經濟資產的所有權和確立他們的排他性權利的成本”(埃格特森,2004)。但新制度經濟學在發展過程中對交易費用的理解越來越寬泛,張五常(2000a)甚至把交易費用定義為“魯賓遜?克魯索經濟中不可能存在的成本”,即“制度成本”(張五常,2000b)。新古典經濟學對人的基本假定是“完全理性”,即信息完全并且處理信息的能力是無限的,而新制度經濟學將這一假定修改為“有限理性”,即“個人為了獲取信息需要耗費時間和資源。而且他們在處理信息和進行計劃方面存在著有限的能力”(弗魯博頓等,2006),個體面臨的外部環境始終存在不確定性,因此“盡管人們可以被看作是意欲理性的,但是他們并非是超級理性的”(弗魯博頓等,2006)。所以交易費用可以理解為不確定環境下進行理性選擇所付出的成本。這兩個前提缺一不可。如果否認不確定性,那么進行理性選擇是不需要付出成本的,此時交易費用并不存在,這正是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假定。如果否認理性選擇,即人們并不是“意欲理性”的,那么交易費用也將不存在。因為交易費用也是一種機會成本(埃格特森,2004),而機會成本是對稀缺資源的不同用途進行理性選擇的結果,沒有理性選擇,也就沒有機會成本,交易費用自然不可能存在。新制度經濟學之所以傾向于認為交易費用存在于一切社會中(張五常,2000b),是因為隱含了兩個假定:理性選擇是亙古不變的基本人性,不確定性是人類無法逃脫的宿命。但是如果能夠證明交易費用的這兩個前提的存在都不是絕對的,而是特定歷史文化背景的產物,那么交易費用的存在就不是絕對的。

首先,不確定性不是絕對的。新制度經濟學家通常遵循霍布斯(1996)的思路,認為一切社會制度產生之前存在一個“自然狀態”,此時自利的理性個體在逐利過程中會發生沖突,互相懷疑和猜忌,必然產生巨大的交易費用。但是舍勒(1999)認為“霍布斯叢林”非但不是一切社會的邏輯起點,反而是特定歷史的產物。在原始社會和傳統社會中,個人生活在生活共同體中并與之融為一體,“每個人都感到并懂得自己處于群體這一整體內部,都感到自己的血循環于這一群體的血液之中的”(舍勒,1999),“共同感覺、共同愿望負擔著全部價值:個人是群體的器官,也是群體的代表,群體的榮譽也就是個人的榮譽”(舍勒,1999),此時不存在個體之間的利益沖突,他人的思想感情被直接感受到而無需猜測,人與人交往時沒有不確定性,交易費用也就不可能存在。而現代道德強調每個人只需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對他人的道德價值采取不信任的態度,人與人之間充滿懷疑感和陌生感,“懼怕被競爭對手所騙的商人,其態度一般地已變成現代陌生感的基本態度”(舍勒,1999),這時為了實現人際交往必然要付出高昂的交易費用??梢姴淮_定性并非人類無法逃避的命運,只是在現代社會的產物。

其次,理性選擇不是絕對的。汪丁丁(1996)認為如果將制度理解為博弈均衡的話,那么它并不是被參與博弈的個體所選擇的。個體沒有理性選擇的自由,機會成本不存在,從而交易費用也不可能存在。從另一個角度說,由于機會成本是對稀缺資源進行選擇的結果,因此只有當多種用途針對一項資源發生競爭時,理性選擇才成為必要。因為相對于無限的欲望資源總是有限的,那么稀缺性就是人類無法逃避的命運。但如果稀缺性只是某種特定歷史背景的產物,那么包括交易費用在內的機會成本對人類來說就不是絕對的。通常認為舊石器時代生產力水平非常低下,資源稀缺性問題較現代社會更為嚴重,因此狩獵一采集經濟必然極度貧困。但是狩獵一采集社會實際上是“原初豐裕社會”,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欲求水平非常低,因此“狩獵者可以擺脫市場稀缺性的桎梏”(薩林斯,2009),所有人的物質需求都很容易被滿足。與現代社會不同,對狩獵者來說時間不是稀缺資源,他們擁有大量閑暇。制造工具和生活用品的原材料也都很容易獲得,所以自然資源也不是稀缺的。由于沒有稀缺性,就沒必要在不同目標之間進行取舍,機會成本乃至交易費用此時都不會存在。

由此可見交易費用的存在是依賴一定條件的,當這些條件不存在時,交易費用也就不存在。但是交易費用分析范式卻往往被濫用,被用來解釋一切制度的起源。所以應該探究這一范式的社會心理基礎。運用價值現象學方法可以發現交易費用分析范式和現代西方的思想與實踐的基本傾向是一致的。舍勒(1999)認為在價值并不是主觀感受的反映,而是一個客觀的、嚴格的等級秩序,但是不同主體追求價值的能力存在巨大的差異,沒有能力追求較高價值的主體會產

生“自慚形穢、令人壓抑的價值低下意識”,這種怨恨積累起來會令這些主體心里充滿緊張和痛苦,這種緊張感和痛苦感通過價值假象得到緩解,較高價值和較低價值的位置被顛倒。舍勒認為現代社會道德的基本原則都建立在怨恨的基礎之上,由此產生的價值假象將客觀的等級秩序顛倒過來。在這種道德原則之下,對事物的愛永遠是以恨為基礎的,即對某物的愛并非是由該物自身的正面價值所引起,而是由對另一物的恨所引起,恨是比愛原本的情感。怨恨的作用不局限于道德領域,現代社會的理論括動的精神氣質也是由怨恨塑造的,理論活動并不是純粹客觀的、價值無涉的研究,而是奠基于現代人的基本價值觀?,F代思想的特征之一就是傾向于從否定的角度對事物的起源進行解釋,認為“純粹的否定和批判具有一種創造力”(舍勒,1999),任何事物都產生于對另一事物的否定。交易費用分析范式與這種思想是一脈相承的,如果社會生活中存在著某種有價值的事物,那么這一價值一定不是來源于該事物自身,而是來源于另一有負價值的事物。正因為我們試圖消除這種負價值,才使得正價值成為可能,對負價值的恨要先于對正價值的愛。市場經濟中存在著交易費用,為了盡量減少這種犧牲和代價,制度的存在就成為必要。交易費用的負價值具有創造性力量,而制度僅就其自身而言并不具有價值。

二、新制度經濟學對制度的工具性理解

很多新制度經濟學家都曾對制度下過定義。在《經濟史上的結構與變革》中,諾思(1992)認為“制度是為約束在謀求財富或本人效用最大化中個人行為而制定的一組規章、依循程序和倫理道德行為準則”。舒爾茨(1994)在將制度定義為約束人的行為的各種規則。拉坦(1994)在《誘致性制度變遷理論》中將制度定義為“用于支配特定的行為模式與相互關系”的行為規則。這些定義的共同點是把制度看成是對行為的約束,制度主要是針對外在的、可見的行為,而不是內在的心理狀態,“約束”意味著制度進行的是減法,“制度界定并限制了人們的選擇集合”(諾思,2008)。新制度經濟學通常把制度理解為降低交易費用的工具“倘若交易是有成本的,那么制度就是重要的”(諾思,2008),因此制度最基本的功能就是降低交易費用。諾思認為“制度在社會中的主要作用,是通過建立一個人們互動的穩定(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結構來減少不確定性”(諾思,2008)。新制度經濟學進一步認為,制度包括非正式的和正式的兩大類,前者包括道德、傳統、價值觀等內容,后者包括法律和規章制度等。新制度經濟學對非正式制度也從工具性的角度來理解。諾思(1992)認為意識形態“是一種節省的方法,個人用它來與外界協調,并靠它提供一種‘世界觀’,使決策過程簡化”。由于個體之間交往存在著巨大的交易費用,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都是為降低這種交易費用而發明的工具。這種思路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以前被認為神圣不可改變的制度,現在都可以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它們不過是解決個體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而制度變遷的動機無非是進一步降低交易費用。

這種分析范式后面隱藏的重大難題是它與我們對制度的日常理解不同,也與嚴格的現象學描述的結果不同。在我們的日常體驗中,很多制度并不是作為工具被把握的,比如道德是崇高的,宗教是神圣的,法律是具有尊嚴的。這些制度被我們體驗為自身就具有價值,而不只是一種有用的工具,因為神圣與崇高的價值本身已經高于個體利益,如果讓前者成為謀求后者的一種手段,本身就是褻瀆。而新制度經濟學的一般思路是:一種制度所宣稱的價值和它的本質是不一致的,研究的結果總是表明制度表面的價值是一種虛構,制度的本質隱藏在其背后。運用價值現象學方法可以揭示這種研究思路背后的心理機制。

舍勒(1999)認為價值秩序是客觀的,自身價值從低到高共有四個等級:適意價值、生命價值、精神價值和神圣價值。工具價值的本質在于促進自身價值的實現。當主體無力追求較高價值的時候,怨恨就有可能產生,怨恨造成的痛苦感和緊張感在價值假象中得到緩解:較高的價值被否定或者被認為是虛構的,只有低下的價值才是真實的。舍勒(1999)認為現代道德就是這種怨恨的產物,“在現代社會運動中,怨恨成為一股起決定作用的強大力量,并逐步改變了現行倫理”,怨恨在現代市民倫理的構建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F代道德的特點是對較低的福利價值敏感,而對較高價值不敏感。傳統社會道德、宗教、習俗、法律等制度本身就是神圣的、崇高的,而不是因為促進了集體或個體的福利才具有意義。在這種體驗結構之下,制度并不被認為起源于個體謀求利益最大化的努力,由于制度是神圣的,制度的變遷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現代人對價值的體驗發生重大變化,自身價值的內容急劇縮減,幾乎只剩下較低等級的適意價值和福利價值,如果一個事物不能增進福利,它的存在就無法被理解。于是宗教、道德、習俗、法律等制度由于不能直接增進福利,只能被理解為為福利價值服務的工具。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制度的起源”這樣的問題可能被提出。作為工具的制度被認為隨著人們需求的變化而不斷變革,“‘群體形式’的價值取決于這種形式為個人創造出的幸福之總和,按這一前提,便要時時刻刻改變和‘改革’群體形式,‘隨意’便取代了對群體形式的敬畏”(舍勒,1999)。較高價值反而要為較低價值服務,正常的價值秩序被顛覆。

三、新制度經濟學對制度的誤解

(一)價值是被創造的還是被發現的

新制度經濟學一方面把制度理解為對行為的規范,所以道德、宗教、習俗等非正式制度也僅僅是某種行為規則,另一方面意識形態作為非正式制度卻被理解為“關于世界的一套信念”,它對“勞動分工、收入分配和社會現行制度結構”的公正性作出判斷(林毅夫,1994)。顯然意識形態必然涉及價值觀,而不僅僅是外在的行為規范。對道德、宗教、習俗等非正式制度也應該如此理解。一個行為是道德的,其前提是“這個‘應當’存在的行動的價值在意向中被把握到”(舍勒,2004)。

由此我們就可以懷疑新制度經濟學是否真的解釋了道德、宗教、意識形態等非正式制度的起源。如果制度僅僅是博弈規則,個體的選擇集合是先于制度存在的,制度僅僅是對這一集合施加限制,即對個體的自利行為進行限制。如果制度被理解成選擇集合的一個子集而與價值無關,顯然新制度經濟學就解釋了非正式制度的起源。但是現象學描述使我們發現了價值在非正式制度中的奠基作用,所以新制度經濟學可能誤解了自己的成就,它并沒有解釋非正式制度最核心的內容――價值。在博弈論被引入到對制度起源的解釋之后,制度往往被看作是博弈的均衡(青木昌彥,2003),價值的奠基作用仍未引起注意。

如果新制度經濟學也承認價值在非正式制度中的奠基作用,那么它還能夠解釋非正式制度的起源嗎?價值能夠被我們創造出來嗎?仿佛我們為了節省信息費用就能把價值制造出來。認為高尚、正義這樣的價值能夠被創造出來的觀

點是否隱含著邏輯矛盾?認為價值可以通過理性的選擇創造出來,也就是承認價值可以從虛無中誕生。我們懷疑一個事物存在的前提條件是我們必須首先理解這一事物。概念被理解的方式有兩種:描述和體驗。復合概念可以通過描述被理解,即使我們從未接觸過這些概念所對應的事物,這些概念也能通過定義的方式列舉出其主要特征而被我們理解。但是簡單概念無法通過描述被理解,其含義只能在直觀中被給予。高尚、正義、神圣這樣的價值詞屬于簡單概念,理解這個詞唯一的辦法是親自從某個人或某種行為上體驗到這一價值。但是正因為如此,價值的存在就無法被否定。價值屬于觀念的對象,所以是沒有時間性的,談論其產生和消滅毫無意義。我們可以否定高尚的人的存在,但是為了讓這樣的否定具有意義,我們必須首先已經理解高尚的含義,但是這也就意味著否定高尚的存在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高尚作為一種價值并不是在時間中實存的事物,因此“高尚不存在”這一命題是自相矛盾的。新制度經濟學的意識形態理論恰恰隱含著這種自相矛盾。

(二)制度的作用是約束還是塑造

新制度經濟學把制度理解為一種約束,是對個體選擇集合的一種縮小。之所以會產生這一理解也是因為忽視了價值在制度中的奠基作用。任何制度都不是單純依靠強制發揮作用的,而必須依靠人們內心對該制度的認可才可能正常運轉。任何制度的核心并不是對行為的約束,而是該行為規范被賦予的價值。而價值如我們上面的分析是不可能被創造的,由于存在一個客觀的價值等級,從最低到最高,無限豐富的價值樣式構成一個完整的序列。我們在事物身上體驗到的價值并不是一種主觀感受,而是對某一客觀價值的把握。不同民族、文化對價值的把握能力存在巨大差異,這一差異就體現在制度的差異上。所以不同的制度之間并不是單純的存在“分歧”,而是有高下之分。因此制度從根本上并不是被理性選擇出來的,也不能簡單理解為博弈的均衡,這些觀點沒有觸及制度的核心,制度從根本上是被發現的。制度進步的標準也就不是是否節約了交易費用或增進了經濟福利,而是是否向更高的價值領域擴展。

新制度經濟學總是從自利個體出發解釋經濟制度的起源,個體的利益或選擇集合被看成是先于制度存在的,是“自然”的,而非社會的。這種觀點忽視了利益的社會性,所謂個體的利益或選擇集合并不是在一切社會制度產生之前就存在的,而正是在一定歷史文化背景之下形成的。所謂個人利益也是事物價值的一種評價,因此只能在一定價值觀之下才能形成。不同價值觀和非正式制度之下,個人利益的含義并不相同,沒有超歷史、超社會的個人利益。所以把個人利益作為制度的邏輯起點,也是顛倒了因果關系。

(三)制度的稀缺性

由于制度的建立、維持和變更需要運用稀缺資源,所以在新制度經濟學看來,制度也必然是稀缺的,相對于制度的需求,其供給永遠是不足的。如果制度的功能是減少人際交往中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不可能被完全消除,而只能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但是正如我們前文所闡述的,稀缺性并不是無條件的,它實際上特定人格結構的產物。目的與手段之間的關系是可變的,稀缺性存在的條件是手段相對于目的是不足的,如果二者之間的關系顛倒,那么稀缺性就不可能存在。此時根本談不到運用稀缺資源來建立制度。實際上稀缺性問題也只是在現代社會才尤為突出,現代人深刻地體驗到時間、金錢、土地等各種資源都不足以實現自己的目標,因此才會有取舍。把一切人類制度都理解為稀缺的正是這種體驗的一種反映。

(四)交易費用的數量問題

篇(11)

1新制度經濟學理論

著名經濟學家科斯首先提出了交易費用和產權理論,然而當時并沒有新制度經濟學的概念。著名新制度經濟學家威廉姆森第一次提出了“新制度經濟學”的概念,并且將新制度經濟學和舊的經濟學理論做了如下區分:1、新制度經濟學主要研究微觀經濟行為;2、新制度經濟學理論是以“交易”研究經濟問題的理論。埃格特森對新制度經濟學又進一步做出了如下解釋:新制度經濟學將經濟模型引入經濟學研究;新制度經濟學摒棄了古典經濟學中交易費用為零的假設;新制度經濟學在傳統經濟學價格和數量兩大維度的基礎上增加了質量維度;新制度經濟學進一步推進了古典經濟學大眾化的愿望[1]。隨著新制度經濟學的不斷發展,芮切特認為新制度經濟學主要有以下分支:(1)產權分析;(2)交易費用經濟學;(3)新制度經濟學分析政治經濟學;(4)經濟歷史的新制度分析;(5)經濟學;(6)合約經濟理論[1]。芮切特關于新制度經濟學的定義已經非常成熟。新制度經濟學將經濟學理論引入制度領域,為我們研究社會經濟制度打開了更廣闊的視野。我們研究高校專業設置問題,主要借鑒了新制度經濟學中的產權分析、合約經濟理論、交易費用經濟學和政治經濟學的新制度經濟學分析。在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中,制度的變遷往往由交易費用引起,因此本論文主要論述新制度經濟學中關于產權、交易費用、委托理論即合約經濟理論的相關理論。

1.1產權理論

在傳統經濟學中,并沒有強調產權的重要性,因為產權明確是傳統經濟學最基本的假設之一??扑箤τ诋a權經濟學的理論具有重要貢獻,科斯關于產權的理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情況下,產權的定義是沒有意義的;在交易成本為正的現實世界中,產權對于經濟效率具有重要的影響;政府在定義產權方面具有天然的優勢。德姆塞斯是對產權理論做出較大貢獻的另一位經濟學家,他對產權理論的貢獻主要包含以下方面:1、說明了產權對資源配置影響的內在機理,產權通過引導人們使外部性內部化來引導資源配置;2、產權的歸屬有兩個極端,即公有制和私有制,私有制天然具有較高的效率;3、產權的界定有無限性和相對性,產權包含無限的潛能;4、產權遷移發生的原因是新產權帶來的收益,大于改變舊產權所造成的損失[1]。在以上兩者的論述中都談到了產權的意義、發生作用的內在機理等,但是都沒有指出產權應當配置給什么人。波斯納指出:“如果交易成本過高,其抑制了交易,產權應當賦予最珍視它的人?!笨扑箯娬{了國家在產權界定中的優勢,但是其并沒有說明國家和產權界定之間的聯系,諾斯對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了進一步的闡述:1、國家作為經濟人,其對產權進行原始定義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收益;2、國家對產權的界定具有天然的規模優勢;3、國家的權利過大時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同時也有可能損害產權主體的利益。

1.2交易理論

交易費用理論來源于傳統經濟學理論??得⑺箤ⅰ敖灰住倍x為和“生產”相對應的經濟活動,“生產”是人與自然的活動,“交易”是人與人的活動,“生產”和“交易”構成了經濟活動的全部內容。他認為交易分為平等的交易、管理的交易和限額的交易??扑乖诳得⑺沟幕A上進一步推進了交易理論,科斯認為市場機制是有代價的,這個代價就是交易費用。研究交易費用的視角主要包含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本論文所研究的主要是微觀角度的交易費用,因此我們在此也只對微觀角度的交易費用進行簡單的介紹。交易費用的微觀層面包含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事前費用,主要是指交易發生之前的生產信息、交換信息、討價還價的費用;二是,事后費用,即為確保交易完成所產生的費用[1]。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交易費用決定了制度的變遷。諾斯認為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才會發生制度創新:(1)創新改變了潛在的利潤;(2)制度創新成本的降低使制度的變遷變的有利了。制度的變遷受到成本、收益、市場因素和非市場因素的影響。雖然交易費用對制度的變遷有決定性的作用,但無論是誘致性變遷還是強制性變遷都存在時滯。

1.3委托理論

20世紀60、70年代的經濟學家們因不滿足于阿布德布魯體系中的“黑箱”理論,開始研究企業內部的激勵問題和信息不對稱問題,委托理論隨之產生。委托理論以兩個假設為基礎:(1)委托人和人的目標不一致;(2)委托人和人都是“經紀人”。在委托—關系中,委托人擁有較少相關信息,人擁有較多相關信息。新制度經濟學家們認為,解決委托問題的關鍵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和治理機制問題,也就是激勵和約束問題。

2高校專業設置與新制度經濟學理論關系的機理分析

專業是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的基本單位,專業的發展要求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因此專業設置的問題就是高校所設置的專業能否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的問題,也就是高校作為高等教育的人能否滿足委托人政府要求的問題。美國經濟學家諾斯曾經說過:“經濟增長的關鍵在于制度因素”。我們可以推斷出:“專業設置質量的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提高關鍵也在于制度因素?!毙轮贫冉洕鷮W的核心是產權和交易,產權的安排對于保證公平的前提下確保效率具有重要的意義。高等教育作為一種準公共產品,運用新制度經濟學分析高等教育的專業設置問題具有重要的價值[2]。

2.1專業設置與產權理論

產權理論是新制度經濟學的基礎理論。新制度經濟學中產權的含義是“經濟主體對財產的權利,更嚴格地說是一組權利,是各個相關經濟主體所擁有的權利的總和”。具體到教育產權也包含三個層面的含義。第一應當明確財產所有者的權利邊界,確保財產所有者的權利的實現;第二應當明確出資者和學校法人之間的權利邊界;第三教育產權的各個權利主體是有邊界的。教育作為一個準公共產品,政府和市場作為主導者時,有其邊界效應。當教育作為公共產品由政府運營時,其有正外部性的特征,在權責不明確的情況下會產生“搭便車”等效率低下的問題。在高等教育中產權的界定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3]。眾所周知,在高等教育所有權和管理權的制度安排上,政府即是高等教育的辦學主體又是高等教育的管理主體。我國的高等教育是中央-地方-高校的三級管理體制。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理論的視角分析,在高等教育的舉辦中,存在政府或公眾和作為高等教育管理者和決策者之間的-委托關系[3]。政府、公眾、高校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經濟人”,都有趨利避害,追求最大利益的傾向。高校作為人一定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傾向,不可能把保證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作為自己的行動準則,也就不能把保障專業設置的質量作為自己的追求。產權的存在是為了保證產權所有者的剩余索取權,但產權的明確并不能確保高等教育運行的高效。因此除了明確高等教育的產權,還需要有必要的激勵,必要的激勵就是剩余價值的索取。在當前的高等教育產權設計中,政府既是高等教育的所有者,又是高等教育的管理者,因此剩余價值所有權是沒有意義的。然而這并不意味著教育部門和高校就喪失了追求剩余價值的動機,因為政府和高校也是“經濟人”,“經濟人”總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高等教育舉辦的各個層面,各個參與主體,都存在通過某種不正當途徑獲取好處的欲望和動機。權利和責任需要有機統一起來,只有這樣剩余價值的所有權才會對產權所有者形成反向激勵。當前我國的高校的主要收入來自于政府財政和學生收入,而政府財政的主要依據是學生的培養層次和學生的基數,也就是說學生的基數決定了高校的收入。在這種撥款模式下人才培養的質量,專業設置的質量不會影響到高校主體的收入,也不會影響到委托關系末端教師的收入。而高校作為辦學主體,并沒有產權或是剩余價值索取權,這種權利的缺失又導致了責任的缺失。

2.2專業設置與交易成本

專業設置問題的實質就是改善高等教育的質量,也就是改變當前的高校專業設置的動機,其實質是促進新的專業設置制度的形成。制度變遷的誘導因素就是降低交易成本,節約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率,也就是一種收益更高的制度對一種收益低的制度的替代。這種制度的變遷無論是強制性變遷還是誘導性變遷都涉及到舊制度的去除和新制度的維護,無論是舊制度的去除還是新制度的維護,都要確保費用或交易成本的降低,并形成有效的激勵,使人享受到交易費用降低所帶來的剩余價值。因此如果要確保高校提高專業設置的質量,就必須降低交易費用,并使高校主體享受到其帶來的剩余價值。交易是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得⑺箤⒔灰追譃槿N:(1)買賣交易,在高等教育中就是學生購買高等教育服務;(2)管理交易,在高等教育中就是主管部門對高等教育的管理;(3)限額的交易,在高等教育中就是政府組織。在教育活動中的交易費用包含:(1)信息搜集的費用,即教育產品的消費者為了搜尋和教育有關的特性所花費的成本;(2)簽訂契約、談判、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費用;(3)履行契約和收回教育成本的費用;(4)排他的費用,即防止其他不付費者享有教育的費用;(5)監督契約履行的費用;(6)避免違約的費用。在高等教育領域,學生或家長和高校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并且學生和家長難以對高校的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當委托-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時,人作為信息的擁有方為牟取更大的自身利益,必然會使委托人的利益受損使的質量持續下降。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缺少必要的第三方評價機構,導致我國的高校質量參數沒有準確的獲取渠道,以致個別低質量的培養單位濫竽充數。因此在合理的產權安排下,高校能夠獲取剩余價值,交易成本的降低對專業設置質量的提高具有重要價值。

3影響高校專業設置的相關因素及新制度經濟學分析

3.1教育體制和經濟體制之間的聯系

教育體制和經濟體制的關系表現為:一方面,由于教育具有經濟的屬性,因此經濟體制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教育體制;另一方面,教育的功能包含人本發展功能和社會功能,因此教育體制又能夠反作用于經濟體制。無論是經濟體制對教育體制的影響,還是經濟體制對教育體制的影響,兩者之間必然有一個中介,二兩者之間的中介就是教育資源[4]。教育資源作為一個非常特殊的資源,它從屬與社會資源,其配置方式必然會受到社會體制和經濟體制的影響。然而教育資源又不同于其它領域的資源配置方式,因為教育不僅僅有社會化的功能,還有促進人的發展的功能,因此在教育資源配置的過程中,不僅要尊重其母體制即經濟體制的運行規律,還應當尊重教育本身的運行規律[4]。20世紀80年代初期,我國高等教育主要追求的是辦學規模,這一時期的主要矛盾是辦學規模的急速擴張和經費短缺之間的矛盾。我國在這一時期解決這一問題的主要辦法是:一、多渠道籌集資金;二、努力挖掘高校的辦學潛力,提高高等教育的辦學效率。在這一時期的教育經濟學的主要研究方向是高等教育的辦學效率問題,其實質是高校的辦學效率問題。這一時期的學者主要運用古典經濟學的方法,得出高等教育的規模是影響生均成本和高校人力資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因素,我國高校的大規模擴招和這一理論密切相關。上述理論的實質是運用經濟學的規律來解決教育問題,在這一理論的影響下形成了“綜合+專項”的基本撥款模型。這一撥款制度不僅對高等教育產生了深遠的宏觀影響,對高等教育的微觀影響也已經深入骨髓。在這一撥款模式和高校資源來源渠道的影響下,生源量成為影響高校資源獲取量最重要的影響因素,并因此導致了學校的盲目擴招和師生比例失調等問題。高校擴招的過程,實質上是用經濟的規律來指導教育發展的過程。教育作為一個特殊的子領域,其不僅要尊重其母系統的運行規律,其還有自身的運行規律,違背其自身運行規律必然會導致問題的產生。資源配置是連接經濟體制和教育體制的橋梁,因此,高等教育的資源配置問題的實質是:“委托-”關系中,委托人用怎樣的方式和模式將資源配置給人的問題。

3.2高校專業管理問題的實質仍然是高校產權問題

首先我們假設當前我國高等教育是符合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體系的。在這一假設的基礎上,我們可以認為高校具有真正獨立的法人地位的,這種真正的法人地位,確保高校擁有高校自身的部分產權,這一部分產權可能包含了人事權、專業設置權、財權等。產權的擁有者是具有剩余價值的索取權的,而剩余價值是建立在所獲資源的基礎之上。在新制度經濟學的理念下,資源的獲取量是建立在委托人對人成果評價的基礎上。我國的高等教育中存在專業的設置沒有充分的考證、不充分考慮自身條件、脫離經濟社會發展等問題,這些問題又決定了委托人對人的評價,在新制度經濟學的假設下,我國大部分高校作為獨立產權主體或是人是不可能獲得足夠的教育資源的,更不可能取得剩余價值的。因此在新制度經濟學理論假設下的高校,其作為經濟人是不可能忽視自身的經濟因素,而忽視專業設置的合理性。政府在高等教育舉辦的“委托-”關系中,充當了主要委托人的角色。與其他“委托-”關系并無區別,作為人的高校掌握的相關信息更多,而作為主要委托人的政府掌握的相關信息更少,因此在我國用專業目錄來約束高校的辦學具有某種合理性。然而在合理的“委托-”關系中,第三方評價以及由評價決定的資源配置水平,才是約束人的主要力量。制定專業目錄的管理方式,雖然某種意義上推動了高校專業設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卻約束了高校的專業設置廣度。事實證明這種方式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高校專業設置的問題,在現今高校教育資源配置模式的影響下,高校為了獲取更多的教育資源或是撥款,他們在專業設置和招生規模中,有強烈的違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委托人意愿的傾向。因此高校專業管理問題的實質仍然是高校產權問題。

3.3學生或是家長的選擇是高校專業設置的最終決定因素

在學生或是家長選擇高?;蚴菍I的過程中,信息起到了決定性作用,信息的獲取難度也決定了高等教育舉辦的交易費用。在高等教育的委托關系中,學生或是家長是最終委托人,委托人往往是信息掌握的較少者。學生或是家長往往只能通過高考志愿書、學校網站、親朋好友的介紹等有限的渠道來了解高?;蚴菍I,這種信息的取得方式比較容易導致選擇的盲目性,如果學生或是家長想要取得更多的信息,做出更準確的決定就必須付出更多的費用。新制度經濟學的追求就是為了降低交易費用,提高委托效率,促進人和委托人的意愿一致,在信息獲取嚴重失衡的情況下,很難解決提高委托效率等問題。學生或是家長不僅是最終委托人,還是教育資源的需求方,也是信息獲取的較少方,因此為促進高校專業設置和學生或家長選擇的一致性,信息的交流就十分必要,而信息交流的基本條件就是建立合理的評價機制[5]。

作者:張文杰 卓翔芝 單位:淮北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1]謝作詩,楊克瑞.教育制度經濟學芻議[J].教育與經濟,2007,(01):18-22.

[2]海因茲-迪特邁爾,布萊恩羅萬.教育中的新制度主義[J].北京大學教育評論,2007,(0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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