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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過后,福建煤監局迅速行動,全面組織開展《七條規定》宣貫活動。2月底以來,按照“四覆蓋”(覆蓋全省所有煤礦、所有礦長、所有煤礦實際控制人、所有一線員工)要求,全省煤礦深入開展“十個一”活動。即組織一次從業人員全員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2天;舉辦一次安全承諾,全省所有煤礦礦長簽訂《安全承諾書》;組織一場《七條規定》專題考試;每個礦井組織一次安全形勢分析,每位一線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獻言獻策;開展一次專題巡回宣講;舉辦一期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訓;每個礦井開設一個安全文化長廊,《七條規定》在主井口上板上墻;每個礦井聘請一支安全督導隊;在三個重點產煤市分別組織一次示范式、解剖式復產復工驗收檢查;開展一系列專項督查。
2月27日和2月28日,國家安監總局派出督導組分別在三明、龍巖兩市組織召開宣貫大會。全省291名煤礦礦長、147名煤礦法人代表和140名省能源集團公司、產煤縣、市(區)政府及鄉鎮(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以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共計578人參加了會議。會上,督導組將《七條規定》親自送到煤礦礦長手中,國家煤監局副局長李萬疆對《七條規定》做了具體解讀。全省煤礦礦長觀看了事故警示教育片,并現場簽訂了安全承諾書,參加了專題考試。經閱卷,平均成績97.7分。
“在新的一年里,我將以安全生產
二、持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一是要認真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回頭看”,把工作重點由“認定達標”向“國家標準”過度,督促各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評審機構和評審隊伍建設,加大現場評審、現場認定的推進力度。二要督促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加快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提升層次、鞏固升級的進度,引領帶動其他行業領域做細做實安全標準化的達標創建,確保所有企事業單位在今年底前實現全面達標。三要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關于全面推進全國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意見》,協調本級政府明確工貿行業標準化建設主管部門,積極推進規模或限額以上工貿企業標準化建設的完善提升工作。
三、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產最關鍵、最直接的行業領域,是名副其實的事故“大戶”。一是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支持配合相關部門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扎實推進綜合整治各項工作。二要在推進過程中,做到心中有數、準確定位,特別是對道路設施“三同時”制度要嚴格落實,嚴格把關,并切實加強對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指導,推動鄉鎮優化組合整治力量。三要認真抓好生產經營性和非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及定位,從嚴把好事故的跟蹤管理,確保目標如期實現。四要加強督促檢查,運用警示通報、行政問責、事故調查等手段,督促各級相關部門切實抓好綜合整治各項措施的落實。
四、強化重點行業安全整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持續深入開展煤礦、水上交通和漁業生產、建筑施工、消防、學校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促進重點行業安全生產狀況持續改善。各地要認真落實新出臺的金屬非金屬礦山礦長和危險化學品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兩個九確保”,切實抓好自己的責任田。
五、持續推進“打非治違”工作。各地要結合實際,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從嚴落實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停產整頓、依法追責等“四個一律”,堅決實施及時通報、公布曝光、嚴厲處罰、掛牌督辦、取締關閉、嚴肅追責等“六個一批”,對存在的問題,要開展聯合執法、集中清剿,從嚴懲處。
六、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一要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動本級政府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在本地主流媒體持續加強安全發展戰略舉措、煤礦“七項規定”等重大活動的宣傳教育。二要持續推進“安全社區”、“安全園區”和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把創建工作不斷引向深入。三要加強安全生產應急處置。接到事故報告后,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救援,并按照事故等級,抓好事故調查處理。四要積極推進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建設,改菩監管執法裝備,提高監管執法水平。五要認真搞好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協調發放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使全鎮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實現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經濟損失四項指標穩步下降;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各項安全生產考核指標控制在縣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以內。
三、排查時間
此次排查治理工作時間開始,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全面加強轄區內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各村(社區)、鄉屬有關部門、聯村辦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臺帳。
四、抓好“四個建設”
一是鞏固基層建設。落實各村、鄉屬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人、財、物,強化各村、鄉屬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權、利,實現各村、鄉屬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有人監管、有能力監管、有手段監管、有經費保障。將工作重心全面落實到抓安全生產工作中來,要建立村級安全協管員的準入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和考核方式,督促村級安全協管員通過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及時查找和報告身邊的安全隱患,積極配合協助鄉鎮、縣級有關部門執法行動。
二是保障基礎建設。加大安全投入,對安全設施、設備予以保障,督促各企業改善安全生產基礎條件。
三是強化隊伍建設。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安全管理人員,優化安全生產監管隊伍結構。以安全宣傳和培訓為主線,加大對安全執法人員、安全監管人員的培訓,全面提高安全執法人員、安全監管人員的安全執法和監管水平。
四是推進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動態監管系統建設。進一步發揮履職動態監管系統的作用,強化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深入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突出“六個重點”
一是礦山企業。扎實抓好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和非煤礦山整頓關閉工作,認真落實各村及有關部門領導聯系礦井和安監員駐礦制度,確保隱患早發現、早整治。
二是道路交通。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和超限超載行為,繼續開展道路交通隱患治理,狠抓道路交通重點時段和重點路段檢查管控工作,加強源頭管理工作,努力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方法,完成2015年道路安保工程,不斷提升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三是建筑施工。加大施工現場視頻監控覆蓋范圍,確保現場安全管理落到實處,特別是深基坑、腳手架、臨邊防護、施工用電、高空作業等高風險作業環節操作規程的遵守,杜絕違章行為,有效預防事故發生。
四是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全面清理檢查學校、超市、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設施,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限時整改或提請關閉。
五是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嚴防危險化學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燒,強化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各環節隱患排查治理;加強油庫等重點區域,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等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嚴厲打擊煙花爆竹企業“三超一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同時,強化對其他行業領域的安全檢查和督促工作,切實遏制和預防事故發生。
六是食品藥品。全面排查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建立臺帳,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及時查處,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預防事故發生。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各村、鄉屬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細化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二)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充分利用宣傳媒體和宣傳工具,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生產法律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普及安全生產知識,進一步增強全民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企業加強班組、車間、廠級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組織安全管理干部進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管理知識培訓,進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和礦產資源管理的決策部署,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創建安全保障型城市、構建穩定和諧新為目標,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健全部門聯動機制,進一步構建密切配合、齊抓共管、保護合法、打擊非法的工作格局,堅決遏止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發生,推動全市安全生產和礦產資源管理工作持續好轉,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監管范圍和重點
加強對非煤礦山、炭質頁巖開采及河道砂石采挖加工的監督管理,堅決打擊并依法取締各類無證開采、加工、經營等非法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取證照齊全企業的開采行為和秩序。重點打擊以下非法違法行為:
(一)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或河道采砂許可證及工商營業許可證等證照的非法違法非煤礦山開采點(坑、口)、河道砂石采挖加工場(點)等;
(二)未經依法批準擅自出租、轉讓開采權的非煤礦山開采點(坑、口)、河道砂石采挖加工場(點)等;
(三)越界越層開采的所有非煤礦山開采點(坑、口)、河道砂石采挖場(點)等;
(四)非法違法開采的炭質頁巖井(坑、口)。
三、健全非煤礦山及炭質頁巖開采監管機制
(一)強化鎮、村兩級的監督管理職責。嚴格落實“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各鎮行政正職是打擊非法違法開采非煤礦山及炭質頁巖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職是直接責任人。各鎮要各鎮要按照《市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成立“打非辦”,人員配備與轄區工作相適應,一般不少于3-5人,經費列入鎮級財政預算;要嚴格落實直接責任人監管制、包片領導協辦制和村委主任負責制,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對發現的違法開采行為,在要求責任人進行整改的同時,及時向市政府負有打擊非法開采責任的有關部門報告;要根據轄區實際,制定規章制度,落實好村“兩委”的監管責任。
(二)建立打擊非法違法開采動態巡查制度。各鎮、村要按照《市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的要求,切實做好責任區域內的非煤礦山及炭質頁巖開采日常巡查,特別要加強對已關閉的井(坑、口、點)的巡查檢查,原則上每周不少于兩次;要認真搞好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力爭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國土、公安等部門充分發揮基層國土資源分局、派出所(社區警務隊)的作用,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檢查,有效監督屬地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做到巡查、監管、辦案同步推進。
(三)建立打擊非法違法開采聯合執法制度。聯合執法行動原則上每季度開展一次,由市國土局根據需要適時提出建議,報市政府研究決定后,督查、公安、監察、國土、水利、林業、安監、煤炭、工商、河務、供電等部門和有關鎮按要求選派人員參加。參加聯合執法行動的各單位要協調聯動、嚴格履職、嚴格執法,做到事件調查處置和人員責任落實的同步推進,既要保證安全隱患全面整改、違法窩點徹底取締,又要保證責任追究落實到位。情節特別嚴重的要及時啟動聯合辦案機制。
(四)建立打擊非法違法開采工作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將打擊非法違法開采工作納入成員單位和各鎮的年度考核目標,與年度綜合考評、單位評先創優掛鉤。對轄區內全年未發生非法違法開采行為的鎮給予通報獎勵;嚴格落實《市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對日常監管不力的鎮、履行職責不到位的職能部門、相關鎮主要領導給予通報批評、誡勉談話、降級或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全面建立河道砂石采挖加工監督管理機制
(一)建立河道砂石采挖加工規劃編制制度。按照“統籌兼顧、科學規劃、適度開發、有效利用”的原則,加快編制河道砂石采挖和加工規劃,并根據需要進行適時修訂。河務部門負責黃(沁)河河道、水利部門負責其他河道的河砂采挖規劃,重點明確采挖的位置、數量、范圍和方式。各鎮負責本轄區砂石加工場(點)的布局規劃,需臨時占地的要征求國土部門意見。
(二)建立河道砂石采挖有償出讓制度。各鎮根據河道砂石采挖規劃和場(點)布局規劃,制定包括開采位置、數量、范圍、年限以及出讓方式和底價等內容的償出讓方案,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定開采業主。砂石采挖經營權出讓收入用于相應區域的河道保護和治理。
(三)建立河道砂石采挖加工行政審批制度。砂石采挖加工業主在繳清出讓費用后,憑鎮政府審批意見、按河道管理權屬到水利或河務部門辦理采砂許可證;取得采砂許可證后,依次到國土、安監和工商部門辦理臨時占地、安全生產和工商經營等證照。屬來料加工性質的,直接到國土、安監和工商部門辦理相應證照。取得以上證照后,業主方可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四)建立河道砂石采挖加工日常管理制度。依法取得河道砂石采挖、加工經營權的業主,必須按規定的范圍、地點進行生產經營,必須按要求設立堆放點、加工點,嚴禁越界、超量開采,不得對開采權進行二次轉讓。河務、水利、安監、國土、工商等部門和各鎮要建立日常管理制度,發現問題的立即責令整改。業主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到位,否則依法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予以徹底取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工作是煤炭監管體系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工作涵蓋安全生產調度、應急事項處置、行業綜合統計及分析、信息化手段推廣利用、安全事項舉報受理和督辦、煤炭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信息的搜集、編輯、處置及報送等重要的基本內容。是搞好煤炭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工作履職的前提基礎和依據;是跟蹤調控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工作過程的手段;是記錄分析反映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工作效果的體現。無論是煤炭行業發展還是控制考核指標體系的構建、測算、分解、管控、考核都離不開信息調度統計工作。尤其在涉及煤炭行業發展的重要事項和安全指標控制任務上,按照“專項調度、過程跟蹤,綜合統計、信息服務,統籌協調、目標考核”的信息調度統計原則,信息調度工作為各級領導、工作人員提供最快、最實、最全的信息,用于幫助決策、引導輿論、營造氛圍、促進工作、穩定社會、接受監督,能有力地推進煤炭行業發展和監管任務的落實,對指導煤礦事故的有效防范和決策處置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明確信息調度統計工作機構和人員
建立起區級、鄉鎮(街道)、煤礦企業三級信息調度(值班)統計機構或崗位,為全區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工作三級體系建設打好基礎:
(一)區安監局(區煤管局)煤炭行業管理科是統籌全區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工作的職能科室,對信息調度(值班)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具體工作的實施由區安監局(區煤管局)直屬的區煤礦與非煤礦山安全監察站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中心(以下簡稱“區礦山安監站信息調度(值班)中心”)承擔。
(二)各產煤鄉鎮、街道煤管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將此項工作職責明確到人、責任落實到人,要指定專人負責本轄區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工作,防止工作出現脫節和空檔。
(三)各煤礦企業必須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充實、完善本企業安全生產調度(值班)室,進一步明確礦級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確保煤礦信息調度統計工作通道流暢。
三、基本職責
(一)礦山安監站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值班)統計機構應履行的基本職責:
1、事故信息接報與處置調度、煤礦安全生產指揮調度、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調度、專題專項工作調度;
2、煤炭行業統計分析,包括:煤炭行業綜合統計分析、煤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事故信息統計分析、安全費用提取統計分析、瓦斯抽采利用統計分析;
3、煤炭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信息的搜集編輯處置及報送;
4、煤礦安全舉報事項的受理和督辦;
5、轄區內煤炭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及應用管理;
6、煤礦實時掌握上傳的數據安全監控系統,對出現的異常情況按規定及時處理,負責安全監控系統的日常維護管理;
7、負責轄區鄉鎮及其煤礦企業信息調度統計工作體系建設、人員培訓、工作交流、檢查指導、考核評價;
8、準確及時向煤監局、煤管局報告煤礦安全生產調度信息。
(二)各產煤鄉鎮、街道煤管部門安全生產調度(值班)統計人員應履行的基本職責:
1、事故信息接報與處置調度、煤礦安全生產指揮調度、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調度、專題專項工作調度;
2、指導督促檢查本轄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調度(值班)室的建立和人員的落實;
3、完成上級布置的統計報表,督促落實本轄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調度(值班)室各種統計報表的及時報送和值班電話的暢通;
4、煤礦安全舉報事項的受理和督辦;
5、負責本轄區煤礦企業信息調度統計工作體系建設、人員培訓、工作交流、檢查指導、考核評價;
6、收集掌握各煤礦生產情況和安全生產狀況,并及時向區礦山安監站信息調度中心報送相關信息;
7、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調度(值班)統計室基本職責:
1、掌握和記錄礦井瓦斯、通風和采掘布置情況,人員出入井情況、礦級干部和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帶班(值班)情況,井下各作業區域人員分布情況,探水(防突)允采(允掘)情況,礦井安全生產隱患及整改情況、督促安全隱患整改,上報安全隱患排整信息,重要信息必須及時報告礦級領導;
2、認真做好煤礦突發事件、事故信息等接報與緊急處置。在規定時限,及時向區鄉兩級安全生產調度(值班)部門或人員報告突發事件、事故信息情況;
3、按時完成和報送區鄉兩級煤礦安監部門安排布置的有關的統計報表;
4、認真做好每日運行調度(重點是瓦斯、頂板和水害的監控監測);
5、對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險情及時下達撤人指令,督促相關部門采取措施,消除重大隱患;
6、負責召開調度會,生產平衡會,及時解決出現的生產安全問題;
7、完成區鄉煤礦監管部門臨時安排的工作任務。
四、人員配置
(一)各產煤鄉鎮、街道煤管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和信息調度統計負責人。負責人的選配,原則上配置熟悉煤礦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監管工作業務的人員擔任負責人,配置了解轄區煤礦安全生產現場、熟悉監管部門工作體制機制、有相應文字信息搜集記錄編輯和信息化手段運用能力的人承擔相關崗位的工作。重點產煤鄉鎮人員配備原則上不少于2人,一般產煤鄉鎮人員配備原則上不少于1人。
(二)各煤礦企業必須明確礦級分管領導和信息調度(值班)統計負責人。礦級分管領導必須“雙證”(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齊全,原則上要有具備煤炭專業技術資格的礦級領導分管。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調度(值班)統計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企業井下情況,并具有一定的文字信息搜集記錄編輯和基本信息化手段運用能力的人承擔此工作崗位;6萬噸/年以下(不含6萬噸/年)的煤礦企業人員配備不少于2人,6萬噸/年以下(含6萬噸/年)的煤礦企業人員配備不少于3人。
五、建立基本制度
區鄉兩級信息調度(值班)統計機構要建立以下基本工作制度:《領導帶班責任制》、《調度值班室主任崗位責任制》、《調度值班員崗位責任制》、《調度(應急)值班制度》、《調度值班員交接班制度》、《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制度》、《周調度會議制度》、《調度值班員應知應會制度》等。
各煤礦企業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室除必須建立以上制度外,可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的需要,建立其它的補充制度。
六、基礎裝備
區級信息調度(值班)統計機構要配齊如下基本裝備。應有專門的辦公室和調度值班室,配備專用辦公桌、椅,設置不間斷電源,能接入互聯網的不的值班專用電腦、值班專用電話(無繩電話、錄音電話)和傳真機(電話不得與傳真機串機使用)、照相機,調度值班室配有供夜間調度值班人員用的臥具;鄉鎮、街道煤管部門可利用安監辦的現有場地和裝備備齊相應的辦公設備和裝備;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室參照上述要求配備,進一步完善必須的辦公設備和裝備,如:值班專用電腦、值班專用電話(無繩電話、錄音電話)和傳真機。
七、工作要求
(一)報送要求:
1、煤礦出現突發事件或發生安全事故: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室和現場有關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煤礦信息調度(值班)的相關規定,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同時向區鄉兩級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部門或值班人員報告;區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于2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室和現場有關人員可直接向區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部門或者區安監局煤礦安全監管科、安監局值班室報告。
(二)突發事件或安全事故報告內容盡量使用規范用語,做到表述準確、文字簡練。報告應包括下列6項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搞好煤礦生產信息調度(值班)日報工作:
1、為及時收集掌握當日全區各煤礦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帶班領導,下井人數,井下安全隱患等(含休息日)),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值班)統計室于早班前,中班點前上報“區礦山安監站信息調度(值班)中心”,調度(值班)電話:,傳真電話:。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重申的“思想認識上警鐘長鳴、制度保障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強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的總體要求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形成部門聯動,上下齊抓共管,進一步深化礦業秩序專項整治活動,鞏固礦業秩序治理整頓成果,確保全鄉經濟社會和諧、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目標任務
一是通過廣泛深入地宣傳教育和引導,使廣大干部群眾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思想統一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上來,統一到省、市、區、鄉打擊非法采礦工作部署和要求上來。二是形成部門聯動、綜合治理的工作氛圍。通過全面排查,嚴格按照“疏散人員、封砌硐口、拆除地面設施(工棚)、拆除供電設施、拆除供水設施、拆除煤臺”的六條標準,徹底取締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窩點。三是廣泛深入宣傳礦產資源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營造良好的企業投資經營環境。四是通過嚴肅追究監管不力的責任人員,嚴肅紀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塑造良好形象,促進礦業經濟的持續、協調和健康發展。
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為期三個月,采取企業自查自糾,鄉政府集中整治,區直有關部門督促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整治工作共分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階段(4月5日-15日)。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礦業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為加大礦業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力度,形成高壓打擊態勢,掀起聲勢浩大整治。我鄉一方面,將于4月11日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專項部署礦業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將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出臺了《巖山鄉礦業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鄉政府鄉長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成員的巖山鄉礦業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另一方面,積極開展礦業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宣傳活動,通過召開村民大會、村村響的廣播、懸掛橫幅、宣傳車等有效形式進村莊、進礦山、進企業進行宣傳,把打擊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的政策和要求宣傳貫徹到每家每戶;把《礦產資源法》、《安全生產法》等宣傳資料張貼到各村的主要街道、重要路口、公共場所和公示欄,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全民參與、共同打擊非法采礦的濃厚氛圍。
(二)集中排查整治階段(4月16日-6月20日)。聯合區委政法委,礦管辦、區煤管局、安監局、林業局、新羅公安分局等部門,全鄉領導干部、鄉直各部門、電力公司配合,全力開展礦業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1、圍繞重點,全面排查。鄉直各部門、各無證煤硐片區要緊緊圍繞此次打擊無證非法采礦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要求,組織力量對轄區內所有無證煤礦和非法采礦點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查清轄區內無證煤硐,排查結果要建立檔案。并要按照“六條標準”對無證煤礦進行炸封取締,沒收用于非法開采的設施設備,對炸封取締的非法采礦點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檔案,內容包括采礦點的基本情況(礦點名稱、位置、開采責任人、開采時間、炸封取締時間等)、炸封取締前后的現場照片、處理情況、責任人等材料。同時要加強交通要道和運輸線的監管,加強日常巡查監督,加大設卡堵截力度,堅決切斷無證煤礦的運輸鏈條。要建立健全管理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長效機制,嚴防出現新的無證煤礦采礦點,嚴防已炸封取締的無證煤礦死灰復燃。不斷完善礦產資源動態巡查檢查制度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后續管理。
2、積極配合,共同參與。各村委會、鄉直各單位、各礦山和企業要認真履職,加強協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我鄉無證煤礦整治力度,加強有證礦井督查監管力度,確保煤礦資源安全有序開采。礦管所要負責對巡查發現的無證非法礦井嚴肅查處,對符合移送條件的案件,及時上報有關職能部門,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派出所要負責加強礦山火工材料管理,嚴格礦山火工材料的計劃供應,嚴厲打擊火工材料黑市交易行為,并收繳、追查火工材料來源。對非法采礦的工頭、組織者以非法采礦共同犯罪進行刑事拘留,對明知非法仍參與的工人,也以非法采礦共同犯罪進行刑事拘留或治安拘留;煤管站要負責督促各“六證”齊全的煤礦,加強礦區巡邏,發現非法礦井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并對發現有證煤礦存在的超層越界違法開采行為及時進行查處;電力公司要負責嚴把礦山的電力供應關,對非法轉供電的礦山和單位,嚴肅查處,并對轉供電企業停止供電;對違規架設的供變電線路,責令限期拆除;對小水電為無證非法礦山供電的,及時切斷小水電的上網線路;林業站要負責對無證煤礦非法使用坑木和非法占用林地從嚴查處。
3、加強自查,治理隱患。企管站要督促各“六證齊全”煤礦企業進行自查,狠抓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狠抓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行為的整治,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鄉政府或鄉安監站。一要繼續規范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嚴格煤礦安全準入,扎實做好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監管;二要以水害防治、頂板管理和“一通三防”為重點,強化密閉管理,督促落實煤礦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加強日常監管;三要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關閉以下煤礦:尚未關閉或關閉不徹底的、假借整合技改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的、在整合技改期間違法生產或只生產不技改的;四要嚴厲打擊超層越界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
4、嚴格整治,強化管理。要加大對非煤礦山的監督力度,一是整治非煤礦山的“小、散、亂、差”現象;二是對實行“傘檐”開采、“一面坡”開采的露天礦山的整治;三是對未實現機械通風的,未落實防洪、防透水及排水措施,未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采空區未按照設計方案進行處置的地下礦山的整治;四是對未按開采設計方案違規開采的非煤礦山的整治。
5、其他行業和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各村委會、各部門、各企業要緊緊圍繞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通過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強化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整體推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確保第二季度期間生產安全。
(三)鞏固階段(6月20日-7月10日)。由鄉企管站牽頭,各片區聯動配合,組織各有關單位對礦業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進行回頭看,并進一步加強巡查,防止無證煤硐“死灰復燃”,鞏固此次礦業秩序整治成果。凡在整治期間因工作不到位,對全鄉安全生產造成不利影響的,將上報區委、區政府,嚴肅追究相關人員政治責任。
活動要求
二是宣傳發動到位。2013年7月25日,召開了由24個政府工作部門和22個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全市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評估工作會議,就評估工作進行動員和發動,并對2013年的評估工作進行安排和部署。同時,在肥城機構編制網上開通了“評估工作專欄”,通過網站、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宣傳評估的意義、工作動態等,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一方面,按照上級關于政府屆期內工作部門評估一遍的要求,制定了評估工作推進時間表,將評估對象擴展到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確定2013年評估對象12個,其中,政府工作部門6個、直屬事業單位6個。其他部門單位的評估工作將于2016年全部完成。另一方面,健全完善了評估工作機制。市編辦作為職能部門,組建了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工作人員在評估期間全程盯靠,不再參與原單位的工作,實行人員、時間、精力“三集中”,確保了評估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把握四個重點,力求評估科學合理
一是科學制定《實施意見》。組織人員到評估試點地區進行學習取經。同時,深入部分部門單位聽取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制定了《肥城市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評估工作實施意見》。期間,對把握不準的問題,及時向泰安市編辦匯報請示,多次反復討論,幾易其稿。
二是合理設定評估指標。本著“抓住關鍵指標、突出可操作性和實效性”的原則,設計了《肥城市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評估指標體系》和指標體系解釋,將評估內容分解為職能精細化管理、內部工作機制運行、對外協作配合機制建立和運行、履行職責及成效評估、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履職評議和社會評議以及其他評估指標等七大項31個小項,總分值為100分。其中,職責落實和履行占45分,機構編制管理占40分,社會評議占15分。履職績效和機構編制管理占總分值的85%,突出了機構編制部門的職能特點。
三是指導部門搞好自評。為提高單位自評質量,制定了《關于做好自評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對評估工作的相關問題作了統一明確,并對各部門單位業務人員進行了一次培訓,使部門單位對工作要求和程序一目了然,開展自查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另外,深入到各部門單位加強督促協調,指導幫助他們搞好自檢自查,當場指出存在的問題和整改建議,提高了自評工作質量和效率。
四是嚴格程序真評實估。到部門單位評估前,及時發放評估日程安排表;到部門單位實地評估,嚴格遵循召開會議、問卷調查、個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和現場實地檢查的程序進行,確保該走的程序一個不少,該把握的環節一個不漏,該查閱的資料一樣不缺,全面了解掌握部門單位機構編制執行的具體情況,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客觀作出評價。
三、堅持四措并舉,確保評估結果客觀公正
一是五位一體問卷調查。圍繞了解清掌握實相關情況,按照市分管領導、單位干部職工、管理服務對象、相關職能部門、監管部門等五個層面,分別制定了不同的調查問卷。采取市分管領導點評、編辦主評、管理服務對象助評、職能部門參評、監管部門鑒評“五位一體”工作法,共發出調查問卷1291張,廣泛了解各個層面對被評估部門單位的評價。
二是分層別類個別訪談。按照市分管領導、單位干部職工、管理服務對象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等幾個層面,先后與261名對象進行了面對面的訪談,全面深入了解相關情況以及對被評估部門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在高新區評估時,通過個別訪談了解到高新區管理體制調整后,與所在的王瓜店街道在農村建設、水利、環保等基層社會事務上存在職責交叉、關系不理順的問題,為下一步規范高新區與駐地管理體制提供了依據。
三是查閱檔案實地檢查。按照部門提供的資料與自查報告相對照、與訪談情況相對照、與編辦掌握情況相對照,履行職責與“三定”規定相符、與崗位職責相符、與工作績效相符的要求,通過查看檔案資料、實地檢查的形式,評估部門單位在履行職責和機構編制管理執行等方面的情況。有下屬事業單位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一并檢查評估。通過實地檢查,對發現的掛牌不規范、自設內設機構等問題,當即提出整改意見,規范了機構編制管理。
四是匯總分析形成報告。評估工作組通過匯總、梳理和分析調查問卷、個別訪談、實地檢查等情況,以打分的形式確定評估等次,并形成評估報告。在征求被評估部門單位意見后,報市編委會研究,形成正式評估報告,并送達被評估部門單位。評估結果及時通過肥城機構編制網進行公告。
四、做到三個結合,強化評估結果運用
一是將評估結果與研究調整機構編制事項相結合。根據評估掌握的情況,在現有機構編制資源內,優化整合內設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保障部門職能作用發揮。如,針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立時沒有內設科室的實際,根據評估掌握的情況,結合其承擔的職能,對其內設科室進行了規范和明確,為其更好地發揮職能有序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針對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承擔任務較重、單位空編較多的實際,今年為其批復了1名安置干部編制使用計劃,補充了工作力量。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學習黨的十七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動力,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近期與長遠、治標與治本、預防與查處相結合,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為活動主線,以有效防范、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為目標,繼續打好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扎實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臺帳,繼續推動我鎮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繼續抓好煤礦安全生產“一通三防”,扎實開展好煤礦“安全生產年”活動,加強對煤礦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加大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力度,使我鎮煤礦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叢業人員素質明顯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明顯下降,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升,到今年年底,實現煤礦較大事故為零,最大限度地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全年各類煤礦傷亡事故人數力爭控制在上級下*的指標數之內,確保事故發生率再下降10%。
二、全面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一)按照安全生產實行“一崗雙責”的要求,各分管領導對分管工作的安全負責。一是各煤礦駐礦專員、駐礦員必須認真履職,加強各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力度,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駐礦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鎮長負總責、駐礦專員具體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每月召開一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監督煤礦企業依法開采和依法經營,對轄區內的非法煤礦堅決予打擊,杜絕死灰復燃,對拒不執行的煤礦要報告縣政府;二是鎮國土所要加強各煤礦超層越界開采資源行為進行查處;三是鎮安監所要不定期組織對轄區煤礦地面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發現隱患應及時報告,緊急情況下應先強制撤除危險區域內的作業人員,負責組織轄區內的煤礦傷亡事故的搶險和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向鎮主要領導及縣安監局報告事故情況,并要求各駐礦員對已關閉煤礦、證照過期煤礦、停產整頓煤礦和整改煤礦必須盯緊盯牢,防止非法組織生產;四是鎮派出所要加強各煤礦購買、儲存、使用爆炸物品的情況的監管,對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參與查處礦山傷亡事故,并對重大責任事故立案偵察,嚴厲打擊盜采和破壞國家資源與環境的違法行為,嚴格按照國務院446號令的要求控制火工產品;五是河市電力公司要及時開展清理和檢查,確保企業安全用電,對無證煤礦和非法礦井應限制供電(應保障生活和煤礦抽水用電)。
三、進一步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
(一)強化煤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煤礦業主是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滿足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投入、機構建設、制度建設和人員的配備與培訓。必須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必須全面落實并執行煤礦負責人和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每月下井帶班不得少于4次,經營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天天下井帶班。煤礦業主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采取措施,堅決把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切實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班組,落實到生產崗位,落實到每個員工。
(二)建立健全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煤礦企業必須按規定設置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煤礦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煤礦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監察科,配備2名專職安全監察員;每個采掘作業點必須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跟班作業。每個礦井必須配備煤礦技術負責人,設置由采掘、機電、通風、地測等相關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6萬噸/年的煤礦必須配備采掘、通風、機電等專業的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9萬噸/年的煤礦必須完善采掘、通風、機電、地測防治水等技術管理機構,并配備足夠的技術管理人才。
(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按有關規定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維簡、折舊、瓦斯治理等費用,保證隱患整改的資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資金提取和使用計劃,安全資金要設立專用賬戶,專款用于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治理。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要制定專門計劃,落實資金,明確專人負責。
(四)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一是煤炭企業以新入井的工人必須組織專門培訓,并嚴格進行考試,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二是煤礦業主、礦長、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以及各采掘班組長和班組專職監管人員必須有資質的培訓單位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必須做到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率必須*到100%。
(五)強化煤礦基礎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兩個《指導意見》,實施“管理強礦”,指導各類煤礦奮力推進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建設,努力實現煤礦采、掘、機、運、通等系統及地面設備設施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和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及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必須全面*標,未*標的礦井一律停產整頓,其余獨立擴能礦井資源整合礦井必須重新設計重新建設。“三線建設”和“三推行”工作今年必須全面推進實施驗收。
四、健全制度,強化安全監督管理
(一)強力推進煤礦科技興安戰略。各煤礦企業必須加大技術裝備的投入,保證煤礦井下監測監控系統運轉正常,凡監測監控系統運轉不正常或隨意關機的礦井,一律不得生產。同時大力推廣煤礦井下支護改革,大力推行單體液壓支柱。
一、會議:
*年,在全鎮安委會成員單位共同努力下,我鎮安全生產總體保持平穩態勢。*年1—3月,我鎮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安全生產基礎還比較薄弱,特別是相關業主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淡薄、個別業主安全生產意識不強、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較為嚴重等,會議通報了4月10日晚,寶發綜合加工廠發生死亡一人的安全生產事故,要求各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務必重視,加強督促,狠抓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會議:
各責任單位、責任人務必提高認識,增強責任;要經常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要狠抓督促整改,消除隱患;要加強協作,齊抓共管,確實扎實抓好當前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創建安全穩定和諧大洛。
三、會議要求:
各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要嚴格按照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和責任范圍的實際情況,認真、扎實地抓好當前的安全生產工作。
1、強化宣傳培訓。
要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各生產企業開展一次特崗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生產過程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樹立“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意識;各村要配合公安派出所開展一次全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活動。
2、強化責任,明確工作目標,狠抓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安全是第一責任的理念,在思想上
重視安全生產,在行動上自覺抓好安全生產。參照縣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年初我鎮制訂了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與各村委會、相關部門、企業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做了明確責任、責任到人、嚴格管理,真正使責任落到實處。
3、要持續深入排查治理隱患,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
⑴要從政府、企業兩個層面建立隱患排患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經常化,堅決杜絕新的隱患產生,企業要全面排查隱患,對可能發生事故的各種隱患,要落實整改責任、資金和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保障安全生產,政府強化隱患排查工作的指導、督促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數據庫,定期督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健全和完善季度例會制度、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完善相關部門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三個要求:一是隱患排查認真仔細,不留盲區和死角;二是隱患整治工作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隱患的分級管理機制,鞏固隱患治理成果。
⑵加大安全事故的查處力度,嚴肅事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制。按照發生事故“四不放過”(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⑶突出重點,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鎮安委會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部門的職能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要開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非煤礦山安全、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安全、鍋爐壓力容器等設備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學校安全等各項專項整治活動。
第二季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呈現二個特點:一是“五一”就要來臨,二是春夏季節多雨進入汛期容易出現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這些都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下階段要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①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消除安全整治堅決關閉取締“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堅決關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公共聚集場所。②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特種設備安全整治、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等。③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素質,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④加強應急管理,完善監控體系,各部門、各單位、各企業要重視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保證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應急隊伍的建設。
1.督促各鄉鎮安辦、各生產經營單位加快組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齊人員,配備裝備,保障好工作經費。形成縣、鄉(鎮)、企業三級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積極推動大中型高危企業進一步建立健全專兼職應急管理機構,配齊配強應急管理人員,推動中小型企業落實專人負責應急管理工作。
2.抓好國務院安委﹝2013﹞8號、川安委﹝2013﹞6號、川安監﹝2013﹞36號等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督促落實應急管理工作的企業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完善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制度,推動各鄉鎮、各行業建立健全事故應急處置分級指導配合制度、總結與評估制度、應急處置獎勵與責任追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實制度,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規范化水平。
3.建立部門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完善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絡員會議制度和信息報送以及應急救援資源調動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應急聯動,確保事故救援響應快速、應對科學、保障有力。
4.建立并規范事故信息和預警信息接報處置程序,加強應急值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與協作,做好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預報和防范應對工作。加快推進建設安全生產預警信息平臺。督促大中型企業和高危行業企業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做好各類事故及預警信息處置和統計報告等工作。
5、抓好省、市、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二五”規劃實施工作。按照規劃任務分工,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對規劃明
確目標任務、建設項目等完成情況進行調研分析,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動規劃落實。
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6.加快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建設。加大對市礦山救護隊的裝備投入,提高應急救援隊伍裝備水平和救援能力,從隊伍建設、裝備建設、隊伍管理、訓練培訓等方面,加強和改進救援隊伍的應急響應和事故搶險處置能力。
7.推動高危行業企業組建專(兼)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或者配備專職應急救援人員。依托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企業組建輔助應急救援隊伍。督促不具備單獨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小型企業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與市礦山救護隊簽訂救援協議或與鄰近企業聯合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積極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8.按照“險時搞救援,平時搞防范”的原則,組織引導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針對本企業和服務范圍內的企業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各類隱患,并配合企業盡快治理消除隱患。
三、做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礎工作
9.制定應急平臺建設規劃,不斷完善本局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推動各鄉鎮安辦和高危行業大中型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力爭實現縣、鄉(鎮)、企業安全生產應急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應急平臺作用。進一步開展社會應急資源普查,不斷充實縣、鄉(鎮)和高危行業大中型企業安全生產應急資源、專家、隊伍、裝備、典型案例和應急預案數據庫,掌握和利用社會各類應急資源,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10.加強應急預案管理,落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報備制度。指導有關部門和企業做好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和備案工作,做好企業預案與政府、行業部門預案之間的銜接,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企業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修訂完善應急預案,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報備工作,進一步補充完善應急救援、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
11.指導企業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和演練實施方案,指導督促高危企業、人員密集場所、中小學校等,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綜合演練、專項演練或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突出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環節,強化現場處置方案和重點崗位部位的演練,不斷提升崗位人員的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12.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報送、統計分析、事故救援總結評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應急管理基礎工作,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科學化水平。
13.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和備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急演練、應急機構建設、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物資儲備等情況。加強應急管理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規章制度,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培訓和演練,加大應急投入,按照有關規定建立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裝備和設施。
四、做好安全生產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2009年2月28日下午,全省設區市安監局長會議在福州召開,會議要求2009年全省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必須努力確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努力確保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狀況改善;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陳炎生局長在會上肯定了2008年全省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取得的新進展。一是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進一步明確了企業主體、政府監管責任,理順了綜合監管與專項監管的關系,強化了基層基礎建設;省政府安委會出臺了《福建省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的指導意見》、《福建省2008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評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按照年初省政府下達的2008年度安全生產控制目標,采取預瞽通報、約談誡勉、黃牌警告、掛牌督辦、指標監控、考核獎懲等措施,強化責任制的落實.漳州市制定了《實施安全生產黃牌警告措施暫行辦法》;福州市出臺了《安全生產情況通報、誡勉約談、黃牌警告暫行辦法》;莆田市安監局采取領導包片、機關掛點的辦法實施專項整治。加強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舉報和查處。二是隱患排查治理取得新進展.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部署開展了隱患排查和百日督察,建立了隱患排查、分級監控治理和重大隱患政府掛牌督辦“三項機制”及“政府主導、部門分工、各方聯動”的整治工作機制,深入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開展。三是煤礦安全生產取得新成就堅決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推進煤礦資源整合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落實“科技興安、科技興煤”,推進煤礦100%安裝安全監控系統并聯網,開展以“三推行”(推行壁式采煤、支護改革、專用回風井)和“三條線”(防塵、壓風、通訊線路)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基礎建設,深入開展以水害防治、頂板管理、“一通三防”等工作為重點的安全監管監察,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歷史以來首次降到1以下,達到全國小煤礦先進水平。四是重點領域整治取得新突破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協調督促繼續抓好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監管12項措施落實,督促有關部門持續開展“五整頓”“三加強”活動,深入治理“三超”和事故“黑點”。切實加強高速公路、農村交通安全整治,加強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全省市際、省際客運車輛全部安裝了GPS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非煤礦山安全方面,強化尾礦庫安全監管責任制落實,切實摸清全省254座尾礦庫情況,對全省3257座非煤礦山全面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強制推行機械化鏟裝和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危化品安全方面,協調督促公安、消防、建設、海事、海洋與漁業、質監、旅游、水利、電力、鐵路、民航、學校等加強安全整治,促進了行業安全狀況的改善。五是監管執法工作取得新進步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制定了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指導意見、執法程序規定、委托執法暫行規定、政務公開等30多項制度規定,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全省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達50.9%,對高危行業企業監督檢查覆蓋率達75.2%;在加強綜合監管的同時,主動搞好服務,多次應有關部門的要求,協調解決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安全問題,贏得了其它部門的擁護和尊重;緊緊依靠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加強服務、協調、督促,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推動工作落實。六是基層基礎建設取得新成效推進監管機構隊伍建設,9個設區市和84個縣(市、區)安監機構均已升格,9個設區市執法支隊和84個縣(市、區)執法大隊共下達人員編制602名,已到位431人,1117個鄉鎮(街道)均設置了安全工作機構,共配備專兼職監管人員4190名;推進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應急救援機制的建設:認真抓好宣傳教育工作。堅持新聞宣傳、情況通報和信息快報制度。
陳炎生局長要求全省安監系統要強化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要重點圍繞“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的工作部署,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執法、安全生產治理“三項行動”,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安全生產監管隊伍“三項建設”,強化政府監管和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不斷創新工作理念要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出發點,尋找安全生產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切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持續好的思路、好的態勢,不斷謀求變化,謀求發展,與時俱進,使安全生產工作與海西建設在指導思想上相一致,在工作目標上相協調,在工作部署上相呼應,努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創造良好的安全發展環境。二是堅持“一崗雙責”、企業主休,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兩個豐體”責任的墓實把控制目標和工作任務逐級分解層層落實到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落實到基層單位和企業。進一步研究、細化“一崗雙責”和行政問責規定,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進一步抓好“平安企業”建設;加強改進安全基礎管理,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三是堅持開抓共管、形成合力,不斷完善綜合監管機制加強對各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推動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監督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以及企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抓好工作落實,完善工作落實機制。抓好安全生產,必須不斷健全完善工作落實機制,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合力,抓好落實。要完善責任落實機制,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履職報告、約談誡勉、黃牌警告、責任追究等制度。要完善協調督促機制,健全重點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情況通報制度,督促各部門強化工作落實。協調解決問題,推動工作開展。四是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不斷強化重點領域安全監管。突出重點地區,對事故多發、工作薄弱縣(市、區)進行重點監管。突出重點行業,特別要督促協調交警、交通等相關部門,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監管;突出抓好煤礦整頓關閉,推進標準化建設和整合技改,搞好延期換證,強化水害防治、通風和頂板管理;督促公安消防等切實加強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治理“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火災隱患;督促建設等部門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監管.落實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制度。同時,還要強化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監管,加強尾礦庫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督促漁業、海事、旅游、質監、學校等部門抓好專項整治。突出重點企業,一方面,要突出抓好重點骨干企業,讓他們起帶頭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小礦山、小企業,特別是發生過重特大事故的企業,安全基礎工作比較薄弱,要督促他們加大投入、加強管理,提升安全生產水平。五是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斷推進基層基礎建設要用《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規范生產經營和行政執法行為,完善組織體系建設;要積極運作,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和執法機構建設,監管力量薄弱的要繼續加強;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宣傳力度,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廣大群眾特別是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切實做好《中國安全生產報》和《安全與健康》雜志的宣傳發行工作,使它們真正成為最重要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陣地和輿論監督工具。六是堅持依法依規,深入開展監管執法行動嚴格行政審批審核,要認真做好煤礦、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依法嚴格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規范執法程序,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程序暫行規定》,嚴格履行法定執法程序,做到主體合格、程序合法、事實清楚、依據充分、證據確鑿、文書規范、處罰得當;加大事故調查處理力度,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查處各種生產安全事故,督促事故發生單位吸取事故教訓,落實整改措施,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安監系統內外部監督.嚴格過錯責任追究。建立安全生產執法質量考評制度,定期、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檢查。同時,要完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群眾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七是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不斷強化服務意識安全生產必須服從服務于海西建設和發展大局,必須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正確處理嚴格管理與熱情服務的關系,做到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在服務中加強管理,在管理中完善服務;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既要嚴格執法,嚴肅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也要堅持為基層服務、為企業服務,幫助、指導企業抓好安全生產,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八是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不斷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用科學發展觀武裝頭腦,運用學習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進一步強化敬業精神,在其位必須謀其政,要履行職責,有所作為;要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弘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好作風,把工作抓實抓細;進一步加強能力建設,加大對安全監管監察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大力提高安全監管監察能力、行政執法能力和事故調查處理能力;要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思想教育、制度規范和監督制約。
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行政區域內、各行業領域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為實現到2010年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全區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煤礦、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電力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2、道路交通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基礎設施等;
3、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4、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7、近年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有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8、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三)排查治理方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
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深化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以及煤礦瓦斯治理、整頓關閉工作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安全監管執法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3、堅持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4、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四)職責分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履職盡責,相互協調促進。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各自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治理工作;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部門按照《淄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要求,負責做好本系統、本行業(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產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要按照各自職責落實好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各單位工作情況的調度、匯總以及工作的協調、指導;各單位在工作中要緊密配合,通力合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促進工作有條不紊,全面開展。
三、“五個階段”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3月底):圍繞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抓緊整改*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務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控。
2、認真組織好煤礦、運輸、電力等企業的安全生產,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違”、治“三超”,嚴密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
3、嚴把節日放假停產檢修煤礦和非煤礦山復產安全驗收關,嚴禁停產煤礦和非煤礦山未經驗收批準擅自恢復生產,嚴防已關閉煤礦和非煤礦山死灰復燃。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檢查,消除火災等重大隱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運輸方面的隱患,確保安全。
第二階段(4月至7月):圍繞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洪水、雷電、地震、地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點。按照不放過每一個水庫和湖泊,不放過每一條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過每一個橋梁、涵洞,不放過每一個企業和崗位,不放過每一臺生產設備和建設工程,不放過每一處人員密集場所“六不放過”的要求,深入開展“拉網式”檢查,摸清底數,建立隱患整改監控檔案。
2、對排查出來的病險水庫大壩、河道堤岸、橋梁、涵洞、危險路段和尾礦庫等隱患,加快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確保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的,要加強監測,制定預案。
3、認真檢查各單位建立的防范嚴重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應急預案和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落實各企事業單位應急處置預案的實用性和搶險救援物資的準備情況。
第三階段(8月至9月上旬):圍繞夏季和“奧運會”期間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針對這一時期高溫天氣和大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對煤礦、非煤礦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設施,存在山體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脅的露天采場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水庫、河流、尾礦庫等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進行再檢查、再整治、再落實,確保防洪防汛、防高溫、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嚴防引發事故災難。
2、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種設備等夏季事故易發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抓住容易引發事故的重大隱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礦要重點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礦山要防冒頂、防爆破傷害,化工廠、加油站、危險物品運輸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負荷。
第四階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圍繞“十一”黃金周期間安全,做好重點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認真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活動,以學校、醫院、居民區、車站、商場、賓館、娛樂場所、風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廣播、電視、供水、供電、供氣、水庫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礦山、化工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深入查找事故隱患,認真整改。
2、把旅游、交通及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組織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眾聚集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游客運載工具及帶有危險性的旅游項目和設備安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控制好各類風景名勝區、公園、游樂園高峰時段游人數量,嚴防擁堵、踩踏事件發生。
3、針對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突出問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凡節日期間繼續生產的企業,要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嚴格領導干部帶班作業制度。節日期間停產放假的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和維護工作,同時加強跟蹤檢查,嚴防私自違法生產引發事故。
第五階段(10月下旬至12月):針對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扎實開展隱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堅決查處生產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三超”行為,加大對無證勘查開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對非法生產銷售火工品、煙花爆竹等行為的打擊力度。
2、指導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風、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道路、防霧、防碰撞等措施。
3、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企業、政府兩個層面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特別要全面落實政府行政首長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區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調度和督查;各鄉鎮、街道、開發及各有關部門要在3月12日前做出具體部署,貫徹落實到基層。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確保不出問題。
(二)突出重點,全面治理。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扎實地開展各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個階段”的總體部署和本地區的產業特點以及各行業領域的薄弱環節,迅速組織各行各業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橫到邊、縱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區安辦要統籌協調好聯合督查行動,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規范監督檢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加強督促指導。要按照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強化行政執法,嚴厲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等行為,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要依法查處,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