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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現代企業成本管理體系的措施
針對上述管理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本文提出了以下的完善現代企業成本管理體系的措施。
1.提高企業的綜合價值
現代企業要想在市場的競爭中總獲得生存發展的機會,就要提高企業自身的綜合價值,提高企業的競爭實力,這樣才能為企業獲得長遠的發展機會奠定基礎。現代企業的發展需要具備兩個方面的價值,一個是硬件價值,另一個是軟件價值。所謂硬件價值就是指企業的基礎設施,企業的生產設備,生產工具等,包括企業的廠房和機器等,這些為企業參與市場競爭提供了必要的硬件環境和設施,這是企業發展的必要前提和物質基礎。企業要提高綜合價值,就要及時更新技術和設備,積極引進先進的技術和工具,要跟上國際的腳步,為企業的機械化生產提供條件。軟件價值就是指企業內部的管理水平,生產效率和人力資源的素質等方面,企業的軟件價值較高,可以充分發揮硬件價值的作用,企業的軟件價值代表著一個企業長遠發展的能力,軟件價值也代表著一個企業發展的潛力。企業要充分提高自身的軟件價值,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生產效率,提高企業內部人員的素質和專業知識的水平。企業的成本管理體系的完善需要企業加強對硬件價值和軟件價值的管理,要根據市場的要求對企業成本的管理系統進行更改和完善,以便為企業的良好健康發展提供基礎。
2.多元化生產產品,創新企業的業務
現代企業要想完善企業的成本管理體系就要多元化的生產產品,對企業現有業務進行創新。企業的創新能力代表著企業競爭實力的高低,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的今天,企業要及時對自己的產品和業務進行更新,對企業的人才進行篩選,要積極主動的對人才進行培養,對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創新,從而提高企業產品在市場中的占有量,為企業占據市場份額提供條件。在業務的管理方面,企業要設立專業化的部門對企業的業務進行管理,企業要注意保持工業化時代所特有的規模經濟效益和范圍經濟效益給企業帶來的優勢,并要對自己的業務進行評估,將自己的業務按照對企業貢獻的多少進行分級,以便企業能夠將不太重要的業務進行虛擬化的處理,可以將企業不太重要而且生產不具有優勢的業務外包給生產該業務具有比較優勢的其他企業,從而發揮兩個企業的最大優勢,這樣可以充分發揮企業間的比較優勢,使得企業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和收入,有利于企業降低生產成本,而且有利于縮短生產的時間并壓縮人力成本,減少企業的投入。
3.要對企業的成本信息進行及時的更新
企業的成本信息對企業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企業的信息途徑有兩個,一是外部經營反饋給企業的信息,另一個事企業內部經營過程中反映出來的信息。企業要想獲得利潤和生存,就不得不對外經營,從而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成本管理要關注外部反映的信息,要注重市場對產品的需求,要根據銷售情況和生產情況來及時調整企業的內部庫存,防止由于庫存貨物的積壓造成企業的成本上升。同時企業要及時關注外部科學技術發展的最新情況,獲取有效的信息,及時對企業的設備和技術進行更新和改革,及時調整企業的成本控制方案。再者,企業還要提高對內部信息的重視程度,內部管理通常會反映出人才素質的高低和企業管理水平的高低,會反映出企業在成本管理系統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這是要求企業完善內部管理系統的重要警示,也是企業完善成本管理系統的重點所在。企業內部和外部對成本信息的反饋對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企業要根據該信息進行及時的調整和變更,以便解決問題。
戰略成本意識見指企業管理人員對成本管理和控制有足夠的重視,充分認識到企業成本降低的潛力是無窮無盡的。這種無窮無盡降低成本的思想必須依靠組織措施的配合才能形成現代完整意義上的戰略成本意識。表現為:
①把降低成本的工作從管理部門擴展到供應、生產和設計等各個部門,形成全廠全員式的降低成本格局,形成縱橫貫穿企業內部各部門的“組織化成本意識”。
②將降低成本從戰略布局的高度加以定位,即從選擇開發項目種類、規模起就注入成本思想,確立具有長期發展現的“戰略性成本意識”。
二、科技驅動型成本管理觀念
筆者認為,成本管理的環境是成本管理研究的邏輯起點,從目前市場環境來說,幣場已明顯進入了“微利”時期。因此,企業幾乎不可能依靠高價格獲取利潤。計劃體制下的“節能降耗”和單項成本管理等簡單的管理模式已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因此,應樹立科技驅動型成本管理觀念,其主要特征表現為:
1.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成本管理方法。傳統成本管理注重視有產品的節能降耗,成本下降空間極為有限。成本和利潤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常常是老產品虧本促銷、新產品高價難銷,不利于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科技驅動型成本管理重點是通過新產品開發、成熟產品的優化設計、新材料的運用、工藝技術的創新、設備技術的改進、員工素質的提高和采用計算機管理等措施,實現管理手段、方法的科學化,進而將降低成本與技術進步有機結合起來,由此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系統的企業成本管理框架體系。
2.更加注重科技在擴大利潤空間的作用。科技進步和創新是增強企業綜合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為增強競爭力,企業必須加快產品創新步伐,提升企業技術水平。科技驅動型成本管理成功的關鍵在于:企業產品創新在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的同時,創新所帶來的產出必須大于對創新活動的投入。為此,企業在實施成本管理時,特別強調在產品開發過程中,以市場為導向,實行科學的產品開發規劃和預算制度,通過優化企業資源配置,運用現代科技方法和手段,建立以科技驅動為核心的成本管理體系。
3.使企業生產組織更趨現代化,資源配置更加合理。科技驅動型成本管理很重要的特點在于,把企業的各種生產要素有機結合在一起,加快企業從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型轉變;從注重物流管理向注重信息管理,按照信息化組織生產經營轉變;從“產—供—銷”的傳統管理模式向“營銷—開發—制造—銷售”的現代管理模式轉變,確定合理的組織結構和責任制以及完善的激勵管理機制。
三、人本特色的成本管理觀念
傳統的成本管理方法主要是以“重獎重罰”為主,它只強調管理企業的目的,而不注重達到目標的過程,忽視了人的主動性、創造性及作為一個人的多方面的需求。因此,樹立人本特色的成本管理觀念,建立成本管理文化,仍有重要意義。其內容包括:
1.樹立全員成本意識。向全體職工進行成本意識的宣傳教育,培養全員成本意識,變少數人的成本管理為全員的參與管理。
2.調動職工成本管理的積極性。
①抓干部廉潔奉公,帶頭厲行節約,為職工辦實事,使職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②抓精神獎勵,使人本特色的成本管理中的優秀職工獲得耀眼的來譽。
③抓物質鼓勵,建立職工和企業的命運共同體。
3.開發職工成本管理的能力。
降低成本是企業管理的永恒的主題,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中,企業作為競爭主體,應樹立怎樣的成本控制觀念來支配企業的成本管理工作,這是一個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的問題,本文擬就這一問題作以下簡單探討。
①建設人才成長環境。一是心理環境建設,提高全體職工對“搞好成本管理,人才是關鍵”的認識。二是政策環境建設,企業在實行技術研究開發和管理創新中,出了問題應由領導承擔失誤責任,而取得成績時,榮譽、獎勵、署名權都屬于科技人員。三是物質環境建設,改善人才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保證充分發揮他們的潛能。
②建立人才培訓體系。一是設立專職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以崗位培訓為主,以脫產培訓、專題進修為輔的教育培訓計劃制度等。二是在崗鍛煉,迅速提高職工成本管理的理論認識和技能。
4.滿足員工不同層次的需求,創造一個各盡所能的氛圍,以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四、成本系統管理觀念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應樹立成本的系統管理觀念,將企業的成本管理視為一項系統工程,強調整體與全局,對企業成本管理的對象、內容、方法進行全方位的分析研究。
首先,為使企業產品在市場上具有更強大的競爭力,成本管理就不能局限于產品的生產(制造)過程,而應延伸到產品的市場需求分析,相關技術的發展態勢分析,產品的設計,顧客的使用、維修及處置。按照成本管理的要求對產品的信息來源成本、技術成本、后勤成本、生產成本、庫存成本、銷售成本,以及對顧客的維修成本、處置成本等應以嚴格、細致的科學手段進行管理。如在產品設計階段推行價值分析,就是一種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成本管理手段。
其次,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非物質產品日趨商品化。與此相適應,成本管理的內涵也應由物質產品成本擴展到非物質產品成本,如人力資源成本、服務成本、產權成本、環境成本等。
1.民主的原則
從制度本身來看,制度只是技術手段,關鍵在于設計者、執行者和利益相關者選擇何種價值取向去面對制度,采取何種途徑來體現個體與群體的利益訴求。但大多數學校規章制度的制定都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普通員工甚至事前根本不知情,只能被動地接受和遵守。而且傳統教育質量管理通過制度等管理方法,鼓勵甚至強迫學校及教師按照正確的標準,正確地做事情,但這樣做往往是無法完全達成教育質量目的。基于學校教育質量保障思想方法的校本課程管理則要滿足社會需求和學生成長發展需要,不能僅站在管理者的立場,需要向師生授權,民主、合作地設計制度,激發師生參與學校發展的內驅力。
2.開放的原則
校本課程管理制度的設計,不因“校本”兩字而認為僅是學校內部的事情。校本課程最后的成效,不僅是要滿足學生需求,更是需要用是否滿足社會需求來衡量。傳統教育質量管理體制中的重大缺陷之一,就是試圖在一個封閉的系統中定義、實現和評價教育質量。在校本管理制度設計時,要打破壁壘,打開學校大門,充分考慮校外因素,設計若干校本課程管理的校外管理制度,形成校本課程外部質量保障的制度化環境。
3.發展的原則
校本課程管理制度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不斷調整和修訂,即動態發展。一是因為校本課程本身作為一種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相并列的課程形態,其發展模式不同于國家或地方課程,更易隨外界因素變化而變化。二是教育質量保障思想方法提出,普遍可接受的質量標準僅僅是質量管理的起點而非終點,學校教育質量管理的重點是學校系統和教育過程持續不斷的改進和提高。所以作為校本課程管理制度的設計者,不能僅滿足于制度是否已適合現有的校本課程,還要考慮是否能設計得更好;在更好的狀態下,還要觀察是否有長效性。
二、設計的結構與內容
1.校本課程管理制度的組成
結構如下圖所示,筆者將校本課程編制階段分為課程規劃和開發兩個環節,主要功能是滿足學生需求、學校發展、社會需要,形成內涵豐富的校本課程庫,為建設校本課程體系打下最根本的基礎。校本課程實施階段則分為課程確立、開設、完成三個環節,主要功能是選擇可滿足當時學生需求的課程加以實施,完成相關教育目的;同時帶著課程實施中產生、并經分析處理的有效數據,課程二次修訂再入庫;如此反復循環滾動,推進校本課程充滿活力、持續不斷地發展。對應五環節,設計課程委員會組織制度、課程庫建設制度等多項管理制度。
2.校本課程規劃環節的主要管理制度
課程委員會組織制度。主要內容是明確課程管理的基本規范,規定學校課程的組織領導,規定校內外各部門及其成員的課程管理職權和職責。課程委員會的構成,由學校領導、師生代表、社會人士(行政部門、課程專家、校外合作方代表、家長代表)等人員共同組成。它的主要工作,在課程委員會的組織管理下,設計、審議、評估課程規劃方案;規范課程規劃編制、實施的程序要求和質量要求;下設課程學術委員會,研究、設計、優化每一學年的課程計劃。
3.校本課程開發環節的主要管理制度
(1)開發和實施的培訓制度。主要內容是在課程學術委員會指導下,定期組織課程開發者、實施者,學習課程規劃方案、校本課程開發和實施的一般方法等內容。(2)課程準入制度。主要內容是課程學術委員會常年審批課程開發者、修訂者或提供者所上交的校本課程。符合準人的課程方案,其背景、理念、目標、結構、課時、資源、實施、評價、管理和保障等課程要素清晰、科學;使用他人的教材要有詳細的授課計劃,自編教材則要有詳細的文本等。(3)課程庫建設制度。主要內容一是規范準入的校本課程,按學校課程體系分類編目,借助信息化技術將課程各要素完整入庫,形成課程庫。二是規范已實施完成的校本課程,帶著實施后的各類有效數據,以及二次修改開發的數據資料,再次進入課程庫。具體設計時避免傳統課程實踐中,“課程被切割成無數碎片,許多學校不僅用疊加的思維把學生需要學習的不同內容分裂開來,美其名日長課程、短課程、活動課程、研究性課程,等等。最典型的是,一些學校自稱開設了五十門課程、一百門課程、三百門課程,相互攀比,似乎哪所學校能開設的課程越多,水平越高。從課程理論上說,這是一種無知;從課程實踐上說,其結果成為學生學習的負擔。在課程庫建設中,不以課程數目,而以課程內涵為校本課程質量衡量標準,實踐課程統整的思想,將課程管理提升至課程領導。(4)課程共享制度。它是規范課程庫使用的管理制度,主要內容是課程庫中的課程,可供校內外人員查詢瀏覽;更可提供給非開發者、外校人員在本校或他校授權使用;同時可對等引入外校的校本課程,由此搭建和外校課程建設相聯系的橋梁。課程準人制度、課程庫建設制度、課程共享制度,以及下文課程完成環節的課程修訂入庫制度,構成了校本課程庫完整的管理制度,是本文所設計校本課程管理制度中的特色制度。使得校本課程不再是靜止的、固化的,而是動態的、變化的。這樣的校本課程將充滿生命活力,持續不斷地健康發展。
4.校本課程確立環節的主要管理制度
(1)實施申報制度。主要內容是實施者遞交課程實施申報,一是申報準備實施的課程(含實施計劃),說明該課程符合本階段課程計劃的要求,以及完成各項準備情況;二是申報證明其具備開設該課程的能力,課程實施者不一定是課程的開發者。(2)部門推薦制度。主要內容是學校教學管理部門按照本階段課程計劃,推薦本階段所需開設的校本課程目錄,招募或邀請實施者開設這些課程。(3)遴選審批制度。主要內容是課程學術委員會,按當階段課程計劃的開設要求,對從申報或公度開招募渠道遞交的材料遴選,進行“立項”、“修改立項”、“不批準”的審批;如批準“立項”則直接進入學生選課預報環節;“修改立項”則要求按修改意見修訂后再立項;“不批準”則明確該課程不可開設,并反饋不批準的原因。(4)學生選報制度。主要內容是學生學習課程介紹(含實施者介紹)及選課指南后,預報相關課程;學校或實施者認可后批準選報,若未批準則學生自行調換或由學校指定
5.校本課程開設環節的主要管理制度
(1)學生換課制度。主要內容是學生參加校本課程1-2次后,發現該課程不適合個人發展要求,則準予調換至其他課程。(2)備課研修制度。主要內容是定期組織校本課程實施者集體備課研修有些教師誤以為只有基礎l生的學科課程,形成備課組,才有備課研修。其實不然,雖然一門校本課程實施時當前實施者往往只有一位,但當前階段一定是有眾多校本課程實施者。他們所實施課程的內容雖然不同,但組織的形式、實施的方法均可以交流。另一方面相關課程可以開展課程統整實踐,一門課程的涵蓋領域可以是多方面的,實施者則是多人組成。上述兩種情況都可組成合作學習組織,定期開展課程同領域或不同領域的集體備課研修。(3)常規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同一般教學常規管理制度。
6.校本課程完成環節的主要管理制度
(1)成果展示、實施獎勵制度。主要內容是課程實施完成后,規范課程本身及師生的成果展示、評比評選活動。(2)修訂入庫制度。主要內容是課程實施完成后,該課程按實施情況的評價反饋,修訂課程;然后帶著實施過程中所采集到的有效數據,進人課程庫。實施過的課程入庫,將提升課程庫中課程的內涵價值,下一循環實施時,也將更為有效。
7.貫穿于校本課程各環節的主要管理制度
(1)校內評價制度。它是校本課程管理的核心制度,始終貫穿于各個環節。主要內容:校本課程規劃環節,有對課程委員會成員的考評制度、課程規劃的評估制度;校本課程開發環節,有用于規范課程開發過程、開發成果的評價制度;校本課程確立環節,有對該實施周期立項課程的評價制度、對立項課程實施準備的評價制度;校本課程實施環節,有規范課程實施的診斷性、過程性評價制度;校本課程完成環節,有課程本身、學生學習、教師教學的效果評價制度。校內評價制度的設計,堅持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學校行政、師生和社會人士等各方均可參與評價。(2)校外視導和督導制度。主要內容是規范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教育研究機構(包含大學、科研院所等社會機構)等社會力量,對校本課程各個環節進行綜合性或專項視導或督導。教育質量保障思想方法的基本觀點指出,來自學校外部對教育質量的體制關注和支持,是學校內部質量進步的必要條件。所以引入校外視督導制度,可以有效地支持、指導和幫助校本課程管理。校外視督導制度和校內評價制度的組成,形成了校本課程評價的完整制度構建,避免傳統教育質量管理體制在一個封閉的系統中評價教育質量的局限性。(3)人、財、物服務保障制度。主要內容是規范校本課程各環節的人、財、物服務保障工作。(4)信息、檔案管理制度。在校本課程編制和實施中,各個環節會產生大量的數據。這些數據有何作用?又如何應用?教育質量保障思想方法的基本觀點指出,學校教育質量管理要“靠數據管理”、“用事實說話”,“數據”和“事實”是學校教育質量管理的基礎性資源。所以設計該制度,主要用于規范數據的收集、分析、解釋;積累有效數據,優化實施過程,真正做到“靠數據管理”、“用事實說話”。
(二)案例教學和小組合作學習方式相結合
案例教學是通過閱讀廣泛的案例,使學生置身于教學實踐之中,通過分析案例使學生熟悉教學中經常會出現的問題,而在案例教學中有效結合小組合作的學習方式,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真正提高了學生的分析以及學以致用的能力,同時在小組合作中,各小組中存在競爭,無意間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可以有效減輕學習倦怠。例如在教學《幼兒心理學》思維一章時,面對如此抽象的思維,在講課中我通過“幼兒對絲瓜秧的探索”“種小鴨”“三山實驗”“液體守恒實驗”“小猴賣圈”“兔子應該發在哪”等案例通過小組合作來分析案例,小組間經過討論,各抒己見,思維也經過了一次次的碰撞,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在不知不覺中提升。
傳統的古代文學教學是注重智力教育的,但是對于智力教育的理解還停留在傳統的范圍內,即認為,智力是指人認識、理解客觀事物并運用知識、經驗等解決問題的能力,包括記憶、觀察、想象、思考、判斷等。在古代文學的教學中,教師和學生更重視記憶能力的好壞,學生也稱學習古代文學考的就是死記硬背。然而這種知識的積累,對于學生的成功發展是沒有好處的。即便是能將古代文學倒背如流,會做幾首詩詞,與社會何益?由此可見,傳統的智力觀是古代文學教學方法滯后、教學效果不明顯的根結所在,因此突破傳統的智力觀,結合社會發展重新理解智力的含義,是扭轉古代文學教學不利局面的有效方法之一。
與社會聯系較密切的是成功智力理論。此理論于1996年由美國心理學教授斯滕伯格提出。他認為一個人的成功取決于他的成功智力,成功智力是一個人用以達成生活中主要目標的智力,它能使個體以目標為導向采取相應的行動,是生活中取得成功所需的一組綜合能力。[1]與傳統的單一智力概念想比,成功智力包括了分析性智力、創造性智力和實踐性智力三個方面。筆者認為,成功智力理論亦可用于古代文學教學改革中。
一、分析性智力在古代文學教改中的運用
分析性智力就包括了傳統智力中的諸多能力。這當然是我們學習古代文學最基本的能力,雖不能強調其絕對性,但是也決不能摒棄。但是在培養這些能力時,教學方法也是過于傳統,其方法也有改革的空間。如記憶力的培養。傳統的古代文學非常注意對于記憶力的培養,但是大多為教師講授,學生記筆記。傳統的記筆記要求記錄完整詳盡,這種方式往往又費時又費力,效果不佳。所以即使是最傳統的記筆記,也是有技巧可言的,先布置下節課的教授要點,讓學生預習,并設計聽講指南如下:
聽講指南
課程講授主題
主要觀點
第一要點
支持要點的細節和例子
第二要點
主持要點的細節和例子
第三要點
支持要點的細節和離子
你的不同觀點
支持你觀點的細節和例子
在填這張表之前告知學生填寫要求,及所有的填寫內容均為關鍵詞。這種方式使得學生在對知識點的預習的基礎上,先有了一定的理解力與判斷力,再有效的集中有意注意力進行有效傾聽,就使得記憶深刻。在填完此表后,即日進行筆記整理,將關鍵詞變成自己的話,也就增加了一定的理解,在考試前,學生在熟悉本文由收集整理筆記的基礎上,再用此表進行鞏固記憶。這種充分調動了學生主觀能動性的記憶方法,使得記憶更加的簡便而深刻。總之在培養學生的分析性智力時,應根據學生的特點與具體的環境設計,能夠充分發揮學生主觀能動性。
二、古代文學中創新智力的培養
所謂創新智力就是從一個全新的角度思維問題的能力,即創新思維力。這種智力的培養分三個方面:
首先是創新智力培養的激勵與啟發階段。教師可以在教學之初,就對教材或有關書籍的觀點進行質疑,打破書本的權威力量,為學生樹立盡信書不如無書的觀念,培養學生的質疑書本的理念。如《詩經生民》中有一句的句讀應是:“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但是貴州人民出版社房開疆主編的中國歷代作品選的句讀為:“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這時教師發現問題,質疑書本,初步破除學生的書本權威觀念,接著提供資料,諸如其他版本的中國歷代作品選,十三經注疏與單行本的詩經中的生民篇,進行對照。當然也可只找最權威的詩經版本。但是前提是學生得有一定的版本知識。告之理解不同,句讀亦不同,答案并非唯一的,只是要憑借自己的知識判斷何種更佳。這樣就為學生樹立了書可質疑、質疑有據、糾正得法的觀念,也為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創新智力奠定基礎。
其次是創新智力的培養。對于古代文學教師比學生要熟悉,因此在學生還不會質疑知識的時候,可以由教師提出可質疑的問題,然后讓學生針對問題搜集有關資料,然后指導學生運用資料質疑問題。如對于花間詞雅俗問題的評價,教材上多說花間詞艷俗,因此學生也多有花間詞俗的概念。但事實并不如此。可以先教學生讀一下全唐五代詞中的民間詞,再閱讀晚唐詩、南唐和北宋婉約詞,以及有關花間詞的評論和《花間集序》,當然也有現代人的有關評論。學生就很容易得出一個印象:花間詞比民間詞文雅,但是比南唐詞,北宋婉約詞俗。再結合有關的評論,就得知,花間詞比南唐詞、北宋婉約詞俗主要是表現在:情趣低俗,多描寫婦人體態容貌,筆調艷俗:喜歡用色澤艷麗的字眼。閱讀花間集序得出一個認識:花間詞人有著較強的崇雅意識。最終得出一個結論:花間詞比當時的民間詞雅,比文人詞俗。花間詞人有著較強的崇雅意識。而花間詞之所以比南唐詞俗是和晚唐特定的文學審美觀與西蜀特定的思想意識和文化氛圍密不可分的,這也使得他們的崇雅意識有了特定的時代與地域特色。
最后是糾正不當創新智力。當然學生自己進行智力創新的時候,其方法不一定是對的,因此要對不當的智力創新進行糾正與引導。如學生認為紅樓夢中黛玉的死亡是必然的,原因之一就是這對于黛玉本人來說就是最美滿的結局。因為歲月流逝,如果黛玉還活著,她就會紅顏變老,這也是她不愿看到的。這顯然是學生自己的主觀臆測。所以可以指出他智力創新的不足:針對文本的智力創新本身就不能離開文本本身。
三、古代文學中實踐智力的培養
1 質量管理
1.1 質量監管體系
工程質量的優劣牽涉到社會的各個方面,也是一個地區一個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一般來說,任何一個工程建設項目都應當同時接受企業自身監督,業主(監理)監督。
1.1.1企業自身監督
每一個建筑施工企業都應當建立起一個行之有效的質檢機制和質量監管體系,現行的機制主要是項目質檢員長駐工地監督施工質量,分公司質檢員巡查項目質量情況,總公司質檢科組織定期或不定期質量驗收(內部階段性)。這樣一個三級管理、層層負責的監督機制,也是企業對工程質量把關的主要途徑。
1.1.2業主(監理)監督
是最權威性的監督。現行的管理機制賦予這種監督驗收并審核的管理權限,由業主委派或委托的質量監督小組長駐工地,對工程中尚未施工的、正施工的和已完成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及各道工序進行全面監督。
1.2 監管方法和手段
作為管理人員,管理工程施工質量是現場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工程質量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質檢人員的管理水平和監管力度,以及控制質量的方法和手段。一般有以下幾種:
1.2.1現場監督
對于施工作業中的每一道工序,做到現場檢查發觀問題,隨時指出并糾正。檢查手段采取實測實量和整體觀感相結合的方式,已經形成的成品,有權責令施工人員推倒重來。
1.2.2 召集現場管理人員,對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予以指明,嚴格對施工工人進行工序技術交底,糾正錯誤,限時改正,
1.2.3 編制質量控制書,對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質量問題詳細說明,指明對策,責成項目部限時整改。同時,質量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還應根據工程性質和特點采取不同的變化,但必須處處以國家規范和新的驗評標準為依據。管理人員應當主動與業主(監理)部門、企業自檢體系密切配合,共同管理。
1.3 工程中常出現的質量問題
1.3.1基礎和主體施工階段
基礎墊層、條基、柱基在施工過程中常出現基底表層處理不好,條基支模斷面尺寸不夠,構造柱位移等情況,應盡量在完成成品之前詳細檢查、測量以避免完成后不合格返工。磚混結構的建筑在施工中除了上述情況外,還會出現組砌方法錯誤,墻體垂直、平整偏差較大,接搓尺寸不足、砂漿平、立縫飽滿度不夠等問題,無論是框架結構還是磚混結構,主體施工期間除按施工圖紙進行驗收外,還應比照相關圖集以及節點大樣詳細檢查,遇有違規情況現責令改正。
1.3.2裝修及半成品安裝階段
在此階段中,樓地面、墻柱面及天棚裝修以及踏步粉抹,室內外涂刷工程中易出現施工人員懈怠而發生成品質量達不到預期標準的情況,需要管理人員隨時檢查,立即糾正。門窗安裝以及屋面做法由于多數為分包工程,易出現分包施工隊偷工減料和安裝施工管理的空白,需要甲乙雙方管理人員密切配合,按規范和圖紙要求對分包人員進行指導和監督。在此階段中,各工種施工人員相互交叉作業,容易出現相互妨礙、相互破壞成品的情況,需要管理人員做好事前要求、事中監督、事后檢查工作,共同做好成品保護。
1.3.3設備安裝階段
嚴把設備質量關,“三無”產品堅決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是保證設備安裝質量的首要工作。設備進戶須按設計設置安全保護裝置,總閥、總表、總箱等。在監督質量過程中,管理人員必須懂業務、懂技術,指出問題明確及時,同時也有對設計中出現漏洞或變更后設計未考慮的方面具有一定的預見和綜合處理能力。
2 進度管理
2.1 企業內部不同建設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相互抄襲嚴重,考慮本工程特殊性程度不夠,不能因地制宜地獨立編制進度計劃,抄襲規范,照搬規程的情況居多。
2.2 進度計劃考慮不可預見情況出現的程度低。
2.3 進度計劃中很少考慮到協調配合的時候,項目分包施工矛盾以及等候階段性檢查驗收的時間,往往造成進度計劃同施工實際進度不能同步,無法執行。
針對上述情況,作為管理人員應充分考慮施工過程中的材料、天氣、人員以及其他因素,編制出合理、體的進度計劃,計劃進度至少階段應精確到句;有了科學、周密、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后,嚴格按進度計劃施工、按計劃控制進度,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應重點解決:
(1)工程進度款是施工企業購置材料、發放工資和安排調動機械設備的物質基礎,工程進度款意味著:進度的保障,必須充分計劃,合理使用。
(2)定期召開施工現場人員例行會議,步步明確分解進度計劃中的各個階段目標,在現場管理人員頭腦中形成牢固的進度計劃和具體概念目標。
(3)施工中涉及到業主方或第三方的矛盾糾紛,應予以積極協調,一切以大局為重,否則會造成不必要的進度延誤。
(4)深入施工現場,認真研究進度滯后的多種原因,與施工班組一道解決問題,對影響進度的施工作業和方法指出并監督糾正。努力鉆研施工技術,掌握市場信息,實施高效施工的新技術、新工藝。
3 投資控制
3.1 工程設計及概預算
工程建設的設計和概預算工作是前期工作的首要環節,建筑工程設計是設計院的責任,也是業主的責任,無論是建筑、結構還是設備的施工圖,由于設計單位的種種原因,總是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考慮不到甚至自相矛盾的地方,而業主的概預算則完全按照施工圖紙編制,設計中的缺陷必須影響概預算的準確性。每一個涉及資金的環節都不應遺漏,只有這樣才能編制出具有真正實際意義的工程投資概算。
3.2 嚴格控制工程變更
首先,不能根據主觀愿望任意變更建筑布局、建筑結構和裝修標準,更不能隨意變更建筑材料和臨時增加設備,這樣極易導致造價失控。其次,既定的施工時段的施工方式,不易臨時更改。簽證用工和加班施工要嚴格控制,仔細測算成本支出是否必要,如不必要,則決不可隨意簽證。第三,對于已發生的矛盾和問題,變更簽證前也要先行區分是否屬于設計問題或施工企業自身責任,如屬于設計責任,)則變更后業主有權向設計單位索賠;使工程施工始終處在“按既定設計執行”的狀態,才不至于造成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惡性循環。
3.3 決算審核
中圖分類號 G71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8-3219(2017)11-0077-04
當下職業院校師生間的倫理關系不佳成為不爭的事實,傳統的師尊生卑的倫理觀受到挑戰,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尊師重道的師生倫理精神日益弱化。而師生的倫理精神是職業教育活動中重要的精神支撐,師生間的倫理不能沒有常道常德,不能沒有一種倫理秩序、倫理精神,否則師生將陷入倫理關系的不清、無序、無是無非之中。所以,當下職業院校師生應該追求一種精神,使兩者關系存在合理性的范圍內,并通過師生間的共同遵循以提高教育的實效性,扭轉師生關系的異化狀態,規范倫理秩序,構建師生關系的和諧有序。
一、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內涵詮釋
當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隨著歷史的嬗變以及文化的進步與發展,需要體現社會道德規范的時代要求和師生自身主體性的訴求。從自身的合理性出發,從師生間的互相尊重、人格平等做起,做到既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又把握師生間的倫理規范;既接受師生主體間性的關系主張,又實現師生間的人格平等與對話的關系。因此,現代職業院校師生間的相互尊重、信任、對話、民主、合作和交流的倫理精神呼之欲出。
尊重、信任、對話、民主、合作和交流的現代職業院校師生的倫理精神內含著個人主體性向共同體的回歸,以教師或學生的主體性的存在為前提,但又內在地整合了自我與他我的共在,強調師生整體的、共同的存在。在這種精神追求過程中,單一的教師抑或學生主體不再提倡,雙方相互承認和尊重的主體身份共在于教育活動中。這種當代師生倫理精神的確立,既考慮到我國歷史文化傳統中的無個人之現實,又考慮到了西方強大的個人主體性思潮的沖擊[1],使師生在平等交往中走向主體間性,走向師生主體間的相互尊重、信任、對話、民主、合作和交流。
現代職業院校師生間的相互尊重、信任、對話、民主、合作和交流的倫理精神的確立可以改善當下師生的功能性關系,使師生以完整人的存在方式出現,彼此真誠與信任,視對方為存在意義上的主體,強調師生主體間的共同性,同時還保留了個人主體本身的根本特征。
二、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時代內容
(一)師生主體間的尊重
這種尊重的理念包含教師對學生人格的尊重,對學生自主性選擇的尊重,對學生學習權利的尊重;包含學生對教師教學內容和成果的尊重,對教師人格的尊重以及對教師需要的尊重;也包含師生對自我人格的尊重,對職業教育義務的尊重等內涵。通過師生間互相尊重精神的貫徹有利于減少師生間的沖突,有利于學生的全面發展。當代師生關系的確立是對過去教師權威所體現的絕對性、不可替代性的祛除,是對真正的和諧、融洽的師生倫理關系的認同。在師生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教學活動中,只有當尊重成為一種道德的真誠、倫理的熱忱和性善的信念才能化為師生前進的動力,才能轉化為師生勤學上進的倫理精神[2]。同時,尊師愛生的倫理精神,內在地包含了師生人格的平等、對話、民主、信任與合作關系,體現了師生交往關系中的主體間性。
(二)師生主體間的平等
理性地追求職業教育教學過程中師生主體間的平等關系能更有效地消除“學生可能對教師的權威‘延緩不信任’,相反通過行動和交互作用向教師‘隨之產生的能力’開放。相應地,教師將‘樂于面對學生’,與學生一起探索師生所達成的共識。”[3]這N主體間關系的確立意味著權威主義的社會理念的消亡和民主平等的社會交往理念的生成,意味著主體交往矛盾的消解,從而實現職業教育從師生的“對象化關系”向“交往關系”的轉變。只有實現師生人格上的平等才能使雙方心扉真正地彼此敞開,進行真實平等的師生生命對話與心靈的交流,才能在職業教育教學過程中逐步地生成當代師生的倫理精神。
(三)師生主體間的對話
師生的對話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精神的確立和追求過程中的。在職業教育內容上,交往雙方的職業教育知識在交往中相互傳遞。師生以職業教育內容為交往的中介,教師引導職業教育內容內化于學生,學生通過和教師共同理解職業教育內容,實現主動吸收,把職業教育內容內化于自身,達到自我知識系統的建構。通過師生對話達到師生間的共在,彼此間的思想在融洽的環境中得以碰撞和提升,使教育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消解師生間的矛盾,在“我―他”知識與“我―你”知識之間建構轉化的橋梁,真正達成師生之間的“視閾交融”,從而實現教書育人的目的[4]。
(四)師生主體間的民主
作為教師不強調自身的絕對權威地位,在做判斷、決策之前,以平和的心態,多向學生征求意見,不以教師自我為中心,讓學生服從教師的決斷,而是應該貫徹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同時,學生也不一味地強調自身的中心主體地位,而是走向師生主體間的交往關系中,學會師生換位思考,給予對方更多的民主參與權利和自由。
(五)師生主體間的信任
師生只有在精神層面上相互信任,才能在職業教育活動中,使學生親其師信其道,達到職業教育效果的事半功倍。師生在交往中自覺摒棄相互的功利性關系,教師主動親近學生,不以學生為手段;學生也主動接觸教師,不敬而遠之,也不以教師為手段。只有相互走近,情感距離才能拉近,走向信任,實現師生對教育認知上的充分交流,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視域的融合。
(六)師生主體間的合作
哈貝馬斯認為,人類的存在并非以一個獨立的個體為基礎,而是以雙向理解的交往為起點。理解職業教育活動不是反省的過程,而是以生命為引導,進入他人內在心理活動的過程。職業教育教學是師生主體間的思想對話,而不是有知的教師帶動無知的學生,更不是教師對學生的改造。在職業教育的對話過程中,師生都是作為一個真正的人而存在,師生要把對方當作知己,在充分地理解對方的同時,也充分地反觀自身,教學相長。通過師生主體間視閾的融合,以語言為中介,互相進入對方的視野,彼此體驗對方的生命感悟,領會著他人的生存狀態,不斷影響對方精神世界的重構,建立起一種超越知識傳遞的主體合作關系,師生共同謀求自身發展,共同展示生命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在教育的過程中,師生是關系中的主體,是和而不同的關系。師生的倫理精神不僅消解了職業教育主體性的自我異化,強調了主體間的相關性、和諧性和整體性,而且保留了師生作為個體主體的根本特征。在此中滲透了師生與文化世界的融合與共存,積極倡導主體間的交往行為,構建師生以尊重平等的對話、理解、交往、合作為特征的和諧社會的實踐關系[5]。
三、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校園文化生成的依據
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既需要師生共同努力將其內化為師生自身的信念,共同地弘揚、恪守、維護和遵循,又需要從師生主體外在文化因素進行生成。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生成的客觀因素中,文化是最為重要的因素。“文化是人的本質的展現和成因”[6],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在自己所創造出來的文化世界中生活,被文化所熏陶、影響、規約,使文化擁有了一種客觀力量,使師生主體的思想、習慣和行為被長期的社會積淀下來并被改造了的文化所同化,并且師生主體也愿意接受自己所創造出來的文化,以此來滿足自身的安全感和歸屬感,在對它產生認同感的同時,進而選擇并支持它,從而也實現了文化的教育功能。這種文化的機理有利于對生活在同一文化世界的師生產生某種共同、穩定的思想、行為和習慣。因此,作為生活在校園文化環境中的職業院校的師生來說,所追求尊重、平等和民主的師生倫理精神,亦需要這樣的文化世界,發揮文化對主體心理上熏陶、影響、塑造、規約作用,使師生追求的倫理精神與職業院校主導校園文化相一致。
基于文化對師生倫理精神生成的潛移默化的推動作用,除了重視社會大文化環境的熏陶和影響以外,更應該重視職業院校先進的校園文化體系的構建,為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提供直接的、有序的校園文化環境。校園文化作為整體系統,從校園文化的構成和文化的形態上講,由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要素構成。物質文化是主體在物質生產活動中所創造的全部物質產品,以及創造這些物品的手段、工藝和方法,制度文化是深層文化心理結構在規范層次上的定在或體現,精神文化也叫觀念文化,是以心理、觀念、理論形態存在的文化,三種文化相互聯系,辯證統一,構成全面協調發展的有機整體。重視校園文化發展的全面性與協調性,既要注重校園物質文化的發展,又要注意校園物質文化變動所引起的校園秩序、學校道德的變化以及師生價值觀的變化,關心校園物質文化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關涉師生的生命存在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相關問題,使各文化要素之間互相促進。在先進健康合理的校園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系統熏陶、影響、塑造和規范下,生成現代職業院校師生的倫理精神。
四、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校園文化生成路徑
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需要在校園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系統的整體影響下,進行文化上的熏陶、文化上的塑造、文化上的規約來逐步地生成。
(一)建設豐富的校園物質文化,為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提供物質基礎
校園物質文化是校園精神文化的直接物化,它是具有感性的校園文化主體把自身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和文化信念對象化的活動結果。校園的各種建筑物、教學科研設備、圖書資料、校園道路、花草樹木、雕塑壁畫等校園主體本質力量的對象化的產物,是師生直接感受的客觀物質存在,為師生倫理精神生成提供物質基礎。這些沉淀了一定文化觀念的物質存在物最直觀地給師生古典或現代的感觀,一些文人的雕像,如孔子等先賢塑像,直接讓師生肅然起敬,尊師的觀念油然而生。古典感十足的校園文化建筑,讓師生感受到傳統文化內涵和底蘊,而現代恢弘的建筑則可以給師生以自由、民主的新風尚之感。校園的物質文化形態使置身于人文景觀中的師生被人化自然直接影響,促使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起到陶冶情操,凈化心靈,灌輸文化價值觀念的作用。因此,在校園物質文化建設中,優化校園教書育人的物質文化環境,精心打造優秀的物質文化載體,合理布局校園建筑,可以為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提供更好的物質文化基礎。
(二)建設公平的校園制度文化,為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提供制度保障
校園制度文化是校園主體把公平、正義、自由、民主等價值固定化為師生行為、活動模式和準則,是一系列的規范化體系,它是校園精神文化中的文化心理結構。校園制度文化的制定應調動師生主體的主動性,讓管理者和廣大師生共同參與,讓師生在共同參與下感悟自身主體性的存在,體會對制度文化的認同感與信任感,從而使師生在共同參與中體悟師生間民主、合作、交流的倫理精神。師生對制度文化的參與過程直接孕育了學生的民主意識,使他們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增強,更能主動地自覺遵守,對師生共同生成具有現代民主的倫理精神至關重要。在建設校園制度文化的過程中,注重發揮師生主體性的同時,也要注重在校園制度文化構建過程中的自由、民主等文化內涵的生成。因此,建設公平的制度文化能為師生理精神的生成提供制度保障。
(三)建設先進的校園精神文化為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提供良好的精神氛圍
無形的校園精神文化是校園文化的生命力和靈魂、動力與核心。校園精神文化建設要突出人文情懷,增強校園精神文化的歸屬感,以促進師生的自由全面發展。校園精神文化建設要以校園精神為指導,把師生倫理精神注入其中,讓其體現在學校各種行為文化活動的各個方面,促使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可以充分利用校園廣播、校園報紙、校園板報、校園標語、校園網絡等媒介構建校園精神文化。可以利用師生網絡文化平臺的開展更好地將師生倫理精神注入學校教育中,使教育者及時地了解學生思想動態、各種困惑、學習與生活的需求,使師生互動交流更便捷,實現師生間的對話和交流。更好地讓職業教育回歸學生的生活,讓倫理精神在生活的土壤中健康地生成。同時,校園主體增強校風、教風和學風的建設,可以凝聚學校人本資源,塑造良好的校園精神風貌,促進學校精神文化的全面、協調發展,形成師生間相互尊重、民主的文化氛圍。
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形成是一種文化的生成過程,需要師生共同經過一個相對漫長的文化外化過程,即讓師生不斷吸收、接納倫理精神,進而實現自我內化的過程。既要注重社會大文化環境的凈化,以及校園物質文化、校園制度文化、校園精神文化等校園文化環境的統一協調發展,又要注重師生自身對倫理精神的內在自覺追求。只有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遵循和恪守達成共識,師生間的倫理秩序才能良性發展,師生間的交往關系才能和諧共存,職業教育的文化知識才能完成有效的傳遞。
參 考 文 獻
[1]馮建軍.論道德與道德教育范型的嬗變[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5(2):1-8.
[2]趙繼倫.論學校師德建設的缺失與對策[J].昭烏達蒙族師專學報:漢文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6):11-13.
[3][美]小威廉姆E?多?后現代課程觀[M].王紅宇譯.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0:5.
[4]李軍,王阿芳.后現代語境中師生之間的平等對話關系[J].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學報,2006(1):51-52.
[5]馮建軍.主體教育理論:從主體性到主體間性[J].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1):115-121.
[6]劉進田.文化哲學導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409.
Discussion on the Ethical Spirit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in Moder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s and the Campus Cultural Generation
Li Yinglin
從民法學的理論來看,精神權利屬人身權的范圍,即它是不直接體現為財產內容,但與人身緊密聯系的一種權利。自然人是著作權主體,享有精神權利,此乃各國立法之通例,毫無疑問。但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能否成為作者精神權利的主體,各國法律中則有不同的規定。面對兩種不同的立法例,我們認為,應從社會的現實需要出發,即從人類文化的積累和發展、社會的文明進步之角度,來討論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應否成為作者精神權利的主體這一問題。
誠然,法人、非法人團體不同于自然人,無自然人的精神可言。盡管它們純屬一種沒有生命的組織體,但卻在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無論在社會的經濟生活中,還是意識形態領域里,它們都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正因為如此,在民法學理論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合伙)都是其極重要的內容。就現實生活中作品的創作而言,法人、非法人組織所起的作用亦非單個自然人所能及。如組織勘察設計、制作音像制品、創作大型歌舞等,通常都是在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體的領導下才完成的。在這些作品中凝聚著每個自然人的心血,但由于是集體的創作,且是按照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的意志來進行的,因此,從整體意義上看,是不能將這類作品支解為每個自然人的作品,也就是說,作為一部完整的作品,它的著作權主體只能是聯結、組織每個自然人的那個團體或組織。該團體不僅應享有該作品的問世而帶來的經濟利益,同時也享有諸如署名、保護作品完整和發表的精神權利。一部反映特定團體的意志,在該團體組織下由眾多自然人全力完成的大型作品,其整體的著作權只能歸該團體或組織,任何自然人都不可能享有此類作品整體的精神權利和財產權利。再就作者精神權利的保護與行使來看,上述反映特定團體意志的作品,如果其整體受到侵犯,由于其按照團體意志參與創作的自然人眾多,以及其中部分參與創作的自然人的意志與該團體的意志有可能不一致等原因,因而各自然人難以完成保護及行使該整體作品精神權利的重任,因此,此重任只能由也必須由作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的組織者來承擔。可見,否認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的精神權利是不合實際的。
那么,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是通過何種方式獲得作者精神權的呢?我們知道,法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有自己的意志,此為各國法律所確認。在我國,盡管非法人組織還沒有被確認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但作為一個有期限的組織體,理論上均認為存在一個體現該組織體整體成員的意志。如果缺乏這樣的意志,非法人組織也就無法存在了。因此,當不同的自然人被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召集在一起從事創作時,只能按照該組織體的意志進行,而不是各自為政。在進行創作的過程中,雖然每個自然人可就各自承擔的部分進行構思和再創作,但這種構思和創作要受組織體意志的制約,這樣,在最終完成的整體作品中體現的自然是組織體的意志。組織體雖然不能象自然人那樣撰稿、表演,但由于每個自然人與組織體之間存在著委托、雇傭或行政隸屬關系,因此,從法律關系的角度看,自然人的行為就被視為組織體的行為。眾多自然人按照組織體的意志為完成整體作品所為的法律行為,其后果當然由組織體來承擔了。
以鄭成思先生為代表,否認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是作者精神權利主體的學者其主要理由是:有關國家的立法中規定,版權中的精神權利僅能由自然人享有;另是從“作者精神權利的來源及版權制度保護它的目的”中推斷出。
誠然,世界上的確有一些國家的版權法沒有確認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精神權利,但這僅代表一種傾向,是它們根據本國的國情和習慣觀念作出的。與此相對立,有相當多國家的立法則主張法人及非法人組織的精神權利,如日本版權法等即是。相比較而言,承認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是作者精神權利主體的立法比較普遍。
關于作者精神權利的來源,以鄭成思先生為代表的學者認為:“在版權法中保護精神權利,是法國大革命時代從天賦人權理論出發而提出的”。而“這里講的‘人權’僅僅是指自然人之權”。由此,他們得出作者精神權利只能是自然人才享有的結論。我們認為,這樣推論有些牽強,因為作者精神權利在人們觀念中形成,雖然得力于資產階級革命的成果及“天賦人權”理論,但不能因此就表明作者僅為自然人,一旦作者精神權利從法律上被確認后,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的發展和需要,這個“作者”就不可能僅限于自然人了。另外,后世法律確立作者精神權利也不全是因為或基于“天賦人權”理論,否則,在否認“天賦人權”理論的社會主義國家就不可能承認作者精神權利了。況且,即便作者精神權利的確立與“天賦人權”理論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但“天賦人權”理論創立時,還沒有法人等法律概念,因而當時的立法無法對此作出反映。所以,我們不能因“天賦人權”與作者精神權利有關,就否認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精神權利。
為論證作者精神權利僅限于自然人,上述學者提出:“法人意志會隨著法人代表更換,隨著法人破產、合并(或因其它情況的解體)而消失。在法人意志變更或消失后,那些真正執筆創作的自然人可能還活著,而且并未改變觀念。”我們認為這一理由也不充分。因為法人意志的變更與法人消失僅僅是法人在現實生活中發生了變化而已,這如同自然人的意志有時會因某種原因發生變化及自然人死亡一樣,我們既然不能因自然人意志變更和死亡的事實而否認自然人對自己曾經完成的作品享有精神權利,又怎么能斷然否認法人對其曾經制作過的作品享有精神權利呢?
為進一步說明其觀點,上述學者提出:“一般情況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這里的作者是指公民作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書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注:鄭成思主編:《知識產權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34頁、35頁。)顯然,這一意見也是偏頗的, 它否認了法人和非法人單位對該職務作品的整件應該享有的包括署名權在內的精神權利。事實上,我們主張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對作品享有著作權,僅是就整件作品而言,至于每個自然人,則可就各自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權(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14、15、16、17條。),所以,承認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對整件作品享有精神權利與保護自然人的權利與利益并不矛盾。這種“雙重承認”不僅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真正實現著作權制度所具有的鼓勵創作和繁榮文化的作用,而且還表現出對精神產品的一種社會責任,相反,否認法人及非法人組織作為精神權利主體的地位對社會沒有任何好處。
二、作者精神權利與民法人身權的關系
探討作者精神權利與民法人身權的關系,關鍵應弄清作者精神權利的性質。從作者精神權利的內容來看,其最基本的權利是署名權。署名權說明作者在完成某一作品以后對作品所產生的具有身份性質的權利。這一權利的行使及具體物質表現形式就是作者有權決定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即作者有權在其作品上署本名、假名或者不署名,同時作者有權禁止別人在其作品上署名。至于發表和保護作品完整的權利,實際上都是基于確認作者身份權才得以存在,即只有署名的作者才有權決定其作品是否發表和是否作改動。可見,所謂作者的精神權利,實為民法人身權的一個部分。本質上屬身份權的范圍。
為說明作者精神權利的特殊性,鄭成思先生還系統地將作者精神權利與人身權作了一比較,指出它們間有重大區別。
鄭先生認為,作者精神權利與民法人身權的區別首先在于權利產生的依據不同。民法人身權要以權利主體的出生為依據,而作者精神權利則以主體所創作的作品為依據。這一見解把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與主體具體享有的權利混為一談了。鄭先生所說的人身權,實際上是一種民事權利能力,(注:公民、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其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而作者精神權利則為一種具體享有的權利,即通過作者自身的行為所獲得的一種權利。
人身權除了作權利能力理解外也可將其視為一種具體權利,但作為一種具體的權利,它必須有一定的法律事實的發生,人的出生是主體享有生命、健康等人格權的法律事實,而身份權卻不完全以人的出生為依據,如因婚姻、親子關系等發生的權利等則是主體在結婚、生育子女或為了收養等法律行為后才能擁有,這些與作者精神權利必須在作品完成這一法律事實產生后才為作者所實際擁有一樣。可見,上述學者把作為權利能力的人身權誤為一種具體享有的權利而同作者的精神權利進行比較是不妥的, 不足以說明作者精神權利與民法人身權有本質的差異。
既然具體權利的獲得需要一定法律事實的發生,因此上述學者舉列的第二種區別也就難以成立了。我們知道,人身權利并非“只與民法主體-‘人’相聯系”,在一定的情況下,它也會與一定的法律事實如結婚、委托等相聯系。但這里所稱的“聯系”決不能按以鄭成思先生為代表的學者所理解的那樣,是權利的附于關系,即所謂“與主體、客體同時聯系著的精神權利,在作者死亡后仍可附于作品上”。正確的理解應該是:對作者死后精神權利進行保護決不因為是作者精神權利附著于作品上,而是基于社會公正和善良風俗。這不僅體現在對死者精神權利的保護上,也體現在死者一般人格權如名譽榮譽等權利的保護上。這種保護應是國家的主動干預,而且應該是永久保護。否則,倘公民死亡后,別人對其人格大肆侮辱、侵犯,卻因公民死亡而得不到法律救濟,勢必不利于文化的積累和社會的文明進步。而國家的主動保護,正體現出國家對精神文明、社會秩序所予以的重視和擔負的責任。因此,對死者一般人格權的保護并非如上述學者所認為的那樣“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義”,相反,如同保護作者精神權利一樣,“可能永遠有實際意義”(注:我國《著作權法》第20條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三、作者精神權利能否轉讓與繼承
民法中的人身權是以人身為其內容、與人的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由于它是為維持主體生存與能力所必需的,故人身權又稱作是專屬權,即它是附屬權利主體不能移轉的權利(注:參見鄭玉波《民法概論》,臺灣開明書店印行,1979年版第21頁。)。既然人身權具有這樣的屬性,則作為人身權內容之一的作者精神權利也就同樣有了這樣的性質,即不能與著作權主體分離,或不可轉移。日本版權法第59條規定:“著作人精神權利屬著作人所有,不得轉讓。”我國著作權法第19條第1 款只規定了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發生繼承,不承認其中的精神權利繼承問題。
但是,我們說著作權的精神權利不能移轉,并不否認為了一定的目的,經著作權人授權委托,由他人代其行使精神權利。如經著作權人同意,由第三人為其作必要的文字改動或編排等工作。但很顯然,這并非就是人們所認為的是一種權利的移轉,因為第三人行使精神權利是基于授權委托,正是由于這樣的法律關系,所以在公眾看來,這種權利的行使仍然被視作著作權人的行為,而不能理解是作者精神權利發生轉移。當然,如果第三人對原作者的作品進行改編、翻譯、注釋、整理等工作,則又產生另外一個著作權,即由改編、翻譯、整理、注釋人享有著作權,該著作權有自己的精神權利,只要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該精神權利就是獨立合法的,與原作品精神權利無關。
讓我們再聽聽作者們的體認。
葛水平說,自己與趙樹理先生惟一有關系的就是都出生在山西。在當代文學的歷史敘述中,以趙樹理為代表的山西作家群,一直具有“流派”性質。其實,趙樹理的創作生涯中也有不少困惑,而且這些困惑是他本人所不能解決的。如果說我們和前輩作家有聯系的話,就是地域特征的規約,使我們共同關注了普通人。山西是農業省份,鄉土中國文化在這里一直流淌,這是一種不自覺的文學接續。與“后”有關系的是我們的出生。葛水平說,值得慶幸的是,現在作家的創作環境與趙樹理那個年代比較起來要自由得多,文學所承擔的重負也不能簡單比較。讓她感慨的是,今天還有多少作家能夠像趙樹理那樣專注和有敬畏之情、能夠像趙樹理那樣堅韌和持久?這也是我們只能在趙樹理之“后”而難超越的最終原因。無論在山西還是在全國其它地方,趙樹理等文學前輩已經成為我們的尺度和豐碑,也是構成今天的“焦慮”之一。但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文學,歲月拉開的不僅是物理時間的距離,同時拉開的還有社會、人文環境以及對文學理解的距離。這一切不在我們的把握之中,因此文學最終與命名無關,與之相關的是我們如何對人類的基本價值和文學價值進行堅守與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