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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場地申請書大全11篇

時間:2022-05-10 20:39:48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活動場地申請書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活動場地申請書

篇(1)

首先決定要舉辦一個什么樣的活動。比如我們社團每學期都會舉辦的室外維修、電腦裝機咨詢活動,某些廠商的校園活動也會找到我們。開會的形式多種多樣,可以找個時間把社團負責人召集到一個地方開會,但是由于大家平時課業較多,部分人的意見無法交流,所以我們也經常網上交流。有一個不錯的免費語音聊天軟件歪歪(下載地址:),支持電信網通雙線。申請一個賬號和一個房間,就可以召集社員開會了。有多種發言方式:普通發言,大家都可以在房間內暢所欲言;搶麥式,只有先搶到麥的人才能發言;管理員模式,只有管理員才能發言,還可即時在線文字聊天和留言,這樣在線上就能把各部門的活動安排決定好,非常方便(見圖1)。

(1)

拉贊助:合作意向書要規范

贊助可以說是一個活動之本,是資金來源的重要保證。首先要找到合適的贊助企業,這個企業的性質要符合本社團的特征,并與本次活動的主題有關聯。一般來說,大的贊助商如移動、聯通、可口可樂等等很樂意進校園,我們社團成功地為海爾筆記本做過校園推廣,同時一位師兄在中關村開的維修公司也是我們的長期合作伙伴(在校園免費電腦維修活動的傳單上印維修公司LOGO,他們為活動開銷買單)。

接下來提交一份合作意向書,大概包括活動名稱、時間與日期、場地大小與位置、主要內容、人數、負責人、合作方式、合作內容、合作經費等。因為涉及合同等項目,用Word等調整頁邊距、字體、字號、添加注釋、著重等都要符合規范。

申請:活動申請書有講究

準備一份活動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人、申請組織、主管老師、活動名稱、時間與日期、場地大小與位置、主要內容、活動人數、有無贊助、贊助公司名稱、贊助公司活動內容、有無銷售活動、現場安全措施等。然后向所屬部門申請,一般是學生社團聯合會或校團委。書面申請書通過了就可以填寫正式申請表了,大體是把申請書上的內容再抄一份。接下來的審批是必經流程,無非就是跑路和磨嘴皮子。

宣傳:四大法寶齊上陣

活動批下來了!制定活動人員與活動日程是很必要的。前期的準備,宣傳是重頭戲,我推薦以網絡宣傳和海報宣傳為主,以條幅宣傳和傳單宣傳為輔。

1.網絡宣傳。這是效果最好的方式。編輯好活動信息,在學校的大型論壇上,或在本校的百度貼吧內。

2.海報/招貼宣傳。這種宣傳方式效果還不錯,比較容易引起關注,一般張貼在學校的公示欄或者信息欄中,當然人流高峰處的電線桿和大樹我們也不會放過。繪制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手繪(見圖2),就像涂鴉一樣,需要購買馬克筆、蠟筆、顏料、畫筆、大型卡紙等;還可用Photoshop、Illustrator等軟件來設計(見圖3),不一定要學過繪畫或是相關的技法,只要你有一顆想畫的心,只要簡潔明了地表達活動內容、時間、地點和參與方式就行,構思獨特的海報能達到超乎想象的效果。這種宣傳方式花費較少,不需要大規模印刷,性價比還比較高。

3.傳單宣傳。方式多種多樣,除Word等排版工具,有時要動用一些設計軟件幫忙設計,后期還要大量印刷,安排人手進行發送,是一個比較高的投入,但宣傳效果還不錯。

(2)

4.條幅宣傳。效果最差的一種宣傳,因為學校里的條幅總是掛得很高而不容易引起同學們注意。制作很簡單,只要找到做條幅的店面,定好宣傳口號,別忘了寫上活動時間。這種條幅基本上是按字收費,一般花費在100元~200元之間。

(3)

活動現場:細節決定成敗

按照既定程序和與贊助商的合同內容來開展(見題圖)。進行全天的室外活動時一定要注意防曬和補充水分哦,而且要記得吃飯和休息,只有張弛有度才能辦好活動。對了,千萬別忘了帶相機把現場的精彩拍下來,今后做簡報就能派上用場了。領取贊助費后可以小小腐敗一下,就不細說啦!

小提示

篇(2)

一、有限責任公司

(一)依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二)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三)應提交的材料: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6、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公司住所證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

(四)程序: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告

(五)期限:

1、公司登記機關自發出《公司登記受理通知書》之日起2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2、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應當自核準登記之日起2日內通知申請人,發給、換發或者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

3、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2日內通知申請人,發給《公司登記駁回通知書》。

二、分公司

(一)依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二)條件:

1、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

2、分公司的名稱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4、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三)應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4、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程序: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告

(五)期限:

1、公司登記機關自發出《公司登記受理通知書》之日起2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2、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應當自核準登記之日起2日內通知申請人,發給、換發或者收繳《營業執照》。

3、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2日內通知申請人,發給《公司登記駁回通知書》。

三、非公司企業法人

(一)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二)條件:

1、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3、符合國家規定并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和從業人員;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三)應提交的材料:

1、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2、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3、組織章程;

4、資金信用證明、驗資證明或者資金擔保;

5、企業主國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6、住所和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7、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四)程序: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告

(五)期限:

企業法人辦理開業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后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沒有主管部門、審批機關的企業申請開業登記,由登記主管機關進行審查。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后2日內,做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核準登記的決定。

四、非公司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和經營單位

(一)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二)條件:

1、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

4、有經營活動所需要的資金和從業人員;

5、有符合規定的經營范圍;

6、有相應的財務核算制度。

(三)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經營資金數額的證明;

3、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4、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5、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四)程序: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告

(五)期限:

企業辦理開業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后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后2日內,做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核準登記的決定。

五、合伙企業

(一)依據:《合伙企業法》、《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二)條件:

1、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2、有書面合伙協議;

3、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伙企業的名稱;

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

(三)應提交的材料:

1、全體合伙人簽暑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合伙的身份證明;

3、全體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人的委托書;

4、合伙協議;

5、出資權屬證明;

6、經營場所證明;

7、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合伙企業須報經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合伙協議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還應當提交全體合伙人的委托書。

(四)程序: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

(五)期限:

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人依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2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六、個人獨資企業

(一)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二)條件: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三)應提交的材料:

1、投資人簽暑的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

2、投資人身份證明;

3、企業住所證明;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服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委托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應當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四)程序: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告

(五)期限:

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符合規定的全部文件之日2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予以核準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核準的,發給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七、私營企業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施行辦法》

(二)條件:

1、私營業主符合國家規定;

2、與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做作業人員;

3、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4、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三)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

2、場地使用證明;

3、驗資證明;

4、申請從事資源開采、建筑設計、施工、交通運輸、食品生產、藥品生產、印刷、旅店、外貿、計量器具制造等行業生產經營的私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有關部門的審批證件;

5、合伙企業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供合伙人的書面協議;

6、有限責任公司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供公司章程,章程內容應當符合《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

(四)程序: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告

(五)期限:

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符合規定的全部文件之日2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予以核準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核準的,發給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八、個體工商戶

(一)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二)條件:

1、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符合國家規定;

2、有生產經營能力;

3、有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和場地。

(三)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經營場所證明;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服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程序: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

篇(3)

【內容完整】

開展一個市場活動,那么要先寫一個申請表。那么寫的時候就要考慮周全,起碼要把基本要素都寫清楚。我收到過一個店是市場活動申請,居然看不出是是哪個店申請的,沒有申請店的名稱,申請人有一個手寫的簽名,由于簽名太具有個性,我也不認識,不知道該找誰,這就是很低級的錯誤。

另外容易出問題的是費用部分,這是領導非常在意的地方,要把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寫完整,這樣領導可以一次性審核完畢,加快文件處理效率!盡量避免一個活動申請剛剛審批過,后來發現漏報了某些項目,又需要再申請一次。沒有領導喜歡把寶貴時間花在反復審核和簽字上面。

比如:一個車展活動,可能涉及到場地費、搭建費、物料制作費、演藝人員費用、茶歇餐飲費等等,那么我們就需要在一個申請表上把所有的費用都寫完整。我看到過一個車展申請,寫預付場地費30000元,剛剛批完,過兩天又收到一個車展費用申請,是現場物料搭建費用,等到車展完畢,再收到一個相關人員現場茶歇餐飲的費用報告。明明是一個項目,卻分三次申請,這就浪費領導很多精力,留下不好的印象。

【重點突出】

寫一個活動申請,可能需要1-2天時間。但是領導在審核這個申請表,往往只有一分鐘時間。這就需要版面清晰,重點突出。可以快速的瀏覽內容,并發現重點。

比如:我們寫一個活動申請中,領導最在意的就是原因,目標和費用,為什么要做這個活動?能到達什么樣的效果?需要花多少錢?那么這三項內容的字體就可以加粗處理,甚至把字體加大一號,以突出重點。使得領導在最短時間發現其關注的內容,快速審核。

【邏輯清晰】

一份活動申請,里面的內容前后要有關聯,邏輯清晰。為了節約時間,節約紙張,盡量不要把與本活動無關的事情寫進來。

市場經理容易犯的一個錯誤,就是習慣把活動主辦單位的招商函復制一大段,直接粘貼到申請表的活動背景中,經常出現一些跟自己申請項目無關的文字。

還有一種常見的問題,一個市場活動申請中莫名其妙出現毫不相關的費用,又沒有特別說明,讓別人看不明白。比如:我看過一個4S店的申請,是在萬達商場做新車的展示活動。申請表寫了需要采購電視機和洽談桌椅,但是費用明細里面還出現了叉車費和貨車的運輸費,這就讓人摸不著頭腦了,難道一個電視機和一套桌椅還要出動大貨車和叉車?這就是典型的前后沒有邏輯關系。

是不是市場經理弄錯了?經過詢問,才知道是廠家發過來專業的展示地臺,需要自付運輸費用。由于地臺很重,卸貨的時候要用到叉車。市場經理還恨委屈,說總部領導怎么連這個常識都不知道呢?

到底是誰的錯,總部領導坐在辦公室里面,面對的是很多店的市場申請,對單店要做的萬達展示活動細節肯定不了解啊。所有,一份好的活動申請書就是要讓一個遠離現場不了解細節的人能把事情看明白,心里沒有疑問。

【排版美觀】

文字排版是最基礎的工作,一個混亂的排版,讓人看起來很費勁,找不到重點。而一個漂亮的排版,會讓人賞心悅目,大大加快文件的閱讀速度。

篇(4)

創新項目申請書1縣發展和改革局:

近年來,隨著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深化,我鎮農村富余勞動力增長較快,為切實抓好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工作,加大農村富余勞動力培訓力度,我鎮擬建設農村勞動力培訓樓,解決農村勞動力培訓無場地的問題。

一、建設選址。培訓樓建設選址在___。

二、建設規模:培訓樓占地面積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培訓樓主要包括職業培訓中心、行政辦公、服務大廳等。

三、資金來源。工程總投資___萬元,其中主體工程___萬元,附屬工程___萬元,裝修及水電安裝工程___萬。資金來源主要有自籌資金和申請上級部門撥款。

勞動力培訓樓的建成,必將使我鎮農村勞動力掌握一定的技術特長,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整體素質,提高農村勞動力的創業能力,進一步促進我鎮的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工作。因此,特請縣發展和改革局給予立項。

以上請示當否,請批復。

申請人:___

申請日期:____

創新項目申請書2縣精神文明辦公室:為進一步提高社區市民素質、文明程度、現代化管理水平和社會環境,實現創建文明社區的目標,近年來,仙峰苗族鄉仙峰山社區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在新的體制下,建立了以鄉為核心,以居委會為基礎,轄區內各機關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為主要組成部分的文明社區創建組織,形成了各項工作制度,開展了豐富多彩的'形勢多樣的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成績:

一、社區環境文明

仙峰山社區有一支人員素質好、執法嚴明的綜合執法隊伍。經過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統一了店招300余塊,規范攤位70多個,綠化街道達1000多米,轄區內全部房屋外墻刷白,建筑外觀整潔,無“五亂”現象和“七亂”現象,環衛設施齊備完好,均達到“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各項標準。

二、社區秩序安定

社會治安狀況良好,“四防”措施落實,社會綜合治理措施有力,民事糾紛調解網絡健全,防火防災設施齊備,制度措施有力,青少年、婦女兒童和老年人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居民對治安狀況滿意。

三、社區組織健全

社區內有一個黨支部、一個居委會,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好,能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各單位都積極參與文明社區的創建工作,積極管理流動人口。組建了保潔員隊伍、突發應急隊伍、文明勸導隊伍、青年志愿者隊伍等。

四、社區共建普遍

重視人才、廣泛開展“校街共建、軍民共建、警民共建”等,重點突出思想共建,增強共建單位對社區的認同感。

五、社區服務便利

轄區內生產生活設施齊備,服務網絡布局合理,學校、醫院等齊備,水、電、燃料等方便。經常性開展關愛幫扶活動。

六、社區教育普及

機構健全、制度完善、機構健全,教育隊伍強大,能夠有目標、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工作。教育網絡完善,活動富有成效。

七、社區文化豐富

文化場所達標,能經常性的組織社區居民開展活動,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富有成效。

八、社區風尚良好

廣泛開展公益活動,規范行業服務,社會風尚文明,創建活動落到實處,人際關系和諧。

經仙峰苗族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擬推薦我仙峰山社區申報縣文明社區。

特此申請,望批準為盼!

仙峰山社區居民委員會

20__年4月1日

創新項目申請書3關于建設滴灌工程所需配套資金(物資)的申請 新密市水務局:

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產業結構的調整,三農問題面臨更新改革,由于農民進城務工及經商和改行從事第三產業,對土地流轉集中成片承租是確保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新動力。“十”對農業明確指出的加快發展現代農業、著力促進農民增收以及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等政策。給農村經濟發展指明方向。我__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與鄭州市農林科學研究所強強聯合,以生態農業高產高效、農科技術研究為目的地一次創新。為帶動周邊農業的發展,探索一條農業創新的新道路。

一、項目概況

我__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承租流轉的土地位于新密市岳村鎮崗坡村,共計1200余畝,所流轉土地用于農業開發和農科技術研究。現已種植小麥、雜糧、蔬菜、林果等,但由于農業用水資源匱乏,所以出現物生長不佳、產量受限等問題。為確保所承租的流轉土地順利高產、高效的運轉,并為公司所在地周圍的農民做好科技農業新模式示范的帶動作用,計劃申請實施水利滴灌工程,為拓展精品高端種植,增大、改善農作物的生長創造良好的種植環境。

二、水源情況

經鄭煤集團地質勘查處的結果顯示,所流轉土地的地下300米之處,屬富含水層,出水量可達40立方米/時。其水量標準可供1200畝土地灌溉之用。

三、工程造價預算

1、建筑工程

①蓄水池工程預算:247804.85元

②機井工程預算:366400元

③井房工程:72500元

2、機電工程

①200QJ20-175/13設備、管材、啟動柜、電纜以及止回閥等附件合計39940元

3、管網工程(含安裝)

①90PE管(1.25mpa):52500元

②160PE管(0.8mpa):62000元

③110PE管(0.8mpa):92400元

④90PE管(0.8mpa):150000元

⑤PE管件按管材的8%:28552元

⑥滴灌管:1050000元(1.5元/米_700000米)

_滴灌管按700元/畝,1000畝設計。主支管網采用PE100級管材、管件。

4、工程總造價共計:2162096.85元

本公司懇請上級有關部門將該項目列入計劃,本公司將自籌20萬元,盡快籌措資金,購置物資建設施工,預計確保兩個月完成整體工程建設,盡早將本工程完施于土地,發揮其效益。我公司深感水利資源關系農業命脈,上級相關單位是農業建設、開發的靠山和源泉,我們將以優異的業績、成功的產品造福于民、回報上級單位。

特此申請。

河南__開發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創新項目申請書4橫山縣畜牧局:

我叫__,男,生于___年12月13日,系橫山縣石灣鎮姜清灘村姜前組村村民。

我村位于石灣鎮政府西北十公里處,大理河兩岸,307國道穿梭而過,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國家對西部大開發步伐的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為了使人民生活奔向小康,帶動全民富起來。只有這樣才能緊跟形勢,貫徹‘’十七‘’大精神,圍繞國家對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決策,奮發圖強,創業致富,政府制定了舍飼的畜牧政策,成為畜牧業發展的方向。為此,根據我村的實際情況,為畜牧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我響應黨的號召,發展養殖業是我的夢想,為了實現這一夢想,我從___年2月開始建設羊廠,___年7月底建成。該廠占地面積約7000多平方米,羊舍12個,占地面積約4000多平方米。存草房一個,粗,細飼料房各一個,內設人工受精站一所,青除倉一個,現有農用三輪車一輛,雜草機,粉碎機各一臺,割草機兩部。現已種草約35畝,玉米24畝,現以投產養羊354只,能繁殖母羊298只。建羊廠共投資48000元,買羊226000元,其它設施投資54000元,該養羊廠共投資328000元。在這期中,由于我生活貧困,經濟困難,上屬投資額還是靠借貸,確系承受能力有限,故請貴局給予經濟支助立項解決為盼。

特此申請

申請人 __

___年9月11日

創新項目申請書5某公司:

根據工程業務需要,現中標承建的(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的(工程名稱)中標工程名稱工程需刻制廣西五鴻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工程名稱項目經理部印章壹枚,規格--厘米。該項目部印章交由項目部使用后,我項目部指定專人保管印章,僅供項目部與該工程的業主簽證資料使用,不得用于與材料供應商簽訂協議,并嚴禁對外和其他與工程無關的事宜。如因印章使用或保管不當,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法律等事項,均有項目部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為保證印章及時回收核銷,我項目部繳納 零 萬元給公司作為押金,待工程結束后。把此印章退回公司,公司同時全額退回押金(無利息)印章如有丟失的,由我項目部全部承擔印章丟失的責任及損失,同時公司可全額罰沒押金。

備 案

篇(5)

競選主任申請書1尊敬的各位領導:

大家好!

我是___,今年__歲,主治醫師,本科學歷,____年畢業于__醫學院。我競爭的崗位是門診部主任。我之所以競爭這個職位,主要是因為我具備以下幾方面的優勢和能力:

首先,我認為自己具備擔任該職務所必須的政治素質和個人品質。一是我的敬業精神比較強,工作嚴謹認真,積極進取,這是干好工作的基礎。二是我的思維比較開闊,接受新事物比較快,愛學習,勤思考,與時俱進,工作中注意發揮主觀能動性,超前意識強。這有利于開拓工作新局面。三是我辦事穩妥,處世嚴謹,原則性較強,能夠嚴格要求自己。這是做好工作的保證。四是我信奉誠實、正派的做人宗旨,能夠與人團結共事,具有創新精神和團隊合作精神,具備較強的協調能力。

我認為自己具備擔任此職務所必須的知識和能力。一是我專業知識全面扎實,熟悉各科的常見病、多發病。在十多年的臨床工作中,曾分別到蘇大附一院血液科,蘇大附二院神經內科.腎內科進修。通過長期的工作實踐和堅持不懈的深入學習,從而大大的提高了自己的專業知識,在院領導和科主任的幫助和支持下,使我逐步樹立起良好的道德觀和職業觀,把以誠待人,尊重領導,團結同事,以工作為重作為信奉理念,在通過心理咨詢師的課程學習后,使我提高了與病人的溝通技巧,具有良好的組織能力以及人際關系處理能力。善于從病人的角度看問題,恰當處理醫患關系。

如果我是門診部主任,我初步設想以下工作思路:

1、實現角色的轉變,堅持“上為醫院和領導分憂,下為同事和病人服務”的原則,由原來的“領導交辦,辦就辦好”的思維方式向“怎樣去辦,怎么辦好”的方式轉變,對工作超前計劃,周密安排,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按照“一切為了病人,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給病人愛心,關心和責任心,組織和帶領門診部一班人,改進方法,苦煉內功,努力提升服務水平。

3、加強科室之間會診、協作,專科病專科看,不截留病人。

4、加強導診力度,并引導病人到相關的科室就診,樹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5、定期進行業務學習,更新知識,交流學習心得,進行疑難病歷討論。

鼓勵醫務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與本專業有關的年會,掌握最新醫學動態。

6、規范門診病歷和處方的書寫,定期檢查。

發現錯誤、不規范,促其改正。

7、和門診各科室經常溝通,出點子,促進科室發展。

8、借鑒外院經驗建議門診部作為醫院職能科室,協調好各臨床科室的門診工作。

9、秉承“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營造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能干成事的良好工作,學習環境,打造團結型,務實性,奉獻型,創新型門診部。

如果我這次有幸競爭成功,我將不辱使命,以最短的時間、最有效的辦法、全身心的精力,積極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為門診部,為吳中醫院的發展作出最大的貢獻。

我的競職演說結束,謝謝大家!

申請人:

20__年__月__日

競選主任申請書2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行政部的___,我要競聘的職位是辦公室主任。己有能,勿自私,今天我之所以競聘辦公室主任,是因為我自信我有能力擔當這一職位并可以在這一崗位上為公司作出更大的貢獻。

1、心理心態:作為最純正農民的兒子,我從內心深深認同yy的目標、理念和企業文化,能夠和公司同步前進,能夠以積極的心態和飽滿的熱情投入工作,能夠堅定地執行公司和領導的決策;

2、性格性情:辦公室服務整個公司,難免有眾口難調的現象,本人隨和謙讓,寬厚包容,正直無私,堅決貫徹公司宗旨、政策的同時,可以很好地協調各方面的工作,不會因各種原因完不成工作;

3、品德品行:本人認真負責,真誠友愛,踏實肯干,對待每一項工作我都以高度的熱情、負責的精神把它做到更好;

4、經歷經驗:進__近一年,對公司有全面的了解,三月份轉到辦公室后,對辦公室工作有著深入而全面的認識,自信可以勝任辦公室主任一職。

5、技能能力:首先,現在我所負責的主要工作是員工培訓、文稿撰寫和各類材料報送,我自信自己的文字水平可以滿足辦公室主任的職務要求;

其次辦公室工作全面而瑣碎,需要辦公室主任能總覽全局又細心謹慎,本人大學專業為廣告學,且有多年從事廣告文案及策劃的經驗,自信可以將各項工作合理安排,統籌協調,做到有序高效。

若本次能有幸擔任這一職務,我將做到以下幾點:

1、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司的各項制度及政策,起到表率作用;

2、提升服務意識,當好公司和各位家人的公仆,做到熱心、誠心、耐心、腦勤、嘴勤、手勤、腿勤;

3、樹立奉獻意識,任勞任怨,甘于奉獻,在辦公室主任這個平凡的崗位上做出自己的成績,為公司和yy家人們貢獻自己的力量;

希望各位領導能給我這個機會。謝謝大家!

申請人:

20__年__月__日

競選主任申請書3尊敬的系部領導:

您好!非常感謝您在百忙之中惠閱這份申請。

我是__系_____班學生__,在系部擔體育部部長、在班擔任班長一職。經過在_____學院一年的學習生活,我深深愛上了這所學校,愛上的我們可愛的`老師、可愛的同學。

工業工程專業是我系__年新開設的一門專業,我有幸從遙遠的山東青島來到富有文化底蘊的湖南湘潭,可以說是一種緣分。機械電子電子工程系是我院一大系部,擁有優良的傳統和齊全的實驗設備,更擁有一批關心同學生活學習的老師和充滿理想抱負的學生。我們班在班主任龔存宇老師和副班主任張飛林學長的細心指導和幫助下,很快適應了大學生活,并積極參加學校系部組織的各項活動,成績突出,表現優異。在開展班級日常工作的過程中,副班張飛林學長給與了我們很大的支持,我們都非常尊敬和感謝他。我曾設想并期望有一天我能做為副班主任來幫助學弟學妹們一起學習生活,這應該是件非常有挑戰非常有意義的事情。正直__級新生入學報到系部公開招聘副班之際,我想做一個勇敢的嘗試來競選__級工業工程專業副班一職。

副班主任是聯系同學與班主任老師的紐帶,是同學們生活中的朋友。一名合格的副班主任,不僅要有優秀的個人素質,更要有較強的責任心和為同學奉獻的意識。記得我系科技創新能手丘健友同學說過的一句話:你可以能力不強,但只要你比能力強的人做的好就可以了,這句話體現出的就是認真精神對工作效果的影響。副班不僅要從學習上指導同學,及時詳盡的與同學們交流自己的學習經驗并在課后及時敦促他們加強個人學習,生活上的關心和幫助更是尤為重要的,因為你可以不學習,但是你不可以不生活。在同學的日常生活中,總會出現因個人性格愛好或家庭經濟情況融入不到班級或寢室良好氛圍中的同學,此時我就要和班長聯系,及時了解他們的情況,并同班主任老師一同商量幫助措施,解決問題,使班級形成一個良好向上的氛圍。

副班是一名學生,學生平時是有學習任務的,因此如何處理好學習與副班工作的關系可以說是決定你副班工作的成功與否。我認為我比較會管理自己的時間,學習工作可以分別投入進去,學習成績也是比較優秀,副班在學習上必須要能給學弟們起到一定的榜樣作用,樹立良好的個人形象。對自己有信心,對同學有熱心,對同事有誠心,這些是我想告訴同學們的。

經過一年的工作鍛煉,我從班級與系部工作中學到了很多東西,養成了良好的服務集體、模范意識,也能更好的處理說與做、得與失、計劃與總結的關系,明白了要想從一名干事成長為一名系干必須要擺正自身位置,踏實的為同學服務,要具有一定的觀察能力,通過現象發現本質,并能通過對本質的分析找出規律,想象力和判斷能力也是重要的。思考這個人類與動物的根本差別,思考體現可貴、體現價值。作為副班要為同學思考,為班級的發展思考,想同學之所想,做同學之所需。

一個集體要想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就必須有班興則我興,班亡則我亡的集體榮譽感。我們工業工程__02班就是在活動中結合起來,在榮譽中團結起來,在系部非畢業班(38個班)參加的班級月評有從第一次的第20名一步步走到了第三次的第1名,并一直保持到現在。這個成長進步的過程不僅是一個數字的改變,這其中的辛酸只有我們自己知道。如果我如愿成為工業工程__級的副班主任的話,我會盡全力培養他們的集體榮譽感和集體意識,這些對他們以后的班級發展一定會起到重要的作用。

大學是一個鍛煉人的地方,我渴望得到每一次的鍛煉機會,我清楚地認識到我現在只是一名大二的學生,在工作經驗及社會閱歷方面尚有欠缺,但憑我對工業工程專業的理解及較強責任心和意志力我想我還是有資格來競選副班一職的,希望系部能不拘一格降人才,批準我的副班申請。如果我沒有如愿獲得這次機會的話,我仍然會腳踏實地,求真務實的服務同學,等待下次機會的到來。

申請人: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競選主任申請書4尊敬的老師:

您好!

我是__,作為一名接受過班助幫助的人,我希望能盡自己的所能,幫助下一屆的學弟學妹們,所以特向學校提出班主任助理申請。

經過大一年的生活,我對大學的生活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和經驗,我會為學弟學妹們做好導游,帶領他們體驗美好的大學生活,在感受新環境的同時也他們也將面臨著生活學習中的適應問題,面對這些問題我相信我有能力也有責任去幫助他們,幫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困難,解答生活中的迷惑。同時協助學校開展多項活動。協助班主任了解同學們,做好班主任與同學們溝通的橋梁。我希望借此提高自己,鍛煉自己,加強自己的溝通能力。

大學是人生的關鍵時期,沒有了高考的重擔,這是他們為自己的理想、興趣而奮斗的開始,也是他們第一次離開家庭生活,獨立參與團體和社會生活,脫離了被動之后,他們有更多的屬于自己的時間,如何幫助他們利用好這些空余時間非常重要,所以我希望我能盡力幫他們規劃好自己的時間,利用好自己的時間,有一個明確的目標,使他們在大一不再迷茫,有一個美好的開端,有一個豐富而精彩的大學生活。

在大一的時候我積極參與班級和學院的工作,在班級中擔任文藝委員,在學生會參加了通訊部,在這一年的工作中收獲很多,體會到了班級管理中的存在的問題和難處,因此我會盡力將我們管理班級的好方法傳承下去,同時也將避免我們的所經歷的錯誤和不足,建立好13級與14級的溝通,使他們感受大學生活的同時學習也更近一層樓。在學生會的工作中我懂得了合作團結,班級更需要大家的團結合作,我會積極引導一個有凝聚力的班級體的形成。我在大一的一年里也積極參與了學院學校的多項活動,面對學弟學妹的疑問,我相信自己有能力為他們答疑解惑。

此外,我會盡力做到積極了解學弟學妹們情況,如熟悉他們的姓名,家鄉等,和他們建立良好的關系。軍訓期間,做到與同學們同甘共苦,在做好本職工作與學習之余,去軍訓場地,對他們進行多方面的鼓勵,讓他們度過一個美好的軍訓期。同時積極了解班級的每一位同學,組織好班委的競選,嚴格要求督促班級的建設,組織好學習經驗的交流,使同學們有一個良好的學風。在軍訓期間,我會利用空隙時間,多方面向向同學們介紹學校的各個組織,鼓勵他們積極加入這些組織。加強和班主任的聯系和交流,及時匯報班級情況,盡量給班主任提供全面的班級信息。

在此,我再次向老師提出申請,希望老師們能給我這次機會,我會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去證明我所說的話,形成一個優秀有特色的班級,同時得到大多數同學們發自內心的認可。成為他們生活中的好哥們,最后衷心祝愿我院14級同學在我院老師們的帶領下,不斷地取得優異的成績,創造輝煌!

此致

敬禮!

__

20__年_月_日

競選主任申請書5尊敬的書記,老師,前輩們:

大家上午好。我是___。很高興今天站在這里競選20__屆助班。作為一名一直接受過助班幫助的我,能深深體會助班生的意義和作用。我競選助班的原因就是希望通過自己這兩年多來的大學經歷和經驗去真誠的幫助新生,能真正做到為班主任分憂解難,為大一比較迷茫的新生指引方向,我想這也是我身為一名學長和學生干部的一種責任吧!也是自己對學院做出的一點回報。

1、新生入學前熟悉班級所有新生姓名,家庭住址,通過在迎新接待中的第一面記住新生基本信息,務必讓自己做到接待班級每一位新生。

2、軍訓期間,做到與新生同甘共苦。

每天同時出勤,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和上課之余,在軍訓場地進行值班對不適應新環境下的新生進行多方面的鼓勵調整,;在內務整理方面,耐心督促,親力親為做好每天的內務工作,讓班級每位同學渡過一個難忘的軍訓期。讓他們在心底里感覺到我與他們同在。3、在軍訓期間多方面了解班級同學,軍訓結束后組織進行班委競選,對班委進行嚴格的要求。

4、在學風建設方面,向班級介紹優秀的學習經驗,同時對班級同學上課情況通過課堂中的抽查和課后的談話進行了解。

不斷強調在大一期間要學習好專業基礎課的重要性,成立班級學習互助小組,努力提升班級學風。

5、從多方面向班級同學介紹學校、學院學生會,團委,科協,黨校工作,社團活動,鼓勵參加競選,面試,同時不斷發現班級出色優秀人才,提升班級整理水平。

6、對于學校學院下發的每份與新生相關的工作,通過和班委協作交流,積極開展。

7、加強和班主任的聯系和交流及時匯報班級情況,給班主任提供班級多角度多方位的信息。

篇(6)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所進行的一切考古發掘和水下考古活動。

第三條國家文物局統一管理全國考古發掘工作,一切考古發掘工作都必須履行報批手續。

第二章資格審定

第四條考古發掘實行團體和個人領隊負責制。具有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單位可申請考古發掘項目,具有考古發掘領隊資格的個人經具有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單位指派,擔任考古發掘項目的領隊。

第五條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科學院、國家文物局直屬考古科研單位,高等院校考古系(專業)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文物考古機構及有條件的地、市所屬文物考古機構,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

(一)具備一定數量受過高等學校考古專業訓練,能從事考古發掘的專業人員,其中具有考古發掘個人領隊資格的專業人員不得少于4人;

(二)具有受過專業訓練、能從事文物保護工作的科技人員;

(三)具備必需的考古發掘和文物保護設備;

(四)具備從事一般性文物保護處理的實驗室;

(五)具有保證文物安全的文物庫房和整理場地。

第六條申請考古發掘個人領隊資格的專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大學考古專業(含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后,從事考古發掘工作2年以上;

非考古專業(含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后,從事考古發掘工作2年以上,經國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培訓班或國家文物局委托指定的考古研究單位考核合格者;

(二)具有獨立組織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能力,勝任《田野考古工作規程》規定的領隊職責,并能組織編寫考古發掘報告;

(三)作為組織者之一或主要參加者,完成過一項以上較重要的考古發掘工作,并執筆完成年度考古發掘簡報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完成中型考古發掘報告;

(四)在組織和實施考古發掘過程中,熟悉考古學某一領域的前沿問題,能根據學科發展趨勢選定并研究有一定學術價值的課題,撰寫有一定學術水平的論文。

第七條由國家文物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資格評議委員會負責考古發掘資格審定:

(一)申請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單位,需提交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申請報告,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研究同意后,報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資格評議委員會評議;對評議通過的單位,由國家文物局審查批準并頒發證書;

(二)申請考古發掘領隊資格的個人,需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發掘領隊資格申請書》一式兩份,并提交1-2篇田野發掘簡報和代表性學術論文;由所在單位推薦上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古發掘資格初評組簽署評議意見;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研究同意后,報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資格評議委員會評議;對評議通過的個人,由國家文物局審查批準頒發證書;

(三)考古發掘資格審定工作原則上每一年一次,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資格評議委員會可根據需要對申請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和組織考核。

(四)經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資格評議委員會評議,國家文物局可注銷不稱職的單位和個人的考古發掘團體和個人領隊資格。

第三章項目申請和審批

第八條申請考古發掘項目必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發掘申請書》,由考古發掘單位經發掘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向國家文物局提出申請。

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發掘申請書》包含下列內容:

(一)申請單位的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二)發掘對象的名稱、時代、級別、具體地點、面積和范圍;

(三)前期準備(包括調查、勘探)情況;

(四)年度發掘點的具置和面積(附圖);

(五)年度發掘的時間或期限;

(六)年度發掘的學術目的、計劃;

(七)發掘經費的來源和數額;

(八)領隊人員的姓名、專業職稱、主持完成的發掘項目和代表性學術成果;

(九)主要業務人員的姓名、專業職稱、在該項目中承擔的任務;

(十)對可能出現遺跡現象的保護措施和出土文物保護的技術準備情況;

(十一)連續性項目的年度報告完成情況;

(十二)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第十條考古發掘單位為科學研究而進行的主動發掘申請,申請書應在每年第一季度末以前按程序上報,同時必須提交立項說明書,內容包括發掘的學術目的、立項機構、發掘計劃、完成時間等。

第十一條國家文物局會同中國社會科學院在每年第一季度至第二季度初,集中對當年各項考古發掘申請進行審議,并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發掘證照》。

第十二條考古發掘單位配合經濟建設工程的考古發掘申請,應在發掘前三十日向國家文物局提出,但因工程建設中意外發現文物或者文物面臨自然破壞危險,需搶救性發掘的遺址和墓葬,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可以先行發掘,自發掘開工日起十五日內補報發掘申請書。

第十三條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遺址或古墓葬受到自然或人為破壞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先將受破壞的情況和擬采取的保護措施,向國家文物局報告,經國家文物局同意后方可實施。需進行搶救性發掘的項目,應同時填報發掘申請書。

第十四條未取得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文物考古機構,若需對因工程建設意外發現或面臨自然破壞的遺址或墓葬進行小規模搶救性發掘,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并指派或聘請有考古發掘個人領隊資格的人員主持進行發掘工作,同時經有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單位上報發掘申請書,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考古機構審議后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上報發掘申請書。

第四章項目執行和監督

第十五條考古發掘單位和主持發掘項目的領隊人員,應嚴格執行《田野考古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國家文物局批準的考古發掘項目計劃,確保發掘質量和文物安全。

第十六條在考古發掘工作中,考古發掘單位應事先提出保證出土文物和重要遺跡安全的保護措施。對發掘中發現的重要遺物和遺跡,應及時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第十七條考古發掘中如有重要發現,考古發掘單位應在對社會公開發表之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向國家文物局報告。

第十八條國家文物局對考古發掘工地實行檢查與監督制度。國家文物局可組織對考古發掘工地進行檢查,內容包括《田野考古工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領隊人員的工地日記、遺跡照片和繪圖記錄、經費使用情況及發掘工地的安全措施情況等。

第十九條對于重大的考古發掘項目,國家文物局可組成專家小組或指派有經驗的專業人員赴現場指導發掘工作。

第二十條年度考古發掘項目結束后,考古發掘單位應及時將發掘經過、收獲和經費使用情況,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國家文物局提交書面報告,并盡快編寫年度考古發掘報告。

第二十一條考古發掘項目完成后,考古發掘單位應向國家文物局提交結項報告,內容包括發掘經過、主要收獲、經費的來源和使用情況、發掘現場及擬保留的遺跡現象處理保護情況、對遺址的保護建議、田野考古發掘報告的編寫計劃等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章考古資料與發掘報告

第二十二條考古發掘領隊人員在該項考古發掘工作結束后,應及時、認真地做好出土文物、各類標本、有關資料(包括文字記錄、各種登記表格、照片、圖紙)的整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考古發掘所獲得的出土文物和各種資料歸國家所有。考古發掘領隊人員在考古發掘項目結束后應將有關資料(包括文字記錄、各種登記表格、照片、圖紙)及時交本單位資料室保管,出土文物和各類標本按出土時的登記表向庫房移交。考古資料移交時要有專人負責核實、接收,文物移交時要填寫入庫登記表。

第二十四條考古發掘報告的編寫工作要在發掘結束后的3年內完成。年度發掘報告應在當年完成編寫工作。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五條對在田野考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考古發掘單位和個人,根據《國家文物局田野考古獎勵辦法(試行)》和其他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六條對沒有年度發掘報告或報告不合要求的考古發掘單位和個人,國家文物局將不再批準其下年度的發掘申請。

項目發掘報告編寫工作未完成之前,國家文物局一般不再批準原考古發掘項目領隊人員的新的領隊發掘申請。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國家文物局可給予通報批評、暫停或取消考古發掘單位團體或個人領隊資格:

(一)考古發掘單位或個人嚴重違反《田野考古工作規程》進行考古發掘的;

(二)考古發掘單位或個人未經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擅自進行考古發掘的;

(三)考古發掘單位或個人未按規定及時辦理或補報考古發掘申請的;

(四)考古發掘領隊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出土文物、各類標本和有關資料移交手續的。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古遺跡、古墓葬和珍貴文物損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任何外國機構、國際組織在中國境內進行考古調查、勘探、發掘,都應當采取與中國合作的形式。申請和審批辦法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水下文物的登記注冊、保護管理以及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和發掘活動的審批工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執行。

篇(7)

第三條國家文物局統一管理全國考古發掘工作,一切考古發掘工作都必須履行報批手續。

第二章資格審定

第四條考古發掘實行團體和個人領隊負責制。具有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單位可申請考古發掘項目,具有考古發掘領隊資格的個人經具有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單位指派,擔任考古發掘項目的領隊。

第五條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科學院、國家文物局直屬考古科研單位,高等院校考古系(專業)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文物考古機構及有條件的地、市所屬文物考古機構,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

(一)具備一定數量受過高等學校考古專業訓練,能從事考古發掘的專業人員,其中具有考古發掘個人領隊資格的專業人員不得少于4人;

(二)具有受過專業訓練、能從事文物保護工作的科技人員;

(三)具備必需的考古發掘和文物保護設備;

(四)具備從事一般性文物保護處理的實驗室;

(五)具有保證文物安全的文物庫房和整理場地。

第六條申請考古發掘個人領隊資格的專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大學考古專業(含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后,從事考古發掘工作2年以上;

非考古專業(含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后,從事考古發掘工作2年以上,經國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培訓班或國家文物局委托指定的考古研究單位考核合格者;

(二)具有獨立組織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能力,勝任《田野考古工作規程》規定的領隊職責,并能組織編寫考古發掘報告;

(三)作為組織者之一或主要參加者,完成過一項以上較重要的考古發掘工作,并執筆完成年度考古發掘簡報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完成中型考古發掘報告;

(四)在組織和實施考古發掘過程中,熟悉考古學某一領域的前沿問題,能根據學科發展趨勢選定并研究有一定學術價值的課題,撰寫有一定學術水平的論文。

第七條由國家文物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資格評議委員會負責考古發掘資格審定:

(一)申請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單位,需提交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申請報告,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研究同意后,報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資格評議委員會評議;對評議通過的單位,由國家文物局審查批準并頒發證書;

(二)申請考古發掘領隊資格的個人,需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發掘領隊資格申請書》一式兩份,并提交1-2篇田野發掘簡報和代表性學術論文;由所在單位推薦上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古發掘資格初評組簽署評議意見;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研究同意后,報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資格評議委員會評議;對評議通過的個人,由國家文物局審查批準頒發證書;

(三)考古發掘資格審定工作原則上每一年一次,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資格評議委員會可根據需要對申請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和組織考核。

(四)經國家文物局考古發掘資格評議委員會評議,國家文物局可注銷不稱職的單位和個人的考古發掘團體和個人領隊資格。

第三章項目申請和審批

第八條申請考古發掘項目必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發掘申請書》,由考古發掘單位經發掘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向國家文物局提出申請。

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發掘申請書》包含下列內容:

(一)申請單位的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二)發掘對象的名稱、時代、級別、具體地點、面積和范圍;

(三)前期準備(包括調查、勘探)情況;

(四)年度發掘點的具置和面積(附圖);

(五)年度發掘的時間或期限;

(六)年度發掘的學術目的、計劃;

(七)發掘經費的來源和數額;

(八)領隊人員的姓名、專業職稱、主持完成的發掘項目和代表性學術成果;

(九)主要業務人員的姓名、專業職稱、在該項目中承擔的任務;

(十)對可能出現遺跡現象的保護措施和出土文物保護的技術準備情況;

(十一)連續性項目的年度報告完成情況;

(十二)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第十條考古發掘單位為科學研究而進行的主動發掘申請,申請書應在每年第一季度末以前按程序上報,同時必須提交立項說明書,內容包括發掘的學術目的、立項機構、發掘計劃、完成時間等。

第十一條國家文物局會同中國社會科學院在每年第一季度至第二季度初,集中對當年各項考古發掘申請進行審議,并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發掘證照》。

第十二條考古發掘單位配合經濟建設工程的考古發掘申請,應在發掘前三十日向國家文物局提出,但因工程建設中意外發現文物或者文物面臨自然破壞危險,需搶救性發掘的遺址和墓葬,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可以先行發掘,自發掘開工日起十五日內補報發掘申請書。

第十三條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遺址或古墓葬受到自然或人為破壞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先將受破壞的情況和擬采取的保護措施,向國家文物局報告,經國家文物局同意后方可實施。需進行搶救性發掘的項目,應同時填報發掘申請書。

第十四條未取得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文物考古機構,若需對因工程建設意外發現或面臨自然破壞的遺址或墓葬進行小規模搶救性發掘,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并指派或聘請有考古發掘個人領隊資格的人員主持進行發掘工作,同時經有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格的單位上報發掘申請書,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考古機構審議后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上報發掘申請書。

第四章項目執行和監督

第十五條考古發掘單位和主持發掘項目的領隊人員,應嚴格執行《田野考古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國家文物局批準的考古發掘項目計劃,確保發掘質量和文物安全。

第十六條在考古發掘工作中,考古發掘單位應事先提出保證出土文物和重要遺跡安全的保護措施。對發掘中發現的重要遺物和遺跡,應及時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第十七條考古發掘中如有重要發現,考古發掘單位應在對社會公開發表之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向國家文物局報告。

第十八條國家文物局對考古發掘工地實行檢查與監督制度。國家文物局可組織對考古發掘工地進行檢查,內容包括《田野考古工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領隊人員的工地日記、遺跡照片和繪圖記錄、經費使用情況及發掘工地的安全措施情況等。

第十九條對于重大的考古發掘項目,國家文物局可組成專家小組或指派有經驗的專業人員赴現場指導發掘工作。

第二十條年度考古發掘項目結束后,考古發掘單位應及時將發掘經過、收獲和經費使用情況,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國家文物局提交書面報告,并盡快編寫年度考古發掘報告。

第二十一條考古發掘項目完成后,考古發掘單位應向國家文物局提交結項報告,內容包括發掘經過、主要收獲、經費的來源和使用情況、發掘現場及擬保留的遺跡現象處理保護情況、對遺址的保護建議、田野考古發掘報告的編寫計劃等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章考古資料與發掘報告

第二十二條考古發掘領隊人員在該項考古發掘工作結束后,應及時、認真地做好出土文物、各類標本、有關資料(包括文字記錄、各種登記表格、照片、圖紙)的整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考古發掘所獲得的出土文物和各種資料歸國家所有。考古發掘領隊人員在考古發掘項目結束后應將有關資料(包括文字記錄、各種登記表格、照片、圖紙)及時交本單位資料室保管,出土文物和各類標本按出土時的登記表向庫房移交。考古資料移交時要有專人負責核實、接收,文物移交時要填寫入庫登記表。

篇(8)

各級衛生監督執行機構在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較多,數量較大。凡是反映與食品衛生監督管理有關的衛生行政許可、變更、延續、復核、日常監督管理、不良行為、注銷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和特殊載體材料都必須收集齊全進行歸檔。

(一)食品衛生許可。食品衛生生產經營單位預防性衛生審核(選址、設計、竣工)材料、衛生許可證申請書、申請登記表、受理申請通知書存根、現場審查記錄、申請人的資格證、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文件、場地平面圖、生產工藝流程圖及衛生防護設施圖、從業人員資格證明、采樣記錄、整改通知書、審結報批表、批準通知書等。

(二)食品衛生行政延續。行政許可通知書、受理申請通知書、衛生許可證延續申請書、行政相對單位原核準內容一致承諾書、預防性衛生審核(選址、設計、竣工)資料、現場審核記錄、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材料、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文件材料、生產經營場所平面圖(其他圖紙)、生產工藝流程及衛生防護設施圖、從業人員資格證明、采樣記錄、整改意見文件材料、其他文件材料。

(三)食品衛生行更。行政許可通知書、受理申請通知書、衛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行政許可通知書行政相對單位名稱核準通知書、現場審核記錄、申請單位資格證明文件材料、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文件材料、生產經營場所平面圖(其他圖紙)、生產工藝流程及衛生防護設施圖、從業人員資格證明、監測記錄、整改意見文件材料、其他文件材料。

(四)食品衛生行政年檢。年檢申請書、現場審核記錄、采樣記錄、檢驗報告等。

(五)食品衛生日常監督管理。被監督單位基本情況(產品情況、人員情況、主要衛生設施和設備、質量保證體系等)、監督發現主要食品衛生問題、監督監測效果評價、現場檢查筆錄、監測檢驗報告等。

(六)食品衛生不良行為方面文件材料。行政處罰登記表等。

(七)食品衛生行政注銷方面文件材料。申請報告、法定代表人全權委托書、注銷登記表、收回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注銷通知書、送達回執存根等。

二、食品衛生監督檔案的特點

食品衛生監督檔案與一般文書檔案在形成和管理上都有很大不同,具有動態性、雙套制的特點。

(一)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的管理方式決定了食品衛生監督檔案的動態性

主要表現在: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即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發生變化(如環境情況、產品情況、從業人員情況),為加強食品衛生監督,衛生監督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即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執法檢查,按照國家衛生標準要求,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的衛生許可證每年都要進行年檢、變更、延續,日常監管、不良行為處罰等環節的工作程序。以上幾種情況所帶來的變化都會產生相應的文件材料,使食品衛生被監管單位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具有了動態性。

(二)現階段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特點決定了食品衛生監督管理檔案的雙軌制

以前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是以手工操作為主,形成的各類報告、統計分析數據全部是紙質文件材料。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代化技術的應用,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普遍采用了計算機管理系統。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工作人員通過計算機數據庫完成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的衛生許可的申請、審批、延續、變更、年檢、注銷等管理工作,并隨時掌握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的情況,完成各級各類報告、統計分析數據的生成和管理。這樣食品衛生監督工作不僅產生了紙質文件,同時也產生了相應的電子數據。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檔案最初形成時,就保證了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的雙套并存,這也決定了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檔案的雙套制管理。

三、食品衛生監督檔案的管理

基于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檔案的內容和特點,在食品衛生監督工作中要采取有力措施,對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的檔案實施全過程管理,保證文件材料收集齊全,管理有序。

(一)動態管理

食品衛生監督管理檔案要以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的許可證為單元,形成一證一檔,即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的行政許可、變更、延續、注銷等文件材料處理完畢后,各具體承辦科室應及時收集、整理和歸檔。按有關規定,食品衛生監督行政許可、變更、延續、注銷文件材料應于衛生行政許可出證之日起三個月內歸檔;日常食品衛生監督管理活動文件材料可按年度進行整理,最遲應在次年一月底前歸檔;不良行為文件材料(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相對單位行政處罰記錄)自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歸檔;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形成的許可審批材料應在反饋后三個月內歸檔。形成一證一檔,一檔多卷的動態管理。

(二)雙套制管理

篇(9)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序號364。

二、行政許可條件

1、經國家宗教事務局批準開辦,學制3年以上并已正式開辦4年以上;

2、有負責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專門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兼職人員;

3、有健全的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規章制度;

4、能夠為外籍專業人員提供基本的工作條件,并具備相應的外事接待能力和安全保衛能力;

5、有對外籍專業人員教學評估和鑒定制度。

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1、聘用外籍專業人員資格申請表;

2、宗教院校簡介;

3、具備許可條件的證明、說明或文本;

4、擬聘請渠道情況說明。

四、行政許可程序

1、全國性宗教團體舉辦的宗教院校,由該宗教團體向國家宗教事務局提出申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舉辦的宗教院校,由該宗教團體向院校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

2、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的申請材料后,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外國專家歸口管理部門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家宗教事務局。

3、國家宗教事務局會同國家外國專家局進行審查,作出許可決定。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1、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外國專家歸口管理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2、國家宗教事務局和國家外國專家局自受理全國性宗教團體的申請或者收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審核意見和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第二項宗教院校聘用外籍專業人員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序號365。

二、行政許可條件

1、擬聘的外籍專業人員能夠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尊重中國各宗教堅持的獨立自主自辦原則;

2、擬聘的外籍專業人員一般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者具有相當的學力,在擬聘任的專業學科領域有較高造詣;

3、擬聘從事語言教學的外籍專業人員,應受過語言教學的專門訓練并具有一定的語言教學經驗;

4、外籍專業人員授課的課時比例不超過院校總課時的30%。

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宗教院校的《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證書》復印件;

3、擬聘請外籍專業人員的計劃(包括聘用人數、擬教授課程、課時安排和在華工作期限等內容);

4、宗教院校課程設置及其任課教師情況;

5、擬聘的外籍專業人員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學歷證明、所服務的機構及派遣單位、經派遣單位審核的簡歷、派遣單位出具的無不良記錄的證明。其中,擬聘擔任語言教學的外籍專業人員,還應提供受過語言教學專門訓練和從事過語言教學的證明。

四、行政許可程序

1、全國性宗教團體舉辦的宗教院校,由該宗教團體向國家宗教事務局提出申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舉辦的宗教院校,由該宗教團體向院校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

2、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的申請材料后,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家宗教事務局。

3、國家宗教事務局作出許可決定。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1、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2、國家宗教事務局自受理全國性宗教團體的申請或者收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審核意見和材料之曰起30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第三項我國五種宗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以外的外國宗教組織

與我國政府部門或宗教界等交往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序號367。

二、行政許可條件

1、外國宗教組織在所在國(地區)有合法地位并無不良記錄;

2、外國宗教組織尊重中國各宗教堅持的獨立自主自辦原則,擬在中國境內的交往話動不違反中國的法律;

3、外國宗教組織對華友好。

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1、中方單位的申請書,包括活動的內容、時間、地點、人數等;

2、中方單位及主要參加人員的基本情況;

3、外國宗教組織及其主要成員的基本情況。

四、行政許可程序

1、中方單位向國家宗教事務局提出申請。

2、國家宗教事務局作出許可決定。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國家宗教事務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第四項外國人攜帶用于宗教文化學術交流(超出自用數量)的宗教用品入境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序號368。

二、行政許可條件

1、所攜帶的宗教用品不含有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以及中國各宗教堅持的獨立自主自辦原則構成危害的內容;

2、所攜帶的宗教用品接收單位是我國宗教團體或宗教活動場所;

3、經有關全國性宗教團體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同意。

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1、接收單位的申請書;

2、所攜帶的宗教用品的目錄、樣品、數量及用途說明;

3、全國性宗教團體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同意的書面證明。

四、行政許可程序

經全國性宗教團體同意的,報國家宗教事務局作出許可決定;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同意的,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作出許可決定。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國家宗教事務局或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六、附則

自用數量的范圍指每種1至3個基本單位(本、冊、盒等)。

第五項邀請以非宗教身份入境的外國人講經講道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序號369。

二、行政許可條件

1、被邀請人遵守中國的法律,尊重中國各宗教堅持的獨立自主自辦原則;

2、被邀請人為宗教教職人員;

3、擬講經、講道的場所是經依法登記的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以下簡稱寺觀教堂);

4、邀請方是全國性宗教團體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

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1、邀請單位的申請書;

2、被邀請人的有關背景情況、宗教教職身份及入境身份說明;

3、被邀請人擬講經、講道的寺觀教堂的情況;

4、被邀請人擬講經、講道的寺觀教堂民主管理組織同意的書面材料。

四、行政許可程序

全國性宗教團體提出邀請的,報國家宗教事務局作出許可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提出邀請的,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作出許可決定。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國家宗教事務局或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第六項大型宗教活動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宗教事務條例》第二十二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1、擬舉辦的大型宗教活動內容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宗教儀軌和宗教傳統習慣;

2、擬舉辦的大型宗教活動不會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3、確有舉辦大型宗教活動的需要,并具備組織大型宗教活動的能力和必要的條件;

4、擬舉辦大型宗教活動的場所建筑、設施、場地符合安全要求;

5、擬舉辦的大型宗教活動有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安全責任明確、措施有效:

6、擬舉辦大型宗教活動的宗教團體或者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以下簡稱寺觀教堂)三年內舉辦的大型活動沒有不良安全信息記錄;

7、按國家有關規定應當經政府有關部門事先批準的,應當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

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1、申請書,內容包括活動的目的、內容、地點(路線)、起止時間、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參加活動的人數、參加活動的人員所在地域構成等情況;

2、安全工作方案,包括安全工作組織系統、安全工作人員數量和崗位職責,場所建筑、設施的消防安全措施,車輛停放、疏導措施,現場秩序維護、人員疏導措施,突發事件或意外事故應急措施等;

3、符合宗教儀軌和宗教傳統習慣的說明;

4、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上述行政許可條件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的說明和承諾書;

5、有關部門對擬用于大型宗教活動的場所建筑、設施的安全鑒定文件;

6、上述行政許可條件第七項規定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7、其他材料(擬使用宗教活動場所以外場所的,應當提交場所提供方同意使用的證明,場所提供方有行政主管部門的,應當提交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四、行政許可程序

1、舉辦活動的宗教團體、寺觀教堂在擬舉行活動日的30日前向活動舉辦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

2、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受理申請后,應當聽取活動舉辦地設區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意見,作出許可決定。

邀請境外宗教組織或個人參加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第七項在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宗教事務條例》第二十五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1、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研究同意;

2、擬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該宗教的建筑規制,與該場所的環境相協調;

3、符合國家有關規劃、文物、建設、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規定;

4、施工期間能夠基本保證信教群眾開展宗教活動;

5、有必要的建設資金。

三、申請材料

1、申請書,內容包括擬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項目說明及理由等;

2、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研究同意的書面材料;

3、擬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設計草圖、位置圖、效果圖及可行性報告;

4、規劃、文物、建設、消防、環保等部門的審核意見;

5、有權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關證明;

6、保證宗教活動正常開展的情況說明;

7、建設資金證明。

四、行政許可程序

1、擬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不影響宗教活動場所現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宗教活動場所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作出許可決定;

2、擬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變宗教活動場所現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宗教活動場所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后,屬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的,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核,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作出決定:屬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的,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作出許可決定。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1、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決定或者提出審核意見。

2、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自收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審核意見和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決定或者提出審核意見。

3、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自收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審核意見和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第八項在宗教活動場所內設立商業服務網點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宗教事務條例》第二十五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1、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研究同意:

2、不影響信教群眾開展正常的宗教活動;

3、擬設立商業服務網點的經營內容不違背該宗教的禁忌;

4、擬設立的商業服務網點與該場所的環境相協調;

5、符合國家有關文物、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規定。

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1、申請書,內容包括擬設立商業網點的經營范圍等;

2、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研究同意的書面材料;

3、擬設立商業網點的位置示意圖。

四、行政許可程序

宗教活動場所向其登記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登記管理部門作出許可決定。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登記管理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第九項在宗教活動場所內舉辦陳列展覽、拍攝電影電視片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宗教事務條例》第二十五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1、擬舉辦的陳列展覽、擬拍攝的電影電視片已經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準;

2、展覽和拍攝內容不違背我國宗教法規、政策和該宗教的儀軌;

3、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研究同意;

4、不影響信教群眾開展正常的宗教活動;

5、不違反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1、申請書,內容包括擬在宗教活動場所舉辦陳列展覽、拍攝電影電視片的理由及展覽、拍攝內容等;

2、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研究同意的書面材料;

3、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行政許可程序

申請方向宗教活動場所登記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登記管理部門作出許可決定。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登記管理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目內,作出許可決定。

第十項宗教團體、寺觀教堂編印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或者其他宗教印刷品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宗教事務條例》第七條、第二十一條,《印刷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三十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1、編印的目的是為了滿足信教群眾的宗教生活或者宗教教學、宗教研究的需要:

2、符合《宗教事務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

3、主要編寫人員具有較高的宗教學識;

4、有全國性宗教團體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出具的審核意見。

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1、申請書,內容包括編印目的、內容提要、字數、印刷數量、發送范圍等:

2、擬印制的書稿或者擬印制的樣品;

3、編寫人員情況說明;

4、全國性宗教團體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出具的審核意見書。

四、行政許可程序

編印單位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批后,到省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辦理準印證。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日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批意見。

第十一項在宗教活動場所外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宗教事務條例》第二十四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1、該宗教在當地有悠久的傳播歷史,信教群眾眾多;

2、當地信教群眾有強烈要求,并征得當地居民的同意;

3、擬建造的造像符合該宗教教義教規的要求;

4、有必要的建設資金,其來源為宗教團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自籌,政府、企業以及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為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投資;

5、保證所得收益用于符合該宗教團體或該宗教活動場所宗旨的活動以及其他社會公益事業;

6、符合有關建設規劃要求;

7、布局合理。

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該宗教在擬建造像所在的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內歷史情況說明;

3、擬建造像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信教群眾情況說明;

4、征求擬建造像所在的鄉、鎮(街道)范圍內居民意見的情況說明;

5、符合當地建設規劃的證明;

6、資金預算及資金來源情況說明;

7、初步設計方案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8、該宗教的全國性宗教團體出具的關于造像符合教義教規要求的意見書;

9、保證所得收益用于符合該宗教團體或者該宗教活動場所宗旨的活動以及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的承諾書。

四、行政許可程序

1、擬修建大型宗教造像的宗教團體或者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將申請材料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

2、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征求擬建造像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及縣級人民政府的意見,必要時,征求當地省級人民政府土地、建設等部門的意見。擬同意的,報國家宗教事務局。

3、國家宗教事務局作出許可決定。

篇(10)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批發零售、餐飲服務(包括食堂)、食品攤販、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舉辦食品集貿市場等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未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食品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衛生監督機構承辦食品衛生許可的受理、審查、發放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食品添加劑和保健食品生產單位實施食品衛生許可。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直接管轄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實

施食品衛生許可。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除省和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管轄以外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食品衛生許可。

第五條衛生行政部門之間對管轄有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解決的,報請共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管轄,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請示后15日內做出決定。

第六條衛生行政部門實施食品衛生許可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衛生行政部門實施衛生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和依法要求聽證的權利,聽證程序按衛生部《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二章申請受理

第八條申請人申請衛生行政許可證,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書格式文本由衛生行政部門提供。

申請人可以委托人提出衛生行政許可申請,人辦理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時應當提供委托證明。

第九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公示下列與辦理食品衛生許可事項相關的內容:

(一)食品衛生許可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期限;

(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

(三)申請書示范文本;

(四)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的操作流程、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監督電話。

第十條申請人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應當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下列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工商局核準企業名稱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職務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

4.房產證(或建筑許可證)和/或租房協議復印件等有效證明材料;

5.生產加工功能間布局平面圖(標注面積)、生產工藝流程圖;

6.從業人員健康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從業人員相片1張/人;

7.主要生產經營設備、衛生設施設備清單;

8.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

9.衛生管理組織和衛生制度;

10.生產用水的水源、水質資料;

11.衛生質量檢驗機構人員、儀器等資料;

12.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

(二)食品銷售企業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職務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

3.企業或單位名稱證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單);

4.從業人員健康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5.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

6.衛生管理組織、制度;

7.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

(三)飲食服務企業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職務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

3.企業或單位名稱證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單);

4.從業人員健康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5.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

6.衛生管理組織、制度;

7.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

(四)食品攤販

1.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生產經營場地使用證明(占道證、設攤證等);

3.生產經營項目;

4.從業人員健康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5.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

(五)保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職務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

3.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批準企業成立證明文件復印件

4.產品劑型、品種名單及保健食品批準(注冊)證書復印件

5.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報告

6.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市級以上衛生檢驗機構出具的連續三批產品檢驗報告;

7.產品質量標準

8.產品標簽及說明書樣稿;

9.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上款規定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擬接受產品轉讓或接受其他企業委托生產加工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還需提供轉讓(委托)、受讓(受委托)雙方經公證部門公證的產品轉讓(委托生產)協議(合同)書;本企業無保健食品批準(注冊)證書但擬接受產品轉讓或接受其他企業委托生產加工的,照此規定辦理。

(六)集貿市場: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職務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企業名稱復印件;

4.有關部門批準設立集貿市場的批件;

5.房產證(或建筑許可證)和/或租房協議復印件等有效證明材料;

6.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

7.市場管理人員健康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及照片;

8.衛生管理組織和衛生制度;

9.其它有關資料。

散裝白酒等有特殊要求的經營者,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時,還應符合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第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其食品衛生許可申請,并出具《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及《衛生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二)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出具《衛生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補全的,視為未申請。

第三章審查決定

第十二條衛生行政部門對申請材料審查符合要求后,應當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衛生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衛生行政許可決定的,經本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出具《衛生行政許可延期通知書》。

第十三條衛生行政部門依法需要對申請人進行現場審查的,于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指派兩名以上衛生監督員到現場進行審查,審查內容按照《浙江省食品衛生許可條件》和相應的《衛生許可審查評分表》,進行逐項審查評分,并攝制主要功能間和衛生設施、儀器設備的照片存檔。

第十四條衛生行政部門依法需要對申請的許可事項進行檢驗、檢測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檢驗、檢測,并書面告知所需期限。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衛生行政許可期限內。

第十五條衛生行政部門審查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作出《不予衛生行政許可決定書》,并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六條經審查符合食品衛生許可條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批準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加蓋衛生行政部門印章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食品衛生許可證應載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業主、許可項目、生產經營方式、許可證編號,有效期限和發證機關及發證日期等內容。

許可項目按《食品生產經營類別和品種》填寫。

《食品生產經營類別和品種》中未列入的食品生產經營項目和品種,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具體情況確定項目名稱。

生產經營方式按生產加工、經營(批發、零售)、供應(酒菜面飯)、自制零售等填寫。

第十七條食品衛生許可證分為正本和副本,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四年,食品攤販、季節性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展銷等臨時從事食品生產經營者頒發臨時衛生許可證,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不設副本,不復核年審。

食品生產經營者在籌建過程中需要證明的,可發給臨時衛生許可證,注明籌建用,有效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影樓、娛樂廳、酒吧、茶樓等有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公共場所按相應的衛生許可條件頒發食品衛生許可證。

食品集貿市場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由市場舉辦者申領;市場內生產加工經營直接入口食品且有獨立固定場所的,應單獨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或臨時食品衛生許可證。

衛生許可證編號格式為:(浙)衛食證字[發證年份]第AA-BB-C-D號,AA指市級代碼;BB指縣區級代碼(市、縣、區代碼按浙江省行政區域代碼);C指生產經營方式:生產加工代碼1、經營代碼2、供應(酒菜面飯)代碼3、自制零售等代碼4;D指順序號。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經營者變更企業名稱、法人代表人或業主、生產經營方式、許可項目和擴建、改建生產經營場所的,應向原發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應予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后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編號及有效期限與原證保持一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變更,并作出《不予變更決定書》。

食品生產經營者變更地址、重建生產經營場所,應重新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如果屬于同一衛生行政部門管轄的,變更后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編號與原證保持一致。

第十九條食品衛生許可證每年復核一次,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領證或復核后滿一年的前30日向原發證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復核。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復核向設區的市或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復核應當與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相結合,其食品衛生等級達到A、B、C級的準予年審通過,并在食品衛生許可證上加貼復核標志和食品衛生等級標志;D級單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年審通過,并作出《不予年審決定書》。

第二十條食品衛生許可證期滿后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符合要求的,衛生行政部門應予辦理延續手續,延續后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編號與原證保持一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延續,并作出《不予延續決定書》。

第二十一條食品衛生許可證必須置于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明顯位置,亮證經營。

食品衛生許可證遺失的,應登報聲明并向原發證單位補證。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本轄區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資料檔案,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督管理,并按照規定記錄監督管理情況和處理結果,監督管理記錄應當按照要求歸檔。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日常監督管理和年度復核工作由設區的市或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第二十三條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實施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檢查,發現下級衛生行政部門實施食品衛生許可違反規定的,應當責令下級衛生行政部門糾正或者直接予以糾正。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衛生許可決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或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撤消,并作出《撤銷衛生行政許可證決定書》:

(一)超越法定職權作出的衛生許可決定;

(二)違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衛生許可決定;

(三)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騙取衛生許可證的;

(四)偽造、涂改、出借衛生許可證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衛生許可證,并作出《注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書》:

(一)逾期未申請復核或延續的;

(二)自行歇業或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的;

(三)被工商行政部門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的;

(四)復核或申請延續時不符合衛生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

篇(11)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大型活動,是指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及個人在廣場、道路、展覽館、體育場(館)、影劇院、公園、游樂園等公共場所面向社會舉辦的下列活動:

(一)1000人以上的各類慶祝、慶典、集會等活動;

(二)占地500平方米以上的產品展覽、展銷、藝術博覽等商貿或文化活動;

(三)可容納500人以上的公共場所內舉辦的文藝演出、體育竟賽等活動(不含影劇院的電影放映等日常性活動);

(四)舉辦單位認為需要*機關協助進行治安保衛工作的大型活動。單位場所內舉辦或雖在公共場所舉辦但參加者均為本單位(系統)人員的各類內部活動,以及在宗教活動場所內舉辦的宗教活動,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市*局是本市大型活動治安管理的主管機關。

第五條各類大型活動治安保衛工作實行“誰主管(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和領導負責制,逐級簽訂治安責任書。

第六條各級政府組織舉辦的大型活動,應當及時通知*機關,*機關須按照活動的規模、性質、要求預先制定治安保衛工作方案。省、市政府組織舉辦的大型活動,由市*局負責治安保衛工作;區(縣)政府組織舉辦的大型活動由區(縣)*機關機關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省、市、區(縣)黨委、人大、政協、紀委組織舉辦的大型活動適用本條第一、二款規定。

第七條除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以外的各類大型活動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治安審批手續:

(一)省、市政府批準舉辦的大型活動,舉辦者應到市*局辦理治安審批手續;

(二)區(縣)政府組織舉辦跨區(縣)的大型活動由市*局批準;

(三)區(縣)政府批準舉辦的大型活動,舉辦者到區(縣)*機關辦理治安審批手續;

(四)其他大型活動,由舉辦者到市*局辦理治安審批手續。

第八條申請舉辦大型活動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和個人,須在大型活動舉行10日前,持下列文件到*機關申請辦理治安審批手續,*機關應在接到申請日正直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作出許可或不許可的答復,逾期未答復的可視為許可:

(一)舉辦大型活動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活動負責人和內容、規模、時間、地點、人數、入場券發售辦法等;

(二)大型活動治安保衛措施及實施方案;

(三)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租賃活動場地的證明文件和活動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未辦理治安審批手續的,申請者或場地管理機構不得舉辦或承辦大型活動,不得廣告和發售入場票券。

第九條申請舉辦大型活動應當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一)有治安保衛方案和治安負責人;

(二)制定并落實交通疏導、消防、救護、突發事件處置等措施;

(三)場地建筑物和設施安會、堅固,消防、照明、廣播和衛生設備齊全有效,通道標志明顯,出入口暢通;

(四)入場人員不得超過場地核定容量。

第十條經批準舉辦的大型活動,*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并保證有效實施;

(二)活動開始前,會同舉辦者勘察活動場所、排除不安全隱患;

(三)根據大型活動規模,安排警力或保安力量;

(四)維護治安秩序,做好治安事故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五)保障活動場所通道、出入口通暢,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第十一條經批準舉辦的大型活動,舉辦者和場地管理機構應按照*機關的要求,組織管理人員或雇請相應數量的保安人員,維護活動場地的秩序,協同*機關做好治安保衛工作。商業性的大型活動,由主辦單位或個人制定治安保衛方案,經市*局審查同意后,自行與保安服務公司聯系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由市*局指定所需的治安,消防、交警等警種執勤力量實施現場監督指導。

第十二條大型活動的主席臺、觀從席,應當劃定必要的治安指揮、執勤席位。不設主席臺的,應當規定相應的治安指揮和執勤區域。

第十三條大型活動有下情形之一的,*機關可以責令全部停止或部分停止活動:

(一)未辦理治安審批手續的,或雖辦理治安審批手續但存在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的;

(二)超出場地核定的容量發售入場券的;

(三)現場秩序嚴重混亂,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的;

(四)出現可能導致治安事件緊急情況的。

第十四條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覺遵守活動場所的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的疏導和管理;

(二)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有礙治安管理的物品進入活動現場;

(三)不得煽動觀眾進行有礙活動場所治安秩序的活動;

(四)不得進行其他有礙治安管理的活動。

第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舉辦、承辦大型活動或不按批準的內容、規模、地點、人數、時間舉辦大型活動者,屬于經營性的,由*機關對其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屬于非經營性的,由*機關對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能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和管理處罰條例》應當予以處罰的,由*機關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或作出的不許可決定不服的,依照《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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