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德能勤績廉自我鑒定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2、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3、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4、走群眾路線的原則;
5、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6、按照組織程序考核的原則。
第三條干部考核的內容:政治理論水平、思想品德、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服務態度、廉潔自律、綜合協調能力、專業水平、聯系群眾和作風等十個方面為主,著重考核干部學習、工作、思想、作風等的現實表現。
第四條干部考核的范圍:
1、本局領導班子成員;
2、副科級以上中層干部;
3、##企業領導班子成員;
4、咨詢;
5、后備中層干部及##企業領導班子后備人員
第五條干部考核的形式分為干部總體情況考核、干部綜合考核和干部日常考核三種。
第六條干部總體情況考核每年七月份進行一次,主要考核干部本人分工負責的工作進展情況、三項目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干部本人的理論學習情況、干部領導作風情況、班子的團結協作情況等。
第七條干部總體情況考核的方式采用與本人談話、與其它班子成員談話,與職工群眾談話和在干部本人所在單位職工中進行民主測評等形式。
第八條干部綜合考核是全面考察考核干部德、能、勤、績、廉的一種手段。綜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時間初步確定在次年元月進行。
第九條干部總體情況考核和干部綜合考核的具體辦法和具體時間由黨委工作部提出,經黨委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十條對局班子成員的綜合考核辦法:
1、考核對象在中層干部大會或職代會上做述職報告或在班子成員會上做述職報告;
2、職代會代表對考核對象進行民主評議;
3、考核對象做出自我鑒定;
4、由黨委對考核對象做考核鑒定結論。
第十一條對中層干部和農電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的綜合考核辦法:
1、在考核對象單位召開職工大會,由考核對象述職;
2、對考核對象進行民主測評;
3、與個別職工談話。談話人數不得少于單位職工總數的1/3,全面了解干部的學習、思想、工作和作風等情況;
4、檢查被考核對象的政治理論學習筆記;
5、考核對象做出自我鑒定,并經所在支部委員會討論通過;
6、考核對象所在支部做出鑒定;
7、職代會民主測評;
8、考核組依據職工測評、談話和鑒定,綜合日常考核情況,做出綜合考核鑒定。
第十二條綜合考核鑒定的內容應如實反映干部的工作、學習、思想和群眾反映等情況,并如實地記錄群眾評議結果。
第十三條后備中層干部和農電企業領導班子后備人員的綜合考核的內容有:
1、檢查后備干部的政治理論學習、業務學習筆記;了解掌握后備干部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情況。
2、與后備干部本人進行談話。加強組織部門與他們的聯系,掌握他們的成長進步情況。
3、后備干部自我鑒定;
4、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組織民主測評;
5、考察后備干部的思想、作風情況和廉潔自律情況;考查他們工作、管理水平和模范帶頭作用發揮情況。
第十四條干部日常考核是對干部日常工作、學習、思想、作風等方面日常行為的考核,是對干部進行有效管理和監督的重要手段。局黨委及班子成員的日常考核由黨委工作部組織實施;中層干部、咨詢、后備中層干部和各縣(市)電力局領導班子成員及后備人員的日常考核由黨委工作部與各單位黨支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以各支部為主;后備中層干部的日常考核由各支部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黨委工作部是在黨委領導下的組織管理部門,其在干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的干部政策,負責本單位包括各縣(市)電力局領導班子在內的中層及以上干部的管理教育;
2、組織每年的干部考察考核,建立并完善干部管理檔案,為黨委使用干部提出意見和建議;
3、負責干部的日常管理,指導各單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為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學習、工作及作風和成長情況,便于黨委使用干部,黨委工作部將為下列干部建立干部管理檔案并做為日后提拔使用的依據。
1、本局黨委及班子成員;
2、本局副科級及以上中層干部;
3、本局后備中層干部;
4、本局咨詢;
5、###局領導班子及后備人員。
第十七條干部管理檔案收集歸檔的資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干部履行表;
2、干部學歷資料的復印件;
3、干部外出學習、培訓資料;
4、干部個人的發明、創新成果的報告資料;
5、干部任免資料;
6、干部獎懲資料和違章違紀情況資料;
7、干部考核所形成的資料;
8、其他需要收集的資料。
第十八條干部日常考核方式主要是各支部填寫“干部日常考核寫實報告”,由支部書記填寫,每月填寫一次。主要填寫干部工作完成情況,政治理論學習情況,遵紀( 文秘站:)守法情況和領導作風情況等。每年年底交回黨委工作部歸檔,重新領取新年度的“干部日常考核寫實報告”。
第十九條《重大事故〈事件〉責任登記表》是干部工作和作風方面的重要記載,是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的主要形式,此表由黨委工作部商定有關部門或單位后填寫,并及時歸干部本人管理檔案。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黨委工作部負責解釋。
據云夢秦簡中的《吏道》記載,秦朝對秘書官吏的原則要求是“凡為吏之道,必精潔正直,謹慎堅固,審悉無私,微密糾察,安靜毋苛,審當賞罰。”為了使秘書官吏便于理解和執行,又將這些原則要求分解為具體標準,頒令秘書官吏,必須遵守警惕。這一具體標準稱為“五善”和“五失”。
“五善”即:
“忠信敬上”,就是忠順朝廷,尊敬、服從上司、主官;
“清廉毋謗”,就是要廉潔奉公,不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工作要任勞任怨;
“舉事審當”,即辦事要謹慎、妥當;
“喜為善行”,即思想境界要高,要自覺地多做利國利民的好事;
“恭敬多讓”,即凡事謙虛禮讓,與同事們和睦相處,敬重別人。
“五失”為:
“夸以 ”,即夸夸其談.好唱高調而不務實;
“資以大”,就是喜歡自我吹噓,為自己擺功而不實事求是;
“擅制割”,就是好自作主張,亂表態,隨便許諾,越權行事;
“犯上弗知害”,即目無王法,犯上作亂;
“賤士而貴貝貨”,即輕視士人,貪婪好利。
凡是能遵守“五善”而無一失的秘書官吏就予以升遷、授爵;如有“犯上弗知害”之失者,處以死刑,有其他一失或多失者,分別處以罰款、降職、創爵,直至罷職、治罪。
漢朝在秦朝的基礎上,了對秘書官吏的考核制度,規定朝廷百司中的秘書官吏由主官每年考核一次,稱為“常課”或“小考”。每三年大考核一次,稱為“大課”。“常課”是根據秘書官吏一年中的德行、勤懶、是否忠順朝廷、服從主官、忠于職守,作出書面鑒定,好的評定為“最”等,差的評為“殿”等。“大課”是根據三次“常課”的評定等第予以綜合,分出好、差等第,然后分別予以賞罰。
郡、國的秘書官吏則由郡守或國相考核評績,“以糾怠慢也”(《后漢書·百官志注》)。
縣衙中尉丞以下的秘書官吏由縣長(或縣令)考核,依據他們的表現、實績作出評定。記錄,這種記錄稱為“集簿”,據此分別予以貨、罰。
可見,漢朝已建立起了對秘書官吏由各級主官負責定期考核的制度,比秦朝更制度化了。
魏晉南北朝時期,北魏孝文帝元宏吸取漢族政權的經驗。為了“令愚滯無妨于賢者,才能不雍于下位”(《魏書·高祖紀》),也建立起對秘書官吏的考核制度,規定每三年考核一次,分為上上、中中、下下三等,上上者升官重用,中中者仍守原職,下下者降級或罷官。
隋朝再度統一全國后,制定了對秘書官吏的考核制度,由于隋朝短命而亡,這些制度由唐朝繼承、發展,形成了一套健全完整的制度。
唐太宗貞觀年間,修定了考課法,頒布施行,規定四品以下的秘書官吏由吏部考功郎中與考功員外郎負責考核,后改為由給事中、中書舍人各一人任監考使,考功郎中考核京城百司中的秘書官吏,考功員外郎則考核京外各地的秘書官吏。德宗貞元年間,又改為由繪事中考核京城百司的秘書官吏。至于州、縣官衙中的秘書官吏,則由功曹參軍事和司功負責考核,并接受吏部考功司的指導。
考核的標準包括德、行兩方面。德包括秘書官吏的道德品行、對君主的忠順;行包括其才能、守職的勤懶和實績。德的基本標準稱"四善",即德義有聞、清慎明著、公平可稱、恪勤非懈,簡稱德、慎、公、勤。行的標準依據業務不同,分成27類,稱“二十七最”,其中專對秘書官吏的標準有:
“獻可替否,拾遺補闕,為近侍之最”,即要求皇帝身邊的親信秘書官要能獻計獻策,參議朝政得失,防止失誤,起參謀、咨詢作用,做到者即為最好的參謀式秘書官員;
“承昌敷奏,吐納明敏,為宣納之最”,即能及時、準確地收發、傳遞奏章、詔書,不出差錯,這是最好的從事公文收發事務的秘書官員;
“詳錄典正,詞理并舉,為文史之最”,即記注朝廷大事詳細、正確,起草公文說理深刻,文辭優美者,是最好的文字秘書官員。
根據“四善”和“二十七最”的標準,視各人所得“善”“最”的 多少進行考核,分為九等。即:
上上-四善一最;上中三善一最,或四善無最;上下二善一最,或三善無最;
中上-一善一最;或二善無最;中中--一善無最;或一最無善;中下--善最皆無,職事粗理;
下上--愛憎任情,處斷乖理;下中--背后向私,職務廢缺;下下--居官陷詐,貪濁有狀。
考核的程序是每年一小考,五年一大考。小考時先由本人寫出一年中德、行表現,稱“書考”,然后由主官當眾宣讀,大家評議,定出等級,再張榜公布于官署門口三日,如有不當,本人可以申訴,別人也可以補正,供主官后最后劃定等第。然后將考核結果報送吏部。大考則綜合各次小考的等第,決定獎罰。凡四次小考總評為中中以上者,升官一級,總評為上下以上者剛升官二級;凡總評中下以下者,則降官或扣發數月俸祿以示貶斥。
可見,唐朝對各級秘書官吏的考核制度已相當完整。
宋朝,朝廷專門設立了審官院、考課院,主持對包括秘書官吏在內的全國官吏的考核。其考核標準參照唐朝,列為“四善四最”,分為三等:上等--四善一最或三善二最,中等--一善一最或二善無最,下等--善最皆無。規定每年考核一次,每一任為三年,考核三次。先由朝廷百司、地方官衙的主官對下屬秘書官吏的德、績予以記錄,稱為“歷紙”,作為考核的依據,然后評定等第。最后將考核結果報送朝廷,由審官院、考課院進行審定,稱"磨勘"。據此予以獎或罰。
宋朝對秘書官吏的考核,采取下對上層層匯報,上對下層層審核,比唐朝的考核制度又前進了一步。
元朝,由中書省主持對包括秘書官吏在內的全國官吏的考核,地方道、府、州、縣的秘書官吏,每人都發給一份統一印制的表格,稱"歷子",由本人填寫姓名、出身、、功過、德能表現,即自我鑒定,然后交上級審查。規定朝廷百司的秘書官吏每30個月考核一次,地方官府內的秘書官吏每20個月考核一次,考核及格,即可升職,不及格者就卸職。這種考核以年資為主要依據,使秘書官吏但求無過,不求進取,只圖熬到年資合格,就可升遷。這種考核方法弊端顯著,因此,元朝秘書官吏的素質普遍不佳。
明朝對秘書官吏的考核方法為考課和考察兩種形式并用。
考課即以傳統的形式對秘書官吏的德、能諸方面進行考核。規定每三年一次,九年中考課三次,然后決定獎罰升降。考課時由主官對他們的表現進行評估,送上級審閱,再由吏部復核,鑒定其表現優劣。 考課的評定分稱職、平常、不稱職三等。九年中考課三次后,總評也分三等,即:
稱職--兩次稱職,一次平常;
平常--兩次稱職,一次不稱職;或二次平常、一次稱職;或稱職、平常、不稱職各一次;
不稱職-一二次平常、一次不稱職。
后來,凡九年三次考課后,還須由吏部等部門對秘書官吏進行書面,再參照考課情況定出等第。考試分三方面:一為文理粗曉,即公文寫作能力基本過關;二為行移得當,即行文、發文能合乎規章;三為書札不謬,即草擬報告、文書時內容真實、不浮夸、溢美。三方面都合格者為第一等,二方面合格者為第二等,其余為第三等。
考察即由吏部會同都察院,派員對京城百司和地方官衙中的秘書官吏進行檢查,看其是否犯有“八條”罪過。“八條”即“貪”(貪污受賄)、“酷”(對百姓嚴酷,民憤很大)、“浮躁”(輕浮急躁,辦事不踏實穩重)、“不及”(不稱職)、“老”(年老力邁)、“病”(患有疾病,不能勝任本職)、“罷軟”(疲軟渙散,辦事吊兒郎當)、“不謹”(作風不嚴謹、不能保守機密)。凡犯有“八條”之一者,就予以淘汰。
清朝,對秘書官吏的考核基本上承襲了明朝的制度,在具體做法上稍有改進,規定每三年考課一次,每逢于、卯、午、酉年舉行。考課的措施稱“四格八法”。
“四格”指:
"才"--知識、才能。分長、平、短(缺)三等;
"守"--品行、操守。分廉、乎、貪三等;
"政"--出勤、勞績。分勤、平、怠三等;
"年"-一年齡、資歷。分青、中、老三等;
據云夢秦簡中的《吏道》記載,秦朝對秘書官吏的原則要求是“凡為吏之道,必精潔正直,謹慎堅固,審悉無私,微密糾察,安靜毋苛,審當賞罰。”為了使秘書官吏便于理解和執行,又將這些原則要求分解為具體標準,頒令秘書官吏,必須遵守警惕。這一具體標準稱為“五善”和“五失”。
“五善”即:
“忠信敬上”,就是忠順朝廷,尊敬、服從上司、主官;
“清廉毋謗”,就是要廉潔奉公,不,貪贓枉法,工作要任勞任怨;
“舉事審當”,即辦事要謹慎、妥當;
“喜為善行”,即思想境界要高,要自覺地多做利國利民的好事;
“恭敬多讓”,即凡事謙虛禮讓,與同事們和睦相處,敬重別人。
“五失”為:
“夸以”,即夸夸其談.好唱高調而不務實;
“資以大”,就是喜歡自我吹噓,為自己擺功而不實事求是;
“擅制割”,就是好自作主張,亂表態,隨便許諾,越權行事;
“犯上弗知害”,即目無王法,犯上作亂;
“賤士而貴貝貨”,即輕視士人,貪婪好利。
凡是能遵守“五善”而無一失的秘書官吏就予以升遷、授爵;如有“犯上弗知害”之失者,處以死刑,有其他一失或多失者,分別處以罰款、降職、創爵,直至罷職、治罪。
漢朝在秦朝的基礎上,發展了對秘書官吏的考核制度,規定朝廷百司中的秘書官吏由主官每年考核一次,稱為“常課”或“小考”。每三年大考核一次,稱為“大課”。“常課”是根據秘書官吏一年中的德行、勤懶、是否忠順朝廷、服從主官、忠于職守,作出書面鑒定,好的評定為“最”等,差的評為“殿”等。“大課”是根據三次“常課”的評定等第予以綜合,分出好、差等第,然后分別予以賞罰。
郡、國的秘書官吏則由郡守或國相考核評績,“以糾怠慢也”(《后漢書·百官志注》)。
縣衙中尉丞以下的秘書官吏由縣長(或縣令)考核,依據他們的表現、實績作出評定。記錄,這種記錄稱為“集簿”,據此分別予以貨、罰。
可見,漢朝已建立起了對秘書官吏由各級主官負責定期考核的制度,比秦朝更制度化了。
魏晉南北朝時期,北魏孝文帝元宏吸取漢族政權的經驗。為了“令愚滯無妨于賢者,才能不雍于下位”(《魏書·高祖紀》),也建立起對秘書官吏的考核制度,規定每三年考核一次,分為上上、中中、下下三等,上上者升官重用,中中者仍守原職,下下者降級或罷官。
隋朝再度統一全國后,制定了對秘書官吏的考核制度,由于隋朝短命而亡,這些制度由唐朝繼承、發展,形成了一套健全完整的制度。
唐太宗貞觀年間,修定了考課法,頒布施行,規定四品以下的秘書官吏由吏部考功郎中與考功員外郎負責考核,后改為由給事中、中書舍人各一人任監考使,考功郎中考核京城百司中的秘書官吏,考功員外郎則考核京外各地的秘書官吏。德宗貞元年間,又改為由繪事中考核京城百司的秘書官吏。至于州、縣官衙中的秘書官吏,則由功曹參軍事和司功負責考核,并接受吏部考功司的指導。
考核的標準包括德、行兩方面。德包括秘書官吏的道德品行、對君主的忠順;行包括其才能、守職的勤懶和實績。德的基本標準稱"四善",即德義有聞、清慎明著、公平可稱、恪勤非懈,簡稱德、慎、公、勤。行的標準依據業務不同,分成27類,稱“二十七最”,其中專對秘書官吏的標準有:
“獻可替否,拾遺補闕,為近侍之最”,即要求皇帝身邊的親信秘書官要能獻計獻策,參議朝政得失,防止失誤,起參謀、咨詢作用,做到者即為最好的參謀式秘書官員;
“承昌敷奏,吐納明敏,為宣納之最”,即能及時、準確地收發、傳遞奏章、詔書,不出差錯,這是最好的從事公文收發事務的秘書官員;
“詳錄典正,詞理并舉,為文史之最”,即記注朝廷大事詳細、正確,起草公文說理深刻,文辭優美者,是最好的文字秘書官員。
根據“四善”和“二十七最”的標準,視各人所得“善”“最”的多少進行考核,分為九等。即:
上上-四善一最;上中三善一最,或四善無最;上下二善一最,或三善無最;
中上-一善一最;或二善無最;中中--一善無最;或一最無善;中下--善最皆無,職事粗理;
下上--愛憎任情,處斷乖理;下中--背后向私,職務廢缺;下下--居官陷詐,貪濁有狀。
考核的程序是每年一小考,五年一大考。小考時先由本人寫出一年中德、行表現,稱“書考”,然后由主官當眾宣讀,大家評議,定出等級,再張榜公布于官署門口三日,如有不當,本人可以申訴,別人也可以補正,供主官參考后最后劃定等第。然后將考核結果報送吏部。大考則綜合各次小考的等第,決定獎罰。凡四次小考總評為中中以上者,升官一級,總評為上下以上者剛升官二級;凡總評中下以下者,則降官或扣發數月俸祿以示貶斥。
可見,唐朝對各級秘書官吏的考核制度已相當完整。
宋朝,朝廷專門設立了審官院、考課院,主持對包括秘書官吏在內的全國官吏的考核。其考核標準參照唐朝,列為“四善四最”,分為三等:上等--四善一最或三善二最,中等--一善一最或二善無最,下等--善最皆無。規定每年考核一次,每一任為三年,考核三次。先由朝廷百司、地方官衙的主官對下屬秘書官吏的德、績予以記錄,稱為“歷紙”,作為考核的依據,然后評定等第。最后將考核結果報送朝廷,由審官院、考課院進行審定,稱"磨勘"。據此予以獎或罰。
宋朝對秘書官吏的考核,采取下對上層層匯報,上對下層層審核,比唐朝的考核制度又前進了一步。
元朝,由中書省主持對包括秘書官吏在內的全國官吏的考核,地方道、府、州、縣的秘書官吏,每人都發給一份統一印制的表格,稱"歷子",由本人填寫姓名、出身、簡歷、功過、德能表現,即自我鑒定,然后交上級審查。規定朝廷百司的秘書官吏每30個月考核一次,地方官府內的秘書官吏每20個月考核一次,考核及格,即可升職,不及格者就卸職。這種考核方法以年資為主要依據,使秘書官吏但求無過,不求進取,只圖熬到年資合格,就可升遷。這種考核方法弊端顯著,因此,元朝秘書官吏的素質普遍不佳。
明朝對秘書官吏的考核方法發展為考課和考察兩種形式并用。
考課即以傳統的形式對秘書官吏的德、能諸方面進行考核。規定每三年一次,九年中考課三次,然后決定獎罰升降。考課時由主官對他們的表現進行評估,送上級審閱,再由吏部復核,鑒定其表現優劣。考課的評定分稱職、平常、不稱職三等。九年中考課三次后,總評也分三等,即:
稱職--兩次稱職,一次平常;
平常--兩次稱職,一次不稱職;或二次平常、一次稱職;或稱職、平常、不稱職各一次;
不稱職-一二次平常、一次不稱職。
后來,凡九年三次考課后,還須由吏部等部門對秘書官吏進行書面考試,再參照考課情況定出等第。考試內容分三方面:一為文理粗曉,即公文寫作能力基本過關;二為行移得當,即行文、發文能合乎規章;三為書札不謬,即草擬報告、文書時內容真實、不浮夸、溢美。三方面都合格者為第一等,二方面合格者為第二等,其余為第三等。
考察即由吏部會同都察院,派員對京城百司和地方官衙中的秘書官吏進行檢查,看其是否犯有“八條”罪過。“八條”即“貪”(貪污受賄)、“酷”(對百姓嚴酷,民憤很大)、“浮躁”(輕浮急躁,辦事不踏實穩重)、“不及”(不稱職)、“老”(年老力邁)、“病”(患有疾病,不能勝任本職)、“罷軟”(疲軟渙散,辦事吊兒郎當)、“不謹”(作風不嚴謹、不能保守機密)。凡犯有“八條”之一者,就予以淘汰。
清朝,對秘書官吏的考核基本上承襲了明朝的制度,在具體做法上稍有改進,規定每三年考課一次,每逢于、卯、午、酉年舉行。考課的措施稱“四格八法”。
“四格”指:
"才"--知識、才能。分長、平、短(缺)三等;
"守"--品行、操守。分廉、乎、貪三等;
"政"--出勤、勞績。分勤、平、怠三等;
"年"-一年齡、資歷。分青、中、老三等;
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是提高派出所工作質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徑,是加強派出所建設的有效載體,科學界定派出所的職責任務是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的核心,建立科學的勤務制度是基礎,強化內務管理是內在要求,多策并舉服務群眾是根本宗旨,完善考核獎勵機制是重要保證,###市#####派出所作為寧波市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試點單位,在基層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方面做了有益的嘗試。
---前言
隊伍正規化的基礎是規范化,是在法制化基礎上的職責任務明確化;是執法人員行為的規范化、標準化;是在規范化基礎上,統一、規范隊伍管理的各個方面和環節。
派出所是市、縣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和管理的派出機構,是集防范、管理、打擊、服務于一體的基層綜合性戰斗實體,是公安工作的根基;派出所隊伍建設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維護一方穩定、保一方平安歷史使命的履行。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是提高派出所工作質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徑,是加強派出所各項業務工作的有效載體。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是指關于派出所的職責任務、勤務制度、內務管理、服務群眾和考核獎懲等方面的標準化、法制化、規范化,簡言之,就是派出所的建設符合于一定的標準、符合一定的范式。
一科學界定派出所的職責任務是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的核心
職責任務是職能的具體體現,是實現職能的保證,職責任務決定具體工作內容,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應當緊緊圍繞著派出所的職責任務來展開,科學界定派出所的職責任務至關重要,只有明確職責任務,派出所工作才有方向和內容,才能步入良性狀態。
長期以來派出所民警對自己的職責任務比較模糊,找不到自己的位子,越位和錯位現象比較突出,改革開放以來,公安機關內部分工越來越細,部門和警種越來越多,各部門和各警種的工作大都依托派出所來展開,有的部門和警種甚至把自身應當開展的基礎工作推給派出所,導致了派出所工作是“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另外,派出所還要承擔所在地的區、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指派的不少非警務活動,公安派出所的業務范圍不斷擴大,任務越來越重,派出所工作任務泛化,民警警整天疲于奔命,窮于應付,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派出所的主要任務卻無法正常開展。
因此,有必要對派出所的職責任務做出明確科學的界定,根據《人民警察法》、《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的規定,并結合派出所工作的實際,派出所的職責任務應界定歸納為九項:一是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二是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三是管理轄區內的特種行業,公共娛樂服務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四是配合有關部門預防火災以及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五是監督指導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六是立足轄區,通過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破獲刑事案件,并協助偵查部門破案。七是依法查處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八是做好處置群體性工作。九是接受群眾報警求助,為群眾提供服務。這九項職責基本上涵蓋了公安派出所的日常工作。近年來公安部先后制定下發的《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規范》和"《公安派出所等級評定辦法》對各項職責任務都進行了細化和分解,使之更具操作性和執行性。
從以上可以看出,派出所的職責主要是管理和防范,同時兼有偵查破案職責。防和打是不可或缺的一對矛盾共同體,應實行“打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治理方針,如果分工過細,不參與破案,勢必造成打防脫節,容易割裂防范與打擊的關系,所以,筆者認為偵查破案不應該成為派出所的主要任務;但派出所同樣承擔著打擊刑事犯罪的職責,派出所應該把打防有機結合起來,立足轄區,通過日常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為偵查部門偵破案件提供線索,協助開展破案工作;通過加強群防群治工作,抓獲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然后移交刑偵部門深加工,擴大戰果;還應偵破一些與管理職責相關的因果關系明確、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的刑事案件。同時,刑偵部門也應通過破案積極為派出所提供防范信息和建設性的意見。當然,派出所破案與刑偵部門有明顯區別:一是破案的范圍只能立足于轄區。不能為了完成破案指標而到本轄區以外找案子。二是要通過日常的管理和防范工作破案,而不能象刑偵部門那樣依靠專業技術偵查手段去破案。
職責任務關鍵在于落實,以####分局#####派出所為例,派出所社區民警的職責任務分解為具體的民警工作內容,并使之程式化和規范化,實行“三個一”工程,具體包括:每天工作“五個一”即每日深入警務區接觸一次村委會干部或治安信息員,了解治安情況、每日熟悉一名常住重點人口及其家庭情況、每日熟悉一名流動人口高危人員,掌握其自然情況及流動意圖、每日閱讀一次民警留言牌、每日用工作記錄記錄一天工作情況,每周工作“五個一”即親自帶領護村聯防隊員進行一次夜間巡邏、組織一次對轄區內所屬企業或市場的安全檢查、開展一次對轄區內公復特業的治安情況抽查、在各責任區之間清理或傳遞一次個人掌握線索資料、向所長匯報一次本周工作進展情況及下周工作計劃,每月工作“五個一”即召開一次責任區重點單位治保干部會議、普遍接觸一次工作對象、為群眾辦一件實事、整理一次基礎工作臺帳、整理一份本轄區內治安情況報告。
二建立科學的勤務制度是實現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的基礎
勤務,是指一定的組織為完成特定的任務而從事的具體活動。職責和任務主要依靠勤務的實際活動來實現。因而科學的勤務制度是確保派出所各項職能能否實現的關鍵,是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的基礎。勤務制度是指派出所為完成所擔負的任務有計劃地實施各種警察業務活動的程式和規則,科學的勤務制度要求以有效合理的方法運用和分配警力,從而使派出所的組織機構更趨合理,警力投放與組合更為優化,職能得以充分發揮,既達到解決治安問題的預期目標,又能充分調動廣大民警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是提高公安戰斗力的重要途徑。
派出所勤務制度應堅持以管理和防范為重點,以落實民警責任制為核心,以創建人民滿意活動為動力,以實現“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為目標的指導思想。
在勤務方式上要實現兩個轉變:一是由被動勤務向主動勤務轉變,二是由靜態式勤務向動態式勤務轉。#####派出所作為全國先進派出所在勤務制度改革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
一是以科學合理劃分責任區為起點,構筑“四位一體”的派出所勤務運行機制。為合理調配警力,科學劃分責任區,充分挖掘民警工作的最大潛能,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實行以派出所為主體,以信息警務室、治安組、駐所刑偵中隊、駐所巡特警中隊為基架的相互銜接、相互促進、四位一體的綜合勤務運行機制;其中信息警務室負責對派出所業務管理平臺進行信息錄入、維護和上報,并將信息研判的結果予以反饋;治安組分為辦案、公復特業,責任區三個小組,分別在群體性治安案件、公復特業信息化管理、轄區基層基礎建設三方面展開工作;駐所刑偵中隊負責對轄區刑事案件的深加工,通過破案積極為信息警務室和治安組提供防范信息和建設性的意見;駐所巡特警中隊負責以網格化巡邏為依托,對街面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及時有效的控制和打擊。
二是以落實責任制為核心,大力夯實基層基礎工作。綜合考慮治安復雜程度、實有人口數量、交通地理環境、警力資源狀況等因素,對警務區的范圍作了科學界定,根據各警務區的不同工作重點和任務,建立起職責明確、任務清楚、責任落實,人人有目標、人人有能力的工作責任機制。實行“三前移”:即所長工作前移,民警工作前移,辦公地點前移。狠抓責任區“四到位”即狠抓警力到位、狠抓工作到位、狠抓考評獎懲到位、狠抓監督到位。
三是以強化管理防范職能,為著力點確保轄區一方平安。按照“只有管住人口,才能管好治安;只有管好治安,才能確保平安”的指導思想,不斷從深化管理、防管、打擊、服務等方面狠下功夫,以強化管理防范職能為著力點,確保轄區一方平安。在實際工作中抓住“二管二個防”"即管住人口防止失控,管住治安預防犯罪;在流動人口管理中推出流動人口專管員隊伍,作到村不漏戶,戶不漏房,床不漏人。在工作方法上實現“三熟三個清”,即人口熟、底數清,地形熟、結構清,治安熟、動態清
三強化內務管理是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的內在要求。
內務管理直接關系到派出所內部運作秩序和對外警務行為,強化內務管理對培養民警優良的風和嚴格的紀律,樹立良好的警察形象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是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的內在要求。在2003年7月31日召開的全國公安系統加強派出所執法工作和內部管理電視電話會議上,部長強調“要下大力氣解決派出所隊伍中存在的“稀拉松、臟亂差”問題,努力實現“人要精神,物要整潔,說話要和氣,辦事要公道”的基本要求;這四句話是所有派出所和民警必須做到的最起碼的要求,也是派出所內務隊伍正規化建設的基本要求。“人要精神"物要整潔”是人民警察精神風貌,紀律作風的綜合表現;“說話和氣,辦事公道”則體現了執法為民的宗旨,四句話直接反映了內務管理與警務執法之間的辯證關系:即內務管理是警務執法的前提和基礎,警務執法則不斷促進內務管理的規范與完善;內務管理應融入民警的執法工作和為民服務工作中,否則單純的內務管理就失去其應有的作用。#####派出所以《公安機關內務條令》為規范,以周部長的四句話的精神為指導,著實加大內務管理的力度;從抓民警最基本的言行舉止和派出所的內外環境入手,以公安隊伍標準化、程序化、法制化、科學化建設為標準,本著“求真務實,注重軟件,兼顧硬件,講究實效”的工作原則,積極探索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新舉措,狠抓各項制度的制定和落實。
一是立秩序規范求統一整潔,從分塊包干,環境整潔入手,將派出所劃分為窗口服務區,辦公區,辦案區,生活區,按照內務要求實施日常管理,加強所容所貌建設。窗口服務區設觸摸顯示屏確保群眾辦事方便,重新調整了庭院的布局,使大廳地,墻,門,窗,櫥布局更加整潔、明快;服務臺上薄冊排列有序;辦案區各類業務紙張分類擺放,警用裝備規范存放;辦公區桌面辦公物品整潔和擺放有序,統一制作了民警的辦公桌椅,規范了民警辦公設施的擺放;統一制作了民警去向留言牌,使全所民警的辦公室整齊劃一;生活區重新進行了設計布局,合理放置便民用品和設施,使全所各項物品的擺放都能融入到整體布局,讓人看了一目了然,整潔大方。
二是定警察儀表,樹良好形象。從民警最基本的言談舉止抓起,培養良好的作風養成,在語言,行為,著裝三大方面引導民警樹立正確健康的審美觀點,樹立外在行為的良好形象;民警行為的養成中要做到“三要三不”即“要熱情而不虛偽,要嚴肅而不粗暴,要莊重而不輕浮。
三是行內務規范促警務工作,內務建設要融入警務工作中。
為此狠抓“三個堅持”
第一,堅持實行一站式服務,推行首問責任制。即將原來由社區民警調查上報的各類戶口和公民政審事項歸口到窗口辦理,縮短申報審批周期,有效解決了群眾找民警難,辦事難的問題;同時所里規定群眾辦事無論問到哪一位民警,都要熱情接待,盡力幫其解決或代為尋找相關民警。
第二,堅持實施“五個一”工程,即全所民警要做到“五心”工作有責任心,處理問題要公心,為民服務要真心,金錢面前不動心,群眾安危記在心;日常管理實行“五化”內務管理正規化,隊伍管理制度化,為民服務經常化,目標考核具體化,制約監督社會化。
第三,堅持所領導每天“三必做”每天必須檢查民警到崗到位情況,必須檢查槍、車鑰匙移交情況,必須檢查辦公場所內務環境良好情況。
四,多策并舉服務群眾是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的根本宗旨
人民群眾是我們的衣食父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公安隊伍之所以能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們能夠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作為基層派出所,既要強調公安機關的職能,也要重視公安機關的服務職能,要在管理中體現服務,把服務寓于管理之中。作為公安工作的基礎和前沿陣地,派出所直接服務群眾,為群眾提供高質量全方位的服務是派出所全部警務活動的題中之義,是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的根本宗旨。
#####派出所緊緊抓住自身就是“全國優秀公安基層單位”和“青年文明號”先進典型的優勢,堅持長期以來“親民、愛民、為民”的傳統,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政治理念,把熱忱為民服務作為主線貫穿于各項工作之中,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服務群眾實行“三化”即服務人性化,服務效能化,服務公開化;警務工作做到堅持做到“四快、五公開、一透明”。“四快”即:出警快、收集材料快、事實認定快,處理結案快;“五公開”即:公開辦案程序、公開事實認定、公開處理結案、公開對責任者處罰、公開收費標準;“一透明”即:允許當事人家屬、親屬參加調解案件,堅持透明辦案;接待群眾做到“四聲”和“四個一”即“接待上門群眾來有迎聲,問有答聲,去有送聲,辦事有回聲”“一接電話問好,一張笑臉相迎,一把椅子請坐,一杯開水送暖”;為群眾提供四項服務,即預約服務,上門服務,跟蹤服務,窗口一條龍服務;對群眾提出的事情做到“五個辦”即大事小事認真辦,能辦的事情馬上辦,疑難的事情盡力辦,特殊情況上門辦,一切事情依法辦;向群眾發放“四個卡”"即留言卡,警務卡,服務卡,警示卡;開展“四項”活動即開展評警活動,報告工作活動,警風監督員定期例會聯系活動,創人民滿意活動;實行“四項”工作制,即首問責任制,錯案追究制,所長前臺辦公制,案件交叉審批制。服務群眾內容和方式的正規化和制度化大大提高了派出所及民警為民服務的效率和質量。
五完善考核獎懲機制是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的重要保證
公安派出所的隊伍正規化建設#歸根到底在于人的因素,最大限度地去發揮民警的主觀能動性,激發其工作潛能就需要科學的目標導向和強有力的獎懲激勵機制作為保證。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激勵機制的核心在于競爭,競爭要求公平、公正,建立激勵機制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要使民警的工作任務、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大體相當,充分把民警的職權職責有機地結合起來,建立和完善崗位目標責任制。
崗位目標責任制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于考核,考核工作是一項具有方向性意義的工作,考核的導向作用將直接影響人的行為,科學的考核導向能激勵人的行為朝著積極向上、求真務實的方面努力,否則會導致消極懶惰、投機取巧的不良作風。因此要本著“獎勤罰懶、優勝劣汰”的原則完善考評考核機制,確立正確的派出所工作目標導向。考核既要考核工作過程,更要注重工作實效;工作過程是反映民警每項工作的具體操作環節,工作實效是反映民警工作取得的實際成果,過程是成果的必須,成果是過程的必然,沒有好的工作過程,也就不可能取得好的工作成果。所以考核一定要注意過程與實效的統一。考核既要在內部進行,同時也要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將群眾是否滿意作為考核的重點。
在民警考核中,#####派出所采取了以下具體措施:
第一,對民警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對考核結果實行積分制,通過對完成任務情況的統計,以分數量化為成績,使各民警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一目了然;對考核成績前三名的民警進行物質獎勵,對考核成績末位的民警第一次實行領導談話,一年內累計三次考核末位的取消年終各類先進的評選資格,并上報分局政治處備案,作為年終評職的依據。年終先進個人評定以一年12個月的考核總成績為基準,并在次年為年終先進人員安排7-10日的“先進人員療養”。通過考核把考核結果與民警的職務升遷、工作待遇、警銜晉升等政治經濟利益掛鉤,做到獎罰分明,實行“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劣者汰”的競爭機制。
第二,考核工作實行順查和逆查相結合的制度,對各警務區完成總體目標任務的考核實行順查制,而對與現實斗爭相關工作的考核實行逆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