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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石油、化石燃料等能源的消耗產生了大量溫室氣體,導致了人類環境的日益惡化。為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2005年2月16日生效的《京都協議書》構架了溫室氣體減排的“三機制”。其中CDM是建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碳減排交易市場,由于發展中國家并沒有減排的指標要求,所以通過CDM,發展中國家可以將自己的碳排放權出售給發達國家獲得收益,同時引進發達國家減排溫室氣體的先進技術和設備,是一種雙贏的機制。
對于我國參與CDM項目的企業來說,在經過核證的減排量進行出售時,必然會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等會計要素產生影響,從而將產生的收益和相關成本在會計上進行確認、計量和披露。但是我國還沒有出臺與碳排放權相關的會計準則,因此,本文對碳排放權作為生產要素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總結分析并提出在我國適用的核算方法,為會計準則的制定提供借鑒。
二、碳排放權交易概述
1.碳排放權交易的基本概念
碳交易,即碳排放權交易,是《京都協議書》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以國際公法為依據的溫室氣體減排量交易。具體來說,是指各國政府根據其實現對《京都協議書》的減排承諾,對本國企業實行二氧化碳排放額度控制的同時允許其進行交易。一個公司如果排放了少于預期的二氧化碳,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額度;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額的公司,則必須購買額外的許可額度,以避免政府的罰款和制裁,從而實現國家對二氧化碳排放的總量控制。
2.我國碳排放權交易現狀
中國是全球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國,雖然沒有減排約束,但中國被許多國家看作是最具潛力的減排市場,并且已成為了西方國家企業追逐的目標。
我國企業基本都是通過與國際碳基金合作的方式參與CDM項目,進行碳排放權的交易。來自國家發改委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已開展了279個CDM項目,如果全部實施,則相當于全球CDM減排量的50%,其中獲得《京都協議書》CDM執行理事會認可的項目由37個。這讓受金融危機影響下的國內碳排放交易市場再次掀起被關注的。中國正在形成碳排放交易的亞洲中心,未來真正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是能夠將碳交易作為其重要盈利來源的企業。2012年以前,我國通過碳排放交易可獲得數十億美元的收益,中國可以提供全球三分之一碳排量交易。與此同時,國內碳排放權交易也開始興起。
三、國內碳排放權的會計處理
關于排放權交易會計處理的研究起源于美國1990年的二氧化硫排放權交易。美國聯邦能源委員會認為,二氧化硫排放配額應以成本為基礎確認為資產,但企業免費獲得的排放配額除外。經過幾次調整和修改,2007年12月,IASB與PWC和IETA提出了3種會計處理方法供企業參考,并進行調查,最終,重新確定了新的會計準則,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免費排放配額的初始確認與計量。
對免費獲得的排放配額,確認資產和政府補助收入,以被授予時的市場價計量。
第二,外購排放配額的初始確認與計量。
對外購的排放配額,確認一項資產,并以成本計量。后續計量中,依據減值情況,以成本或重估價計量
由于國外排放權交易的會計處理發展的比較完善,我國在制定相關會計準則可以作為參考。但是我國的碳排放權進行會計處理需要考慮具體的實際情況。本文主要從碳排放權的會計確認、會計計量以及信息披露三個方面探討相關的會計處理問題。
1.碳排放權的會計確認
(1)碳排放權是一項資產
在碳排放權從排污權中分離之后,目前國內關于碳排放權會計核算的研究并不多,參考國外排污權會計處理,可以認為,碳排放權是一種特殊的經濟資源,這一資源由于CDM的實施而具有價值,因此碳排放權是一種有價值的稀缺資源,而且我國通過CDM將碳排放權出售給發達國家可以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把資產定義為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此外,與該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并且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的計量。因此可以看出,碳排放權符合資產的定義。在確定了碳排放權屬于企業的一項資產之后,就應該確定其資產的類別。
(2)碳排放權是一項無形資產
通過對于碳排放權的性質研究,在企業現有的資產類別中,有三種資產比較符合其特征,即存貨、金融資產和無形資產。本文認為,將碳排放權歸類于無形資產更加合適。
首先,碳排放權不應確認為存貨。雖然存貨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出售,但是存貨一般為有形的實物資產。如同存貨的庫存商品一樣,企業持有CERs是為了出售,但是CERs是一種排放權利,并沒有實物形態,因此,本文對于將碳排放權確認為存貨這一觀點不太認同。
其次,碳排放權不應確認為金融資產。在進行碳交易的過程中,可以通過本國金融機構的包裝、開放,讓碳排放權成為價格更高的金融產品、衍生品及擔保品置于市場中進行交易,從這個角度看,碳排放權確實有類似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一些特點。但是,我國目前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尚處于起步階段,關于碳交易的相關制度,價格機制以及信息披露與獲得等方面比較缺乏,相關法律的缺失和金融工具會計法規的局限,目前在國內很難形成一個有效的碳交易市場,因此,在會計確認上將碳排放權作為一種金融工具來處理變得不太現實。
因此,碳排放權應確認為無形資產。因為碳排放權確實具備無形資產的特征:碳排放權是經相關權威部門簽發排放減量權證,可以作為一國檢出溫室氣體的資源,其不具有實物形態,但可以單獨出售或轉讓。因此,碳排放權基本屬于我國無形資產的定義,可以作為無形資產在會計上進行確認。
2.碳排放權的會計計量
會計計量是為了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等級入賬并列表于財務報表而確定其金額的過程。碳交易中碳排放權的計量問題主要體現在計量屬性上。
(1)歷史成本計量屬性
歷史成本計量屬性是財務會計中資產計價所使用的傳統屬性。歷史成本計量屬性在碳排放權的應用,主要應用于企業購置或形成碳排放權時的初始計量。企業購置或形成碳排放權的過程,一般是基于交易雙方同意的基礎上,并具有一定的交易憑證,以該價格作為企業購置或形成的碳排放權的成本入賬是合理可靠的。
但是歷史成為作為碳排放權計價的屬性也是存在缺陷的。由于相同的碳排放權在不同的時點取得的成本會有很大差異,如果仍用歷史成本記錄,那么資產負債表上的匯總加計將失去可比的基礎。因此,碳排放權的計價僅僅采用單一的歷史成本計量屬性是不夠的。
(2)公允價值計量屬性
對我國企業來說,碳排放權主要用于出售,而在持有與出售這段期間,碳排放權如果始終以歷史成本計量,則不能真實的反映企業的收益或者損失。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的差異就在于時態性。
基于以上的探討,本文認為,對我國碳交易中碳排放權可以采用多重計量屬性。歷史成本計量可以可靠的計量企業有償購置或形成的碳排放權,而采用公允價值計量能夠為碳排放權的后續計量問題提供參考。
3.碳排放權的會計信息披露
會計信息披露是向信息使用者傳遞碳排放權交易會計信息的一個重要程序,通過碳排放權的會計披露能為投資者、債權人和政府等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企業通過會計信息披露向信息使用者傳遞碳排放權的會計信息,包括表內報告和表外披露。在表內報告方面,從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三個方面來闡述。表內報告內容包括:在資產負債表上無形資產項目中列示“無形資產——碳排放權”,表外披露內容包括:企業應披露碳排放權的取得方式;企業購買或出售碳排放權交易額和交易數量以及價格確認方法;碳排放權的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碳排放權的期初和期末賬面價值;企業所采取的減排措施情況或引進國際“清潔發展機制”合作項目情況;企業引進的資金數量和先進技術等相關信息。
四、總結
由以上的探討可以看出,我國關于排放權的會計規范及指南處于規范零散狀的起步階段,理論與實務差距較大。因此,在以后對于碳排放權會計問題的研究時,還須著重解決3個方面的問題:(1)加快實現排放權會計體系與FASB/ IASB的逐步趨同,為我國碳排放權會計體系的構建奠定相關基礎;但是我國在引入過程中,要處理好“拿來主義”和“自主主義”的關系,因為我國市場發展成熟度和企業運行機制的先天不足決定了國外經驗難以照搬照抄,必須有選擇性的予以借鑒。(2)培育碳排放權會計所需的公允價值準則規范及其市場環境;(3)著眼于準則體系的前瞻性,積極研究與碳排放權會計規范相關的配套準則,提高各個準則體系的系統性和協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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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地理知識拓展探究
初中地理今年由會考又轉為中考,這就要求考生了解重大事實熱點,學會分析現實生活中的地理現象,筆者試圖通過多年積累的素材幫助學生從一個側面分析,探討生活中的時政熱點和地理事物的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 1、西部大開發:(1)早在20世紀50年代——20世紀60年代黨和政府舊部署實施西部大開發,但側重點在于邊疆和偏遠地區的荒地開發,礦山開發。在人員安排上,主要是政府有組織地動員部隊,城鎮知識青年,企業技術人員去獻身邊疆。(2)當前西部大開發的意義:①政治意義:鞏固民族團結,民族平等關系,維護社會穩定,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②經濟意義:縮小東西部越來越大的經濟差距,使地區經濟平衡協調發展,實現共同富裕。(3)西部的優勢:土地廣闊、能源、金屬礦產、草場旅游等資源豐富。(4)西部的劣勢:荒漠面積大,絕大部分地區水資源不足,基礎設施差,交通不便,生態脆弱,教育落后,人才匱乏,觀念落后。目前最大的限制性因素是資金和人才。(5)西部的范圍:包括:陜、甘、寧、青、新、藏、川、渝、滇、貴、蒙、桂12個省(市、自治區)及湖南的湘西和湖北的恩施兩個地區。 2、黃河下游近年斷流的原因:①黃河流域降水少、流量小。②中上游大量引水灌溉,大水漫灌,水 資源浪費嚴重。③黃河流域缺乏統一的水資源管理,在水管理上各自為政。④流經的地區大部分是干旱、半干旱地區、蒸發旺盛。⑤下游嚴重滲漏。⑥植被破壞,涵養水源的能力下降。 3、三江源自然保護區:①2000年8月19日、由同志親自題寫碑名的我國最大的自然保護區——三江源自然保護區正式成立。②三江源是指長江、黃河、瀾滄江三條大河的發源地。③當之無愧的“中華水塔”:青藏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稱,也被稱為“地球第三極”,黃河總水量的49%來源于青海省,發源于玉樹州曲麻縣的各式各雅雪山;瀾滄江總水量的15%來源于青海省,發源于玉樹州雜多縣海拔5541米的宗木查雪山,長江總水量的25%來源于青海省,長江發源于6621米的各拉丹冬山。三江源被譽為“中華水塔”是當之無愧的。④不可多得物種基因庫:三江源地區是我國面積最大的江河源區和海拔最高的天然濕地,資源豐富,物種繁多。⑤生態環境亟待保護:三江源地區超載放牧,掠奪性利用草場,濫采亂挖黃金、冬蟲夏草,盜獵野生動物,使大面積草場退化,畜牧業水平降低,植被破壞,牧草減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自然災害頻繁,防災抗災能力低下。保護三江源就是保護地球生物多樣性的資源和物種基因庫,保護人類珍貴的遺產和生存環境。這是設立三江源自然保護區的意義所在。 4、對玉米秸桿的處理:大部分農民,在田中燒掉,這樣既污染環境,又會破壞土壤結構。①秸桿還田:秸桿作為生物資源,有機質和微生物元素含量高,可增加土壤有機質的含量,穩定和提高土壤肥力,促進農業增產。②秸桿養殖:發展秸桿養殖是緩解糧食供需矛盾的主要途徑,并形成“過腹還田,改良土壤、農牧結合”的良性循環。③秸桿氣化:利用秸桿通過建立沼氣池,來制取沼氣,可用來做燃料,殘渣還田,又可做肥料。 5、水土流失: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水土流失總面積和速度居世界之首。①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自然原因;氣候干旱;土質疏松。人為原因:濫砍亂伐,過度放牧,植被破壞。突然暴雨就造成水土流失。②你認為怎樣治理水土流失:a 統一規劃綜合治理,b 因地制宜,增加地面覆蓋度,如:植樹種草。c 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結合。 6、淡水危機:⑴原因:①淡水分布不平衡;②隨著人口增長和工農業發展,對淡水的需求越來越大;③浪費淡水;④淡水污染。⑵解決途徑:①跨流域調水;②修建水庫;③節約用水;④防止和治理水污染;⑤擴大淡水來源,如海水淡化等。 7、“十五”計劃中的四大標志性工程:①青藏鐵路:指從青海西寧到拉薩的鐵路。全長1693千米,其中西寧至格爾木段845千米1979年建成通車。“十五”期間將建成從格爾木到拉薩段1118千米的鐵路,現已開工。建成后,青藏鐵路將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線路最長的高原鐵路。a青藏鐵路北段穿過柴達木盆地,南段穿越三江源自然保護區。b 目的:這個工程的重要目的是開發的旅游資源,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c 青藏鐵路修建中的三大技術難題:多年凍土、缺氧和球保問題。②南水北調:南水北調有東、西、中三條調水規劃方案,目前東線方案已基本確定,東線從長江下游揚州江都段引水,利用京杭大運河及大致與其平行的河道作為主線。通過13級抽水臺階提水64米到東平湖,再采用遂道虹吸方式穿越黃河進入天津北大港水庫。主要解決黃淮地區、山東、冀東及天津的缺水問題。工程分三期實施,第一、二期工程2010年完工,2030年全部建成。中線從長江支流漢江丹江口水庫引水,加高水位到北京大坎,沿京廣線以西的伏牛山、太行山引水到北京玉淵潭,主要解決京、津、華北地區的缺水問題。全長1240多千米,工程分兩期,至2010年完成第一期。西線方案正在加緊規劃,設想從大渡河、雅礱江、通天河調水,主要解決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的缺水問題。③西電東送:我國西部地區可開發的水電資源占全部的72%,已探明煤炭資源儲量占全國的39%。西電東送就是把西北、西南豐富的能源化為電能,通過大容量、長距離、超高壓輸電線路,向東部沿海地區送電的工程。包括北、中、南三大通道。北通道是把山西、陜西、內蒙古的坑口 火電和黃河上游水電向華北和山東輸送。中通道是把三峽的水電和金沙江的水電向華北和東北輸送。南通道是把西南水電和滇、黔兩省的坑口火電向廣東輸送。④西氣東輸:西氣東輸是把新疆塔里木盆地的天然氣送往能源短缺的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工程。其方案為由新疆輪南出發,經甘肅武威、寧夏干塘、陜西靖邊、山西長治、河南鄭州、安徽淮南、江蘇南京等七省市到上海,全長4200多千米,2003年建成投產。為提供氣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規劃的管線將新疆氣區與陜甘寧氣區相連接。 8、氣候變暖:2001年4月,美國公開拒絕《京都
協議書》,《京都協議書》是發達國家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的義務協議書。目的是從“人文因素”方面解決全球氣候變暖問題。近年來氣候持續變暖,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環景惡化。美國排放的溫室氣體占世界的1/4,是世界上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此次按要求只要削減其排放量的7%,而美國公然拒絕,遭到了國際社會的強烈抨擊。__________________
關鍵詞生物能源節能減排
一、引言
由于全球氣候變化,京都協議書及排污權交易制度等的發展,使得CO2排放,交易及節能減排等特定環境問題的處理規范探討日漸引起會計學界的關注和重視,京都協定書下的CDM、JI等機制均提供了通過碳排放交易機制分配碳排放配額的框架。目前,碳會計研究需要解決一個棘手的問題--如何處理生物能源。
二、正文
之所以會計在處理生物能源的時候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主要是因為生物能源的核算與我們所熟悉的化石燃料的核算有著本質的區別。化石能源中沉積的遠古時期的“碳”在燃燒時被釋放在大氣層中,使溫室氣體增多,誘發全球變暖。然而,對于生物燃料來講,在被燃燒時釋放到大氣中的CO2使其在通過光和作用從大氣中吸收的CO2。假如植物(生物能源)生存在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系統中,植物的生長速度即其吸轉化CO2的速度和生物能源的燃燒速度即向大氣中釋放CO2的速度是一樣的。理論上,燃燒生物能源的凈CO2排放量為零。但是,由于生物能源的生長和消耗并不發生在同一時間,同一空間,對其的會計核算也是如此,這使得我們很難的到均衡的會計數據。
當經濟發展與合作組織第一次提出《關于國家碳排放評估手冊》,溫室氣體排放和和沉積被列在了一起。手冊指出:燃燒生物能源所產生的CO2排放量不應該被放在一個國家的官方的排放清單里。其理論依據是:假如系統為可持續發展系統,凈二氧化碳排放量為零。假如系統不是可持續發展系統,凈CO2排放量應依據土地利用變化來核算。同樣,京都議定書規定:將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活動所產生的CO2排放量和沉積量作為測量“碳儲值的可核算變化”,而生物能源燃燒產生的排放量作為“中性碳”來處理,即不包含在排放清單內。然而對這項規定卻一直存在這眾多質疑。
目前有關碳核算的爭論主要聚焦在兩點上。第一,我們如何評估一個節能減排活動是否值得執行和鼓勵。第二,我們如何計量CO2的排放量。第一個問題需運用比較法,比較新項目與現有活動的排放量。第二個問題只是涉及碳排放的量化計算,這已方面的研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第一個問題在公共管理制度,節能減排政策的制定方面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而第二個問題,則更偏向作用于企業在國際交易中的統一計量作用以及監管方建立統嚴格的監督標準。
當前的一些爭論焦點集中到了有關溫室氣體排放在生物質能源系統方面的影響。從會計角度看,學者Searchinger質疑了京都議定書在核算生物能源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計量。一個明確和穩定的系統邊界在排放量的核算中至關重要。國際政府間氣候變化委員會(IPCC)的另一個職能是總結了所有系統(國家)的實際排放量(包括國家間碳排放權交易問題)。
然而國際政府間氣候變化委員會(IPCC)的核算系統中包含了生物能源系統。他們精確的合算了化石燃料產生排放的時間地點以及排放量,同時他們也考慮了當地(國家系統)的生物能源碳儲量的變化量。然而,盡管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都在實施,當所有國家都不報告生物碳含量和碳沉積總量的情況下,我們仍舊無法確立一個明確和穩定的系統邊界。
從時間角度看,我們面臨這樣一個問題:一些擁有化石燃料和生物燃料組合的國家系統,在短時間內,其溫室氣體排放量會呈現上升趨勢,而長遠來看,其排放量將最終處于下降趨勢。而我們所需要的便是一個用現有的高排放來換取長遠“利益”。
從全球的視角來看,一個國家的節能減排活動很可能造成另一個國家CO2排放量的增加。一項有關生態工業的研究表明,目前發達國家從發展中國家大量進口產品和服務,而這些產品和服務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扔歸屬于發展中國家(Peters et al. 2009)。而排放成本,權利和義務卻能通過全球經濟一體化傳導到各個國家。
三、結論
對于生物能源系統和節能減排戰略的評價需要有一個全局化的觀念,這要求我們考慮在以循環系統的觀念來評估溫室氣體的影響。并且也應出臺相關政策來鼓勵擁有長期效應的節能減排措施。但這也是有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的。但是如果我們想要弄清楚生物能源系統的成本和收益,我們必須制定系統邊界,并給出明確的核算和評估措施,包括機會成本的計算。如果我們需要核算一個國家的節能減排,我們則需要考慮時間空間等多方面的會計信息系統。主要問題是,我們需要尋求一個完整穩定的,邊界明確的會計系統。
這一說法最早出自一位旅日中國學者的博客,被廣泛引用之后,政府部門也采信了。2010年8月,有關部門在解讀地溝油管理政策時指出:“據了解,美國、日本等一些國家在歷史上也一度出現餐廚廢棄物和‘地溝油’回流餐桌引起的環境污染和食品安全問題。”
所以,當幾家中國媒體受邀赴日采訪環境和食品安全問題時,很自然地會問:“日本是如何解決地溝油問題的?”
日本也有地溝油?
“廢棄用油還能炸天婦羅(日本傳統油炸食品)?”當聽到“貴國也有過地溝油?”時,日本人連連搖頭擺手,表示聞所未聞。很快,即將接受采訪的日本食品安全委員會、厚生勞動省等部門也聽說,有一幫來自中國的記者,正在四處打聽日本的地溝油去哪兒了。最終他們商定,統一由環境省來辟謠。
“我們仔細查看了歷史文獻,沒有查到與地溝油回流餐桌有關的記錄。”2014年3月5日,日本環境省地球環境局國際合作室研究員大谷孝幸非常嚴肅地回應說。“把廢棄油做成食用油,成本太高,不可能存在這樣的生意吧。”日本東京港區清掃工廠(負責垃圾回收和焚燒)廠長平田宏記從專業角度分析道。
“說日本地溝油被賣到臺灣可能是個誤讀。”日本環境省專職負責中國環境問題分析的染野憲治給出了另一種可能。1968年3月,日本發生米糠油事件。一種名為多氯聯苯的化學物質混入了米糠油中,中毒者高達1.3萬人。相隔11年后,臺灣再次上演類似的悲劇,被稱為“臺灣油癥事件”。
“不知道是不是這兩個事件讓人們產生了聯想。”染野憲治說,“不過如果細分的話,日本和中國臺灣出現的情況是生產環節的失誤,而中國的地溝油問題是非食用物質回流。”
日本沒有“地溝油”概念
采訪一圈下來,中國媒體遺憾地發現,日本在地溝油問題上,也許真的沒有可以因循的歷史沿革和國際慣例。
不過,同為習慣煎炸煮燉的“高油耗”國家,日本處理廢棄油的經驗也值得中國借鑒。
據日本全國油脂事業聯合會統計,日本每年消費的食用油總量在237萬噸左右,這個數字約是中國的1/10。由此產生的廢棄食用油約為45萬噸,其中35萬噸來自餐飲業和食品加工企業,其余來自普通家庭。
在處理廢棄用油問題上,日本奉行地方自治,并沒有大一統的解決方案。
“東京有23個行政區,每個區的處理方式都不一樣。”平田宏記介紹了處理廢棄用油的“東京模式”。在東京,有10個區統一回收廢棄用油,然后委托一家名為“染谷商店”的公司處理,這家公司在1993年首創了將廢棄食用油轉化為生物柴油的技術。其它一些行政區則把廢棄用油當做可燃燒類垃圾處理。
“一般家庭不會把廢油倒進下水道,所以日本也沒有‘地溝’的概念。”在東京生活的平緣女士說。作為家庭主婦,她會從藥妝店購買一種食用油凝固劑,這種粉末狀的化學物質可以把廢棄油轉化為固體,便于垃圾回收。如果油量不大,一般家庭會直接用報紙吸附。“如果只是把油隨意裝在瓶子里或塑料袋中丟棄,會被社區的其他居民鄙視。”她笑著說。
最終這些廢棄油會和其它可燃垃圾一起用于焚燒發電,以港區清掃工廠為例,該廠每年發電量為800萬千瓦時,夠大約兩萬個日本普通家庭用一年。
就處理廢棄油而言,“京都模式”在日本被視為典范。自從1997年簽訂京都協議書之后,日本京都市就開始統一回收廢棄油脂,通過與甲醇反應降低其粘性和著火點,從而轉化為可被柴油車使用的燃料。
從京都市政府提供的材料顯示,截至目前,京都市共有136輛垃圾車和93輛公交車使用這些燃料,每年消耗量為130萬升,每年可因此減少3200噸二氧化碳排放。
油菜花項目是一個由日本NGO主導的循環經濟項目,其重點項目之一使用廢棄的食用油制作肥皂,這通常也被用作幫助日本殘疾人的福利項目,也是廢棄油的出路之一。
日本模式是否能治中國特色?
隨著地溝油問題在中國日益突出,廢棄油處理已成地方政府首抓的政績之一,中日合作也早已被提上議事日程。中國的嘉興、青島、貴陽、西寧等城市都已經與日本相關機構簽訂了城市典型廢棄物循環利用試點項目。
上海是國內最早將餐廚垃圾處理納入管理的城市。2009年,中石油旗下的中油潔能與日本大器株式會社共同投資3800萬元成立了上海中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為上海市政府指定的處理餐廚垃圾的企業。
然而3年后,日本大器卻與中油潔能簽訂了股權托管協議,退出了管理。“當時日方退出的原因,一是原料油短缺,二是虧本,日方覺得使不上勁。”上海中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技術總監楊建斌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在楊建斌看來,中日的原料油質量也存在很大差異。日本的廢棄油就是煎炸老油,類似麥當勞、肯德基炸完薯條的廢棄油脂,相對來說,質量穩定,處理工藝簡單。而中國的地溝油,是經過隔油池流入地溝的那種廢棄油脂,酸敗嚴重,處理起來成本較高,工藝更復雜。
此外,誰支付運輸回收的費用也是問題。在日本,餐廚垃圾是由食品加工企業付錢。在中國正好相反,反倒是回收企業要付錢。有時候如果出價沒有油販子高,原料還會被截走。
上海綠銘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銷部經理陳祚算了一筆賬。2013年,上海地溝油回收價格每噸4100元,加工成本每噸2000元左右,而終端生物柴油價格在6700元左右,考慮到加工后20%的損耗量,基本上只能保本。他把國內地溝油處理的困境歸結為“回收價格高,加工成本高,銷售價格低”。
宣傳教育很重要
“其實日本也一樣,處理廢棄油也是高成本、低收益。”染野憲治認為,京都模式的成功依托于政府主導的統一回收和終端產品采購。
近年來,中國針對餐廚垃圾處理也出臺了運輸補貼、消費稅減免等優惠政策。對于已經取代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來說,處理地溝油的政策、技術和資金也許都不是問題,但日本仍有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值得關注。
――在日本,環境部門會印發大量的宣傳手冊,組織市民參觀廢棄用油處理企業,加強市民的資源再利用意識,社區里光垃圾分類的垃圾桶就有9個。
一、我國低碳技術基金設立的必要性
由于我國發展較晚,近幾年經濟又迅速騰飛,導致目前對能源消耗的需求迅速增長。我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了。《京都議定書》規定工業化國家在2008年~2012年間必須減少至少50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相當于1990年排放水平5.2%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雖然協議書并未規定發展中國家的溫室氣體的減排量,但是作為一個大國,中國理應自覺為溫室氣體減排任務作出貢獻。我國近幾年經濟的發展基本都是依靠高能耗、高排放來實現的,低碳技術方面的研究是十分少的。要實現技術的轉型從高能耗、高排放改轉到低消耗、低排放,將需要一筆用于技術研發的資金。因此低碳技術投資基金的設立是必要的。
我國的能源安全問題突出。能源安全直接關系到國家經濟安全,直接影響國家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雖然我國面積廣闊,資源豐富,能源密集,但是我國人口眾多,開采力度大,導致人均能源擁有量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隨著我國對能源需求的增加,勢必加大對能源進口的依賴,從而導致我國可能會受制于能源出口國,對我國經濟造成一定的危害。資源不可再生,但是我們可以從改良技術,提高能源利用率,減少能源需求量方面入手,來解決這個問題,因此低碳技術的研發是迫在眉睫的。
二、低碳技術投資基金的資金來源
1.最常見的一種方式是由政府和企業按比例共同出資。可以先由政府認購一定數量的份額,再由各相關企業認購剩余部分。比如原型碳基金( PCF) 傘形碳基金西班牙碳基金意大利碳基金。德國和日本碳基金也采用這個方式。他們的基金用途主要是購買《京都協議書》中規定的減排量,目的是完成本國減排目標。這種方式優點是運用靈活,籌資速度快,籌資量大。
2.由政府通過稅收方式承擔全部的出資。這種方式成立的碳基金是由政府出資并管理的,比如英國的碳基金,它成立于2001年,是由政府投資、按企業模式運作的獨立公司。它的主要資金來源是英國的氣候變化稅,相當于一種能源使用稅,主要向工業、商業和公共部門收取的。它的運作主要用于投資和技術研究兩方面。其中用于投資的項目一般額度不超過150萬英鎊,技術研究項目投資額不超過25萬英鎊。目標是尋求低碳技術商業機會以及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使英國發展成為低碳經濟社會。這種方法的好處是資金來源穩定充足,同時通過價格杠桿控制對能源的過度消耗,從根本上促進節能減排。
3.企業自行募集的方式,由企業出資并采取企業方式管理。這些碳基金規模不大,主要從事清潔發展機制所產生的概念產品CERs( Certified Emissions Reductions,核證的減排量)的中間交易。這種方式的基金資金量比較小,籌集的難度比較大。
三、碳基金對低碳技術研發的資助方式
1.無償資助。這個應該是政府政府主要用于技術創新產品在研究、開發和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這就要求研發申請的項目目前尚未有銷售或者僅有少量試銷售。無償資助的時間是有限的,資助的研發項目完成時要形成一定的生產能力,并且在項目完成時實現合理的收入。這個收入可以是銷售研發產品的收入,也可以是研發產品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收入。
2.貸款貼息。這個基金支持方式是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為準。主要用于在低碳技術研發某項目到一定的程度,需要中試或者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并且已經有一定資金的項目。當申請的技術研發的項目得到擔保機構所獲得的貸款,項目符合條件時,基金重點進行貼息支持。
3.技術轉移項目。這種技術投資主要是針對由企業與技術單位共同實施的項目,從模式上重點支持以企業為核心的技術轉移,就是依賴企業原有的技術水平,投入資金,組成科研小組或者邀請科研單位開發研究。這種模式有助于進行低碳技術研究的單位形成自主的知識產權。轉移內容以改善生產流程提高生產效率和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與功能兩種方式為主。
4.重大項目。設立對重大項目的基金支持。所謂重大項目應符合一般項目的基本條件,具有較高的創新程度和技術水平、市場前景好、經濟社會效益顯著,有較大的影響力和顯示度的項目。
5.補貼資金項目。針對一些公益性的技術研究進行補助。2006年已首次支持該項目。
四、設立低碳技術研發基金的企業收益
首先通過低碳技術研發基金的技術資助項目,有助于企業的轉型,由能源消耗型企業轉化為綠色低碳型企業,緊跟世界經濟的腳步,有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第二,可以提升企業的知名度,樹立企業的形象,為企業的壯大發展增添了無形的力量;第三,為減緩氣候變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做貢獻,也就是為下一代的生存奠定了基礎;第四,企業參與到碳基金中來,可以通過各種項目獲得碳匯,而符合清潔發展機制的碳匯項目要求的,可以在世界范圍內尋找買家,獲得商機。
五、關于低碳技術研發基金設立的政策建議
1.要建立低碳技術研發基金,必須要更多的人了解低碳經濟。讓不論是政府還是企業,或是非政府的組織以及個人,都加入到低碳技術研發基金的設立中來,為低碳技術的發展籌資,為低碳技術的發展提供技術幫助。
2.爭取政府的支持。為了擴大低碳技術研發基金的影響力,加快低碳技術的發展,必須爭取中國政府的支持。在經濟上政府融資更為容易,資金來源更為穩定;在號召力上,政府有著不可替代的權威,可以在廣泛的范圍內普及低碳知識,這將有助于凝聚更多的力量。
3.依靠相關立法的支撐。制定減排目標,下達具體任務,使碳排放全成為稀缺品,并且制定相關法律來進行約束。限制企業的排放行為,逼迫他們重視低碳技術的研發,這樣可以反過來促進低碳研發基金的設立。
參考文獻:
[1]李怒云.中國綠色碳基金的創建與運營.林業經濟,2008
關鍵詞:碳金融市場;節能減排;市場監管
一、相關背景
所謂“碳金融”指的是為了降低碳排放量,各類金融機構提供交易溫室氣體排放服務,其中包括碳排放權的交易、衍生品投資、低碳項目開發融資等。2005年2月16日,第一次以法規形式限定溫室氣體排放的《京都協議書》正式生效,其目的是為了保護地球環境,防止全球變暖進一步惡化。《京都協議書》要求了發達國家必須從2002年開始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發展中國家最遲于2012年開始承擔該項義務。我國自2014年起,先后與美國、印度、巴基斯坦、法國等國簽訂《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向世界展現中國節能減排的決心。
近幾年,我國的碳排放量仍然在不斷增長,2014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323億噸,中國占了其中的四分之一,而與此同時,一些發達國家的排放量已經開始下降,因此我國減少碳排放量的工作勢在必行。2013年,碳金融試點工作正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深圳、廣東、湖北七個省市開啟,自此,我國碳金融市場走向了飛速的發展。
二、我國碳金融市場發展過程
自2013年開放碳交易試點地區到今天,已經過了近四年的時間,在此期間全國碳金融市場的交易也愈發活躍,規模也越來越大。根據去年的《北京碳市場年度報告2016》,到2016年底,七個試點地區碳金融市場的總成交金額高達25億元。
以七個碳交易試點地區的廣東省為例,2016年,廣東碳金融市場成交量為2334.05萬噸,成交金額為2.89億元;CCER成交量為1908.92萬噸,這些數據遠遠超過了其他幾個試點省市。自試點開始,廣東碳金融市場累計成交金額高達12.52億元,是我國首個突破十億元的試點單位。湖北省在三年的實踐中也完成非常出色,自2014年開放碳金融市場開始以來,湖北省的各項完成指標均位于全國前列,2015省內控排企業的碳排放量與2014年相比下降了六個百分點。不僅試點地區如此,非試點地區的碳金融市場開發工作也正在進行,新疆在2016年已經完成了碳金融市場的基本建設,全省有180家企業已被納入全國碳金融市場。浙江、山東均計劃于今年啟動碳金融市場,到2020年建成較為成熟的碳金融市場。
除了政府和大生產機構之外,民間的碳金融市場也在悄然展開,以目前全球規模最大的個人碳金融產品“螞蟻森林”為代表,該產品將個人的節能減排行為(如線下支付)換算成能量來澆灌虛擬的“樹”,一旦虛擬的“樹”長成,螞蟻金服及合作的公益單位會在現實生活中種一棵樹,截至2017年1月底,“螞蟻森林”已經種植了111萬顆樹木,此模式大大激發了消費者的環保意識。
三、我國碳金融市場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的碳金融市場已經經歷了四年的高速發展,但我國環境污染問題仍然十分嚴峻,碳金融市場仍由許多問題亟待解決,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
1.碳金融市場分散。目前,碳金融市場均集中在七個碳交易試點地區,雖然這七個試點區在結合自身發展情況下坐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全國碳金融市場的建設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但是各個區域的碳交易覆蓋有限,區域之間缺乏合作,導致碳交易市場的流動性不高。
2.用于抵消的CCER使用欠缺。CCER(全稱: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指的是“中國經核證的減排量”,其相關項目大多數書國家鼓勵的綠色環保項目,作為碳金融市場的基礎產品,可在控排企業履行合約的時候抵消部分碳排放,所以大部分企業會申請CCER自愿減排,以此來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促進企業的綠色發展。然而,我國企業對于申請用于抵消的CCER積極性不高,2016年我國碳金融市場用于抵消的CCER為800噸,比重甚至不到國家下發總量的百分之一,這個數據說明我國極少有企業主動用CCER來抵消碳排放量。其原因主要是CCER抵消程序冗雜,各地區抵消方法不同,同時欠缺規范的管理條例,所以企業用CCER抵消的積極性不高,市場接受度也不高。
中圖分類號:S725;F224.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1 - 3168(2012)01 - 0097 - 05
Comprehensive Benefit Evaluation on Several Afforestation Models
in Jianshui
XU Dingding, WEN Bing, WANG Jian, SHAO Yi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outhwest Forestry University, Kunming 650224, China)
Abstract: Taking Hierarchy Process Analytical method, comprehensive benefit evaluation on several afforestation model (pure afforestation of Pinus yunnanensis, Pinus caribaea, and Kuwako, etc。) has been conduced in four steps in Jianshui forest carbon sink test base。 By determining the index system, the judgment matrix and weight, we considered that pure affforestation of Pinus caribaea has the highest integrated benefit, followed by Pinus yunnanensis, the smallest is Portuguese cypress + Kuwako mixed forest and pure forest of Kuwako。
Key words: afforestation mode; comprehensive benefit evaluation; Hierarchy Process Analytic method; carbon sinks; Jianshui County
收稿日期:2011 - 12 - 29.
日本便利店的一大特色當然是售賣日本特有的食物,比如便當和日式飯團,此外,日本的便利店還提供一些生活服務,讓商店成為社區的中心。
在便利店里,顧客可以支付物業賬單、購買音樂會門票,還可以在7-11、羅森、全家等很多便利店里復印文件。
2011年,日本世紀強震后的第二天,便利店的應急機制就已啟動。
2011年3月12日,日本全家便利店按照《關于災害發生期間物資調配的協議書》的規定,應巖手縣、青森縣的要求,緊急從靜岡縣調撥了災區急需的物資,包括674份果凍飲料、618份面點、1827份速食拉面。
通過全家便利店自有的物流系統,這些商品先經由靜岡縣物流中心調撥至巖手縣盛崗市和青森縣八戶市,再經由上述兩個地區,進行物流分撥,配送到相應的地區。
而對于那些身在災區的商業網點來說,恢復供應,就是最大的貢獻。羅森便利店稱,當時,一些店鋪因為供應不足而不得不停業,但24小時內就全力恢復了商品供給。
7-11便利店,也已展開行動。2011年3月12日,其已向宮城縣救災指揮中心、巖手縣的救災指揮中心運送了大量物資,包括30000瓶2升礦泉水、1000袋面包、10000張毛毯、4800個速食便當。
提供老人需要的一切服務
在日本社區中,便利商店就處于這樣重要的位置。近些年來,他們還開始為老齡人口提供更多的服務,這種變化可能并不令人感到奇怪,因為老年人口數量在不斷增加。
2016年,日本65歲以上的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四分之一多,有人預測在2035年,這個比例將增加到三分之一。
因此,日本的便利店開設了新的服務,例如外賣服務,在一些店鋪內設立了座位區,讓老年顧客可以聚會交流和展示他們的卡拉OK技巧。
今后,便利商店在服務老年群體中所扮演的角色將更為正式。為了給快速城市化的人口提供住房,日本政府于二戰后建立了都市再造機構。今年7月初,相關機構和7-11、羅森,全家簽訂了協議,允許商店開設在機構的公寓群里。
都市再造機構在全國各地運營了近1700棟建筑,居住人口達74萬,其中老年人占40%。這幾家公司計劃新開100家便利店,主要分布在東京和關西地區,包括大阪和京都。它們會提供和其他分店相同的便于老年人的便利措施,還會額外附加一些諸如打掃房間、維修家庭設備、在店內練習健美體操的服務。便利店店主也會在晚上和周末提供維護服務,而一般機構的工作人員在這些時段是不上班的。
毋庸置疑,新商店的開設將幫助到日本的老齡人口,但還有一個問題不容忽視,因為這些商店的計劃選址都在城市地區,因此他們可能沒法服務于最需要他們的部分人群――農村老年人。
良太竹本是日本一家房地產產業研究機構的研究員,不久前他得出結論稱,60%的日本老年人,大部分是生活在城市化程度較低的區域,缺乏接觸便利商店的渠道。
竹本認為,隨著農村地區人口持續減少,商店也只能因利益的減少而關閉,農村地區老年人無法到便利店享受服務很可能會成為一個問題。竹本提出讓農村的居住區域集中起來或許有利于解決這個問題。
低碳經濟到底為何物,對重慶有什么重要意義,重慶發展低碳經濟從何入手?
■ 全球聚焦低碳經濟
所謂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其特征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目標,構筑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經濟發展體系,包括低碳能源系統、低碳技術和低碳產業體系。
低碳經濟的概念源于英國。2003年,英國發表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提出要用低碳基能源、低二氧化碳的低碳經濟發展模式,替代化石能源發展模式。2007年,聯合國制定2012年開始的后京都行動方案,促進了低碳經濟概念在世界上的傳播。
低碳經濟的提出具有深刻的時代背景。目前,人類面臨的氣候問題非常嚴重,空氣中二氧化碳的當量濃度達到400PPM(百萬分之一),如果到了450PPM,全球溫度會上升2,北冰洋的冰層都會融化,導致海平面上升。解決之道就是發展低碳經濟,用市場化的辦法,使高碳經濟為低碳經濟買單。
目前全球已經形成共識,就是2050年二氧化碳排放要減少50%―80%。《京都議定書》規定發達國家2012年要比1990年減少排放5.6%。
雖然《京都議定書》對發展中國家沒有強制排放要求,但如果不減排,一旦美國開始強制減排后,將形成一整套低碳經濟的標準,如配額、排放權交易、排放抵扣、清潔能源、建筑節能標準等。美國一旦開征碳關稅,就會打擊中國的制造業和高碳經濟。
為發展低碳經濟,我國已提出建設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2010年要比2005年減少20%的單位GDP能耗,減少排污10%。
■ 低碳經濟助推重慶跨越
重慶對低碳經濟并不陌生。
2005年,碳排放交易在我國興起,意識超前的烏江電力集團聞風而動,首批向聯合國尋求碳排放認證。去年,烏江電力旗下的四個小水電站均成功進入國際碳交易市場,整個集團賣碳排放指標“干撿”了2000多萬元。今年我市南桐煤礦、烏江電力、重鋼等企業靠賣碳排放指標就能穩穩收進1300萬美元。
從戰略高度來看,低碳經濟對重慶有四個方面的意義:
一是有利于重慶實現國家戰略意圖。今年國務院3號文件出臺,將重慶發展提升至國家戰略,并提出重慶要“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要完成中央賦予的目標任務,重慶必須跳出先行地區曾走過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轉而尋求既能實現追趕跨越,又能體現可持續發展要求的新路。而發展低碳經濟有可能成為重慶搶占區域經濟制高點,實現新一輪“率先”和“加快”發展的突破口。
二是有利于重慶轉變發展方式。作為全國六大老工業基地之一,重慶傳統產業,特別是高碳排放的重化工比重大,工業污染源面廣量大,經濟增長呈現明顯的粗放型特征。國家下達我市“十一五”SO2和COD(化學需氧量)的減排任務是11.9%和11.2%,2009年SO2、COD分別還要減排4.0%、2.0%,任務艱巨。而低碳經濟把節能降耗、清潔生產、新能源開發和高科技、現代服務等低能耗產業作為主題,這對于重慶轉變發展方式是一個重要契機。
三是有利于促進重慶對外開放。低碳經濟不僅是一種政府行為,更是一種以碳排放指標為交易對象的市場交易機制,即清潔發展機制。按聯合國相關規定,需義務減排二氧化碳的發達國家,可用與發展中國家進行節能項目合作的方式,獲得更多的溫室氣體減排指標,以抵消其超標減排義務。對重慶來說,這是一個增補生態環保要素市場空白和獲得外來節能項目投資,拓寬開放領域的重要機會。
四是有利于推動“宜居重慶”建設。隨著重慶經濟不斷發展,城鄉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對良好生態環境的訴求將日益突出,通過建筑節能管理和控制生產生活污染源從而營造適合居住的低碳環境,符合全體市民的根本利益。
■ 低碳經濟的重慶路徑
重慶發展低碳經濟的基本路徑,主要是圍繞“降低全市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這個關鍵,抓住“低碳產業化”和“低碳城市化”兩條主線,制定完善重慶低碳經濟發展規劃體系、政策法規體系和科技支撐體系,通過“行業、區縣、園區和社區”四大支點,調動全市各界參與低碳經濟發展。
筆者有以下具體建議:
一是完善發展低碳經濟考核指標。在目前分區域考核的指標體系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分類指導,提高區縣萬元GDP能耗、化學需氧量和生態環保等方面的指標權重。探索包括低碳經濟活動統計在內的綠色經濟核算制度,啟動經濟社會發展碳排放強度評價,建立低碳產業和低碳城市發展指標測算體系,將節能減排的各項目標措施納入低碳經濟體系。把低碳經濟發展督促指標單列,增補進全市涉及生態環保和循環經濟發展的文件之中。
二是盡快研究建立市場化的補償機制。借鑒《京都協議書》中排放指標市場化做法,核定各區縣節能降耗指標,并允許通過市場手段調節指標。學習武漢和長株潭城市圈“兩型”社會及天津濱海新區綜改試驗經驗,把組建重慶碳交易所和排污權交易市場與申報重慶OTC市場、農畜產品遠期交易所置于同等重要的戰略位置來抓。這既可實現企業之間因減少碳排放而自主形成必要的補償機制,更可彌補要素市場“缺環”,健全現代市場體系。
三是進行低碳經濟發展行業試點。在冶金、化工、交通、電力、建筑等高能耗、重污染行業試點,選擇行業內具有代表性的重點企業進行降碳管理試點,以此帶動各領域低碳經濟的發展。
四是進行低碳經濟發展區縣試點。在區域限批制度基礎上,選擇生態條件較好、產業選擇符合低碳排放要求的區縣先行試點。集中已經出臺的各類生態環保、循環經濟、清潔能源布局、節能產業發展、城市集約建設等方面的政策和項目,打捆支持這些試點區縣。
五是率先在西部建成低碳產業園區。該園區仿照市里支持北部新區和特色工業園區以及都市樓宇工業的優惠政策執行,吸引高端低碳技術的研發和產品生產。同時利用園區集聚優勢,選擇一些具備引領潛力的降碳項目,集中研發攻關,并率先在園區轉化成果,打造重慶乃至西部地區低碳產業發展示范區。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1)06-0056-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6.15
一、引言
碳金融市場是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金融活動和交易的總稱,由于二氧化碳在其中占絕對地位而得名。這一市場既包括排放權交易市場,也包括那些開發可產生額外排放權(各種減排單位)的項目的交易,以及與排放權相關的各種衍生產品交易。該市場的產生主要受溫室氣體減排國際公約(京都議定書)的推動。自2005年《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以來,該市場進入快速發展時期,交易規模逐年成倍增長。大量資本的介入在推動碳金融市場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對環保和氣候控制產生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各國的發展程度和水平不一,21世紀以來,圍繞溫室氣體排放權數量和交易的問題產生了越來越多的不和諧聲音,為國際碳金融市場的發展帶來了許多不確定因素。
二、碳金融市場的源起
碳金融交易產生的源頭可以追溯到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為了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的威脅,1992年6月,150多個國家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設定205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減少50%的目標。1997年有關國家通過《京都協議書》成為具體的實施綱領。規定至2012年,歐盟削減8%,美國削減7%,日本和加拿大削減6%。
《京都議定書》規定了三種機制,即聯合履約、國際排放貿易和清潔發展交易機制。這三種市場機制使溫室氣體減排量成為可以交易的無形商品,為碳金融的市場發展奠定了基礎。其還規定了三種補充性的市場機制來降低各國實現減排目標的成本,即聯合實施機制、國際排放權交易以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交易的清潔發展機制。根據聯合實施機制,《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附錄一名單中的國家之間可以交易和轉讓減排單位;國際排放權交易則是附錄一國家之間針對配額排放單位的交易;清潔發展機制則涉及附錄一國家和非附錄一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之間的交易,發達國家可以向發展中國家進行項目投資或直接購買方式來獲得核證減排單位。
三、國際碳金融交易的市場體系
《京都議定書》頒布之后,一些國家、企業、以及國際組織為其最終實施開始了一系列準備工作,其中包括加拿大的氣體排放計劃、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士交易所、英國排放交易體系、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等,這些交易體系的建立推動了國際碳金融市場最初的發展。2005年1月,歐盟正式啟動了歐盟排放交易體系,該體系由歐盟成員國和政府設置并分配排放配額。此外,歐盟還允許受管制的企業通過使用核證減排單位來達到管制要求。盡管美國仍未加入《京都議定書》,但一些州政府已經開始采取行動,并聯合建立起了限額交易機制。2008年,由美國東北部和中大西洋組成的地區間溫室氣體動議開始投入運行,并制定了相應的減排目標。所有這些都推動了國際碳金融市場體系的迅速發展。
(一)市場結構
碳金融市場可以分為基于配額的市場和基于項目的市場。基于配額的市場原理為限量――交易,即由管理者制定總的排放配額,并在參與者之間進行分配,參與者根據自身的需要進行配額的買賣。基于項目的市場原理為基準――交易,在這類交易下,低于基準排放水平的項目或碳吸收項目在經過認證后可獲得減排單位,受排放配額限制的國家或企業可以通過購買這種減排單位來調整其所面臨的排放約束,這類交易主要涉及到具體項目的開發。這兩類市場為排放權交易提供了最基本的框架,以此為基礎,相關的原生產品(碳排放權)和衍生產品交易也隨著發展起來。
基于配額的市場具有排放權價值發現的基礎功能。配額交易市場決定著碳排放權的價值,配額多少以及懲罰力度的大小影響著碳排放權價值的高低。配額交易創造了碳排放權的交易價格,當這種交易價格高于各種減排單位的價格時,配額交易市場的參與者就會愿意在二級市場上購入已發行的減排單位來進行套利或滿足監管需要。這種差價越大,投資者的收益空間越大,對各種減排單位的需求量也會增加,從而會進一步促進新技術項目的開發和應用。
(二)市場參與者
國際碳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分為供給者、最終使用者和中介等三大類,涉及到受排放約束的企業和國家、減排項目的開發者、咨詢機構以及金融機構。
項目開發者與供給者進行減排項目的開發,各種投資基金尋求機會,或購買某個項目的原始排放單位,或直接投資某個具體項目。而技術開發或轉讓者專門從事減排技術的研究,向項目開發商提供可達到減排目標的技術。排放權的最終使用者是那些面臨排放約束的企業或國家,他們根據需要購買排放權配額或減排單位,以確保達到監管要求,避免遭到處罰。最終使用者對減排單位的需求推動了項目交易市場的發展。中介機構具體負責項目申報,對項目實際排放情況進行定期核實。已發放的減排單位可以進入二級市場上交易。金融機構通過運用結構性工具為項目融資,或對沖項目所涉及的風險。監管者負責制定減排單位的認證標準和程序,并對所申報的項目審核。在二級市場里,商業銀行、資產管理者、保險公司扮演者重要角色,如促進市場流動性的提高,提供結構性產品來滿足最終使用者的風險管理要求,通過對遠期減排單位提供擔保(信用增級)來降低最終使用者可能面臨的風險等等。
(三)交易工具
目前,碳排放權中的原生交易產品以及與排放權相關的遠期、期權等衍生產品是最主要的交易工具。
1.排放權產品。排放權是原生交易產品,或叫基礎交易產品,主要從事遠期和期權交易。這些產品在減排量上是相同的,都以二氧化碳當量為度量溫室效應的基本單位。
2.衍生產品。這主要包括:應收碳排放權的貨幣化、碳排放權交付保證、套利交易工具、保險/擔保、與碳排放權掛鉤的債券。應收碳排放權的貨幣化,其原始交易屬于遠期交易,回報來源于其項目成功后所獲減排單位的轉讓。為提高流動性,有些減排項目協議允許投資者將未來可能獲得的減排單位進行證券化。碳排放權交付保證是指在原始交易中,由于項目的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投資人和貸款人面臨風險。因此,一些金融機構為項目的最終交付提供了擔保,從而降低了投資人的風險。不同的碳金融交易市場的交易工具不同,因此市場上存在一定的差價[1]。這種差價及其變化會產生一定的套利空間,因此利用市場差價進行套利的空間加大,套利期權工具等隨之產生。項目交易中存在很多風險,因此需要保險機構或擔保機構的介入,進行必要的風險分散,有針對性地向項目投資人提供擔保。與碳排放權掛鉤的債券是指在碳金融交易中,投資銀行發行與減排單位掛鉤的結構性投資產品,其支付規模隨減排單位的價格波動而變化。
四、國際碳金融交易市場的發展現狀
作為新興的金融市場,碳金融交易市場在近幾年發展迅猛。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2005年國際碳金融市場交易總額達到100億美元左右,至2008年已達到1260億美元,4年時間里增長10倍左右,其中基于配額的交易規模遠大于基于項目的交易金額。2008年基于配額的市場交易額為920億美元,大約占全部碳金融交易總額的74%,基于項目的成交額為72億美元。此外,遠期和期貨交易的二級交易市場也發展迅速,2008年該市場的交易金額為260億美元,是2007年的5倍,占全部碳交易總額的21%。
(一)基于配額的市場
2008年《京都議定書》進入實施期,碳金融市場主要涉及國家間的碳排放交易開始正式投入運行,全年成交額為2.1億美元;另一個以政府管制為基礎的配額交易機制也在2008年開始運行,全年成交金額為2.4億美元。此外,由參與者志愿成立的配額交易機制(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和新南威爾士交易所)的交易額分別為3.09億和1.83億美元[2]。在所有基于配額的市場中,歐洲交易排放體系占絕對地位。2008年該體系交易總量為919億美元,占配額交易市場比重達到99%,大約占全球交易總量比重73%左右[3]。但從成交量上看,其是目前最重要的碳金融市場,其價格和成交量是國際碳金融交易的重要指標。
(二)基于項目的市場
原始CDM市場交易的對象為Primary CERs,截至2008年其交易額為65億美元,占全部基于項目交易的90%,發生于發達國家之間的JI項目交易金額為2.9億美元,此外,自愿市場的項目交易金額為3.97億美元[4]。從供需結構上看,歐洲是主要的需求方,這主要是與歐盟的嚴格配額管理有關,在2008年的成交額中,歐洲購買者所占據的市場份額超過了80%,其中90%是由私人部門購買。在原始的CDM市場的賣方,中國占絕對的比重。在2002至2008年間,中國占所有簽約CDM交易額的66%,而在2008年中國的市場份額占到了84%,遠遠超過其它發展中國家。
五、國際碳金融交易市場存在的問題
從整體上看,盡管近年來碳金融交易市場的交易金額增長迅速,但目前國際碳金融交易市場依然存在一些根本性的問題,這給其未來的發展帶來一些不確定性。
(一)市場分割
目前國際碳交易絕對多數集中于國家或區域內部(如歐盟),統一的國際市場尚未形成。從事碳金融交易的市場多種多樣,既有場外交易機制,也有眾多的交易所;既有由政府管制產生的市場,還有參加者志愿形成的市場。這些市場大都以國家和地區為基礎發展起來,而不同國家或地區在相關制度安排上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比如排放配額的制定及分配方式、受管制的行業的規定、是否接受減排單位、如何認定減排單位經及交易機制等等,導致不同市場之間難以進行直接的跨市場交易,形成了國際碳金融交易市場高度分割的現狀。
(二)政策風險
1.國際公約的延續性問題產生了市場未來發展的最大不確定性。《京都議定書》在2008年正式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國際碳金融市場高度分割的現狀,但《京都議定書》的實施期僅涵蓋2008―2012年,各國對其有關規定仍存有廣泛爭議。目前所制定的各項制度在2012年之后是否會延續還尚示可知,這種不確定性對形成統一的國際碳金融市場產生了最大的不利影響。
2.減排認證的相關政策風險可能阻礙市場的發展。在原始減排單位的交易中,交付風險(即減排項目無法獲得預期的核證減排單位)是最主要的風險。而在所有導致交付風險的因素中,政策風險是最突出的因素。由于核證減排單位的發放需要由專門的監管部門按既定的標準和程序來進行認證,因此即使該項目獲得了成功,其能否通過認證而獲得預期的核證減排單位仍具有不確定性。從過去的經歷來看,由于技術發展的不穩定,以及政策意圖的變化,有關認定標準和程序一直都處于變化中,而且由于項目交易通常要涉及到兩個以上的國家,除需要符合認證要求外,還需要滿足項目東道國的政策和法律限制,這就使得政策風險變得更加突出。
(三)交易成本巨大
在目前的國際碳金融交易市場尤其是基于項目的市場中,較高的交易成本也對市場發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其中也包括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道德風險基于項目涉及到跨國的項目的報批和技術認證問題。為此,監管部門要求指定運營機構負責項目的注冊和實際排放量的核實,所涉及的費用較為高昂。此外,由于目前缺乏對中介機構(即DOE)的監管,有些中介機構在材料準備和核查中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甚至提供虛假信息,這無形中加大了市場交易成本,不利于項目市場的發展。
六、國際碳金融交易市場的發展前景研究
總體上看,國際共識的形成以及國際合作的強化將有助于掃清國際碳金融市場發展的障礙,對其進一步快速發展以及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起到關鍵性的作用。但是在國際合作的層面上,由于各國的利益訴求不同,在一些關鍵問題上可能會存在分岐。比如是否需要對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進行限制?如何確定各國的排放目標?如何設定統一的監管制度?諸如此類問題在短期內很難得出結果,國家間的爭執在所難免。盡管如此,這些分岐的存在并不足以改變全球合作的趨勢,國際碳金融交易或許將很快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作為一個對管制高度依賴的市場,國際碳金融交易市場存在諸多的缺陷,在根本上源于國際合作的不充分,各國在減排目標、監管體系以及市場建設方面的差異導致了市場分割、政策風險、以及高昂交易成本的產生。因此,要掃清未來發展的障礙,各國統一認識和加強合作是最為重要的問題。種種跡象表明情況正在向好的方向發展。從對減排問題的態度來看,全球主要經濟體逐漸趨于一致。在2005年《京都議定書》生效之后,許多重要的工業國家出于經濟方面的考慮并未簽字通過該項合約。不過在隨后的幾年里,這些國家的態度發生了重要的轉變。2007年12月,澳大利亞簽定了《京都議定書》。在美國,盡管布什政府拒絕簽署該協議,但一些州政府在2008年志愿聯合建立了氣體排放體系,嘗試碳金融交易市場的發展。美國總統奧巴馬積極支持減排,并推動了有關的立法進程,對國際碳金融市場的發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動作用。在歐州,歐盟繼續延續積極減排的態度。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第二和第三階段的安排中,歐盟繼續逐步加大減排力度,承諾至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至少減少20%,并將減排限制擴大到更多的行業。
我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締約方,中國政府已鄭重向全世界宣布:至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
~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大約達到15%;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分別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和13億立方米。我國在提出上述目標的同時,還提出要把綠色發展作為我國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手段。因此,建立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碳交易體系和學習碳排放計算方法是落實控制目標要求的重要舉措。
參考文獻:
[1]初昌雄,周亞娟.碳金融:低碳經濟時代的金融創新[J].金融與經濟,2010(2).
一、碳交易政策文獻綜述
碳交易是為抑制全球二氧化碳排放而采用的一種市場機制。聯合國氣候委員會制定的《京都協議書》中,認為市場機制是促進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減排的新路徑,即將二氧化碳排放權當成一種商品,形成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簡稱碳交易。碳交易市場就是交易碳排放權,碳排放權指對碳資源的限量使用權,排放權的思想來源于經濟學家對環境問題的分析,Dales在其《污染財產與價格》中首次提出了排放權交易(Emissions-Trading Program)的設計。排放權交易機制借助其市場機制的自由性,相比碳稅制度能更迅速的通過調整生產決策和要素需求應對要素價格變動而產生的減排成本沖擊。排放權交易制度設計上,Gunasekera和Cornwell(1998)認為,制定排放權交易制度,應考慮以下因素: (1)產品的定義(污染物的種類、排污許可期限、排放問題、排污因子);(2)市場中強制性和自愿性兩種參與者;(3)排放權分配(包括拍賣和免費);(4)行為管理,落實環境政策的強制執行、排污情況的監督、排污企業許可證的核查等;(5)市場問題等。Alexeeva-Talebi and Anger(2007)指出,如果ETS與CDM等低成本的交易機制結合實施,企業獲得的排放許可的成本將降低,那么即使總量控制設計得非常苛刻,也不會達到實際的減排效果,但對國內企業和經濟而言,是一個好的方案。Bohringer等(2009)分析表明,如果ETS的排放總量限制過于寬松,那么,對不在ETS限制內的部門更加不公平。
二、碳交易政策的概念
碳交易,即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也稱之為碳減排購買協議、購買合同,是為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場機制。它的基本規則是,合同雙方通過買賣協議,達成買賣溫室氣體減排額的交易,買方購買的減排額可以用于減緩溫室效應,從而抵消其減排配額。現今全球對生態平衡和氣候變化日益關注,為了減少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比例,保護環境,各國也相繼倡導低碳經濟的實行,制定了減排目標并設計了具體的減排政策,碳交易機制就是政策之一。
三、 國際碳交易機制的規則及發展
1.碳交易市場的類型與交易品種
表2.1 世界碳市場上的交易品種及其含義
如表2.1所述,《京都議定中》中所規定的減排指標有兩種,第一是由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合作由發展中國家企業開發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中產生經認證的減排單位(CERs)。還有就是發達國家之間合作產生的聯合實施(JI)項目。這兩個減排指標附件一中任意國家可向附件一中其他國家購買用以抵消本國的減排額度。排放權額度將通過國家登記的轉讓或買進被跟蹤與記錄。
2.碳交易市場規模
表2 .2 世界碳市場規模和市值
數據來源:世界銀行,碳交易市場動態研究2009
如表2.2所表述,從年份看,自2005年發展碳交易市場以來,全球碳交易市場每年的交易量和交易額幾乎以成倍的速度增長。其中,歐盟碳交易市場和清潔發展機制一級、二級市場份額最多,每年的交易額與交易量都占全球市場比例的90%以上,以歐盟交易市場的交易量最大,占全球交易量比例的60%以上,其次就是清潔發展機制CDM一級、二級市場,占全球交易比例的30%左右。
四、中國碳交易市場研究
由于我國現行的碳交易機制以清潔發展機制為主,而歐盟排放體系則是全球規模最大、實施最全面、最具參考價值的排放機制,因此我們有必要深入研究其排放體系具體的構建情況及其機制。
自2005年歐盟設立配額交易市場以來,全球碳交易量急速增長,國際組織、企業、政府、金融機構等都對碳交易青睞有加,碳交易市場的容量迅速擴充,參與主體數量不斷增長。
中國近年來,隨著國際國內對碳交易市場的重視,也在積極開展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現已成為清潔發展機制一級市場全球的最大供給方。中國政府對CDM國際合作項目的發展與實施非常支持,在國內管理規則的制定與氣候變化公約的談判方面做出了許多成績。2005年10月12日,《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由科技部、外交部、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共同出臺,其中規定,中國政府獲得由CDM企業實施項目中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獲得的部分收益。氫氟烴(HFC)和全氟烴(PFC)類項目,國家獲取65%;植樹造林項目、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重點項目,國家獲取2%的收益。雖然自2005開始,中國一直是全球CDM一級市場的領頭羊,但中國卻至今未獲得碳交易價格的說話權,中國的CERs出售價格在業內一直處于絕對的價格弱勢地位,甚至低于其他發展中國家。更加低于全球CDM二級市場的均價和全球配額交易市場均價。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