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廣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學院學報》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來稿請附中、英文摘要、中圖分類號和關鍵詞。其中,中文摘要應在200字以上,內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英文摘要應有與中文摘要對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個實詞)。
(二)凡來稿應主題突出、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語言精練、邏輯嚴密、圖表清晰。
(三)作者簡介(出生年份、性別、學歷、所屬單位、職務職稱、當前研究課題及研究方向等)以及詳細通訊方式(包括郵政編碼、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傳真電話及E-mail)。
(四)參考文獻:本刊要求所有參考文獻按照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做實引,在引用處用上角標的形式標注,如“[1]”、“[2]”等。
(五)基金項目成果應保留項目名稱及編號,致謝原則上不予保留。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廣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學院學報》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99年創刊,由廣州市公安局主管,廣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學院主辦,為季刊,國內統一刊號為CN:44-1464/D,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1673-6915。
該刊設置了警務研究、執法研究、警訓研究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廣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學院學報發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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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察院校輔導員職業認同度研究
作者: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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