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創刊于1988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雙月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現已更名為《貴州警察學院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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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稿必須是作者的原創作品,務求論點明確,引證有據,邏輯清晰,數據準確,文字簡練。
(二)論文作者姓名按照作者承諾簽署順序列舉于題名下方通欄居中排列。多個單位的作者用逗號分隔,通過姓名右上角數字在篇首頁腳中標識各自所屬單位。
(三)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一級標題居中,二級左對齊,三級標題左縮進兩格。
(四)提供中文內容提要,提要篇幅為200—300 字。力求充分說明文章的核心、論證方法及研究價值,語言準確精煉。
(五)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六)本刊統一采用頁底腳注的形式,每頁注釋重新編號,注釋序號用①,②……標識。注碼置于引文結束的標點符號之后右上方。
(七)表格應插入正文合適處,表頂寫明表序和表名。圖和表與正文一起編頁。圖稿應清晰。多名作者聯合署名次序以編輯部收到的原稿為準。
(八)若論文是基金項目成果,請注明:項目名稱“課題名”(項目編號),列于首頁腳注中作者簡介的上一行。
(九)主題范圍:征稿要求通常會明確指明所關注的主題范圍,如商法、公司法、金融法、國際商務等,以確保投稿內容與期刊的定位相符。
(十)詳細文獻出處作為參考文獻列于文后,以作者、出版年份、書名(或文章名)、出版地點、出版單位(或期刊名)排序。
作者:謝嗣強 莫曉宇
作者:張海
作者:龔周杰
作者:武黃崗
作者:張金海
作者:常生禾
作者:馬前進
作者:胡長兵
作者:郭艷芳
被引次數:指該刊被當參考文獻的引用次數,以及被下載次數。
影響因子:指該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證該刊前兩年發表論文的次數,與該刊前兩年所發表的全部源論文數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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