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機構通報雜志創刊于1986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半年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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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稿力求主題突出、論點明確、數據可靠、文句簡煉通順、結構合理、層次清楚。
(二)本刊崇尚學術創新,堅決抵制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一稿多投、重復發表等學術不端行為,并將在初審時和稿件刊登前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一旦發現有學術不端現象,將立即退稿。
(三)參考文獻列在文末,以中括號編碼,按照文中引文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不單獨分中外文。同一文獻只出現一次。禁止將一部參考文獻標注多個序列號。英文參考文獻中的書名用斜體。
(四)文題應準確、具體;簡潔、明了;醒目而富有深度;文題中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元素符號、分子式等。
(五)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六)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七)主要作者的工作單位應寫明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作者簡介寫明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職稱、學位、簡歷及研究方向(任選)。
(八)摘要應包括論題、研究的主要內容、論證的方法或依據、提出的主要觀點或結論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
(九)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十)圖、表分別連續編號,正文中須與之呼應,指示須清楚明白。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方正中的位置,表號表名應置于表格上方正中的位置。
作者:--
作者:S.V.Ruchkin; V.Y.Loginov
作者:--
作者:John; Bohannon
作者:--
作者:Graham; Allison
作者:Jessica; Stern
作者:Igor; Khripunov
作者:Malgorzata; K.Sneve
作者:--
被引次數:指該刊被當參考文獻的引用次數,以及被下載次數。
影響因子:指該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證該刊前兩年發表論文的次數,與該刊前兩年所發表的全部源論文數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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