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國際貿易法論叢》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來稿切勿一稿多投。編輯部收到稿件之后,立即給作者回復。來稿經送有關專家審閱和編委會討論,將在1個月之內決定是否刊用。
(二)為方便前后文獻對照檢查,在投稿時作者應在文內的右上角標注序號,文后的參考文獻也對應地標上序號,以免重復或漏掉文獻。
(三)題名要求以準確、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必使用具有主、謂、賓結構的完整語句,最好不使用標點符號。
(四)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五)提供第一作者簡介,內容包括: 姓名、出生年、性別、職稱(職務)、主要從事的工作及詳細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子信箱、聯系電話。
(六)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個方面的內容(250-300字),應具有獨直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4-7個);英文摘要應與中文摘要相對應。
(七)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八)正文用五號字,行距為固定值,20磅,各一級標題居中,一級標題為小四號,加粗,二級標題居左,縮進兩個字符。其他正文用5號。
(九)量和單位文稿中的名詞術語必須規范化、標準化,量和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計量標準,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pH及特殊符號除外),單位的符號一律用正體。
(十)原創性:雜志通常尋求原創內容,因此確保您的稿件是您自己的原創作品,未在其他地方發表過。如果您引用了其他作品或參考資料,請確保進行適當的引用和注明來源。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國際貿易法論叢》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6年創刊,由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主管,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貿易戰與國際貿易法、現代國際商法、與貿易有關的法律問題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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