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法律與金融》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稿一般不超過1.5萬字(包括注釋,特別優秀的論文可適當增加字數)。所有稿件請用 word 文件的電子版,并保證照片與圖表的清晰度。
(二)來稿須符合學術規范,必須具有原創性、創新性和學術性,有獨到見解和學術價值,重復率檢測高于15%者恕不錄用;一旦發現有套改、抄襲行為,取消錄用資格。
(三)注釋與參考文獻:注釋是對論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用帶圈數字注于當頁頁腳;參考文獻是論文中引用的觀點、數據和材料等內容的出處,用帶方括號的數字(如[])按順序編碼標明,并與文末編碼對應。
(四)正文各級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同級題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一位數后不加標點。
(五)引言言簡意賅,突出重點。不應過多敘述同行熟知及教科書中的常識性內容,引言作為論文的開端,主要回答“為什么研究”這一問題。
(六)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七)作者附上真實姓名等和詳細聯絡地址(包括郵寄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請隨稿件附上一份作者簡歷(包括最高學歷、學位、工作單位、職位、研究方向等,有特別要求的作者請備注)。
(八)稿件請附200—300 字的中英文內容提要,內容提要簡要概述所研究的問題與觀點、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主要結論。
(九)基金項目有則加。格式為“基金項目:基金名稱(編號)”。論文若系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本刊將酌情優先發表。
(十)所有來稿文責自負。編輯部有權對采用稿件做必要修改,如不同意修改請在來稿時注明。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法律與金融》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4年創刊,由華東政法大學主管,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法金前沿、法經監管、民商視野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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