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藝術雜志創刊于1960年,郵發代碼為34-11,是福建省藝術研究院主辦,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主管,雜志辦刊以來,經過不斷調整,提高了雜志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福建藝術雜志緊密聯系當前戲劇工作的實際,活躍創作思想,介紹本省各方面的戲劇成果,及時提出和研討帶有規律性或傾向性的問題,廣泛傳播省內外戲劇信息和戲劇知識,具有專業特點和地方特色,并以一定篇幅關注農村職業劇團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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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稿應理論聯系實際,言之有據,邏輯嚴密,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
(二)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三)作者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稱、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信箱等。
(四)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五)對省部級及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投稿時提交基金項目批文掃描件并在文內注明)開辟“快速通道”。
作者:王馗
作者:周長賦
作者:周長賦(編劇); 郭景文(編劇)
作者:江西網絡廣播電視臺
作者:國家數字文化網
作者:中國文化傳媒網
作者:中國文藝網
作者: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
作者:新華網
作者:徐里
被引次數:指該刊被當參考文獻的引用次數,以及被下載次數。
影響因子:指該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證該刊前兩年發表論文的次數,與該刊前兩年所發表的全部源論文數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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