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作為一本政法領域的學術期刊,投稿難度一般,但仍需要作者具備一定的學術實力。具體詳情需結合期刊定位、審稿流程以及投稿者的研究質量綜合評估。以下是詳細分析:
了解期刊信息:
《法理》期刊創刊于2012年,是由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方法論研究中心;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主管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法學方法論研究中心;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主辦的政法類年刊。該雜志以中文出版,旨在成為政法領域的先鋒,及時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的最新成果,深入探索政法規律,助力政法事業的繁榮。通過高質量的論文和研究成果,為政法工作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促進學術交流與合作,推動政法創新與進步。
期刊級別與定位:
《法理》 期刊被知網收錄(中)等數據庫收錄。獲得了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榮譽。主要欄目:特稿、專題研討、特色欄目、案評等,注重理論與實踐結合。該期刊的讀者群體主要是政法工作者、政法研究者、政法政策制定者以及對政法領域感興趣的讀者。
投稿須知:
(一)編輯部收到文稿后立即登記編號并通過作者投稿電子信箱回復,在收到回復的3個工作日內,如果沒有收到修改或錄用通知,說明文稿尚在處理之中,作者如欲另投他刊,請務必先與本編輯部聯系。
(二)參考文獻按出現的次序列在文末,并在文中對應位置以右上角方括弧中的數字表示。詳細參考文獻格式,見往期雜志。
(三)題名:簡明、具體、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公式。
(四)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五)如多位作者之間用“,”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分開。
(六)摘要應反映論文主要論點及創造性內容,包含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要素,以300~400字為宜;關鍵詞5-8個,反映論文實質內容,便于檢索。
(七)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
(八)引文標注采用文后注形式,采用[1][2][3]……的形式統一編碼。文獻征引請使用參考文獻標準格式。
(九)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十)主題:確保您了解雜志的主題和定位,并將您的稿件與之相關聯。閱讀最近發行的雜志,以便更好地了解雜志的風格和內容。
發表周期:
采用三審制(初審、復審、終審),《法理》期刊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如果超過預計的審稿時間仍未收到回復,可以主動聯系編輯部詢問進度,若想縮短周期,流程協助可咨詢在線客服。
投稿建議:
投稿《法理》期刊需注重選題創新性與格式規范性。建議投稿前充分研讀近期刊發文章,并嚴格遵循雜志社要求,對于具備一定學術實力的作者來說,是一個相對好投且發表周期較短的期刊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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