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東北亞研究論叢》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作者切勿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如發現抄襲、冒名等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的,文責由作者自負。
(二)稿件內容不得含有虛假、違法或其他有礙社會和諧、國家安走的內容。稿件內容不得侵犯他人名譽權、商譽權、隱私權、商業秘密等合法權益,否則引發的法律責任由投稿人承擔。
(三)參考文獻的標注方法采用順序編碼制,按正文部分引用文獻的先后順序連續編碼,并在文章對應處標示出該參考文獻的序號。
(四)題名:簡明、具體、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公式。
(五)正文。論文應論點明確、邏輯嚴密、數據可靠、內容翔實,提供詳細的分析數據與圖表。
(六)注釋: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叫,序號用帶網目的阿拉伯數字標注,放在當頁頁腳,建議不超過5條。
(七)來稿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出生地、學歷、學位、技術職稱、簡歷以及研究課題、單位全稱及所屬部門、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及郵編等。
(八)所投文稿必須附寫200字以內的中文摘要和3—5個關鍵詞,文中計量單位和文后參考文獻格式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九)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東北亞研究論叢》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5年創刊,由遼寧大學東北亞研究院主管,遼寧大學東北亞研究院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簡報、研究報告、專題研究、文獻綜述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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